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不可信要看自己了!如果自己感觉妻子的言行只是为了让朋友同事知道这些那你就错了!女人之所以这样只是想要朋友同事安慰自己,同情自己。而另一方面也在说明妻子很在意你们的感情问题,不是憋在心里而是倾诉,不能找老公只能在qq上吐露。所以作为丈夫要做的是完好的处理感情问题,让妻子没有机会没有理由那样做!
法律分析:犯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轻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为寻求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网恋现在也很平凡了、
两个人不在一起、有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所以彼此一定要有足够的信任、耐心、
你是男生、更应该包容她点、网恋本来就很辛苦不是吗?你给不了她的太多。
冷战跟吵架不一样、两个在一起的人吵架是能升温、可是冷战只能降温、
多包容她点吧!既然你们彼此相爱、又有什么过不去的呢?不是吗。
只要有爱、就会有希望、就会有奇迹的。
我感觉吵架要占上风可能是大部分人的惯性,虽然这种做法并不受欢迎。但是就是改不掉,一是维护自己的自尊,证明自己是对的。二是满足心里的虚荣感,感觉自己把对方说死了,那自己就是比对方强。想想,如果是自己比对方弱的话,又怎么可能把对方打败呢。
但是这种人不好相处,想想,如果自己跟这样的人生活估计会疯掉。一般吵架都要占上风的人,在生活中处处也是要争个不休的。你忍,他变本加厉,你反抗,他反抗的比你还厉害。
想想还是算了吧,这种人太容易较真,事事都要争个高低。有时候反而会给平时的生活带来不愉快的体验,有时候我们宿舍也会这个样子,本来好好的说这话,因为观点的不同而起了争执,从刚开始的细声细语变成愤愤不平。貌似非得争个高下,有种要吵起来的节奏,如果不是周围人及时脚踏叫停,估计就要打起来了。大家也都是在维护自己的观点却不愿意后退一步,我感觉这倒是没必要的,大家都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还是要避免尴尬的好。
这种人太在乎自己的面子,也就是太在意自己的自尊心了,往往在生活中也表现的很强势,但遇到一些更强势的人后,往往会表现的更消沉些。比如英国有名的铁娘子,撒切尔夫人,政坛上出了名的外交家,以强硬的态度让人感到压力,可以在来到中国和周总理商讨香港的回归问题时,她才是真正遇到了问题,等她从会议室里出来后,在门口差点晕倒。
因为太在乎自己的自尊心,而自己却没有能力去说服对方,这也许是最可悲的事情了。要知道对于一个争强好胜的人来说,没有什么能比打消他的自尊心更来的具有杀伤力了。受的伤害越大,说明他越在乎自己的脸面。所以这时候,如果真的碰到这种人,不管自己有多占理,还是能让一步就让一步吧。
我就认为,这种争抢好胜就像一种自卑的体现一样,因为自卑,
再者,有时我也认为这种人挺可爱的,实诚的可爱,想想看,一个争的面红耳赤的人,还是傻乎乎地不顾对方的感受直言不讳,有时即使把对方气的吐血也要争个高下,就为了证明是对的,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和玻尔,他们也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理论常常在探讨会里争得面红耳赤,又是都要打起来了。可这个结果得到了两个非常伟大的理论体系的建成。
不得不说,伟人就是伟人,单单就指我们这些凡人而言,凡事能让一步就让一步,也不是怕了对方,而是跟自己一份安宁而已。在生活中,太争强好胜貌似也是不好找到朋友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