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2、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法律主观: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二、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加重了消费者责任);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14、“超期一个月,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本俱乐部不负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三、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综上所述,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生效的三要件,如果符合,就是合法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我们在日常消费当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霸王条款,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看看你遇到过类似这些问题了吗
1、餐饮中:“本店谢绝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需消费”等。
2、购物中:“存包丢失概不负责”;“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买一送一,特价商品不包退换”;“售出商品,概不退还”;“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
3、旅游时候:行程改期改线无任何赔偿;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概不负责;退团一律不退费;随意调整行程组团人数不足无法成行,消费者退团需缴赔偿金;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
4、快递中:“先签后验收”;“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易腐烂物品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等。
那么我们遭遇霸王条款的时候采取什么办法处理呢: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如果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3、如果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 商行 政部门举报投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遭遇霸王条款,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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