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家属和狱警吵架影响罪犯吗

罪犯家属和狱警吵架影响罪犯吗,第1张

会影响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自己去,以别的名义探视,要取得狱警的同意,事先进行协商。所以要和狱警保持好关系。

监狱警察,简称狱警,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属于公务员范围内,主要负责管理监狱、少管所、戒毒所等单位,狱警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罪犯教育、戒毒矫正等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吵架过程中对方先动手引起的冲动杀人后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

第二章 量刑情节

第四条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六条  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根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第七条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没有影响。夫妻吵架后有家暴的行为是可以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如果因为打架受到过治安处罚、或者因打架受到刑事处罚就会留有案底,一般的夫妻吵架是不会留有案底的。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今年3月18日凌晨,一通神秘的举报电话让辽宁省朝阳市光明公安分局民jing的神经紧张了起来,因为这通举报电话的内容与他们一直想要抓获的一名重要嫌犯有关。那么这通神秘的电话究竟说了些什么,民jing们想抓获的这名嫌犯又是谁?

争执中对方自称是通缉犯

光明公安分局刑zhen大队教导员朱峰:“男子打电话问是不是有一个悬赏通缉。我说对,问他掌握什么情况?他说我们俩约见面。”

据电话中的男子介绍,就在几分钟前,他与另一名并不相识的男子在沈阳市于洪区发生了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二人均表示出了不服气的态度,而对方更是突然声称自己是一名正在被警方通缉的逃犯,名叫周某

男子在网上查询周某的名字后,发现了朝阳市警方对周某的悬赏通缉,所以就立即打来了举报电话。同时,该男子还表示,他已经与周某约好半小时后再次见面。通过这名男子向沈阳当地公安的报警,朱峰与沈阳警方进行了紧急地沟通。

强jian抢劫 周某涉嫌重大刑事犯罪

那么警方想要抓捕的这个周某到底是谁,他又是因为什么被朝阳市警方全国通缉呢?悬赏通告中显示,犯罪嫌疑人周某,朝阳市建平县黑水镇人,1986年出生,涉嫌重大刑事犯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

那么周某究竟涉嫌了什么重大的刑事犯罪?这一切,还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11月5日晚,朝阳市光明公安分局接到了一名男子焦急的报警。

据前来报警的男子介绍,他的妻子王某可能被绑架。民警一直不间断的进行寻找,直到凌晨两点多,王某伤痕累累回到了家中。情绪也十分激动。王某第二天对民警讲述了她前一天晚上的遭遇,说被一男的抢劫,而且抢劫过程中被他实施了性侵。

△监控录像

据被害人王某称,嫌疑人在一米七五左右,男性,20多岁,短发,身上有一股很烈的酒味,当时嫌疑人跟她说,他是以前犯过事,不怕公安机关处理。

几日后再发劫案 作案手段相似

经过民警的调查,成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地点,并在现场找到犯罪嫌疑人装白酒的矿泉水瓶子,以及扔下的烟头。通过技术处理以及受害人对照片的指认,警方很快就锁定了那名男子的身份,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周某。

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曾有过抢劫前科的周某被列为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在此时,一起同类型的案件进入了民jing的视线。

一起发生在锦州的案件,就是在周某作案逃离后的第二天晚上,而受害人的遭遇与王某极为相似。警方通过物证检验,确认是同一个人留下的,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周某。

警方发布通缉令 全国通缉周某

犯罪嫌疑人周某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竟然连续作案,恶劣行径令人发指。那么此时的周某会在哪?警方随即开始了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的抓捕工作。但由于技术手段无法获知周某的行踪,家人又与周某完全没有联系,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踪一时间成为了一个谜。

然而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2016年9月,周某再次作案。周某先在一家烟店实施了抢劫。抢劫烟店时,周某还把口罩给摘下来了,恶狠狠地跟烟店里的大姐说,看好他这张脸,他什么事都不怕,把钱都给他。

随后周某又对一家手ji店实施了盗窃。侦查人员发现,周某从手ji店逃离后,便立即打车逃往了锦州,然而当民jing赶赴锦州后,周某再次消失了。

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已经达到了以作案为生的地步,势必会再次出现作案,而且对社会危害很大,决定发布通缉令,在全国通缉周某。

嫌犯是如何躲避追捕?

就在通缉令发布一个月后,那个凌晨的举报电话让民jing们看到了希望。通过沈阳警方的配he,犯罪嫌疑人周某终于落网。光明分局的民jing们连夜赶往沈阳。那么,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周某到底是怎样躲避警方追捕的?

警方调查介绍,周某长年在山上居住,一个人能在山上生活二三十天。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周某也鲜少与人交流,在周转过程中也很少使用交通工具。这也使得警方根本无法掌握他的行踪。

警方在抓捕周某的过程中,还当场搜出了一把尖刀和绳子。而更加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周某甚至还在网上联系购mai枪支,预谋抢jie金店。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朝阳市光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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