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让前夫出钱买房子
前妻让前夫出钱买房子,在当今社会上,两个人因为相爱了才会在一起结婚,而不爱了就会离婚,而离婚往往都会,面临到一个财产分割的情况,毕竟是一个共同财产,必然是要进行分割,那再离婚之后,前妻还能让前夫买房子吗?
前妻让前夫出钱买房子1前妻想让我出钱给儿子买房,一看到房产证名字,为什么立马拒绝了?
1 、前妻给儿子买房,却写自己的名字
老张和前妻离婚多年,前妻让老张出钱给儿子买房子,可是名字却写前妻的名字,因为前妻担心自己老了儿子不支持自己,等到老了以后再将名字过户给儿子。
可是前妻不止有和老张一个儿子,她还有和现任老公的继子,房子在她的名字上是她的财产,等到她老了她可以过继给继子,也可以过继给和老张的儿子。可是毕竟和老张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并且在老张这边,她不单单是一个母亲,她还是一个继母,她的财产是她和现任老公的共有财产,到时候真的能过继给自己儿子吗?这其中风险太高了。
2 、做人要诚实,不能打着“爱”的名义欺骗人
虽然离婚了,但是你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你可以因为工作忙不关心孩子,不回去看孩子,但是你不能打着“爱”的名义去“欺骗”前夫的钱,给儿子买房子。
如果真心给儿子买房子,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写上儿子的名字,让儿子真正的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而不是说现在凑钱买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等到老了儿子对自己好,就给儿子,儿子对自己不好就不给他。
这样的行为不叫“爱”,这是一笔交易,一笔把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里的交易,你是在用房子来诱惑前夫出钱,诱惑儿子对你好。
3、爱是用行动证明,而不是利益驱使
如果你真的爱儿子的话,你不会选择离婚多年不看儿子一眼,对儿子漠不关心,对儿子不管不问的。
你不爱他,可是你发现你的现在老公靠不住,你的继子更靠不住,这个时候你想起来你的亲生儿子,你为了让你的亲生儿子能够等到自己老了的时候对自己好一点,善待自己,你选择买套房子让他为了房子善待你,对你好。
很遗憾这样的算盘你打错了,你自认为是给儿子买的房子,可是如果你的继子对你很好很好,你是不是会把房子给他呢?
爱是用实际行动证明的,你真心爱你的儿子,爱你的继子,他们能感受到的,可是如果说你在现任丈夫中风的时候将财产变现,自己控制主动权,我想就算是他们想要善待你,他们也做不到。
前妻让前夫出钱买房子2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向前夫要损害赔偿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之后,女方才发现原来前夫在婚姻期间有出轨的行为。面对丈夫当初的这种行为自己却不知道,很多人觉得自己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太吃亏了要求补偿。
协议离婚之后是否可以向前夫要损害赔偿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的,可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是选择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要向前夫要求损害赔偿,应该注意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提出离婚赔偿的诉讼时间限制
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做对不起自己行为可以要求赔偿,要能准备好相应的资料才能够为争取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前妻让前夫出钱买房子3在离婚后每月给带孩子的前妻多少钱才合适
离婚后没有义务给前妻生活费。离婚后,双方之间没有赡养的义务,赡养是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所以,离婚不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但是如果离婚后子女归前妻直接抚养,则当事人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金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从现实点的角度来事,要看您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否工作顺利,事业有成,是否条件不错,这样的人确实不着急找,如今的社会有本事的几乎35及以上结婚都不奇怪,兜兜转转就遇到了结婚的人了,相反的,如果您儿子工作不稳定,收入也不稳定,那确实得着急了,再晚跟他年纪差不多的都结掉婚了,那就很难找了,找小的也难,鼓励鼓励他,跟他谈谈,但不要逼迫他,弄明白他是怎么想的,如果是他自己的意愿,就想自由自在地生活,不想承担责任,那他可能还想过自由的日子,如果他也会焦虑,那就该帮他张罗张罗。加油,祝您儿子早日找到结婚对象,幸福满满。
大致内容是,小两口结婚之后一直跟着公婆住,如今孩子要上学,需要有套房,小两口就商量着在外面买一套房,想问婆婆借些钱?
婆婆说可以,意思是让儿媳妇先离婚,买房之后写上她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再让儿媳妇复婚。
婆婆的意思是:“儿媳,你先离婚,等我儿子在房本上加名后再复婚?”
儿媳妇的意思是:“婆婆,我出钱了。”
情感调解
夫妻俩结婚之后住在公婆家,女方也陪嫁了存款和嫁妆,结婚之后夫妻俩在钱财这一块,一分都没有花公婆的,女方还时不时的给婆婆买衣服,鞋子和吃的。
可是婆婆依旧不喜欢儿媳妇,自从儿媳妇生了个女儿后,月子里婆婆没掏过一分钱,每天都是萝卜青菜加面条儿汤,几乎看不到一点儿荤。
女儿要上小学以后,婆媳一吵架,婆婆就跟自己儿子告状,让儿媳妇滚出去住,再加上女儿上学也需要房子,儿媳妇和丈夫商量好,用两个人的积蓄在市区买套房子。
可是钱不是很够,于是儿媳妇找婆婆借钱,婆婆张口就说:“买房可以,你跟我儿子先离婚,等我儿子买房写上名字后再复婚?”
儿媳妇当时心就凉了,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婆婆的意思是,只有她和她老公离婚才愿意出钱买房子,怕她争房产。
从此之后看清婆婆是什么人,婆婆果然不是妈,以后维持面子关系就可以了,丈夫整天打游戏,下班回来就是睡觉,还想让老婆去娘家借钱买房。
所以她也想明白了,这个家靠不住,只能靠自己,等她攒够了钱就和丈夫离婚,自己单独买套房子,到时候再和丈夫复婚,这样才能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和女儿的落脚之地。
点评
人的心不是一次就凉的,也不是一次就彻底失望了,也只是对这个家庭,对这个人,慢慢慢慢的攒够了失望,才会离开的。
婆婆和丈夫并没有把女方看成自己的家人,反而处处防着女方,让女方在这个家里,攒够了失望。
自从女方生了个女儿之后,婆婆和丈夫不管不问,是女方一个人二十四小时带着孩子,每天累的不行,困得不行。
女方生完孩子之后压力就会变大,还有可能失去工作,失去朋友,失去以前的好身材,也不再热衷于打扮了。
女方为这个家付出了挺多的,可是当自己真正需要婆家出钱买房子的时候,婆家人给她的态度却让她心灰意冷。
丈夫和婆婆让她明白,这个家没有她的任何依靠,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她只能靠自己。
她只能努力工作,努力省钱,努力赚钱,靠自己的努力在小县城买套房子,这样才能让女儿以后顺利的上学,这样才能让自己变得有底气。
再加上老公不作为,对老婆和女儿也不是特别的关心,所以这个家庭想要修复矛盾,想要持续走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丈夫也能够,拿起男人的担当,刚妻子分担家务。
夫妻俩一起努力,搬出公婆家,自己租房子住,这样才能修复感情,也才能够让一家三口日子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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