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药品的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以下几种药品的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第1张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医保热点问题,何国鑫先生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险机构为参保人设立的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及其利息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用于门诊医疗费支出和定点药店购药。并且可以结转和继承。

2、什么是自费药?什么是自付费项目?

凡不属于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如保健药品等都是自费药,不在报销范畴。

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有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之分,凡属于乙类药品目录的,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这就是自付费项目。此外,特殊诊疗费,如CT、核磁共振等也是自付费项目。

3、一个自然年度是如何划分的?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度。假如,你在2004年12月30日住院,2005年1月5日出院,那么涉及的报销额度计算在2005年里面。

4、定点医院是怎么选择的?如果我这次选择了在A医院治疗,是否意味着以后都要固定在这家医院治疗?

定点医院是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经社保机构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医院。你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没有固定。

5、出院后,我需要在哪里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你所在医院计算机与社保局已经联网,就通过划卡在出院时与医院直接结算;如果是没有联网的医院,则由你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局报销。

如果是在市内住院,出院后两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如果是在市外,出院后3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报销地点在成都市社保局三楼医疗处,需要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案例分析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条款比较复杂,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政策,我们用案例分析来解读。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块:门诊和住院。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A、住院报销

总的来说,住1级医院比住3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举例一46万元以内的情况

陈某今年4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掉医疗费3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陈某这次能够享受到的报销额度为:

(30000-8084×12%)×[(75+40×02)÷100]=2902992×83%=2409483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09483=590517元

如果住定点1级医院,能够报销的额度就是:

(30000-8084×5%)×[(75+40×02)÷100]=295958×83%=2456451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56451=543549元

举例二超过46万元的情况

刘某今年5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去医疗费6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应报销基本医疗费为:

(60000-8084×5%)×[(75+50×02)÷100]=5902992×85%=5017543元

可是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成都市目前就是46336元。而刘某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应报销费用已超过该上限。

所以,他这次能报销的实际费用为46336元,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为:

60000-46336=13664元

B、门诊报销

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用于本人在药店刷卡买药,或是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门诊时,个人账户中没有余额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有节余的归自己所有,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下面,我们分别就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予以说明。

在职职工

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举例

王某今年30岁,月工资10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000×2%)+(1000×002%×30)=26元

江某今年52岁,月工资1200元,每月划入江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200×2%)+(1200×0035%×52)=24+2184=4584元

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

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

举例

张某今年61岁,月基本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张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1000×2%)+(1000×0035%×61)=4135元

黄某今年62岁,月基本养老金800元(低于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黄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965×2%)+(965×0035%×62)=403元

自由职业者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成都市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965元)

举例

朱某今年40岁,为自由职业者,每月划入朱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

(965×2%)+(965×002%×40)=193+772=2702元

职工医疗保险指南

1、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并公布的地方定点医疗机构。

2、门诊如何看病?

定点医疗机构:

社保处公布的联网定点药房均可直接刷卡就医购药,费用直接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可就医购药,费用先自行垫支,后到辖区铁路医院报销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就医流程:

医疗机构: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费用输入微机→冲销个人IC卡账户→检查、处置、取药。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凭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现金支付→处置、取药→持有效凭证→单位所在辖区铁路医院冲减个人账户。

费用报销:

医疗机构均可直接刷卡冲减个人账户资金,地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后持相关票据到统筹区规定的机构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自理。

3、危急重症抢救应注意哪些?

救治原则:

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可就近在定点与非定点医院抢救治疗。

因急诊抢救而就近在非定点医院抢救者,经临时处置后应及时转回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及时转回者,应在3日内(节假顺延)由家属或单位持急诊抢救证明、病情摘要到局社会保险管理处(贵阳、重庆医疗保险管理部)审批备案。

费用报销:

与住院医疗费报销计算相同。如急诊抢救后入院治疗,费用统一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是指参保人员患病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

二、门诊特殊疾病的种类

各统筹区内规定不同,其中:

在川单位:分为两类,第一类:明确诊断后,可以在门诊依靠药物进行治疗的疾病:①糖尿病;②高血压病Ⅱ、Ⅲ期;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甲亢病;⑤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⑥精神病(稳定期);⑦肝硬化;⑧甲、乙、丙、丁、戊型肝炎;⑨肺心病;⑩帕金森氏病。第二类:病情稳定后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疾病:①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②慢性白血病;③系统性红斑狼疮;④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⑤肾(肝)移植术后的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在黔单位: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在渝单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1型、2型;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8、风湿性心脏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 、偏执性精神障碍;14、结核病。

三、门诊特殊疾病的管理原则

原则是:实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定费用控制标准、定补助时限等。

四、

1、在单位所在辖区医院申报,需携本人病情的确诊资料(检查、化验报告等)到该医院医保办填写《成都在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明确申报病种(在渝地区在本单位领取申请表)。

2、医院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相关复查,明确诊断结果,提出治疗方案、药品名称及治疗时限。

3、医院按月将申报表资料汇总报送社会保险管理处,经审批同意后标记个人信息并通知各医院,由医院通知领取申报表的个人留存联和门诊特殊疾病专用处方,这时起就可以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了。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在个人备案的当地地方定点医院就医,但需先在社保处领取申报表,填写后在该医院盖章,附相关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审批。

五、怎样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原铁路医院:直接刷卡,应由个人支付部分先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现金支付,应报销部分通过网络自动报销。

异地安置职工在地方医院费用:按季度交单位到社保处报销。

六、费用报销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

(1)在川单位:门诊特殊疾病按照自然年度累计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一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4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在职40%退休6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在职1000元、退休1500元。二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97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80%的比例支付;

(2)在黔单位:每一自然年度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700元以下(含700元)由个人负担,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元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个人负担5%。

退休人员按上述各段个人自负比例的70%负担。

(3)在渝单位:门槛费标准与住院同,一年按一次计算,由个人自付。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同一患者在两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门槛费。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在上述进入统筹报销后剩余的部分补充医疗按照在职70%退休9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均报销90%。

3、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给个人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基金封顶线。

5、住院及报销有哪些规定?

一、如何办理住院、出院手续?

1、医院: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只交纳属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2、社保处公布的地方定点医院:凭《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身份证、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复印、备齐相关报销资料→结算→全额垫支医疗费用。

出院时需备齐报销资料:当地省市规定的医疗统一收据第一联(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原件)、客观病历复印件、急诊病历(急诊抢救)、单位证明,报销时附医疗证、卡。

3、局管内非统筹区原铁路医院:就医流程与地方定点医院一样,但报销时仍享受相关待遇。

二、费用报销办法是什么?

统筹区内医院:不需再报销,出院结算时已通过网络报销。地方定点医院和局管内其他原铁路医院: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重庆、贵阳医疗保险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报销金额电汇至单位,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现金。

实例说明住院报销计算办法:

(一)在川单位:

例1、退休职工方某,1934年8月出生(已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产生了290000元医疗费。其中自费费用2500元,乙类药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共30000元,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共30000元,血费5000元。

其中:符合规定的费用=290000-2500-�30000×20% -�30000×36% -�5000×60% = 267700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报销比例=(75+70×0.2)×100% = 89%

统筹支付金额为(267700-970)× 89% =237389.70元。

因为237389.70 > 统筹支付封顶线35000,所以实际统筹支付金额为3500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补助:

(35000/89% - 35000)× 90% = 3893.26元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助:

总费用=267700-970-�35000/89% = 227404.16元

补助金额=227404.16×90% = 204663.74 元

因为204663.74 > 150000,所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150000-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支付3893.26=146106.74元。

补充保险报销总额:3893.26 + 146106.74=1500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总额:

35000 + 150000 = 185000元

个人需要自付:290000 - 185000 = 105000 元。

如果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付为255000元。

(二)在黔单位

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2000×20%=24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1200×20%=24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5000-900 ×20%=820元

第二段:�10000-5000 ×15%=7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 ×10%=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 ×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5000-900 ×80%=3280元

第二段:�10000-5000 ×85%=4250元

第三段:�15000-10000 ×90%=4500元

第四段:�27360-15000 ×95%=11742元

以上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27360-900-23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23772+1881.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30000-25653.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1680-110-420×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486-560)×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 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1486-560-694.50)×70%=162.50元

(3)合计: 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1680- 694.50- 330.05= 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有哪些规定?

1、总原则: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的20%及其他限制报销比例以外的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超过此标准的费用才给予报销):

(1)在川单位: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5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8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

(2)在黔单位:三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标准依次分别降低200元。最低门槛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元。

退休人员的门槛费按上述标准分别降低200元,但不得低于最低门槛费。

(3)在渝单位: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

一年内在原在渝铁路医院住院治疗,门槛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金额,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在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5000元/年。

(2)在黔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9000元/年。

(3)在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2000元/年。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只报销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

(1)在川单位:

报销金额=(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20%)×(75%+年龄×0.2%)。

(2)在黔单位:

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至15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至封顶线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3)在渝单位:

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 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 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 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 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住院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20%)×相应百分比系数。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槛费

原铁路医院住院〃门槛费〃:补助在册职工30%、退休人员60%。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余额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70%、退休人员90%。

(3)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均为90%。

(4)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保险最多可报销15万元。

成都高新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

凡农民到高新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二)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以内的,均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农民因工受伤、致残等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解决,不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2、报销标准

(1)门诊医疗费用

凡在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门诊治疗,诊治费超过10元者,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0元;未超过10元者,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

(2)住院医疗费用

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起付费为100元,超额部分报销45%;在区社保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3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35%;在区社保定点的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7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25%。

农民在外出务工期间,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除自费部分外,其余费用报销25%。

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分次结付。全年个人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

高新区享受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的农民可同时自愿参加农村医疗保险,但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报销。

3、报销程序

医药费用的报销结算坚持简便、就地、快捷的原则,参照社保医疗报帐程序,实行两级结算。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农民及时结算;社会事业局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结算1次,年底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免费体检费用进行结算。

(一)门诊费用

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及时结算。

(二)住院费用

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和经批准同意到一级以上的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由农民个人先垫支,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农民外出务工,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另:

住院“门槛费” 众多医保病人心头的“糊涂账”

记者随后采访了成都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唐韬。唐韬说,“门槛费”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准确的称谓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称“起付线”,它并非是社保局或医院额外向住院患者收取一笔费用,而是政府为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所划定的一条报账底线。即,社保局只按规定对介于“起付线”与“封顶线”之间的费用予以报销,而低于“起付线”的这部分费用则由患者自己承担。设置“起付线”,目的在于建立职工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机制。据介绍,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与医保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医院与个人结算”。成都市至今执行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4.2元,二级医院646.72元,三级医院970.8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逐次降低1%。2001年,成都市劳动局又规定,起付标准降低后,不得低于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我个人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下面是我查到的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治疗原则

(1)个体化治疗原则 需要考虑患者性别、年龄、主要症状、躯体情况、是否合并使用药物、首发或复发、既往治疗史等多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从较低剂量起始,根据患者反应滴定。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治疗反应、不良反应以及可能出现的药物相互作用等及时调整,提高患者的耐受性和依从性。

(2)综合治疗原则 应采取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和危机干预等措施的综合运用,提高疗效、改善依从性、预防复发和自杀、改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3)长期治疗原则 由于双相障碍几乎终身以循环方式反复发作,其发作的频率远较抑郁障碍为高,因此应坚持长期治疗原则。急性期治疗目的是控制症状、缩短病程;巩固期治疗目的是防止症状复燃、促使社会功能的恢复;维持期治疗目的在于防止复发、维持良好社会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2药物治疗

最主要的治疗药物是抗躁狂药碳酸锂和抗癫痫药(丙戊酸盐、卡马西平、拉莫三嗪等),它们又被称为心境稳定剂。对于有明显兴奋躁动的患者,可以合并抗精神病药物,包括经典抗精神病药氟哌啶醇、氯丙嗪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奥氮平、喹硫平、利培酮、齐拉西酮、阿立哌唑等。严重的患者可以合并改良电抽搐治疗。对于难治性患者,可以考虑氯氮平合并碳酸锂治疗。治疗中需要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对于双相抑郁患者,原则上不主张使用抗抑郁药物,因其容易诱发躁狂发作、快速循环发作或导致抑郁症状慢性化,对于抑郁发作比较严重甚至伴有明显消极行为者、抑郁发作在整个病程中占据绝大多数者以及伴有严重焦虑、强迫症状者可以考虑在心境稳定剂足量治疗的基础上,短期合并应用抗抑郁药,一旦上述症状缓解,应尽早减少或停用抗抑郁药。

3物理治疗

急性重症躁狂发作、伴有严重消极的双相抑郁发作或难治性双相障碍可采用改良电抽搐(MECT)治疗,但应适当减少药物剂量。对于轻中度的双相抑郁发作可考虑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治疗。

只要是人,就有情感,只要有情感,就有可能出现障碍;只要有心,就有心病,只要有心病,就有可能染上躁郁症。每一个人的一生中都有可能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无论贫富无论贵贱。当你害怕出现的事件一再出现,当你无法承受某种心理压力而你又必须再承受时,就如将一颗颗的稻草不停地放到骆驼身上,骆驼的负重也就会持续加大,可骆驼的承受能力是有极限的,当放到令骆驼无法承受的 最后一颗稻草 时,骆驼就倒下了。是因为骆驼不够强壮,还是因为放的稻草太多的缘故而导致骆驼倒下的呢或许应该归罪于那最后一颗稻草终究是那最后一颗稻草使得躁郁症爆发了……。 当染上躁郁症时,大多数患者是从抑郁而起的,失眠了、注意力无法集中了、丧失了、没有任何兴趣了、终日里只想自杀了,刚发病时,倘若家人不注意照顾或者病人无视自己的疾病,一念之差,生命也许就此消失了,如果能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患者的病情就会得到控制。抑郁得到控制了,常常躁狂症就紧随而来,心境高涨了、意念飘忽了、自命不凡了、亢奋了,又得住院治疗了。躁狂得到控制了,抑郁又常常就紧随其后……,如此循环往复,每一个循环,有长有短,病魔吞噬着每一个患者的心智与意志力,从此生活的惟一目的就是与病魔搏斗。有的三年五年,有的十年八年,有的延续终生,从西医的角度看, 躁郁症是一种反复发作的终生性疾病。从此,精神病与精神类药物开始与患者长相随了,丙戊酸钠、碳酸锂、氯丙嗪、百忧解、奥氮平、氯硝安定、奎硫平、利培酮、帕罗西汀等等精神类药物成为患者的日常用品。 ,可能与遗传、生化、心理和社会等多种因素有关, 中枢神经介质的功能及代谢异常;中医说,本病系阴阳失调,心肾不交,俗称“桃花疯”;佛学说,此病的病因系过于执着、邪魔附体所致。以上所言之病因皆属实,西医是从人体科学的角度,中医是从阴阳学说的角度,佛学是从唯识论的角度说明此种疾病之因。实质上,躁郁症的病因是多因素的、渐进的、系统的,比较形象的说法就是那压垮骆驼的一根根稻草,佛学阐明了其根源,由于有心,由于心随境转,导致执着,导致邪魔附体;中医学阐明了其进程,一点点不良习惯的累积、一条条负面信息的冲击,一次次冲破心理底线,导致阴阳失衡、心肾不交;西医阐明了其结果,中枢神经介质的功能及代谢异常,临床表现为各种驱体化症状,如焦虑、失眠、气喘、疲倦、心律不齐等。 首先,我们应该正视自身疾病、相信西医科学。西医的人体科学倾注了不知多少医学家、药物学家的心血,躁郁症在精神病院里已是一种普通病种,现代医学已经可以通过药物等治疗方法控制其病情。如果抑郁症或躁狂症爆发了,应该及时住院治疗,抑郁时病人有认知,自己可以去就诊,第一次发作的患者最好是住院治疗,以防患者轻生。躁狂时,患者大多认知缺失,心境高涨,并不认为自己有疾病,这时,往往需要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住院治疗。西医认为,躁郁症是一种精神感冒,对治感冒的办法就是吃药控制,没有根治办法。为此,只要你相信西医的人体科学观,患者就可保住生命。然而,的药物控制时有失效的时候,躁郁症时常会复发,患者经历一次次的躁狂,一次次的抑郁之后,对药物常会失去信心,况且精神类药物是用于控制认知、控制情感的,副作用相当大,致使患者终日浑浑噩噩。大多数患者都曾怀疑药物的有效性,随着病情的一再循环、一再延续,部分患者会不堪其折磨……。 其次,我们应该进一步正视自身疾病、相信中医学,既然是心肾不交,心和肾应该都有问题,儿童没有躁郁症,躁郁症是发生在青春期之后,是成年人的疾病,阴阳失调、桃花疯都与成年人有关,那么此病可能与性生活习惯有关联,阴虚、肾虚是表征,纵欲过度、等不良的性生活习惯或许就是病因。为此,我们应该倡导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戒掉,参加体育锻炼,任何一种坏习惯的戒除都需要坚强的意志,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都需要不懈的努力,比如要戒掉习惯,我们就不要去看**的网页以及戒除一切与“黄”有关联的东西,当然也可辅以中药治疗,如服用“麦味地黄丸”、“天王补心丹”、“生脉饮”等,或者吃一些方剂治疗心肾不交。每周坚持锻炼身体,从每周一到两次再发展到每周三到四次,每次一小时,比如打球,跑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家里边看电视边原地跑步一小时。如果我们肾好了,身体体质增强了,即使还有心病,躁郁症也会逐渐离开你的,慢慢地驱体化症状会逐步消失的。 再次,佛学是治疗心病最有效的良方。我们从小接受唯物论的教育,很多人一谈及佛学就认为是伪科学,认为是封建产物,实质上佛学是唯识论,是治疗心病最有效的良方,这是亘古不变的共识。有的患者到寺院里生活一年半载,病情就彻底痊愈了,这是事实。一声声佛音(如大悲咒、佛母准提神咒、六字真言颂等)将你带入一个清净、平和的心灵世界,一句句“阿弥陀佛”圣将使患者的注意力不断集中,倘若每天连续不断地念“阿弥陀佛”圣一小时,三个月后,患者心态日趋平和,心病渐渐消失;另外,如果每日诵读一遍“地藏经”,患者的想法与认知,每日都会在改变,七天后,患者就会感到自己的变化,一个月后,心病也将渐渐消失;任何一种学佛法门,必将让患者逐步向往“看破放下自在随缘念佛, 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的境界,倘若患者触摸到“无我”的真实境界时,躁狂与抑郁将永远成为过去。 总之,面对躁郁,我们正视疾病、听从医嘱、戒除邪*、锻炼身体、念佛诵经,这些措施将会使你在不知不觉中摆脱药物,走出躁郁、远离躁郁、治愈躁郁,走向光明,还你一个美好人生。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吾自虚空来,身心皆如来,本来无躁郁,般若心自在!

  双相情感障碍—bipolar affective disorder 特点是病人出现两次或多次的情感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其中至少有1次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另1次表现为情感低落、精力减低和活动减少。见:抑郁症;轻躁狂;躁狂。 情感障碍(affective disorder)近年在国外改称心境(mood)障碍,主要表现为情感高涨(躁狂)或低落(抑郁),或两者交替出现。情感障碍严重者称为情感性精神病。 诊断要点 一、情绪高涨、易激惹或情绪低落,或呈双相性。 二、情绪低落者,从轻度悲观到强烈自罪感。 三、思考困难,缺少决断,缺乏兴趣。 四、头痛,睡眠障碍,精力不足。 五、焦虑,病情严重者可有运动迟滞、激动不安、疑病或被害妄想、厌食、失眠。 诊断标准(中华医学会,年10月修订) 一、躁狂发作 (一)症状学标准 1.症状以情绪高涨和/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相对持久。 2.首次发作者情绪障碍至少已持续2周(如症状严重到需住院或过去有肯定符合标准的躁狂或抑郁发作者不受此限),且至少有下列症状中四项(若情绪仅为易激惹;则需具有五项): ①言语比平时增多,或滔滔不绝。 ⑨意念飘忽,思维奔逸。 ②注意力不集中,随境转移。 ④自负,自我评价过高。 ⑤自我感觉良好:感到头脑灵活、身体特别强壮或精力充沛。 ⑥对睡眠的需要减少。 ⑦活动增多(包括工作、日常活动、社交及性行为方面)。 ⑧轻率任性,不顾后果。 (二)严重程度标准 临床症状必须达到下列严重程度之一者: 1.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2.社会能力(指工作、学习、社交或家务能力)明显受损。 3.需立即治疗或住院。 4.具有精神病性症状。 (三)排除标准 1.当情绪症状消退后,下列症状继续存在: ①与心境不协调的妄想和幻觉。 ②怪异行为。 ②“一级症状”。 ④紧张症状。 2情绪症状系附加于精神等其他疾病者。 3情绪症状系药物、中毒或其他器质性原因所引起。 二、抑郁发作 (一)症状学标准 1.症状以心境抑郁为主要特征;且相对持久,但在一日内可有晨重晚轻的节律变化。 2.首次发作者,情绪障碍至少已持续2周(如症状严重需立即治疗或住院者,或过去有肯定的躁狂或抑郁发作者不受此限),且至少具有下列症状的四项: ①对曰常活动丧失兴趣或无愉,减退。 ②精力明显减弱,无原因的疲倦,软弱无力。 ③反复出现死亡的念头,或有自杀企图或行为。 ④自责或内疚感。 ⑤思考能力或注意力减退。 ⑧精神运动迟钝或激越。 ⑦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⑧食欲减退,体重明显减轻。 (二)严重程度标准 临床症状必须达到下列严重程度之一者: 1.社会能力明显受损。 2.需立即治疗或住院。 3.具有精神病性症状。 (三)排除标准 同躁狂发作标准中的第(三)项。 三、双相情感障碍的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①过去有躁狂发作,本次表现为抑郁发作者;②过去有抑郁发作,本次表现为躁狂发作者。 [编辑本段]双相情感障碍的药物治疗 (一)药物治疗原则 1、首先使用最安全有效的药物,以心境稳定剂为主 2、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联合用药 药物联用的方式有两种心境稳定剂联用,心境稳定剂加抗精神病药或苯二氮卓类药物、心境稳定剂加抗抑郁药。在联合用药时,要了解药物对代谢酶的诱导或抑制产生的药物相互作用。 3、定期监测血药浓度,评估疗效及不良反应 由于锂盐的治疗指数低,治疗量和中毒量接近,应对血锂浓度进行动态监测。卡马西平或丙戊酸盐治疗躁狂也应达到抗癫痫的血药浓度水平。取血时间应在末次服药后12小时(如次日晨),以测定谷血药浓度为标准。 4、一种药物疗效不好,可换用或加用另一种药物 要判断一种心境稳定剂无效,应排除依从性差和血药浓度过低等因素,且用药时间应大于3周。如排除以上因素仍无效,可换用或加用另一种心境稳定剂。 (二)心境稳定剂 1、常用的心境稳定剂:(1)碳酸锂 (2)丙戊酸盐(3)卡马西平 2、候选的心境稳定剂:(1)拉莫三嗪(2)托吡酯(3)加巴喷丁(4)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氯氮平、利培酮、奥氮平与奎硫平 心境稳定剂的选择:对双相ⅰ型急性躁狂或双相ⅱ型轻躁狂发作,可首选锂盐治疗。如果即往对联锂盐缺乏疗效,则选用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或锂盐的基础上加用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如果不能耐受锂盐治疗,则选用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 对快速循环以作或混合以作,因其对锂盐缺乏理想的反应,则应首先选用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或与候选的心境稳定剂联合用药治疗。对双相抑郁障碍,可首选拉莫三嗪,必要时也可短期合用抗抑郁剂。 对难治性病例,可联合应用锂盐和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若仍无效,可在原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候选的心境稳定剂,或根据情况加用增效果剂。 3、苯二氮卓类药物: 氯羟西泮、氯硝西泮 4、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 对具有兴奋、激惹、攻击或精神病性症状的急性躁狂或混合发作者,伴有精神症性症状的抑郁以作者也可在治疗早期阶段短期联用心境稳定剂与第一代抗精神症药。 5、增效剂的应用与药物的联合治疗对于难治性双相障碍患者,特别是难治性快速循环发作患者,候选的心境稳定剂、钙通道拮抗剂(异博定80-mg/d,2/d、尼莫地平40-90mg/d,2-3/d)甲状腺激素(t-50ug/d、t-ug/d用4-6周)、5-ht1a受体拮抗剂(如丁螺环酮、心得静)可考虑做为增效剂与经典心境稳定剂联合试用。 6、抗抑郁剂在双相障碍中的使用用问题在双相障碍的治疗中,应用抗抑郁剂可能诱发转躁狂或轻躁狂发作,或使循环频率增加,或促发快速循环发作而使治疗更加困难。因此,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时应慎用抗抑郁剂。如抑郁症状十分严重、且持续时间超过4周以上,既往发作以抑郁为主要临床相,则可以在充分使用心境稳定剂的前提下,合用抗抑郁剂。一般可首选几无转躁作用的丁胺苯丙酮,其次选用5-ht再摄取抑制剂,尽量不选转躁作用强的tcas。 [编辑本段]图书信息 书 名: 双相情感障碍 作 者:(美)麦克洛维茨 ,陈幼堂 译 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1-1 in:开本: 16开 定价: 3850元 内容简介 本书可以帮助双相障碍患者有效地处理双相障碍引起的各种问题、掌控自己的疾病和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书中介绍了双相障碍的病因、治疗以及自我管理,并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治疗和自我管理工具,从而避免因病症导致的极度的情感混乱和重大的钱财损失,并保持丰富多彩的情感体验。 作者简介 戴维·米克罗维兹博士是科罗拉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双相障碍研究领域的一位****和临床专家。他与迈克尔·戈尔茨坦合著的《燥郁症:家族聚焦治疗方法》获得了美国婚姻与家庭治疗协会颁发的杰出出版物奖(年)。他还曾获美国国立精神症与抑郁症研究联盟颁发的杰出研究者奖(年)。他在《英国精神病学》、《神经病与精神病》、《生理精神病学》、《心理学与临床心理学》以及《变态心理学》上发表了多篇论文。

0元。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双相情感障碍等重大精神疾病,无法提供医保援助,领的是0元。双相情感障碍又名双相障碍,是一种既有躁狂症发作,又有抑郁症发作(典型特征)的常见精神障碍,首次发病可见于任何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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