宋宁峰和张婉婷这一对。一个是习惯当“受气包”,不论被伴侣嘲讽还是被伤自尊,永远是一副张口要解释又没有机会解释的样子,另一个是逮着机会就打压伴侣,咄咄逼人,从来不会好好说话。
张婉婷和宋宁峰是闪婚,认识不到一个月张婉婷怀孕,两人奉子成婚,直到孩子生了,两人之间出现种种矛盾,张婉婷依然在采访中如此评价这段关系——我们不熟。
观众觉得很奇怪,结婚三两个月可以说不熟,孩子都生了这么久还说不熟,这种婚姻该怎么过?
当然过不好,监控视频下张婉婷和宋宁峰吵架,采访里张婉婷也说,两人吵架的时候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掐着宋宁峰的脖子和他吵。
在这段婚姻里,吵架充斥其中,张婉婷觉得宋宁峰不够爱她,不断索求爱,而张婉婷口中的爱是什么呢?
是伴侣得无时无刻都要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是在外人面前给她留面子,是伴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离异的宋宁峰遇到愿意给他生孩子且小他十岁的张婉婷,就得无条件宠爱她。
而这个向伴侣索求爱的女人,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呢?指责、打压伴侣,不尊重伴侣说话的权利,为了自己的面子卸掉伴侣的面子……总之,一系列操作非常让人窒息。印象最深的有这样几个场景:
一个是三对“夫妻”坐在行驶的大巴车上说笑聊天,张婉婷的矛头忽然指向宋宁峰,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宋宁峰命好,找了自己这样的好老婆,不像自己命苦,找了宋宁峰这样一个拖油瓶。
非常伤伴侣自尊的话,张婉婷能够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明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类似的“语言暴力”时常发生。
看宋宁峰的表情就知道了,尴尬且有些顺从。
第二个是宋宁峰和卢歌开心地玩飞盘,张婉婷和另外几位嘉宾聊天,说到宋宁峰,用了一个词“罪人”,并且在宋宁峰玩完飞盘落座后立刻开启攻击模式——嫌弃他作为演员不合格,因为连老婆的情绪都察觉不到;嫌弃他不会识人,和不真诚的卢歌玩得这么开心;禁止他发言,剥夺他表达的权利。
张婉婷觉得自己说的句句在理,最后还非常生气地离开了。
第三个场景是读情书,宋宁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张婉婷边听边落泪。就在大家以为她有所触动时,她却在采访中说宋宁峰的情书写得特别可笑,很矫情,并在宋宁峰面前嚷嚷着自己是不会改的,说他写的那些让自己很没有面子。
张婉婷时常把“面子”挂在嘴边,大多数打压伴侣的时刻都是为了面子,说宋宁峰是拖油瓶是为了彰显自己的优越感,玩飞盘后对宋宁峰的指责是觉得对方没有维护自己的面子,写情书也不对因为他让自己没有面子。
但是张婉婷应该从来没有反思过,当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压、指责伴侣时,是她自己弄丢了自己的面子。
视情况而定:
1、吵架推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2、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如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一般调解为主,如造成实际伤害的,轻微伤的,进行治安处罚,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吵架,警察一般是予以调解。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吵架的,公安机关通常都是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行为人吵架严重影响到他人生活的,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侵权。不合法,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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