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楼迷,女生,现在是我妈。随着自我探索和教养精细化双重时代的到来,重读红楼,开卷有异。曾经被青春和无知所忽略的——女孩家庭教育的主题维度,突然慢慢展开。
这也是红楼的神奇之处:横着看可以是山脊边上的一座山峰,远近不一。
废话少说,还是说柴戴千古之争吧。在比赛之前,我们必须制定裁判的规则。女生家的家教怎么算?我认为有三个层面:第一是天赋;第二是情商,就是做人要懂得分寸;但最重要的是第三条:有一颗善良的心。
好吧,按照这个规律来比较。蔡庆、柴岱是和棋。黛玉是精神的,宝钗是崇高的。黛玉有“傲世皆隐,同花迟开”;宝钗有“好风能凭实力送我上青云”。
情商呢?大概很多人看到这两个字,已经认定林妹妹一定输了。
其实不是的。书上说宝姐姐是个比林妹妹好的人,但只有三个人的评价:一个老太太,自谦;一个赵阿姨,那是无知;再一个是祥云。嗯,我觉得大部分是酸的。但别人对他们的态度:李纨一直可怜林妹妹,探春明显比宝钗更亲近黛玉,宝钗的妹妹宝琴和黛玉一见如故。就连自视甚高的妙玉,也同样被黛玉和黛玉请去吃自己的茶。可见林妹妹虽小,只在宝玉。她离开宝玉的时候,在外人面前是大家闺秀。她和宝钗一样,身材匀称,举止得体。
对于一个好的家庭来说,适当的限制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对待男人的适当限制。说到这,啧啧啧,宝姐姐可惊了。一个是不分时间场合的出现在宝玉的怡红院,勤快到了直言不讳的晴雯都能这样说:“有事她就来坐,让我们半夜睡不着!";烈,独自坐在睡得半裸的宝玉床前绣鸳鸯肚兜,叫黛玉湘云都看得像个傻子;而且和宝玉说话的时候,“我只说了半句,就忙着吞了。我眼圈微红,脸颊泛红,含着泪低着头,只顾系腰带。”这简直就是一记耳光!和我们端庄贤惠的宝姐姐大相径庭。是林妹妹,离宝玉只有一层窗户纸,也是因为对方的轻浮言论更真实:“你说这种蠢话欺负我。告诉叔叔阿姨!”一个真正吃饱的人不知道一个饥饿的人是饥饿的。
所以说宝姑娘比林姑娘会做人。其实做人也是虾有虾路,蟹有蟹路的事。从结果来看,真正想看宝姐姐超过自己的,只有自己的姨太太王夫人和为宝玉吃醋的。论情商和适当极限,柴黛还是不分上下。
最后是女生导师评价的核心因素:善良。在这种情况下,就连《红楼迷》里的宝钗派,大概也不得不承认,宝钗彻底被打败了。最权威的裁判来自曹雪芹本人,他在宝姐姐的档案汇总处写下了这句话:“陶无情人有情”。无情,功利,有野心,有目的,这些就是宝钗的画像。反而是黛玉的众生相。她教香菱写诗攻击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得失,而是出于她真实的本性和善良。
综上,两平一胜,林妹妹的家教比宝姐姐好。
因此,事故并不意外。很多人分析过,和黛玉相比,宝钗只是一个暴发户的女儿。这就把我们带到了时下的热词:营养丰富。要物质丰富,不缺十二个女人。可以说,精神上的充实只有林**才能做到。只有她是被敬爱的父母教育的,其余的宝钗、湘云都是自学的。用宝钗的话来说,林黛玉七八岁时,在导师贾雨村的带领下学习四书五经的时候,正和姐妹兄弟们厮混在一起,看着《西厢记》的古艳歌。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隐形的关键词:父女亲子关系。从心理学上讲,一个和父亲有着良好亲子关系的女孩,更容易形成勇敢独立的性格。在《宝钗传》中,黛玉被宝玉称赞为“林妹妹从来不说这些混账话”。所谓f王话,就是劝他求名利的话。可是为什么林妹妹要穿,宝姐姐和云姐姐不要呢?也许说到底,他们缺乏深沉的父爱带来的独立人格。
说完两位女主,再来说说第一位女配:史湘云。粉丝们要知道,这个女配其实才是真正的女原型——,一生为曹雪芹红袖添香的脂砚斋同学。那么,曹雪芹是怎么写终极boss的导师的呢?应该说:是真的。
太惨了。林妹妹的人生经历真的不算惨。芸姐就惨了:“父母在襁褓中忤逆”,她生来就是孤儿。孤儿的家教大多缺失,湘云也不例外。虽然作为“阿房宫,三百不住金陵一整史”的历史学家,她身边从来不缺人,但无论是林妹妹这样的亲生父亲,还是宝姐姐这样的亲生母亲,都不会为她规划学业,更不会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于是,云姐姐在十二钗中的出场,就成了这样一道独特的风景:“一般捧着雪袄,却故意化了个小骚大紫。”或者在一个远房亲戚李阿姨眼里:“怎么那个有玉的哥哥和那个有金麒麟的姐姐那么干净娇嫩,粮食充足,还在那里商议吃生肉?”“还有一个更经典的韩香云镜头:喝醉了躺在石头上,在人群中醒来。从古代仕女的礼仪来看,可以算是相当不雅了,连自己都“自感遗憾”。
我们看待家庭教育有一个前提:要放在当时的人文环境和道德标准下。湘云做的这些事,如果放在现在的女孩子身上,肯定会很可爱。但在古代,这些东西,怎么说呢,会被其他十一女观看,欣赏,觉得可爱。
但如果是他们自己就不会这么做了。因为不合适。
这是行为有分寸的一面,善良的一面呢?湘云对每个人都很好,除了一个人。只有这一个是黛玉。书中找不到黛玉针对湘云的情节,湘云有意针对黛玉,却随处可见。第一,湘云是宝钗最多的。当然也不乏对宝姐姐真心实意的爱,但其实更多的是女孩子的关心,因为宝玉的心在黛玉那里,这个大家都知道。湘云在这里故意有点气人,有点派性。你生气了,就故意和对手交朋友,对除你之外的所有人都很温柔,夸所有人来绕过你。这些都是一个女生心知肚明的招数。
而黛玉却总是面对湘云的暗箭伤人,无动于衷。也从侧面证明了她在与人相处时并不是小心眼,而是一个有涵养有气度的女孩。
那么,为什么云姐姐的家教那么差,从老太太到王都爱她呢?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她极有才华,从她的诗里可以看出来。陆婷即兴作了一首诗,她单挑了戴宇、宝钗、鲍芹。她没有输却赢了。
另外,她有一颗纯洁的心。这就是为什么我连宝玉也爱上了,而且一直公开吃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这样一个才华横溢、赤子之心的人,她的价值观暂时不足,只是缺少父母的培养和历练。久而久之,知颜斋一定会成为一个清纯精致的女人。
那么说了这么多,这三个女的谁是十二个女的第一个导师呢?都不是。黛玉不够大气,宝钗不够善良,湘云不够端庄。十二女中第一个家教的女生是另外一个人。
再回答一个问题,大家仔细想想:大观园的十二根金钗,除了父母双亡的黛玉湘云,几乎都是单亲家庭的。只有一个勉强算是双方父母。是谁呀?
答案是探春。
曹雪芹写探春,是大事。对于柴进的其他人,他有爱和怜悯,也隐藏着对苗雨的鄙视。只是对滩纯来说,他给了她比男人能给女人的爱更珍贵的东西:尊重。
因为这方面,让我整个红楼都哭的不是黛玉的烧稿,也不是宝玉的送别,而是探春的远嫁。因为它的雄伟,因为它的高贵,因为它的腕力,所以有一句话叫:奴才去,不要牵连。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可敬的探春,她的导师呢?在才华方面,她虽然诗歌输给了柴代香,但她有着无与伦比的远见卓识,所以她第一个说:“不要忙。自然就有你的物业日了!”这样的警告;就做人而言,最精明的冯辣椒曾经对大观园的姑娘们有过一个总的评价。谈及探春,他说:“一切由心而口。不知道以后哪个会幸运。没挑对的,可以走。”还有一个细节体现了探春在老太太心目中的优秀:南安公主做客,要见**们。贾母请了四个叫柴黛的,只有探春一个。可惜这个祭品真的被人拿走了。这是后话,先不说了。
再说探春的好。大山,她在大观园实行了“责任制”,许多妇女被鼓励奔小康。萧珊,在“林黛玉烧稿断痴心,薛宝钗大礼”的那天,她是唯一一个去陪临终的妹妹林的姑娘。
然而,这个睿智、有分寸、善良的探春,心里却有一根刺,那就是她的生母赵姨娘。她是一个普通女人生的,一个劣等女人生的孩子。正因为如此,她反而成了遵守班级礼仪的人。说到尊卑之分,就成了她最敏感的时刻,也是她最不善良的时刻。
尽管如此,综合各方面考虑,探春仍然是十二女中家教分数最高的姑娘,所以曹雪芹给了她最好的结果:她成了贾府的第二个皇后,而且还不像袁春那样短命。
除了上面提到的,园中还有几个姑娘:迎春,后妈养大的姑娘,胆小自卑;惜春,一个被哥哥和嫂子养大的女孩,典型的嫂子脾气,幼稚自私;也有不在十二宫图上的:有钱却歪的夏金桂,家境贫寒却依然落落大方的邢岫岩。后来,邢岫烟嫁给了宝钗的表妹薛蟠,这样一个有家室,有相貌,有品德,有办事能力的男人。红楼我想不出第二个。
哦,对了,还有一个不得不提:妙玉。曹雪芹借宝玉之口抒发情感:“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他写女孩子的时候,也带了一种珍珠般的赞美精神,只有两个是他用讽刺手法写的,其中一个是妙玉。看妙玉的判词:“要清净,何必清净?”真是可笑!大观园里几乎没有不思春的姑娘,但最假正经最道貌岸然的还是妙玉。所以,她的最终结局是,最脏的被一个流氓抓住了,她“最终陷入了泥潭”。这里可以看出,女孩的家教极其重要,那就是真诚,这是一切美德的前提。
曹雪芹不喜欢的另一个女孩是谁?答案很明显:——攻击人。如果说曹雪芹只是不喜欢妙玉,那就是讨厌袭人。大观园所有女生加起来,没有一个攻击谁的。
女人自古就在一起。人非草木,谁能无情?有点反感只能说明他是个俗人。但是俗人和恶人的界限在哪里?现在不是直接在目的上,具体在行动上,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所以,当他看到《红楼梦》的结尾时,高鹗也心领神会地让袭人假装上了别的男人的床,他真的忍不住笑了。
对,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红楼梦。作为曾经的女孩,如今女孩的母亲,sumup的经历:
第一,《红楼梦》真的很美。真的很漂亮。是古今中外的第一本书。
二、姑娘的家教,才华和做人是表,善良和真诚是基础。善待他人,无论是真心还是自保。这件事就像海边的礁石,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浮出水面;
第三,精明是个中性词,不是女孩子家庭教育的必需品。养富家女,让她看,但与其看了“知道”,不如“知道”。
第四,亲子关系至关重要。有爸爸妈妈比没有爸爸妈妈好,父母比单亲好;
五、物质条件充足,女生好导师的概率高,但不是必要条件。有睿智的父母和好的朋友,才能养出一个内外兼修的好女孩。
6最后,有时候生活中要有一些东西,要一直坚持下去。父母再怎么血性,也代替不了上帝。命运的事情终究是听天由命的。
云萝姑娘
这时候只有八点多钟,园里的清道夫才扫完马路。两三个采鸡头米的工人,已经驾起小船,荡向河中去了。天上停着几朵稀薄的白云,水蓝的天空,好像圆幕似的覆载着大地,远远景山正照着朝旭,青松翠柏闪烁着金光,微凉的秋风,吹在河面,银浪轻涌。园子里游人稀少,四面充溢着辽阔清寂的空气。在河的南岸,有一个着**衣服的警察,背着手沿河岸走着,不时向四处瞭望。
云萝姑娘和她的朋友凌俊在松影下缓步走着。云萝姑娘的神态十分清挺秀傲,仿佛秋天里,冒霜露开放的菊花。那青年凌俊相貌很魁梧,两道利剑似的眉,和深邃的眼瞳,常使人联想到古时的义侠英雄一流的人。
他们并肩走着,不知不觉已来到河岸,这时河里的莲花早已香消玉殒,便是那莲蓬也都被人采光,满河只剩下些残梗败叶,高高低低,站在水中,对着冷辣的秋风颤抖。
云萝姑娘从皮夹子里拿出一条小手巾,擦了擦脸,仰头对凌俊说道:“你昨天的信,我已经收到了,我来回看了五六遍。但是凌俊,我真没法子答复你!……我常常自己怀惧不知道我们将弄成什么结果……今天我们痛快谈一谈吧!”
凌俊嘘了一口气道:“我希望你最后能允许我……你不是曾答应做我的好朋友吗?”
“哦!凌俊!但是你的希冀不止做好朋友呢?……而事实上阻碍又真多,我可怎么办呢?……”
“云姐!……”凌俊悄悄喊了一声,低下头长叹。于是彼此静默了五分钟。云萝姑娘指着前面的椅子说:“我们找个座位,坐下慢慢地谈吧!”凌俊道:“好!我们真应当好好谈一谈,云姐!你知道我现在有点自己制不住自己呢!……云姐!天知道!我无时无刻不念你,我现在常常感到做人无聊,我很愿意死!”
云萝在椅子的左首坐下,将手里的伞放在旁边,指着椅子右首让凌俊坐下。凌俊没精打采坐下了。云萝说:“凌俊!我老实告诉你,我们前途只有友谊——或者是你愿意做我的弟弟,那么我们还可以有姐弟之爱。除了以上的关系,我们简直没有更多的希冀。凌弟!你镇住心神。你想想我们还有别的路可走吗?……我实在觉得对不起你,自从你和我相熟后,你从我这里学到的便是唯一的悲观。凌弟!你的前途很光明,为什么不向前走?”
“唉!走,到哪里去呢?一切都仿佛非常陌生,几次想振作,还是振作不起来,我也知道我完全糊涂了——可是云姐!你对我绝没有责任问题。云姐放心吧!……我也许找个机会到外头去漂泊,最后被人一枪打死,便什么都有了结局……”
“凌弟!你这些话越说越窄。我想还是我死了吧!我真罪过。好好地把你拉入情海——而且不是风平浪静的情海——我真忧愁,万一不幸,就覆没在这冷邃的海底。凌弟!我对你将怎样负疚呵!”
“云姐!你到底为了什么不答应我,你不爱我吗?……”
“凌弟!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果真不爱你,我今天也绝不到这里来会你了。”
“云姐!那么你就答应我吧!……姐姐!”
云萝姑娘两只眼睛,只怔望着远处的停云,过了些时,才深深嘘了口气说:“凌弟!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我要永远缄情向荒丘呢!……我的心已经有了极深刻的残痕……凌弟,我的生平你不是很明白的吗?……凌弟,我老实说了吧!我实在不配受你纯洁的情爱的,真的!有时候,我为了你的热爱很能使我由沉寂中兴奋,使我忘了以前的许多残痕,使我很骄傲,不过这究竟有什么益处呢!忘了只不过是暂时忘了!等到想起来的时候,还不是仍要恢复原状而且更增加了许多新的毒剑的刺剽……凌弟!我有时也曾想到我实在是在不自然的道德律下求活命的固执女子……不过这种想头的力量,终是太微弱了,经不起考虑……”
凌俊握着云萝姑娘的手,全身的热血,都似乎在沸着,心头好像压着一块重铅,脑子里觉得闷痛,两颊烧得如火云般红。但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一口一口向空嘘着气。
这时日光正射在河心,对岸有一只小船,里面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子,慢慢摇着划桨,在那金波银浪上泛着。东边玉桥上,车来人往,十分热闹。还有树梢上的秋蝉,也哑着声音吵个不休。园里的游人渐渐多了。
云萝姑娘和凌俊离开河岸,向那一带小山上走去。穿过一个山洞,就到了园子最幽静的所在。他们在靠水边的茶座上坐下,泡了一壶香片喝着。云萝姑娘很疲倦似的斜倚在藤椅上。凌俊紧闭两眼,睡在躺椅上。四面静悄悄,一些声息都没有。这样总维持了一刻钟。凌俊忽然站起身来,走到云萝姑娘的身旁,低声叫道:“姐姐!我告诉你说,我并不是懦弱的人,也不是没有理智的人。姐姐刚才所说的那些话,我都能了解……不过姐姐,你必要相信我,我起初心里,绝不是这么想。我只希望和姐姐做一个最好的朋友,拿最纯洁的心爱护姐姐。但是姐姐!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什么时候竟恋上你了……有时候心神比较的镇定,想到这一层就不免要吃惊……可是又有什么法子呢,我就有斩钉断铁的利剑,也没法子斩断这自束的柔丝呢。”
“凌弟!你坐下,听我告诉你……感情的魔力比任何东西都厉害,它能使你牺牲你的一切……不过像你这样一个有作有为的男儿,应当比一般的人不同些。天下可走的路尽多,何必一定要往这条走不通的路走呢!”
凌俊叹着气,抚着那山上的一个小峭壁说:“姐姐!我简直比顽石还不如,任凭姐姐说破了嘴,我也不能觉悟……姐姐,我也知道人生除爱情以外还有别的,不过爱情总比较得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吧!我以为一个人在爱情上若是受了非常的打击,他也许会灰心得什么都不想做了呢!……”
“凌弟,千万不要这样想……凌弟!我常常希望我死了,或者能使你忘了我,因此而振作,努力你的事业。”
“姐姐!你为什么总要说这话?你若果是憎嫌我,你便直截了当地说了吧!何苦因为我而死呢……姐姐,我相信我爱你,我不能让你独自死去……”
云萝姑娘眼泪滴在衣襟上,凌俊依然闭着眼睡在躺椅上。树叶丛里的云雀,啾啾叫了几声,振翅飞到白云里去了。这四境依然是静悄悄的一无声息,只有云萝姑娘低泣的幽声,使这寂静的气流,起了微波。
“姐姐!你不要伤心吧!我也知道你的苦衷,姐姐孤傲的天性,别人不能了解你,我总应当了解你……不过我总痴心希冀姐姐能忘了以前的残痕,陪着我向前走。如果实在不能,我也没有强求的权力,并且也不忍强求。不过姐姐,你知道,我这几个月以来精神身体都大不如前……姐姐的意思,是叫我另外找路走,这实在是太苦痛的事情。我明明是要往南走,现在要我往北走,唉,我就是勉强照姐姐的话去做,我相信只是罪恶和苦痛,姐姐!我说一句冒昧的话……姐姐若果真不能应许我,我的前途实在太暗淡了”
云萝姑娘听了这话,心里顿时起了狂浪,她想:问题到面前来了,这时候将怎样应付呢?实在的,在某一种情形之下,一个人有时不能不把心里的深情暂且掩饰起来,极力镇定说几句和感情正相矛盾的理智话……现在云萝姑娘觉得是需要这种的掩饰了。她很镇定地淡然笑了一笑说:“凌弟!你的前途并不暗淡,我一定替你负相当的责任,替你介绍一个看得上的人……人生原不过如此……是不是?”
凌俊似乎已经看透云萝的强作达观的隐衷了,他默然地嘘了一口气道:“姐姐!我很明白,我的问题,绝不是很简单的呢!姐姐!……我请问你,结婚要不要爱情……姐姐!我敢断定你也是说‘要的’。但是姐姐,恋爱同时是不能容第三个人的……唉,我的问题又岂是由姐姐介绍一个看得上的人,所能解决的吗?”
这真是难题,云萝默默地沉思着。她想大胆地说:“弟弟!你应当找你爱的人和她结婚吧!”但是他现在明明爱上了她自己……假若说:“你把你精神和物质划个很清楚的界限。你精神上只管爱你所爱的人,同时也不妨做个上场的傀儡,演一出结婚的喜剧吧……”但这实在太残忍,而且太不道德了呵!……所以云萝虽然这么想过,可是她向来不敢这么说,而且当她这么想的时候,总觉得脸上有些发热,心头有些红肿,有时竟羞惭得她流起眼泪来!
“唉!这是怎么一个纠纷的问题呵!”云萝姑娘在沉默许久之后,忽然发出这种的悲叹的语句来,于是这时的空气陡觉紧张。在他们头顶上的白云,一朵朵涌起来,秋风不住地狂吹。云萝姑娘觉得心神不能守舍,仿佛大地上起了非常的变动,一切都失了安定的秩序,什么都露着空虚的恐慌。她紧张握住自己的颈项,她的心房不住地跳跃,她愿意如絮的天幕,就这样轻轻盖下来,从此天地都归于毁灭,同时一切的纠纷就可以不了自了。但是在心里的狂浪平定以后,她抬头看见凌俊很忧愁地望着天。天还是高高站在一切之上,小山,土阜和河池一样样都如旧地摆列在那里,一切还是不曾变动。于是她很伤心地哭了。她知道她的幻梦永远是个幻梦,事实的权力实在庞大,她没有法子推翻已经是事实的东西,她只有低着头在这一切不自然的事实之下生活着。
太阳依着它一定的速度由东方走向中天,又由中天斜向西方,日影已照在西面的山顶,乌鸦有的已经回巢了;但是他们的问题呢,还是在解决不解决之间。云萝姑娘站了起来说:“凌弟!我告诉你,你从此以后不要再想这个问题,好好地念书作稿,不要想你怯弱的云姐,我们永远维持我们的友谊吧!”
“哼!也只好这样吧。——姐姐你放心呵,弟弟准听你的话好了!”
他们从那山洞出来,慢慢地走出园去。晚霞已布满西方的天,反映在河里,波流上发出各种的彩色来。
那河边的警察已经换班了,这一个比上午那一个身体更高大些,不时拿着眼瞟着他们。意思说:“这一对不懂事的人儿,你们将流连到什么时候呢!……”
云萝姑娘似乎很畏惧人们尖利的眼光。她忙忙走出园门坐上车子回去,凌俊也就回到他自己家里去。
云萝姑娘坐在车子上回头看见凌俊所乘的电车已开远,她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心里顿觉得十分空虚,她想到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只有灵魂不能和身体分离,同时感情也不能和灵魂分离。那么缄情向荒丘又怎么做得到呢!但是要维持感情又不是单独维持感情所能维持得了的呵!唉!空虚的心房中,陡然又生出纠纷紊乱的恐怖,她简直仿佛喝多了酒醉了,只觉得眼前一切都是模糊的。不久到了家门才似乎从梦中醒来,禁不住又是一阵怅惘!
这时候晚饭已摆在桌上,家里的人都等着云萝来吃饭。她躲在屋里,擦干了眼泪,强作欢笑地,陪着大家吃了半碗饭。她为避免别人的打搅,托说头痛要睡。她独自走到屋里,放下窗幔,关好门,怔怔坐在书案前,对着凌俊的照片发怔。这时候,窗外吹着虎吼的秋风,藤蔓上的残叶,打在窗根上,响声瑟瑟,无处不充满着凄凉的气氛。
云萝姑娘在秋风憭栗声里,嘘着气,热泪沾湿了衣襟,把凌俊给她的信,一封封看过。每封信里,都仿佛充溢着热烈醇美的酒精,使她兴奋,使她迷醉,但是不幸……当她从迷醉醒来后,她依然是空虚的,并且她算定永久是空虚的。她现在心头虽已有凌俊的纯情占据住了,但是她自己很明白,她没有坚实的壁垒足以防御敌人的侵袭,她也没有柔丝韧绳可以永远捆住这不可捉摸的纯情……她也很想解脱,几次努力镇定纷乱的心,但是不可医治的烦闷之菌,好像已散布在每一条血管中,每一个细胞中,酿成黯愁的绝大势力。云萝想到百无聊赖的时候,从案头拿起一本小说来看,一行一行地看下去。但是可怜哪里有一点半点印象呢,她简直不知道这一行一行是说的什么,只有一两个字如“不幸”或“烦闷”,她不但看得清楚,而且记得极明白,并且由这几个字里,联想到许许多多她自己的不幸和烦闷。她把书依然放下,到床上蒙起被来,想到睡眠中暂且忘记了她的烦闷。
不久,云萝姑娘已睡着了。但是更夫打着三更的时候,她又由梦中醒来,睁开眼四面一望,人迹不见,声息全无,只有窗幔的空隙处透进一线冷冷的月光,照着静立壁间的书橱,和书橱上面放着的古瓷花瓶,里边插着两三株开残的白菊,映着惨淡的月光益觉瘦影支离。
云萝看了看残菊瘦影,禁不住一股凄情,满填胸臆。悄悄披衣下床,轻轻掀开窗幔,陡见空庭月色如泻水银,天际疏星漾映。但是大地如死般的沉寂,便是窗根下的鸣蛩也都寂静无声,宇宙真太空虚了。她支颐怔颓坐案旁,往事如烟云般,依稀展露眼前。在她回忆时,仿佛酣梦初醒——她深深地记得她曾演过人间的各种戏剧,充过种种的角色,尝过悲欢离合的滋味。但是现在呢,依然恢复了原状,度着飘零落寞的生活,世界上的事情真是比幻梦还要无凭……
她想到这里忽见月光从书橱那边移向书案这边来了。书案上凌俊的照片,显然地站在那里。她这时全身的血脉似乎兴奋得将要冲破血管,两颊觉得滚沸似的发热。“唉!真太愚蠢呵!”她悄悄自叹了。她想她自己的行径真有些像才出了茧子的蚕蛾,又向火上飞投,这真使得她伤心而且羞愧。她怔怔思量了许久,心头茫然无主,好像自己站在十字路口,前后左右都是漆黑,看不见前途,只有站着,任恐怖与彷徨的侵袭。
这时月光已西斜了,东方已经发亮,云萝姑娘,依然挣扎着如行尸般走向人间去。但是她此时却已明白人间的一切都是虚幻。她决定从此沉默着,向死的路上走去。她否认一切,就是凌俊对她十分纯挚的爱恋,也似乎不足使她灰冷的心波动。
从这一天起,她也不给凌俊写信。凌俊的信来时,虽然是充溢着热情,但她看了只是漠然。
有一天下午,她从公事房回家,天气非常明朗,马路旁的柳枝静静地垂着,空气十分清和。她无意中走到公园门口停住了,园里的花香一阵阵从风里吹过来,青年的男女一对对在排列着的柏树荫下低语漫步。这些和谐的美景,都带着极强烈的诱感力。云萝也不知不觉走进去了,她独自沿着河堤,慢慢地走着。只见水里的游鱼一队队地浮着泳着,残荷的余香,不时由微风中吹来。她在河旁的假山石旁坐下了,心头仿佛有什么东西压着,又仿佛初断乳的幼儿,满心充满着不可言说的恋念和悲怨。她想努力地镇定吧,可恨她理智的宝剑,渐渐地钝滞了,不可制的情感之流,大肆攻侵,全身如被燃似的焦灼得说不出话来。于是她毫不思索地打电话给凌俊,叫他立刻到公园来。当她挂上电话机时,似乎有些羞愧,又似乎后悔不应当叫他。但是她忙忙走到和凌俊约定相会的荷池旁,不住眼盯着门口,急切地盼望看见凌俊伟岸的身体……全神经都在搏搏地跳动,喉头似乎塞着棉絮,呼吸都不能调匀,最后她低下头悄悄地流着眼泪。
(原载《小说月报》,1929年1月10日第20卷第1号)
刚回到家里面的几个星期,不断的和县上的老同学一起聚会喝酒,总是不自觉的就聊起来了大学四年的奇闻乐见,聊起来了彼此的女朋友,回忆起来了大学里面认识的许许多多的的新面孔,想想快毕业了,再过半年就要各奔东西了,是该有所回首,有所纪念,。
青春的最后一站,我的大学,终于快走到了尽头了,很早就打算要写写东西来祭奠这段回忆,还记得11届的我们刚进门时的那份年少与青涩,那时的我们一片懵懂,对未来充满好奇,我的大学是兰州城市学院,一所很普通的本科院校,在这里,我渡过了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涯,结交了很多兄弟朋友,学习到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与自己感兴趣喜欢的东西,在这里,我挂过科打过游戏彻夜难眠的想过未来与理想,在这里,我遇到过自己这辈子迄今为止最喜欢的人,追到过,也失去过。在这里,我做了以前特别想做但没有做的事,弥补了曾经的很多遗憾。回忆曾经走过的路,遥望求学的生涯,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这段大学生活便是这处戏中最精彩的一幕,戏里戏外都张扬着个性。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美好也好,遗憾也罢。想有一点直白的话来记下大学里的一些值得纪念的人,文笔可能有所稚嫩,希望勿喷。
这些人物,深入人心
一、情同手足
章海天——有痣的男生象征着好运,酱油生活驰名商标。
章海天是我们508宿舍里面和我关系最好的一员,我记得刚开始见他还是很青涩的,刚一进门就操着一口定西话,见他的第一面,他和他爸坐在我床铺的对面,一人一根烟就和我父母攀谈了起来,他给人感觉很实诚又成熟,有时候也挺幽默。
回想曾经,我很感谢他对我这四年的帮助与照顾,他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很能说得来话,与很多人相处的也很好,记得这辈子第一次喝酒就是跟他和强娃,那是大一第一学期刚考完试,我们三个就提了一箱酒在宿舍里,我刚开始还挺忐忑与紧张,后来便喝的一塌糊涂混头大睡了,看现在自己这么能喝,这还得多亏他了。大二一年,和他喝了一年酒,这算是我大学里面过的最爽快的一年,那一年喝酒的频率,现在想想都觉得有点后怕,但觉得以后再很难有这样的机会有了,又感到格外的怀念与惋惜。有些人,遇见了就是缘分,患难见真情,日久见人心,时间总能告诉我们谁对你是真心。
减字木兰花那时多好
那时多好,笑语欢声连梦晓。
青涩情怀,四年寒窗两不猜。
一生兄弟,把酒知心应犹记。
问君可好,些些往事两三字。
孙龙超——逗比式的笑声,无厘头的幽默
超哥,是一个给我感觉比较搞笑的人,但和他在一起玩很开心,能忘却很多不愉快的烦心事,他先是在我们宿舍住,到后面转到512,可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却越来越好了,大一大二这两年,我们建立了很深厚的兄弟情谊,到大三,我们开始各忙学习,我们渐渐的也有所疏远。虽然我们也经常有所磕绊,但兄弟永远都是兄弟,我们的情谊一直都不曾褪色。我曾经面临着很大的挫折,我没有忘记是这个人陪我度过的,我挺喜欢他聊天时的那份搞笑,很让人感到轻松,那些曾经的快乐与伤心已经慢慢的融化在我心底,升华成最温暖的甜,回忆起来仍然那么美好,记得以前每次喝酒海天总会耍耍赖,超哥话说的最多,我喝的最猛,不知道以后咱们三个坐在一起是什么时候?那时多好,相处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减字木兰花那时多好
那时多好,笑语欢声连梦晓。
青涩情怀,四年寒窗两不猜。
一生兄弟,把酒知心应犹记。
问君可好,些些往事两三字。
朱小童——童心幽默,无败未来
童哥是我们县上的,和我以前一个高中,可那时候不认识,等到大学才慢慢开始交往,他在很多人面前也是一个开心果,比较幽默,比较搞怪一点,但他人很好很阳光,和他一起面对很多事情总能给我一种大哥的温暖,充满着正能量,温暖而美好。他是一个比较努力的人,任何事情,他总敢于去做,不怕失败,也让我能学到很多东西,和他一起在大学里经常打球,到后面又一起健身,慢慢就经常一起玩到一起了,记得去年三月份的时候有一次打球的时候和同学猛烈撞击,导致眉骨撞裂了一道三四厘米的口子,当时是海天与童哥帮我的,陪我去医院缝合,到后面又一直照顾着我。你的这份感动,我一直都铭记于心。
少年童心
雨霁溪泉泻玉,风行碧落流云。
少年心事不沾尘。野花开彼岸,飞鸟隐黄昏。
把酒难邀明月,入肚一壶相思。
真情融墨岂无痕。清词凝雅意,片纸寄童心。
蔚军胜——性柔和,性坚毅,幸福终归努力
蔚军胜和我相处差不多已经一年半了,他这个人比较柔和而坚毅,学习挺好,也比较努力,对我也一直很照顾。说他柔和是因为他和外人相处总是给人一种热情而柔和的感觉,说他坚毅还是因为我觉得他真的挺不容易的,一个人在外面兼职又找工作还得上课,但他还是一直
坚持,即使很多时候压力很多,他还是很努力撑着。我希望他以后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人生的道路走得更远,以后可以不必这么累,有一个温暖而幸福的归宿。
醉宿
溪亭日暮归途夜,只缘人事绕斯盘。
细雨空濛春意漾 ,丹青卷纸愁如澜。
心随明月千山外,梦逐流云万里帆
遥怜游子潇湘远,几度凭栏渐带宽
蒋鹏辉——挂科k歌,说学逗唱
鹏辉是我们宿舍里面公认的老好人,他在这四年也比较照顾我,与同学的关系都很好,性格很温和的那种,和谁都说得上话。我和他其实能有很多方面可以玩到一起,记得第一次到兰州这边的KTV,就是我们俩个人唱了一下午,在**方面与游戏方面,我们的兴趣方向也都大同小异,都喜欢三国类游戏,都喜欢策略型游戏,都喜欢谢霆锋的**,我们大学里一起挂过科,一起逃过课,一起聊过很多八卦人物与**影评,我很喜欢跟他聊我的一些心事,我觉得他是属于那种很能给朋友排忧解难的人,大学四年,我和他就这样一直都保持着深深浅浅的美好的兄弟之情。
重阳秋菊
秋深竹篱叶应黄,心随北雁愁祭祖。
西风瘦马月下琴,柳岸黄昏门前菊。
千秋遗迹凭君吊,百年青史人作古。
满目清辉留不尽,楼头诗赋稼轩墓。
任高宇——轻盈舞步秀拉丁风采,翩翩少年奏相思之音
任高宇是我在去年暑假回来健身时认识的,和他相处几个月,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碰上我正好是处于他人生低谷的时候,而我当时也正好眉骨受伤,处在失落时期,可见缘分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任高宇是一个特别有才华的男生,跳着很不错的舞蹈,弹着一手好琴,才华横溢,学习也很不错, 但他人一直很谦逊,不张扬不表露,给人一种很沉静的力量。我们在一起有很多说不完的话,聊着很多**,聊很多看过的小说,他永远充满着一种飘扬不倒的正能量,他和我很多其他兄弟不一样的一点是,我们是处于知己型的那种,彼此很能玩到一起,却又彼此特别理解,所有我们在一起玩不会顾及很多东西,畅快又随性。
临春题诗赠高宇
眉间枕上三冬雪,依稀向梦忆分明。
心间惆怅尘封事,说与何人细细聆?
旧爱难舍意未休,杯酒邀君最知心。
明月千秋人常在,情比金坚应依然。
杨晨——能说会道,学者风范
杨晨,是一个师大的研究生,我能和他结交成兄弟,说实话,我也意外,因为和他是通过我女朋友认识的。他是一个你见第一面就感觉到很有学者风范的人,浑身散发着一股学术味道,才华的积淀与学术的研讨都特别值得称赞,而且他的声音特别洪亮,远远一听就给人感觉是一个男子汉,而他人的性格也就是那样,坦率大气。我跟他相处的时间不多,不过,我挺喜欢这个人的,就是有很多时候,他的性格太过刚直,不懂得变通,相信在他以后的日子会随着自己的人生阅历的增长,变得成加成熟稳重。
晨雾—赠杨晨
零落天涯晨作雾。
向晚泊舟横野渡。
溪亭日暮照芦花。
人间坐阅伤今古。
谈词品赋浓茶煮。
三更梦醒依如故。
二、同学少年
程垒明,潘强娃,刘万里,冯玉天,王立玮,苏立群,敏煜才
程垒明是我们宿舍里学习最刻苦最认真的一个人,他这个人比较勤勉而自立,做事稳重。我是很欣赏也很敬重,因为在他身上我恰恰看到了很多我的缺陷与不足,我也有努力试着和他成为很交心的知己,可能是我们彼此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以及人生经历都不同吧,我们终归只能做普通朋友,这一点,也算是大学里面的一份为数不多的一份遗憾。这四年,我也很感谢他的照顾,对我的一些包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也真心希望他的人生可以越走越远,坚持努力,实现他最终的梦想。
潘强娃也是一个比较自立刻苦的人,长得有点黑也有点瘦,我们一起喝过几次酒,他这个人做事比较通达,和班上很多同学都关系不错,希望他也可以鹏程万里。
刘万里是一个给人感觉比较柔和温暖的男生,我和他一直保持着平平淡淡的同学情谊,他游戏玩的很不错,大学里和他喝过几次酒,也谈过几次心,我很感谢他在新疆实习时对我的照顾,希望他日毕业以后,还有机会一起可以再谈笑风生,千杯不醉。
我和敏煜才有一段时间关系特别好,他这个人对任何人都挺好,乐于助人,为人心底善良,他不喜欢运动也不喝酒,我们一起唯一的交际就是唱歌,不过我比他更痴迷一点。
冯玉天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嗓门大,性子直,喜欢在我们宿舍经常来逛,总是时不时吼着一嗓子谁都听不懂的歌,但他这个人挺好的。
王立玮
王立玮是我打球时认识的,也算是我很不错的一个朋友,他唱歌很好听,也喜欢吉他,可最终还是没坚持学下去,也喜欢上网,网瘾跟烟瘾一样到现在都有没戒掉,不过他这人做事挺乐观,我很喜欢他这一点。
苏立群最初也是我带球认识的,后来才知道他是我老乡,不过我们相处的时间总不多,大多也就是在篮球场上。
三、大学纯情
罗兰——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
罗兰,是我在新疆实习前认识的,我还记得那晚上是在一个烤肉摊子上,高宇打了一个电话,过了一会她就一下子蹦到我们面前了,她是一个特别活波开朗的姑娘,带有一点湖南那边的淳朴善良,但她很多时候也是比较伤感略带文艺的那种类型,刚开始觉得在一起真的很好玩,可能是那几天我们几个玩得的确畅快吧,到后面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和她糊里糊涂的走到了一起。我很喜欢她的那种活波随性的感觉,可成为恋人了这似乎又成为了一个缺点。他有时候会和一起的朋友玩到很晚很晚,老实说,这样真的很让我担心,但她又是一个特别任性强势的姑娘,所以,每一次我跟她试着提一些意见的时候,我们总是大吵小吵不断,她很不喜欢别人教她做这做那的,但她每晚那么迟回去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一股隐隐约约的不详感在心里乱窜。
总的来说,和她在一起的这段日子里,让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我开始学习怎么去照顾一个人,开始理解父母以前对我的苛责与关心,那是每一个爱你的人才会有的关怀,会把对你的一举一动,对你的担忧体贴渗进心底。我也开始懂得包容与深沉,把一个人的感情慢慢的尝试放在心底,波澜不惊。有这么一个人,无数次说着要放弃,但终究还是舍不得。有这么一个人,心甘情愿地被伤害,即使知道自己会遍体鳞伤。有这么一个人,会在独自一人时想她想到哭泣,却在看见她时故作无所谓地笑。我很想把这段大学里的恋爱坚持到我的未来,因为我想在这个龙蛇混杂,利益熏心的社会里依然保留着一份纯情,依然带着一份对爱的真挚的态度。
四、致大学老师孙艳超,垒哥,小云姐,赵丽老师
我大学里面这几位老师呢,差不多都是刚毕业就来我们这的,和我们的年龄也相差无几,他们上课很有一副老师的派头,下课也能跟同学玩到一起,亦师亦友,可亲可厉。在这里面,我更欣赏垒哥的成熟稳重,我喜欢孙老师的和蔼可亲,小云姐的平易近人,希望他们可以在以后教育事业上继续登峰绝顶,有所建树,创出属于自己的一条平坦大道。
岁题春晓
独倚窗前若有思,
岁题春晓念恩师。
风雪临池寒窗苦,
展卷挥毫一书词。
大学里面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学习民谣吉他
幽雅动人的曲线、宛若天籁的声音、千变万化的性格、放浪不羁的气质。是谁如此迷人?时而像浅吟低唱的少女,转瞬间又幻化成横刀立马的战士。只有它,音乐王国里的精灵——吉他。我现在的琴叫雅马哈fg730,是陈楚生拍《有没有人告诉你》mv时的同款吉他,我一直特别钟爱。当初学吉他的初衷是因为我特别喜欢音乐,特别喜欢唱歌,我相信认识我的人都应该知道,刚开始学的时候,的确特别吃力,后来遇到强哥,给我一直帮助与指点,终于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学会了一手《滴答》,不过那时候会弹一首歌已经很开心,到后面就练得歌曲比较多了,不过大多数是弹唱的,到现在自己也可以差强人意的做一些自己的原创来唱唱了。记得第一次公众上台唱歌特别紧张,那是到我们县上的一个琴行里面,当时手忙脚乱的扫了一首《有没有人告诉你》就下来了,后来他们说还不错,现在回想这些,都是挺美好的回忆。
二、接触专业健身
对于任何人来说,健康的价值都不言而喻。但是,许多人往往只是在健康受到威胁时,才会想到平常应当勤于体育锻炼;而且这种想法尚未转化为行动就转瞬即逝,这是群众体育需要面对的现实。我记得我是去年三月份去的健身房,现在想想已经快一年,这段时间感觉虽然没有练得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夸张,但还是觉得自己强壮了不少,我现在觉得健身的确是对每一个人都受益匪浅的东西,因为身体上的投资,从长远的角度上来说,是永远值得的。而健身并不是以前我们狭义上的那种认识,以为去健身房就是去练肌肉了,当然练肌肉是一方面,而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才是最重要的,这一点,也只有玩过健身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健身不是我们去操场跑几圈拉几个单杠就行了。健身,它会把你最好的状态调解出来,按照你自己的体能去加强自己的身体弱项,从而让自己更强壮。体育是改善人们自身生活的需要。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强度降低,劳动效率增加。物质生活质量逐步提高,身体肥胖,体力下降,高血压、糖尿病等也接踵而来。社会竞争使精神紧张,生活节奏加快,心理疾病日益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让健身融入生活,让运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使人们从体育中得到快乐,日益显得重要和紧迫。在这一进程中,认识到体育健身的意义非常关键。
三、永远都在坚持的写作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喜欢随便写写唱唱,因为我觉得生活的感触就应该用什么来记录下来,我女朋友喜欢用照片记录下回忆,但我更喜欢把回忆写进文字里面,因为照片可能会让你想起那件事,但文字却可以记下你那时候的感受,使你一生值得回味,文字的神奇更在于人生的真实叙述。情感的流露,真情的表达被描述的淋漓尽致。即使时光的飞梭流逝,也磨不掉它身上永恒的光辉。我喜欢文字,不是喜欢它的优雅形态,而是喜欢它的朴实无华,内心真诚的表述。也许用最通俗的语言,最简单文字的叙述,才更能表达出人内心的更加真实的思想与感情!即便其中没有江湖的仁情义和,义薄云天的豪情壮志,也没有江湖的与世纷争,处处险恶,但是我会保留这一份最真诚,最朴实的心,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让自己的心灵返璞归真,保持本心。有时感觉文字极为飘渺,似空中的白云,游离于人世之外。那是难以读懂作者内心的迷茫。有时感觉文字也极残酷,令人在写的过程中就罢泪不能,那是在读的过程中与作者或文中的主人公产生了情感的共鸣。有时,也感觉文字是清除迷茫与失落的良药,读过一篇后心情便豁然开朗,那是一个迷失的孩子顺着前人的足迹找到了自已的家园。贾老曾言:人来世上,都想刨挖点什么,财色权情各有所好,可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唯可不朽者,当在文字的经营,即使成不了气候,至少可让自我精神富有,何乐而不为呢。
四、还是崇拜着的周杰伦
有人说,我们的生活被马家承包了---马化腾的微信,马云的淘宝,马克思的社会主义。
如此看来,我们的青春被周家给承包了---周树人的课文,周星驰的**,周杰伦的歌。
2000年,一个爱戴鸭舌帽,说话时弯起嘴角,眉眼间的满是羞涩的大男生进入我们的视线。那时候没人听过他的名字,不过他却坚持在封面上写下来:“杰伦,对音乐的野心大到你看不见。”
然后他便在我们的匆匆岁月里如影随形。你的第一台CD机里放过他的歌?学过他酷酷的讲话?和死党八过他的八卦?被他的哪一句歌词深深打动过?
2014年,他站在北大的百年讲台上,认真的说:“如果有一天你们累了,听到简单爱会觉得温暖,那我就没有白白在你们的青春里经过。”
这样的杰伦终于郑重的宣布:2015年1月18日,将要迎娶他的新娘。
他说那天正好是他36岁生日,三十而立,是时候有个家了。说这话时,他弯起嘴角,一脸坏笑,眉眼间的羞涩和十四年前没什么两样。
十四年青春,十四年陪伴。他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温柔了很多人的青春岁月。作为被杰伦相伴过的一代,我们都想对他说一声——祝福。
大学里面的遗憾
一、始终没有走到一起的兄弟
算来,和室友可能是大学四年中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了。如果你愿意敞开心扉,他可能胜似姐妹、兄弟。凌晨一点酩酊大醉回到宿舍,上铺给你倒一杯温水,借一个肩膀。球场上你不慎受伤,对铺二话不说陪你到陆空总院。这些方面,我一直很感激章海天,我不仅感受到了大学里室友对我的温情,也让我学会了怎么去做一个兄弟。可惜,还是有很多不错的人,始终没有走到一起,并不是因为缺少促膝长谈的机会,可能是因为彼此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不同,所以彼此的生活也显得格格不入,这一点一直是我的一个小小的以后。未来的世界各地,我们天各一方,却还是会时不时想起,我们遥遥相隔,却仍旧紧紧相依。
二、没有更好的去利用时间
在大学里,虽然感觉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转了很多地方,交了很多朋友,但还是很遗憾,有很多时间还是给虚度了,大学不只是一个地点,它更是一段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时间是一样的,机会是均等的。出来了,再没有一段时间像大学一样,可以任你支配,也在没有一段时间的价值,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如此不同的体现。你对得起时间、时间就会对得起你、你本可以不挂科、你本可以考驾照、你本可以拿奖学金、你本可以考托福、你本可以…变得更好。可惜,还是没有利用好这些机会。
三,没有深入的了解过自己的专业
回顾自己的大学生活,学习这方面一直是自己的硬伤,因为平时很少上课,上课也是玩手机,大学里的学科我都是囫囵吞枣式的考试应付,只有在期末那几天,才会疯狂的背书,然后跌跌撞撞的考过。与义务教育不同,大学是一个掌握更精专的专门知识技能的阶段,在酣睡里、游戏、无所事事里,大把光阴就这么流走;许多人学习了四年依旧浑浑噩噩,茫然不知自己学到了什么,就随波逐流的涌入就业人潮。我很遗憾,一直没有好好深入的去学学采油,学学钻井。
四,没有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前段时间,还和任高宇打算来一段单程车票的旅行,可惜一直都因为种种事没有实现,想来这一直是自己的一份遗憾。一段刻着大学印记的日子飞逝而过,而刻着工作字样的日子呼啸而来。我们总要做点什么去完成它、纪念它、祭奠它。我们终将离开这段有笑有泪的生活。我们或许会变成你原来最嗤之以鼻的人,我们或许会很快失落了激情与梦想,我们或许会泯然众人。而大学的这段时光是鲜活的、炙热的、不应该被轻轻带过的,我们都应该用一次旅行去纪念它那些与你一样的人。
诗词篇:
诗词赠知心,提笔勉君情:
致海天、超哥:
减字木兰花那时多好
那时多好,笑语欢声连梦晓。
青涩情怀,四年寒窗两不猜。
一生兄弟,把酒知心应犹记。
问君可好,些些往事两三字。
致朱小童:
少年童心
雨霁溪泉泻玉,风行碧落流云。
少年心事不沾尘。野花开彼岸,飞鸟隐黄昏。
把酒难邀明月,入肚一壶相思。
真情融墨岂无痕。清词凝雅意,片纸寄童心。
致任高宇:
临春题诗赠高宇
眉间枕上三冬雪,依稀向梦忆分明。
心间惆怅尘封事,说与何人细细聆?
旧爱难舍意未休,杯酒邀君最知心。
明月千秋人常在,情比金坚应依然。
致杨晨:
晨雾
零落天涯晨作雾。
向晚泊舟横野渡。
溪亭日暮照芦花。
人间痴心伤今古。
谈词品赋浓茶煮。
三更梦醒依如故。
致蔚军胜
醉宿渔舟
溪亭日暮归途夜,只缘人事绕斯盘。
细雨空濛春意漾 ,丹青卷纸愁如澜。
心随明月千山外,梦逐流云万里帆
遥怜游子潇湘远,几度凭栏渐带宽
致蒋鹏辉
重阳秋菊
秋深竹篱叶应黄,心随北雁愁祭祖。
西风瘦马月下琴,柳岸黄昏门前菊。
千秋遗迹凭君吊,百年青史人作古。
满目清辉留不尽,楼头诗赋稼轩墓。
致孙艳超,张垒垒,李小云老师
岁题春晓
独倚窗前若有思,
岁题春晓念恩师。
风雪临池寒窗苦,
展卷挥毫一书词。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在高中年代里,我常常幻想着自己在一个有着很多古色古香建筑的校园里匆忙的走着,在一个很沧桑的教室里听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教授讲课,在一排老树下的木椅上读书,在一个简陋而安逸的宿舍里和亲爱的同学嬉闹。。。。。。我活的总是不够现实,总是爱幻想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进入大学里,就似乎不自觉地掉进了这个社会大染缸,然后渐渐地失去了本色。没有歇斯底里的激情,没有闲庭信步的自然,感觉做什么事情都缺少了意义。也许正如无间道里所说的,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曾经有一份珍贵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法去好好珍惜。流年划过尘封的记忆,深埋了那片微漾的心海,留下了一个人,继续追忆着飘走的芬芳,明知前方很迷茫,还要努力往前走,尽管让青春消逝也无怨无悔,虽然一路走去会很艰辛,也不抹去一点点足迹,仍要承载满满的忧伤。
0我喜欢
小说里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
米龙老爹六十八岁,个子矮小,瘦弱,背稍有一点驼曲,一双粗壮的大手长得象蟹钳一样有力。一丛稀疏而干枯的头发,象小鸭的绒毛点缀在头顶上。颈间褐色面板上横著几条皱纹,清晰地暴出条条青筋。青筋在下巴深处消失,又在鬓角间出现。
——[法]莫泊桑:《米龙老爹》描写的是一位老农民
他是个老人了,烈日海风把他的脸膛炙成了黑檀木,眉心处象用木刻刀扎了两道深纹,嘴边是一圈银色的连鬓胡子。雪峰似地高耸地双眉,更使他有一种锐不可当的威势。步伐凝重,说话不多,有一句,说一句;说一句,是一句。轻易不笑。胡子一动,眼乐在无檐帽下光芒闪动,便是老人家在微笑了。——曾毓秋:《东海捕鲨》
杨七公公从船尾伸出了一颗头来,雪白的胡须、头发;失掉了光芒的,陷进去了的眼珠子;瘪了的嘴唇衬著朝天的下颚。要偶然不经心地看去,却很象一个倒秧田里、拿来吓小雀子的粉白假人斗。他眯着眼珠子向四周打望着:不象寻什么东西,也不象看风景,嘴巴里,念的不知道是什么话儿,刚好可以给他自己听得明白。随即,便用干枯了的手指,将雪白的胡须抓了两抓,低下了头来……——《杨七公公过年》
对岸渡口,有几个人正从堤上走下河滩来,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提着一根手杖,健步走在前头。夕阳洒在她的满头银发上,显得神采奕奕。——《渡船》
她一脸慈爱沧桑,年轻时乌黑的头发已有如严冬初雪落地,像秋日的第一道霜。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脸上条条皱纹,好像一波三折的往事。——《一个慈爱的老人》
那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头发很却很整齐。他穿着一身整洁的中山装,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没有别人注意他,他也不注意别人,只是面对烈士陵园,凝视著那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1我的奶奶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头上布满了银发,抬头纹和眼角纹都很重。她平时总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
2我的外公矮矮的个子,平时总爱穿一件深蓝色的衣服。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积蓄了他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3我的外公六十多岁了,两斑白,头顶中间光秃秃的,像个小球场,周围是稀稀的几根头发,脸庞圆圆的,整天笑眯眯的,肚子挺得高高的,像个弥佛。
4我的外公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老汉。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着一道道皱纹;两只小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
5我奶奶今天头戴绒线帽,身穿一件崭新的黑呢子大衣和一条混纺呢裤子,脚上穿着一双油亮亮的平底皮鞋。她手拄柺杖,满脸洋溢着喜气,手里拿着一张的红纸,出了门。
6肖伯伯他中等身材,身体很硬朗。和蔼可亲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天,上穿白衬衣,下穿一条西装短裤,显得朴素大方。
7一位神采奕奕的胖老头听见狗叫,从屋里出来。他年纪六十上下,一头浅褐色的头发保养得很好,只是胡子已经花白。这就是勃洛耶尔教授。
8张奶奶拉着玉云姐的手,用昏花的眼睛把她从头望到脚,又从脚望到头。望着望着,她那眼里的泪水便顺着皱纹的沟道,,一串一串地落下来。
9这时我看见一位满面红光的老大爷,他虽然满头银发,胡子斑白,却显得精神抖擞,他像年轻小伙子一样,利落地跳入冰水之中,挥动着那有力的双臂,飞快地向前游去。
10白发苍苍的邻居张奶奶拄著柺杖,脸上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菊花。她眯起眼睛翻来覆去地看着玉云姐那张录取通知书,好像手里捧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件稀罕的宝物。
11对岸渡口,有几个人正从提上走下河滩来,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提着一根手杖,键步走在前头。夕阳洒在她的满头银发上,显得神采奕奕。
12李大爷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饱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留下的皱纹。那双温和的眼睛总是闪烁著慈祥的光芒。
13那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头发很却很整齐。
14奶奶的头发是自然卷曲的,看上去中真美;慈祥的眼睛总是笑眯眯的,说起话来又清脆又好听。
15奶奶在我的印象中总是乾乾净净的,走到她身边总会闻到一股股淡淡的皁香。她的头发总是梳得那样好,没有一丝乱发。
16你瞧那位爷爷已换上了一身笔挺的西装,显得精神多了,走起路来也轻盈了不少!
17瞧这位老奶奶,她坐在桌子的最右端,头上蒙着一块白头巾,身上穿着的夹袄已经打满了补叮她微低着头,两手熟练地缠着纱布。
18他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面孔,红茶色发亮的额头下面,两条弯弯的眉毛,一双细长的眼睛,那面相就像一尊弥勒佛。
19他穿着一身整洁的中山装,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没有别人注意他,他也不注意别人,只是面对烈士陵园,凝视著那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20他的前额特别大,简直和面部不太相称。脸盘的轮廓也很怪,因为所有的牙齿全部脱落了。眼睛里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又敏锐,又细致,使你几乎觉得他有妖法。
21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两只小小的眼睛有点浑浊,他的手,有小薄扇那么大,每一根指头都粗得好像弯不过来了,面板皱巴巴的,有点儿像树皮。
22他年逾六旬,军帽下露出了花白的鬓发,在帽徽领章的衬托下,显出一种不言而喻的身份。
23他头戴草帽,黧黑的两颊深陷进去,满脸深深的皱纹和衣服皱褶连成一片。那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旧上衣,并且钮扣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24他头上裹着白毛巾,身上披着老羊皮袄 ,腰里别著菸袋 ,活像童话里的老仙翁。
25外祖父是一位年过六旬的白发老人。在他那高高的颧骨上架著一副老花镜,堆满皱纹的脸上总是挂著慈祥的微笑。
26王爷爷个儿不高,背有点驼,满头银发,胡子、眉毛都花白了。他常穿一身褪了色的蓝色工作服,看上去七十多了,可还是挺精神的。
有关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瘦削的脸,面色黝黑,淡淡的眉毛下,一双慈善眼睛炯炯有神。
我循声迎上去,及至到了眼前,才看清是一位精瘦的老人。他身穿一套褪色的衣服,足登一双棕的的运动鞋,正用一把竹扫帚清扫著路面。
有哪些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1、那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头发很却很整齐。
2、我的外公六十多岁了,两斑白,头顶中间光秃秃的,像个小球场,周围是稀稀的几根头发,脸庞圆圆的,整天笑眯眯的,肚子挺得高高的,像个弥佛。
3、我的外公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老汉。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着一道道皱纹;两只小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
4、我奶奶今天头戴绒线帽,身穿一件崭新的黑呢子大衣和一条混纺呢裤子,脚上穿着一双油亮亮的平底皮鞋。她手拄柺杖,满脸洋溢着喜气,手里拿着一张的红纸,出了门。
5、肖伯伯他中等身材,身体很硬朗。和蔼可亲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天,上穿白衬衣,下穿一条西装短裤,显得朴素大方。
6、一位神采奕奕的胖老头听见狗叫,从屋里出来。他年纪六十上下,一头浅褐色的头发保养得很好,只是胡子已经花白。这就是勃洛耶尔教授。
7、张奶奶拉着玉云姐的手,用昏花的眼睛把她从头望到脚,又从脚望到头。望着望着,她那眼里的泪水便顺着皱纹的沟道,,一串一串地落下来。
8、这时我看见一位满面红光的老大爷,他虽然满头银发,胡子斑白,却显得精神抖擞,他像年轻小伙子一样,利落地跳入冰水之中,挥动着那有力的双臂,飞快地向前游去。
9、白发苍苍的邻居张奶奶拄著柺杖,脸上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菊花。她眯起眼睛翻来覆去地看着玉云姐那张录取通知书,好像手里捧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件稀罕的宝物。
10、对岸渡口,有几个人正从提上走下河滩来,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提着一根手杖,键步走在前头。夕阳洒在她的满头银发上,显得神采奕奕。
11、李大爷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饱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留下的皱纹。那双温和的眼睛总是闪烁著慈祥的光芒。
求(◑З◑)描写农村老人外貌的句子《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好句子大全
描写老人外貌的句子白发苍苍的邻居张奶奶拄著柺杖,脸上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菊花。她眯起眼睛翻来覆去地看着玉云姐那张录取通知书,好像手里捧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件稀罕的宝物。
对岸渡口,有几个人正从提上走下河滩来,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提着一根手杖,键步走在前头。夕阳洒在她的满头银发上,显得神采奕奕。
李大爷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饱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留下的皱纹。那双温和的眼睛总是闪烁著慈祥的光芒。
那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头发很却很整齐。
奶奶的头发是自然卷曲的,看上去中真美;慈祥的眼睛总是笑眯眯的,说起话来又清脆又好听。
奶奶在我的印象中总是乾乾净净的,走到她身边总会闻到一股股淡淡的皁香。她的头发总是梳得那样好,没有一丝乱发。( 文章阅读网:sanwen )
你瞧那位爷爷已换上了一身笔挺的西装,显得精神多了,走起路来也轻盈了不少!
瞧这位老奶奶,她坐在桌子的最右端,头上蒙着一块白头巾,身上穿着的夹袄已经打满了补叮她微低着头,两手熟练地缠着纱布。
他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面孔,红茶色发亮的额头下面,两条弯弯的眉毛,一双细长的眼睛,那面相就像一尊弥勒佛。
他穿着一身整洁的中山装,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没有别人注意他,他也不注意别人,只是面对烈士陵园,凝视著那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他的前额特别大,简直和面部不太相称。脸盘的轮廓也很怪,因为所有的牙齿全部脱落了。眼睛里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又敏锐,又细致,使你几乎觉得他有妖法。
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两只小小的眼睛有点浑浊,他的手,有小薄扇那么大,每一根指头都粗得好像弯不过来了,面板皱巴巴的,有点儿像树皮。
他年逾六旬,军帽下露出了花白的鬓发,在帽徽领章的衬托下,显出一种不言而喻的身份。
他瘦高瘦高的个头,额头和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鼻梁上架著一副又黄又小的破旧眼镜,身上穿(欢迎访问零二七范文网,范文大全)著一件罩住脚跟的黑色棉大衣。
他头戴草帽,黧黑的两颊深陷进去,满脸深深的皱纹和衣服皱褶连成一片。那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旧上衣,并且钮扣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他头上裹着白毛巾,身上披着老羊皮袄 ,腰里别著菸袋 ,活像童话里的老仙翁。
外祖父是一位年过六旬的白发老人。在他那高高的颧骨上架著一副老花镜,堆满皱纹的脸上总是挂著慈祥的微笑。
王爷爷个儿不高,背有点驼,满头银发,胡子、眉毛都花白了。他常穿一身褪了色的蓝色工作服,看上去七十多了,可还是挺精神的。
我的奶奶今年八十三岁了,她个儿不高,头上全是白发,脸上布满了皱纹,牙齿全落光了。她的背有些驼,小脚只有3寸长,但走起路来还很有精神。
我的奶奶年已七旬,一头的短发像罩一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我的奶奶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头上布满了银发,抬头纹和眼角纹都很重。她平时总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
我的外公矮矮的个子,平时总爱穿一件深蓝色的衣服。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积蓄了他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我的外公六十多岁了,两斑白,头顶中间光秃秃的,像个小球场,周围是稀稀的几根头发,脸庞圆圆的,整天笑眯眯的,肚子挺得高高的,像个弥佛。
我的外公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老汉。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着一道道皱纹;两只小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
我奶奶今天头戴绒线帽,身穿一件崭新的黑呢子大衣和一条混纺呢裤子,脚上穿着一双油亮亮的平底皮鞋。她手拄柺杖,满脸洋溢着喜气,手里拿着一张的红纸,出了门。
肖伯伯他中等身材,身体很硬朗。和蔼可亲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天,上穿白衬衣,下穿一条西装短裤,显得朴素大方。
一位神采奕奕的胖老头听见狗叫,从屋里出来。他年纪六十上下,一头浅褐色的头发保养得很好,只是胡子已经花白。这就是勃洛耶尔教授。
张奶奶拉着玉云姐的手,用昏花的眼睛把她从头望到脚,又从脚望到头。望着望着,她那眼里的泪水便顺着皱纹的沟道,,一串一串地落下来。
这时我看见一位满面红光的老大爷,他虽然满头银发,胡子斑白,却显得精神抖擞,他像年轻小伙子一样,利落地跳入冰水之中,挥动着那有力的双臂,飞快地向前游去。
写老人外貌的句子(例句)
他咧嘴笑了笑,看到的,只有黄到不能再黄的牙齿,摇摇欲坠。他微眯著上眼,上颊严重凹陷;布满深纹的脸,搭配着几十块大小不等的破布缝补成的外衣。这老头儿,活像个木乃伊!真是恶心!
他的上眼微微下垂,显得无精打采,眼角边布满了皱纹,显示出岁月的痕迹,瘦长的脸上长满老人斑,下巴长的离谱,一看就是个吝啬的家伙;他身上穿着灰蓝色的长夹克,沾满的灰尘和污垢,还有补丁呢!真是的,连这种钱也要省。
他身穿这一件破旧青灰色衣衫和一件短裤,俨然一副穷酸样;而在他那衰老的面容下带着的笑容,在我看来是那么虚假;而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是挖到金矿般的炽热。
描写胖人外貌的句子描写人物外貌
1、这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中等身材,四方脸庞,由于长年在地里干活,脸上的面板显得很粗糙。好像好几夜没睡上安稳觉,他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
2、李阿姨快四十岁了,长年的辛劳,给她眼角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不过,她那浓密油亮的短发,仍是那么乌黑。眼睛虽是单眼皮,但秀气、明亮。那高高的鼻梁下经常有力地紧抿著的嘴唇,显示著青零星的活力。
3、他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了,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他看人时,十分注意;微笑时,露出一口整齐微白的牙齿;手指粗大,指甲缝里夹着黑泥巴,穿一件旧青布棉袄,腰上束条蓝布围裙。
4、萧长春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穿着一条蓝布便裤,腰间扎着一条很宽的牛皮带;上身光着,发达的肌肉,在肩膀和两臂棱棱地突起;肩头上被粗麻绳勒了几道红印子,更增可了他那强悍的气魄;没有留头发,发茬又粗又黑;圆脸盘上,宽宽的浓眉下边,闪动着一对精明、深沉的眼睛;特别在他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很引人注目——整个看法,他是个健壮、英俊庄稼人。
5、朦胧中,我发现房间里还亮着灯。爸瘦弱的身影正伏在桌上定书。啊!爸爸又工作到这么晚。天气又闷又热,我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溼了。我轻轻地跳下床,去拿毛由擦汗,顺便也给爸爸擦擦汗。走近一看,只见他脸上、背上都浸著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汗衫与溼透了,几只蚊子叮在爸爸肩膀上吸血。我连忙一巴掌打过去,把爸爸吓了一跳。我把毛巾递给爸爸,他不在意地擦了一下,又埋头工作起来。当我重新上床时,只听时钟“当当当……”地敲了12下。
6、大姨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鸭蛋脸上有一个端正的鼻子。眼角上有一个端正的鼻子。眼角上爬上了隐约可见的几条鱼尾纹,但眼睛里还透露出一股灵秀的神采。 7、回到了家里,我闷闷不乐地看着爸爸,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穿着褪了色的军衣,古铜色的脸上嵌著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额角上已经有好几道皱纹了。这时,爸爸可能发现我在注视他了,就亲切地问:“卿卿,你在想什么呀?”我不高兴地说:“爸爸,你怎么当过解放军还回乡种田呢?别人问我你做什么工作,我都不敢说。”爸爸听了一怔,闪动了一下大眼睛,忽而眉尖一挑,说:“卿卿,卢不到你也有这种思想,连爸爸也看不起了,没有我们农民辛勤劳动,你们吃的白米饭碗、蔬菜、水果……从哪里来的?”
关于破云2林_真实身份,随着《琅琊榜2》的热播,大家发现跟在林奚身边的云姐身份不简单,似乎有不可告人的故事。而令人好奇的是云姐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呢?不妨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琅琊榜》讲述的是胡歌饰演的梅长苏如何在惨遭命运转折后,在谋篇布局、运筹帷幄中完成复仇大业的故事。
此外,第一部有些演员穿越到了第二部。比如,第一部中大反派夏江的扮演者王永泉在第二部中成了济风堂堂主,是张慧雯饰演的林奚的师傅。第一部中“长公主”扮演者张棪琰也穿越成为林奚的仆人。
在《琅琊榜2》第四集中,萧平旌成功找到大同府沉船事件真相,这时候一个配角云姐引起了观众的注意!证据被毁,平旌下河底去探查那只没被捞起的船骸,拆下一块船板带回了新的物证,并且断定要揪出京城的幕后黑手关键在于张府尹。
段桐舟觉张府尹办事不力,暗中买通钱参领,让他留意宋浮与张府尹的往来文书是否已经销毁。萧平旌去府衙打算敲打张府尹让其自首,在前厅久候不见张府尹出现。段桐舟毁了从钱参领手里拿到的张府尹和宋浮的文书,并暗中派人去将张府尹灭口。
这时候从小酒馆走出的云姐像是故意泄露了自己的行踪,随后萧元启带着自己的小队人马赶去酒坊拦住了段桐舟,称此地为自己置业,不许段桐舟入内,双方混战。
萧平旌救了张府尹,并带着他和前来报信的林奚一起赶到酒坊,以府尹之名令官兵停手。目前这些还只是网友的猜测,具体情况还要等后面电视剧播出之后才知道。
云姐给小编的感觉时好时坏,背后一定有小秘密,而且她总是在打听二少爷!有网友称云姐是给金陵城投毒的,之后便有了瘟疫。
当然,云姐很可能是一个反派,但目前反派有两个阵营,一个是皇后,另一个就是濮阳缨。但小编认为云姐是濮阳缨那一方的,可能和段桐舟有关系,估计是奸细。
值得一提的是,张棪琰在《琅琊榜》第一部中饰演莅阳长公主。谈及莅阳长公主这个角色,张棪琰也曾在采访中表示这次会是一个挑战:“当我看到长公主这个角色的时候,就明白她是一个太悲惨的女人,饱受伤痛。首要的痛不仅仅是被迫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而是时隔多年后再次被掀开了伤疤。”
“其次是当丈夫被流放的时候,虽说这个男人不是她的挚爱,但几十年的夫妻生活已经成为长公主生命力不可缺少的人,所以当看到这个男人被流放的时候她还是心疼的。第三次痛是儿女之痛,女儿难产死了,儿子为了揭示自己的身世离开了她。她的结局十分凄苦,我也是第一次饰演这种类型的角色,对我来说会是一个挑战。”
而鲜为人知的是张棪琰其实是著名影视演员张国民的女儿,名副其实的星二代,但她却爆料自己走上演员路并不是因为父亲,而是因为赵薇。
“高三那年看了96班赵薇、陈坤、黄晓明他们那班的开学汇报演出,然后崔新琴老师一直在跟我爸和我说,就应该让我做这个行业,说了特别久一直在说服我们,所以我回去之后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学院。”
事后的几天,我无论走到哪,看见谁,都觉得不顺眼。好像他们都是狼,只是披了一张人皮。有一天晚上我去大众浴池洗澡,衣服都脱光了,一挑门帘准备进,看见里面是云里雾里的几块肉疙瘩,突然有人“嗷呜”地叫唤了两声,声音像极了独狼在山顶的长嚎。我当下就不想洗了,穿了衣服出来,老板把我看着,说:咦,咋这么快就出来啦?我没有理他。在单位里,我更是见不得穿制服的人,看见了,我就想上去揪住衣领跟他算账,不管男的女的。甚至连自己身上的西服都不想穿了,总觉得穿上是一种耻辱。就这样心里一直憋着气,看见谁都好像是看见了仇人。我正儿八经地问你,仇人你怎么对待他?我想无论是谁,他只要是个有志气的人,那肯定是毫不留情,骂呀,打呀,把仇人粉身碎骨了恐怕都不解恨吧?有的人,心硬得像铁,事做得绝情,他活在世上不是糟蹋粮食是啥呢?他对不起风花雪月,对不起阴晴圆缺,对不起草木枯荣,对不起太阳升起来落下去,连空气都不应该让他呼吸!唉,可惜的是,话也就只能这么说一说,咱能决定了什么呢?怪只怪我是个爱就爱得死去活来,恨就恨得切肤入骨的人。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给自己戴高帽子呀?帽子高不高,低不低的,另说,你听我把故事讲完吧。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仅仅是过了一天,玉梅竟然又来上了班。我不由自主地,突然间在心里敬重了这个女人,觉得她顽强坚定地已不是常人,迟早是要涅槃重生的。但我再没有去过她的院子,短信问候过她几回,她像以前一样,仍是客客气气地回复我。但我问起那一天中午的事,她总是不再回复。我始终等着她的回复,总害怕是手机信号不好,收不到信息,就一遍一遍地把手机按亮去看。临睡了,还要再看一眼,手机信号仍是满着,屏幕上也只有时间,冒号一闪一闪。但是后来,话终究传了出来。说是那一拨客人下午来,先来了个打头阵的,吴雅婷陪着,到客房转了一圈,走呀走呀,嫌院子头顶的天窗太亮,给吴雅婷说让把遮阳布关上。说完就走了。吴雅婷当然指挥玉梅去关,偏偏墙上的按钮失灵,再按没有反应。玉梅就搬了梯子,要去拧顶棚上那个手动开关。吴雅婷竟也不阻拦,由着玉梅爬高上低。事已经过了,玉梅也平安回来了,我也不想再议论谁瞎谁好,虽然我怀疑她身体到底好着没有,反正她口头上这么跟我说的。但愿都好着吧。我只是恨自己,那天的太阳亮,我只顾自己享受了,哪里想到了玉梅?我要是早知道,我肯定会对它说:你赶紧给我滚下去,不要光明正大地害人!
不说玉梅了,我得缓一阵,提到她,我心里就难受。一九二九过了以后,三九四九的冷那就更不用说了。天天早上从月亮湾往过走,再没有见过湖水荡漾。说起来也奇怪,连那几只鹅的踪影也再没有见过。我是经常在湖边坐的人,跟它们论不上亲近吧,起码也给它们操心着。它们走了不给我打个招呼,我就对它们没有了好感。我一旦对谁没有了好感,就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想跟他多说。天冷到了极点,穿得再厚,只要屁股一挨上湖边的凳子,尾巴骨就得缩一下。半天里,凳子暖不热。凉风一吹,头脑就清醒地像是太阳穴上抹了风油精。这时候湖水冻成的冰面就成了舞台,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发生过没发生过的事,都跑到冰面上撒野,吵吵嚷嚷,叽叽喳喳,说说笑笑,骂骂咧咧,哭哭啼啼,甚至打打杀杀都在舞台上演得如火如荼。可惜我只是个观众,心里再急,给谁也帮不了忙。嘴里有话,也不能喊出来。想流眼泪吧,明知道不是时候。这种感觉就像你看见有人受苦一样,你看见她受苦,你却只能看着她受苦。想到这儿,我就恼了,把手里的烟一弹,舞台上的人就都化成了灰,飞得无踪无影。
记不清多少天,早晨跟我厮跟着上班的,只有雾,厚得胜过棉袄的雾。假如你伸出手去抓,就像抓苍蝇一样,你明明感觉抓到手里了,手摊开,却啥都没有。有这样的雾把你罩着,太阳在天上,光便弱得亮不过灯泡。我有时候睁大眼看它,它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气势,我就心里说,你不要以为只有云能收拾得了你。但到了中午,就能看见太阳把雾戳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窟窿,光芒四射。这时候冰就开始化,先是光的像镜子一样的冰面被哈上了一层气,气歪歪扭扭地往上升。再就渗出了水珠,水珠的颗粒越来越大,就汇成股,像豆腐脑上面那一层蒸馏水一样薄薄地飘着。水积得厚了,就能听见“嘣”地一声,冰面一颤,水就争先恐后地倾斜着流到了裂开的缝隙里。慢慢地,冰块多起来,大块子化着化着重心就转移了,猛得一转,只露出个尖,立到了水里,有时能打出个旋涡来。旋涡是移动的,搅和得小冰块浮浮沉沉地像个鱼漂。
冰只要结出来,就一定有人上去滑,我说这话你信不信?你敢说你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子!一个人上去滑了,肯定有人不服气,心里说我保证比他滑得远,姿势还比他好看,就一个撵一个地滑。我们早上集合准备点到的时候,常常有带着领花的餐厅传菜生和服务员厮跟着从侧门过来。说到这儿了,我插一句,餐厅那些娃呀,年龄毕竟是小,有时我们的会已经开起来了,他们仍是只顾自己嘻嘻哈哈,大声笑着,叫骂着,你推我搡地走在路上。离冰面还有一丈远,就站定了,剑拔弩张地在水泥路上一个助跑,就像风裹了一样,从冰面的这头滑到那头。上了岸,抬脚就到了餐饮部。吴雅婷在上面严肃地讲着话,有人就不听了,朝湖面上看。吴雅婷脸就吊起来,扭头瞪一眼湖面上的人,回过头来不说话了,用眼睛寻谁在队伍里交头接耳。寻见了,仍是不说话,用瞪湖面上的人一样的眼光把下面人盯着,恶得像是有深仇大恨。王爱云会来事儿,马上“嗯”一声,清嗓子那种。有人听见了,一看阵势,当下站出军姿来。而没有听见的,就被吴雅婷叫出了名字,接着说:去去去,我看你们谁滑得好,给你们评个奖。服务员头低着,一只手抠另一只手的指甲,眼睛似乎还朝上翻了翻,想用余光观察周围的动静。吴雅婷吼道:去呀!服务员的身子跟着颤了一下。
我最不爱的,就是这种时候。人都是这样,你爱谁,咋看她都顺眼,不爱了,咋看她都不顺眼。你说你吴雅婷不是老师教授,也不是国家领导,你不幽默,不好笑,你讲的东西要是能吸引人了,我啥话都不说。你嫌大家不好好听你讲话,你当你是连长呀?照你这样带兵打仗拼刺刀的时候肯定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就是上了,也是人家觉悟高,为的是民族大义。你信不信,我就是那种人?!本来连点名在内不到十分钟的会,一打搅,起码再延长十分钟。散了会,吴雅婷一走,气氛马上就活跃了,涌着都朝冰面上走,胆小的一条腿立在岸上,一条腿伸出去,脚尖点着试冰的薄厚,而胆大的已在冰面上滑起来,边滑边吆喝着在岸上观望的人参与进来。王爱云用点到本指着冰面上的人,骂道:才挨了骂就上去滑了?!一点儿记性都不长!大家只是笑,用手招着让王爱云也过去,她说:我不去!人狂殁好事,狗狂挨砖头!小心把谁狗日的掉下去了!有人就不服气,说:哎呀,云姐,看你说得难听的,咱就那么倒霉呀,人家才滑过去!有两个人离得远,悄声说:云姐不敢上,上来就塌了。两人挤眉弄眼,相视一笑。王爱云似乎听见了,哼了一声,转过身朝湖西楼走,说:爱咋咋吧,不识好歹,迟早掉下去一个!我目送着她进了湖西楼,朝冰面上的人喊:好了好了,耍一下是个意思,再不要胡张了。有人说:主管,你也来嘛。我笑一笑,说:我老了,硬胳膊硬腿的,没有你们这些碎娃身子轻巧。有个年龄长的就说:主管一天最爱装大人了,我娃都会走路了,你呢嘛!我说:我娃在村里哩,上学前班,都长到这儿啦!手在腰上比了一下。那人推着几个服务员走,说:走走走,不跟皓子说了,嘴里没有一句实话。我就笑起来。看她们都转过去走了,紫色的工装脊背对着我,我脸上的笑一下子就收了,说不清为啥。
才过了几天吧,王爱云的话竟然就应验了。
你说世上的事情怪不怪,你望眼欲穿地等好事,好事不来,等不来,你要走了,只是一拧头,一转身,瞎事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那天早上我是照例开完会在湖西楼看华商报,也是照例,王胖子从餐厅给王爱云端的早点。我有时候想不通,王爱云那样的女人有啥值得男人爱的,但你要是也能看见王胖子给王爱云笑的那个样,你肯定跟我一样,也就服了。他不光是笑,连王爱云一举一动他都要看在眼里,甚至眼睛连眨都不眨。不能说相敬如宾吧,起码男人把女人敬着。从这一点,我觉得王胖子人不错。他来了总是给我发烟,烟是软猴,软盒子包装,常常掏出来是弯的。我也总是接住,给他点上,我不抽。他知道我不在办公室抽烟,也不催我点。但我抽烟的时候,把他的烟拿出来点,总是要深吸一口才能吸着,抽起来了,也觉得没有劲。没有劲就没有劲吧,不指望它能解乏,其实有时候只是想手上夹个东西。我看着报纸,耳朵里一直是王爱云“吧唧”嘴的声音,我有时候扫她一眼,她头就抬起来一笑。好像她是二郎神,额颅上长了只眼睛。她一笑,王胖子也跟着笑,头往后一仰,高帽子就歪了,用手扶正,说:你吃就吃么,吧唧嘴干啥?王爱云说:你懂个屁,吧唧着香,抽你的烟!王胖子又笑,说:你吃慢些,没有人跟你抢。吃着喝着,不要噎住了。把桌子上的豆浆朝王爱云跟前一推。正说着,就听见“扑通”一声,声音不大,像是桶掉到井里了一样。紧接着“啊”地一声尖叫,尖得像是猛得在我头上扎了根针,我们三个一愣神,王爱云说:呀,是不是谁掉到湖里了?话音未落,“救命”声已经传过来,伴随着杀猪一般的嚎叫。
我当下站起来,要往出跑,但王爱云把我挡着。她胖,起身慢,又收拾桌上的盘子。我说:赶紧赶紧!她把盘子放到抽屉里,竞走一样走到门口,都要拉门了,转过身对王胖子说:把你帽子卸了。男的一边取帽子,一边说:把你嘴里的咽下去。我急得喊:快快快!王爱云眼睛往大睁了一下,脖子往前一伸,像吞下去个剥了皮的囫囵鸡蛋。王胖子骚情,急忙要拍她媳妇的脊背,我已经等不及,说:来来来,让我过去!拔腿就跑。
就这样一耽搁,再跑到湖边,湖边就围了好些人。往过跑,能听见水里的人两手把湖水拍得“啪啪”响,水花四溅,几乎把人罩了。我看出来是紫色的工装,心里又是一紧,听见服务员嘴里“呜呜哇哇”得叫喊着。围观的人有的一蹦一跳地往里看,有的站到了湖边的凳子上,手拨着柳树小拇指粗细的枝条。有人说:天天都滑哩,今个咋就塌啦?也有人说:取个竹竿嘛,伸过去不就把人拉过来了。有人就说:哪有那么长的竹竿哩。又有人说:寻一条绳子,撂过去就把人拽过来了嘛。有人回道:绳子能撂那么远啊?撂过去了人也不一定能抓住。也有人头像拨浪鼓一样转着,大声喊起来:谁会水呀?会水了下嘛!这样子在水里面扑腾,人两下就不行啦!
听他们说话的功夫,我已冲到人群里,勉强看清了水里的是二区三号院子的服务员。她满头满脸的水,头花不知怎么就不见了,头发全耷拉下来,遮得看不清脸,不时连头都被水淹了。她似乎看见了我,扯开嗓子喊:主管,主,主管皓子皓子哥哥我心里陡然升起一股豪气,知道这是人命关天的事,血一下就都冲到头上去了。血一上头,头当下重起来,肩膀就有些硬,眼睛也有些花。花得眼里只有水里的人,耳朵里只有叫喊声,哪里还顾得了她把我叫不叫哥?叫不叫我都会下水的,哪怕是萍水相逢。我的脚一挨住冰面,就听见有女娃叫起来,声音尖锥锥地,喊道:刘侠,你坚持一下,主管来啦,主管来救你啦!人群立刻安静下来,有人声音小小地说:皓子,慢点啊,小心冰破了!又有人说:皓子,看你的了!
你看过杂技晃管么?管子摞得多起来的时候,演员为了寻求平衡,往往是扎马步一样半蹲着,两只胳膊乍着。我当时就是这样子,螃蟹似的横着往前走。脚底下的冰像船,一踩一晃悠。我有些紧张,心“咚咚咚”地跳得像敲了鼓,能从喉咙蹦出来,一下一下地弹着我的上颚。我越是往前走,越是清楚地听见刘侠的呼救声。她的头时不时探出来,嘴张着“咕噜咕噜”地看不清是在喝水还是吐水。胳膊胡乱拍打着,水花四溅,飞到我脸上,我闻见了有腥味,臊臊的。一瞬间我脑子就出现了各种画面,有人们对着一具尸体指手画脚的,也有人们对着两具尸体说三道四的。不是我给你吹哩,我甚至看见母亲在我坟前失声痛哭,祖父为我升天写下挽联。不知道是我走的慢,还是湖面本来就宽,明明刘侠就在我眼里一丈多远,却总感觉半天走不到她跟前。眼看要到跟前了,猛然间听到一声尖叫:皓子!我听出来是童曼瑶的声音,回头一看,王爱云拽住了她一只胳膊,她另一只胳膊和另一条腿,张得很开,样子像一个大字,脸上难过地像是看亲人行刑。我回过头,逮住刘侠胳膊再次伸出来的机会,伸手一抓,都抓到手里了,但她的手滑得像个泥鳅,竟然溜了。
我知道我的手在空里抓,一下一下的,就像在给旁边围观的人挠痒痒,我挠一下,他们就痒一下。我是想让他们多痒几下的,但刘侠再等不了了。没有抓住,我脾气一下子上来了,大吼道:胳膊!她似乎已经没有了劲,胳膊再也抬不高,我看准了,猛得把手伸到水里,握住了她的胳膊腕。使劲一拉,刘侠的半个身子被我提上来,趴到了冰面上。她看都不看,“哇呜”一口水吐出来,像来得极快的呕吐一样,头仰着往上喷,水都要喷到我的脸上了。吐过了,“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气,说不出一句话。我听见了人群里有了欢呼声,也松了口气,心里说窟窿又不大,都不能自己扶住冰面,女人到底是女人。有人在后面喊:皓子,快把人拉上来,小心冻失塌了!我急忙蹲下去,两手撑住他的胳肢窝,说了声:先上来。憋住了一口气,猛得发了力。我记得很清楚,就在我感觉到刘侠的胳肢窝吃上我的手劲的时候,听见“嘣”的一声,脚底下颤了一下。几乎是同时吧,已有豁口的冰面撑不住两个人的体重,“扑通”一声,我和刘侠都掉下去了。
也是同时吧,我听见有人发出了惊呼:欸,欸,我日她妈!狗日的!我不知道他们骂的是冰还是水,又或者是刘侠吧,我脑子里只有一句话:这回毕了!先是觉得脚上扎了绣花针,针有脚,会跑,飞一般地就到了腿上,再是腰上,最后就到了脖子。我身子一下就硬了,像浇灌了水泥一样。似乎又有一支箭,从尾巴骨发出,经过脊梁,射中了后脑勺。突然间又像掉进了粪池,无数只蛆在我的汗毛间蠕动,多得一只从一只的身上滚过去。又感觉自己到了油菜花田里,千万只蜜蜂不是等着给我授粉,而是不停地蛰我。我用手赶它们,原先在我身上蛰的,竟都飞到我脸上开始蛰了。我用嘴去吹,有水就进到了我的口里,水是咸的,又像是吃了一口碱。我听见湖边人群发出乱哄哄的惊叫,也看见他们许多人的身子都倾了过来,眼睛瞪得有核桃大。童曼瑶的嘴大张着,平常小小的嘴竟张得差不多能放进去拳头,但她似乎没有喊,或许是气在喉咙眼堵着,上不来吧。我心里说我马上就要看不见他们了,但他们却始终在我的视线里,我就知道我脚底下已经生根了。
我也没有想到,湖水原来就那么深,只到我的脖子,离我的下巴,还差了一根指头。我站住了用眼睛寻刘侠,她胳膊打起的水花让我连眼睛都睁不开,她个子低,一入水,只是胡乱扑腾。我长长得吸了一口气,眼睛一闭,蹴到了水里,两只手卡在她的胯骨上,猛得一鼓劲,把她举起来放在了冰面上。又猛得一推,她身上像装了轮子一样,吹着哨子滑到湖边去了。
刘侠上去以后,人群很快就散了,没有人伤,也没有人死,看的人可能失望了吧。我看着他们各走各的路,各朝着自己的部门走,有说有笑的,心里比身上还要凉。几个跟刘侠关系好的,当下给王爱云请了假,七手八脚地扶着刘侠出了山庄,朝不远的诊所去了。童曼瑶惊魂未定地拉着我的手,说:你有事么,咱也到医院去?我摇摇头,说:不要紧不要紧。把脸上的水一把抹了,要在衣服上去擦,想起身上都是湿的,把手甩了甩,眼睛看着刘侠她们走一步歇两步地往前挪着。王爱云叹了一口气,说:唉,一天尽给人惹事,这回经理又要发飙啦。我说:上来就行了。童曼瑶说:就是的,上来就行了。把我的手悄悄捏了一下,接着说:走走走,赶紧回去给你换衣服。王爱云说:啊,你回去吧,我赶紧给经理汇报一下这事。
我和童曼瑶厮跟着朝红房子走,腿有些迈不开,她伸手扶我,我摆摆手,说:不用不用,腿好着哩,你扶我干啥?她又问我冷不,脱了外套要给我披,我躲开了,说:哎呀,身上全是水,把你衣服弄湿了,你把衣服穿上,不要感冒了!我一边走,一边开始脱身上的衣服,衣服有些硬,像被冻住了一样,她把我的手压住,说:在外面你脱衣服!我瞪她一眼,说:硬得跟纸板子一样,不脱让把我绑着呀?她一直把我瞪着,说:再硬再湿也是一层皮么,起码能把你捂住。马上就到了,你坚持一下,听话。我说:臭死了。她没有说话,往前走快了两步,把红房子那道铁门推开了。
收拾完已经过了中午饭时,我就到刘嫂那儿去吃拉条子。我还没有坐上凳子,刘嫂就喊:呀,皓子来啦!我说:嫂子,下面。她就揭开案板上扣的盆子,一边扯面一边喊,说:大碗油泼啊!我说:啊。她把面扯长了,在案板上“啪啪”地摔着,瞧了我一眼,说:皓子呀,听说你下水救了个人?我一下就笑了,说:哎呀,嫂子,看你说的害怕的,好像游了几百米一样。刘嫂把面下到锅里拿筷子搅,筷子有二尺长,她说:那本来就是嘛,谁敢说你不是下水救人?我说:水浅浅的,救的啥人,我就是过去把人拉了一下。她把锅盖盖住了等水煎,说:嫂子就爱你这号娃。我嘿嘿笑着,说:嫂子的消息还灵通的很!刘嫂说:那你当哩!这山庄朝起盖的时候我就在这卖饭哩,能有我不知道的事?我笑得哈哈哈,说:好了么,嫂子,好了端来!她朝我挤了一下眼睛,说:嫂子给你多泼些油!
吃完了我打着饱嗝往湖西楼走,就又看见湖水了。冰块已经化完,只有水。太阳在水里面飘着,一闪一闪地变着形。我心里说我下过水了,就和湖有了感情。它一定是太寂寞冷清,才要惹个事情出来让大家都来看它的热闹。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能理解。但事闹得这么大,却不应该。我捡起个拳头大的石头,朝湖中心猛得砸了过去。“嗵”地一声,太阳就碎了。
到了办公室,发现门锁着,就用钥匙开了门。开开了看见王爱云脚搭在桌子上,靠着沙发睡觉。我进来她都没有发觉,脸朝天嘴张着打呼噜。我见她睡得香,不想打扰她,准备拿了杯子泡一杯茶,背到身后到院子去转。但我的座位在里边,她的腿又挡着路,我够不见杯子,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你睡觉就睡吧,把脚搭得那么高干啥呀?你咋不把鞋和袜子都脱了睡呢?我为啥要到院子去?我就坐在办公室里,让你也知道我来上班了!我就试探着叫她:云姐她没有反应,打呼噜的声音像是喉咙里卡着痰。我再叫:云姐,云姐她还是睡着,嘴闭住了,但出的气在嘴里吹泡泡。我在凳子上坐下来,拿眼看她,她的头就开始朝一边偏,涎水流出来,拉着线滴到自己的肩膀上,当下渗到西服里。我不知道为啥,突然就想把她捉弄一下,就拿了张报纸在手里,卷了卷,“啪”地拍了一下桌子。她猛得收了腿,表情惊恐着站起来,喊道:咋了,咋了!我装作很惊讶,说:咋了,云姐!她说:刚才啥响哩?我左右看了看,又朝后看了看,眼神怪怪地看她,说:啥响哩?她说:我听见“嗵”地一声,是不是又有人掉到湖里去啦?我说:这阵进去就是跳进去的,你是不是做梦了?她眼睛朝上翻着,像是在回忆,长长地“哦”了一声,说:可能是吧。说完就坐下来,坐得很放松,感觉肩膀比先前都低了。我接了水,问她:刘侠咋样了,云姐。她说:不知道么。我说:没有人打电话过来?她说:没有。我本来想说那你没有打电话问一下啊,想了想没有说。喝了口水,把嘴里的茶叶唾了,又问:欸,云姐,咱俩是不是得过去看一下?她瞪了我一眼,说:看啥嘛,看人你手里不得提东西?我装着才意识到一样,点着头,说:哦,也是。就拧紧了杯盖,说:那你再睡一会,云姐,我出去转去了。她说:转啥哩,不嫌冷。用手去抓床上的枕头,往脖子后面垫。我走到门口了,她却说:欸,皓子,刚才玉梅把电话打到办公室来了,找你哩。
我手塞到裤兜里摸电话,才想起手机进了水,我把它撂到红房子床头柜里了。
二〇xx年七月三日是旭回来的第二日,也是我们宣传队群团聚的日子。这天,我一早就起来了,忙著准备下午要带去歌厅吃的水果,忙著烧旭最爱吃的双臭煲,等我赶到约定的地点时旭已经到了。
去了茶社等朱老师的到来,然后一起聊天、吃饭、拍照。看到照片,丁哥说我从没有像这天那样开心过,萍说我幸福至极!是的,这一刻我是很开心、幸福的,笑容都洋溢在脸上,高兴在心里头,但我们独处时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我可以用文字无限地表达我的情感,但骨子里我终究是个矜持的、羞涩的小女人,实际行动却不会像别人那样感情外放,所以,怡妹说我们的合照太少了。请原谅,这就是真实的我,没办法改变!
下午,我在歌厅订了包间等待大家的光临。定的一点开始,结果大家到两点才陆陆续续到来。这期间让我充分领略了旭带有磁性的嗓音,和他那激情澎湃的美妙歌声。他的歌声动梁尘、朗如珠玉、不绝如缕,既有英雄豪迈又有儿女情长,让人沉醉不知归路,让我从此爱上了碧草蓝天的草原和草原歌曲。
随着萍妹、刘哥和亮亮及大家的陆续到来,让我享受了一场丰富多彩的音乐盛典。萍妹的歌声圆韵、婉转,刘哥的歌沉鱼出听、深情动人,亮亮的歌则铿金锵玉、洋洋盈耳,还有劲松的歌余音绕梁,最特别的'是美霞的歌声纯粹、干净得像小女孩的声音。
重头戏是晚上的聚餐,20人相聚葡京渔港,主角当然是千里迢迢赶回来的旭。只见他与这个推杯换盏,与那个把酒言欢,好在朱老师经常是按住他的杯子,不让他喝多。就这样,他还是喝了不少酒。席间,大家祝朱老师建康长寿!说了许多欢迎旭常回来的话,大家都抢着与旭合影,几个男生(包括旭)被大家逼着戴上头巾,有的还穿上女生的鲜艳的衣服,拍下了难得一见的照片,把大伙逗得哈哈大笑。最后,拍摄了集体合照。这一次旭拍的照片,比我几次聚会时照的都多。这回,他应该不会抱怨聚会的照片太少了吧。看着他幸福地满场飞,我的心里是开心和满足的。
这期间,人兄吹口琴为大家助兴,两个旭中学同班同学赶来打招呼,热闹非凡。最为高兴的是,旭和大家都称赞我烧的双臭煲好吃,第一次得到别人的夸奖我开心极了,不敢居功,应该说原料好。
作为大家长的云姐,还宣布了三件事:以后每月聚会一次,下次的东道主是红姐;十一月份组织大家去越南旅游;最最重要的事是,借明年朱老师的生日之机排演一台节目,道具服装由亮亮提供。消息一公布,博得满堂喝彩,大家都兴奋至极!
饭后,萍妹和刘哥请大家去了米乐星K歌。大家照例是舞燕歌莺,经常是一唱三叹,衍进的歌金声玉润,人兄的歌高遏行云,雪姐的歌凤吟鸾吹,红姐的歌袅袅余音,娜姐的歌娇娆柔媚。一直没听过云姐唱歌,云姐那天唱了一首邓丽君的歌,不过不是那种甜柔的唱法,而是迪斯科版的,特别的味道、特别的唱法,云姐乐感、节奏把握得很好,所以听来十分舒服。
大家还跳起了舞,我和旭、衍进各跳了一曲,大家尽兴而散。
欢乐的一天又过去了。
感谢云姐的组织和提供的饮料!感谢人兄提供的紫酒!感谢萍妹和刘哥请大家唱歌!感谢美霞妹替我们送朱老师回家!感谢大家的光临!如我有不到的地方请大家原谅!全是无心之过。
天雪和童战先是爱人变大嫂,后来误会危机解除,天雪却被赵云推下悬崖,生死未卜。
经过五年的分离,从地狱岩归来,天雪早已身中剧毒,面目全非,命不久矣!
和童战拜堂的是天雪,和童战成亲的却是月牙,最终天雪死在尹仲剑下,两人定下来世之约。
童博在灵镜中把自己的智慧给了童心,把自己的善良给了尹仲。原本双商超标的童大哥变得不同人情世故懵懵懂懂,还忘了豆豆。
童心开窍后,爱上了赵云身边的侍女小刀姑娘,结果小刀被赵云杀害,童心成了童氏一族的长老,终身不娶。
尹仲变成了傻大个,爱上了铸剑门的剑秋姑娘,俩人好不容易成亲,尹仲又受到了魔剑的召唤,变得杀人不眨眼。为了消除魔剑的魔性,剑秋自缢在尹仲面前。
尹天奇和赵云是多年夫妻,看似恩爱。可这一切的背后是赵云杀了尹天奇的妹妹和父亲。
当所有的事情败露之后,为了保命,为了得到御剑山庄,赵云还想杀了尹天奇。
最后赵云聪明反被聪明误,赵云死在自己下毒的酒水里,尹天奇一腔深情终究错付。
龙婆是龙家侍女,因为龙家被灭门,龙婆不得不和刚刚成亲一天的丈夫韩霸天分别,这一别便是永远。
龙婆为了救童博而死。韩霸天得知龙婆就是自己的妻子雁儿之后,也自尽随她而去。
除了赵云,《水月洞天》里的人都是深情无悔的,无论生离还是死别,无论命运多么坎坷无情,认定的爱人从没有变过。
哪怕对方杳无音信,生死未卜,却能凭借自己心中的情意,矢志不渝。
其中最遗憾的还是天仇与珠儿,两人还都那么年轻,朦朦胧胧,若即若离的初恋。
没有什么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只有一串舍不得吃的糖葫芦。
珠儿满心欢喜地找天仇说笑,可下一秒天仇却再也无法掩饰重伤吐血。
珠儿在还未完全明白爱的时候就失去了自己的爱人!
原以为珠儿迟早会从伤心失落中走出来,她还那么小,未来还有可能遇到更好的人。
可最后珠儿选择了牺牲自己,选择被尹仲吸干所有精气倒下的那一刻,珠儿手里握着天仇送给她的玉佩。
她一点都不怕,因为她就要见到天仇了 。
珠儿从小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小小年纪只能靠着在街上乞讨为生。
她胆子又小,又爱哭,除了被行人驱赶外,还总是被其他的乞儿欺负,经常饿肚子又伤痕累累!
后来珠儿认识了同为流浪儿的豆豆,豆豆胆子大,爱逞强,像个小男孩,处处护着像小猫崽一样的珠儿。
有时候豆豆偷了别人的钱袋,跑得快没被逮住,两人便能吃顿饱饭。
再后来又遇到了赵云,赵云也没家,她比珠儿和豆豆年纪大一些,更加老练,聪明。
三个人分工合作,珠儿引开视线,豆豆踩点放哨,赵云动手行窃,偷来的钱总算能填饱肚子,衣能敝体。
一次她们故技重施,偷一个大叔的钱袋,结果碰到了硬茬子。
珠儿和豆豆失手被擒,赵云偷了钱袋已经脱身。
三人虽然互称姐妹,相互照应,可毕竟没有血缘。这钱不少,一个人独吞总比三个人分要多得多。
原本可以不管她俩死活,可一向精明世故的赵云还是回来了。
她颤抖地和被偷的大叔谈条件,她愿意把钱袋还给他,只要他放过豆豆和珠儿。
被偷的人就是韩霸天,后来他收养了这三姐妹。
韩霸天原来有个妻子,但新婚的第二天就不知所踪,为了等妻子他终身未娶。
他经营的三花坊是江湖中最大的销赃中心,本人胆小怕事,善于钻营,却也真心是个好心人。
三个姐妹一个爹,从今以为,他们有了共同的一个家。
在韩霸天的带领下,三姐妹不用在街上偷钱为生。
她们升级了,通过韩霸天的消息来源,她们会接到一些江湖中人的单子,替雇主去偷一些贵重的东西,她们配合默契,从不失手。
这一单危险性比较高,韩霸天一直不同意她们接手。但是雇主给得太多,自负的赵云,莽撞的豆豆都不愿意放弃,珠儿也跟在后面起哄。
在韩霸天千叮咛万嘱咐中,她们出发了,这一次,她们去偷御剑山庄的血如意。
珠儿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单生意会改变她们的一生。
原本就不是太牢固的姐妹情这次之后完全分崩离析。
从御剑山庄跑出一条大蟒蛇,几层楼那么高,云姐被咬掉了手臂,血流如注。
豆豆一进御剑山庄便没有了踪迹,生死难料。
珠儿觉得自己太没用了,除了哭什么都做不好。
她照顾受伤的云姐,担心失踪的豆豆,安慰忧心的老父。
珠儿很替云姐难过,云姐长得好看,心气也高。
以前姐妹私房话的时候,云姐就说过,找夫君一定要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出门受人尊敬,在家仆役成群。
可如今,云姐少了一只手,残废了。不说能不能找个好人家嫁出去,就算平日生活也多有不便。
珠儿也很替豆豆担心,雇主说豆豆不在御剑山庄,那这么多天到底去哪里了,是不是还活着?
好不容易,云姐从昏迷中醒来,豆豆也回家了。可云姐和豆豆却爱上了同一个男人童博。
云姐以为童博因为她残废嫌弃她,所以移情别恋了豆豆,豆豆则说她和童博早已定情。
两人争吵不休,又相继离家,珠儿只能两边劝和。
谁知最后童博谁都没选,他娶了御剑山庄的尹大**。
可云姐和豆豆却再也回不到从前,珠儿的日常就是找这两个不着家的姐妹,安慰被伤透了心的父亲。
此时的珠儿还不知道爱情有什么魔力,能让相依为命的姐妹反目成仇。直到她遇到了三花坊新来的伙计天仇。
天仇故意打碎了三花坊的陶罐。没有钱买,只能留下来卖身抵债。
珠儿看了看很久没卖出去的陶罐,便说反正也卖不出去,碎了就碎了吧,也不用陪了。
可天仇坚持留在店里做伙计,珠儿便答应下来。
天仇姓尹,也是御剑山庄尹家的后人,和尹天雪,尹天奇是一辈,堂兄弟。
他的父亲是尹浚,是庄主尹浩的亲弟弟。尹仲为了顶替尹浚,将其杀死。
尹天仇为了替父报仇,一直藏匿在尹仲身边。
这次来到三花坊,是受了尹仲的命令,来追查龙家的古剑。
尹仲已经活了三百年了,他是童氏一族的背叛者。不老不死,是御剑山庄的老祖宗。
此时的身份是御剑山庄的尹二爷,这世间唯有龙家人手持龙家古剑才是尹仲的克星。
从尹天仇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无论是父辈的期望还是他自己毕生的志愿都是杀了尹仲。
尹仲害他家破人亡,形单影只,除了舅爷再无其他亲人,此仇不共戴天。
珠儿的单纯善良很快引起了天仇的注意,拉扯时碰触的手指,摔倒时贴心的帮扶,都让懵懂的珠儿羞红了脸。
也没有什么约定,只是天仇闲暇时刻总会坐在店门口望着来来去去的行人,寻找珠儿的影子。
只是好不容易排队买回的夜宵,总算送给了想送的人。
那根珠儿送的糖葫芦在床头招来了蚂蚁,依旧舍不得吃。
这世间很苦,可是糖葫芦和珠儿的笑容都很甜。
救了差点被火烧死的韩霸天和珠儿之后,天仇知道他的身份瞒不住了。
尽管他的身份如此隐秘,坦白就容易招来杀身之祸,可他不愿意欺骗珠儿。
珠儿知道他要去杀尹仲,冥冥之中,一直很心慌,天仇做伙计手脚都不够利索,这一去不是白白送死吗?可她又不能让他不要去。
天仇却很开心,珠儿是除了舅爷之外唯一会为他挂心的人,这个他喜欢的姑娘也喜欢着他。
天仇把父亲留给自己的玉佩送给了珠儿,这代表着他的承诺,他会平安回来,会知道有个好姑娘一直惦记着自己。
珠儿把玉佩重新带在了天仇的脖子上,心意她收到了,她希望这个玉佩能够保佑天仇平安。
天仇去龙泽山庄找豆豆,谁知此去便是诀别。
他在龙泽山庄遇到了尹仲,尹仲看他和童氏兄弟相熟却没有报告自己,便知道天仇叛变了。
尹仲派童心去杀天仇。
童心生来心智有问题,又因机缘巧合喝下了尹仲饲养的血蟒的血,从此以后称呼尹仲为主人,对他的话唯命是从。
童心虽傻,武力值却很高,因为尹仲的命令,连自己二哥的话都不听。
天仇好不容易脱身去御剑山庄通知舅爷逃命,可来的时候舅爷已经死了。
埋伏在一旁的童心干脆利索的一掌打在天仇的胸口。
童战要去找大夫,可天仇知道不用了,剩下这一点时间,他想去再看看珠儿。
看着珠儿的笑脸,他咽下喉中翻涌的血腥。他知道这样的时刻不多了。
终究他还是没忍住,一口鲜血吐出,珠儿吓得花容失色。
他把玉佩交给珠儿,那是他的承诺,没有为父报仇,他虽遗憾却已经尽力,而遇到珠儿是他此生最高兴的事,虽然没有结果,但是遇到已是结果。
天仇死后,珠儿就变了,以前的她无忧无虑,如今仿佛一夜长大,有了数不清的心事和哀愁。
她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只有握着天仇的玉佩才有那么一点安慰。
看着被冰封的水月洞天,还需要重伤虚弱的尹仲开启。看着被吸走一半精气的豆豆奄奄一息。
她知道她要决定些什么了。
她最后一次交代豆豆不要再和云姐吵架了,以后只剩她们两个,要相亲相爱。爹年纪大了,要多照顾爹,不要不着家让爹伤心挂念。
她走向尹仲,让他拿走自己的精气疗伤,只有这样童氏一族才能被拯救。而童大哥才能留好力气对付尹仲。
珠儿倒下的那一个,绝对是这部剧最大的泪点。她和天仇还未开始便已结束的爱情让人遗憾。而她年轻的生命还未绽放便已枯萎更让人心碎。
最终最胆小最爱哭的珠儿在失去爱人之后,也牺牲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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