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结婚的时候要在凌晨去接新娘!!

为什么结婚的时候要在凌晨去接新娘!!,第1张

潮汕人为什么总是在三更半夜接

经常听到有人吐槽潮汕人半夜接新娘,结婚的人累死,街坊领居被吵死。以至于网络上出现了这样的帖子······

男友是潮汕那边的,风俗是半夜接新娘的,不过他们在提亲的时候就说过风俗就按照广州这边的,可是可能后来婆婆看到我们一个朋友也是跟我们情况一样,但是是晚上接新娘,然后他们也决定这样了。我跟爸妈说过这件事情,他们说绝对不可以,说只有鬼才半夜出门,他们晚上是睡觉的,我和老公很难做怎么办?

我很纳闷怎么潮汕人娶媳妇都是晚上出门啊?他们那里的人就说是看了这个时辰就要按照这个时辰来出门 怎么都是晚上半夜出门啊 结婚本来就是好事 怎么搞得好像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大半夜才出门 有没有朋友能说说这个问题啊?

其实吧,潮汕人确实许多人是在半夜接新娘,这个环节在传统结婚程序中称为“迎亲”。

迎亲,是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的仪式,也是婚礼中最主要的程序。旧俗迎亲有两种:一种是新郎迎亲,另一种是男方请“好命人”代迎,当代大多是新郎自己迎亲。

那么,潮汕人为什么要执着地选择半夜迎亲呢?

旧时,结婚日迎亲的时刻,多避开白天,选择在日落之后或日出之前,这其实与古代礼制有关。在古籍中,婚姻常作“昏”。

《诗·北风·谷风》:“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汉班固《白虎通义·嫁娶》:“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

《仪礼·士昏礼》:“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固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

所谓“阳往而阴来”,指白昼即将过去,夜晚即将来临,也指男(阳)往迎女(阴)到来。这是天人合一思想在婚姻礼制中的反映。

如果迎亲时刻不得不选在白天进行,旧例新娘要撑一把伞,谓“不见天”。

所以,潮汕人迎亲避开白天是对古风的沿袭,这也是对传统的尊重。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传统的事物也要与时俱进,您觉得呢?

  我只能从法律上给你一些建议,你说家乡比较封建,如何解决亲家关系、乡里矛盾你还是咨询村里的长者吧。

  你们没有拿结婚证,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关键是你才20岁,不到22的法定婚龄,也无法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符合结婚要见但没拿证的“婚姻”)。所以你们自始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你所谓的“离婚”只能是借助司法力量解除同居关系。但不能起诉,只能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有权申请主体包括你自己和近亲属(根据你的年龄,包括你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当你们双方达到结婚要见时再申请,法院将不予支持。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一定是判决,并且一经判决即生效。

  还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你们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此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

  还有你们的孩子,与婚生孩子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你和女方为她的父母,都对其有抚养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即违法,孩子监护人可起诉。

  如果认为可以过下去,可以拖到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条件时补办结婚证。你们的婚姻效力会从都达到法定结婚要见的时候起算。

  现在孩子也有了,希望处理时慎重!

  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能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解释(一)》

  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若有什么不懂或想进一步了解请留言。

与拜神有关的习俗:

劳热:民俗起源于潮州人民对土地的无比崇拜,对土地崇拜导致“土地之神”一说的产生。潮州人则将其称为土地公或伯公(值得一提的是,潮州人在店铺、家里、工厂,都会供奉土地公,在茗翁茶庄也可以见到),“劳热”这一民俗活动在潮州传承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出花园:出花园是潮汕地区一种独有的习俗,15岁(虚岁)的孩子要“出花园”。 凡是有15岁的男、女孩子家庭,要在阴历七月初七乞巧节和七月十五中元节或另择日为孩子备办三牲(雄鸡、鸭、猪肉)果品拜别公婆神(俗称公婆母),表示孩子已经长大,从此可以走出花园。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俗称“七月半”““鬼节”,也叫“盂兰胜会”。“当天,潮州人在自家门口摆上祭品、钱纸,祭毕烧钱纸、撒白米于地上,焚香祷祝,并把香插在房前屋后的地上。

扩展资料

禁忌

过年时忌婴儿啼哭,因为啼哭是“没头彩”,兆示疾病、凶祸。故这一天即使小孩惹了祸,也不能打他或呵斥他,以免他啼哭不休。行为方面,端杯、盘、碗、碟要格外小心,不能打坏。

这一天严禁吃药。否则,被认为会导致一年从头到底病疾缠身,吃药不断。

这一天甚至忌杀生,但是,现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吃东西图个新鲜,也就没什么顾忌了。

参考资料

-潮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163499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5
下一篇2023-12-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