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与离婚的最大区别就是其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
“假离婚”,当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一般指向为,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离婚,当目的达成之后再复婚。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没有真假之分,离婚证上盖的均是民政局的印章,这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可不知。
比如,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假离婚”和“真离婚”的差距其实是非常的大,虽然表面上都是离婚,但是实际上有不同的意义。不过我并不建议大家选择假离婚,因为很多的时候即使是假离婚也变成了真离婚,所以大家一定要深思熟虑。
因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想要与大家分享:
一、假离婚
对于有的夫妻来说,他们之所以选择假离婚就是为了拿到一些相关的福利政策,尤其是金额大的家庭,他们还会想到各种各样的招数,所以这就是他们选择假离婚最主要的因素。不过两个人之间只要不对假离婚有抱怨,并且能够及时的复婚,那么也只是一张本子的事情,但是如果说对方是真正的想离婚,只是不知道找什么理由,然后又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即使是自己想要去挽回也就晚了。
二、真离婚
对于一对真正离婚的夫妻来说,他们一定会经过深思熟虑,因为婚姻不是儿戏,一旦我们作出决定以后,我们就应该对自己决定负责任,而不是消极的去面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不开谁,只有谁愿意一直陪伴谁,既然两个人都已经分开,那么我们就应该断得干干净净,绝对不要给对方留下任何的幻想,否则不干不净的做事还会很容易遭到别人的议论。因为真正的离婚不仅仅伤害的只有一个人,还有整个家庭,所以一旦作出决定就不要后悔,大胆的往前去迈向自己新的人生。
婚姻是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必经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有欢笑会有争吵,但是只要两个人的心一直在一起,并且往前方一直行驶,相信即使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两个人之间都能够克服,然后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假离婚情形有以下2种:
1、通谋离婚: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首先,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的,一旦夫妻二人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无论你们私下是基于什么原因,在法律上,你们已经不再具有婚姻关系。女方有了其他的感情也和前夫以及之前的婚姻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夫妻二人并未真的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是在买房时提供了伪造的离婚证的话,你们的婚姻关系还是持续存在的,此时若因女方有外遇而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若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满足法定的条件下,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在社会新闻栏目,总能听到夫妻两个假离婚变真离婚的新闻,假离婚可能是为了房子,为了财产,也有可能是为了毫无成本的和女方离婚,再找下一个,假离婚往往就变成了真离婚,而且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这个说法的,离婚就是真离婚。
那么,如果男方提出假离婚,女方可不要傻傻的什么都不要,因为一旦假变真,你就一无所有,可以这样跟男方协商:既然是假离婚,以后还要复婚的,财产在谁那里都没有关系,那就都放我名下吧,复婚之后还是咱俩的。
这样一来,如果是假离婚,之后复婚,这些你名下的财产都是你的婚前财产,和男方没有关系,如果假变真,你也立于不败之地,因为真离婚你也不一定能分这么多。钱是人胆,只要有钱,女人就有底气。
那如果男方不愿意放你名下怎么办呢?尽量争取,最差情况财产一人一半,可千万别什么都不要,到时候假变真可真是哭都来不及,真的是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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