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怀念》中国当代作家史铁生于1981年创作的散文。此文叙述了史铁生对已故母亲的回忆,表现了史铁生对母亲深切的怀念,对母亲无尽的爱,对母爱的赞美,以及史铁生对“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悔恨之情,及对先年对母亲不解的懊悔,令人十分感动。全文语言平淡、文字朴实,没有经过精心的编织与雕琢,但却句句含情,字字如金。
作品原文编辑
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秋天的怀念课文中插图
秋天的怀念课文中插图 [2]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3]
创作背景编辑
此文写于1981年,最初发表于当年《南风报》上,那年史铁生30岁。在史铁生21岁时,也就是1969年到陕北延安“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京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在生龙活虎、绚丽多彩的青春年华遭遇到生命的不幸,因而他的脾气变得阴郁无比、暴怒无常。而他的母亲此时肝病相当严重,常疼得整夜睡不着觉,可她将儿子瞒得紧紧的,仍鼓励儿子好好活着。母亲猝然离去后,史铁生写下了这篇文章以纪念他的母亲。 [4-6]
作品赏析编辑
主题思想
此文主旨写母爱的真挚、细腻、深沉、伟大。作者以去北海看菊花为中心,叙述病入膏肓的母亲忍受着巨大的病痛,隐瞒起病情,忘我地把爱全身心投入到不幸的儿子身上,直至自己生命最后一息的事,她对儿子的挚爱无微不至:理解、体谅、包容儿子的“暴怒无常”;用尽苦心想办法调整、改善儿子的心情(外出看花儿);尽量避免可能对儿子情绪产生负面影响的任何事情;临终时刻念念不忘有病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全文表现出了母亲对子女真挚无私的爱,也表达了子女对母亲深深的怀念。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能从作者对母亲的深爱里,看到他对生活、人生的这种认识与信念。正是这种厚重的意蕴,使它超越了一般怀念文章的悲悼、痛惜的情感而升华到一种崇高、壮美的境界。母爱是人类的天性,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伟大的感情。但远远不是任何一个承受母爱的儿女都能一样深切地感受到的。有多少心灵缺乏或是失去了爱与感受爱的功能,粗砺到近乎荒漠一片。不能感受爱的心灵一定不会去爱,能感受爱的心灵在感受的同时就是一种对爱的回报。史铁生正是以诉说母亲对自己的爱而诉说了自己对母亲的爱。
秋天本身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一个悲伤、凄凉的季节。生活的信念来源有很多,但是自己必须有勇气地、坚强地面对生活。
就像那各色的菊花一般,人生也要活出各种色彩,让我们正视自己的世界,打开封闭的内心,接纳自己,接纳他人,勇敢地绽放自己,就像那五颜六色的菊花一般。虽然命运作祟,但仍要认清这个混沌的世界。 [7-8]
艺术特色
此文是一篇不到千字的散文,尽管文字很朴实,但却是作者生活的真实体验,表露出真情实感。作者把对母亲无边的怀念,浓缩到短短的篇幅里,字字句句浸渗的是心血,却又平静得像一泓秋水。母亲的病已到了垂危的地步,但是她忍着,是儿子的残疾与不幸压倒了她自己的病痛与不幸。为了使儿子得到一点点欢乐与安慰,她愿意去做一切。可是,她要推着残疾的儿子去北海看菊花的心愿最终没来得及实现,昏迷前,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史铁生躺在轮椅上,静静地思索。如果要诅咒、怨恨生活与命运的不公平的话,他比别人更有理由,然而,他择了爱。“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要好好儿活”,为了母亲的爱。是母亲教他爱生活,教他爱别人胜过爱自己。是这爱给了他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当然,不光是母亲,还有那闪烁在天上的“奶奶的星星”、那“遥远的清平湾”的乡亲们和《人间》所有给他爱的人(《奶奶的星星》、《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人间》是史铁生的小说前两篇曾分别获全国优秀小说奖)。生活使他认识到,历史要用许多不幸和错误去铺路,人类浩荡前行,在这条路上,不是靠的恨,而是靠的爱,“自打人类保留了火种,寒冷就不再可怕”。他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与悲哀中解脱,完成了一个强者的心路里程。
此文中他不是在“表现”而是在“诉说”。这里似有本质性的区别。“诉说”的文字不是做出来的,他是作者自己的事,情动于衷而不能自禁,或许顾不了听者的情形,甚至没有人听也要诉说;而“做出”的文章,是要评说或表现一点什么,是要给别人听的,就要更多注意引起听者的注意,免不了下些修饰的功夫。这样的文章当然也能动人,但使人更多叹服作家的才气、灵气,而可能缺少那种真情诉说的心灵共振。文中写的是一件母亲想要推着儿子去北海看菊花的事,事情细小,语言也是平淡的。真情的诉说不需要矫饰。母爱就是这样,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华丽动听的语言,点点滴滴却能缀成伟大的乐章。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菊花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作者这里已不是在看菊花,他在怀念母亲,怀念那浩荡的、与生命俱在的爱他在了却母亲未了的心愿;他又在看菊花,真诚地看菊花——这正是为了母亲的心愿,是母亲教他爱这眼前的生活,他要和妹妹好好儿活。此处也是借花朵的各种颜色象征母亲坚强的品格,让作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活下去的勇气,也懂得了母亲没有说完的话。
史铁生是用心灵写作的作家。他腿的残疾是他的不幸,也许正是这不幸迫使他更加沉静深邃地思考生命与人生,把纷扰的外部世界用心灵来过滤净化。他的作品没有编织与雕琢,不像一些得意的作家那样“玩”自己的才气。此文完全能体现出这一点。 [9] [8]
名家点评编辑
当代作家文珍《大语文·童年的铁皮鼓》:“这篇《秋天的怀念》承袭了作者回忆性文章一贯清新质朴、感人肺腑的特色,以歉疚的笔调追忆了自己瘫痪后和母亲去世前的一段相处时光。母亲为了不增加儿子烦恼,隐瞒了自己早已病入膏肓的实情,仍旧无怨无悔地照料抚慰脾气暴躁的儿子,看似平凡的母亲,在看似平常的日子里,一言一行中却藏匿了对孩子无限深沉的母爱,读来感人至深。”。
当代作家李朝全《散文百年经典·1917-2015》:“这种在菊花盛开季节中的怀念,是那样地苦涩、凄切而悲凉。” [11]
宁夏大学中文系教授崔宝国《看山集》:“情真是散文的灵魂。情真与质朴是密不可分的。《秋天的怀念》是作者用心血写成的文字,它不同于一般作家体验生活、观察生活而得出的情思与颖悟。”
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胡山林《史铁生散文精选》:“全文无一处、无一字提及母爱,但母爱渗透于每件事、每句话、每一表情动作,甚至每个字上;句句含情,字字如金,铸就一篇感人至深的经典美文。”
1“……我多祝福你能常在我的身旁!你的贝多芬真是可怜已极。得知道我的最高贵的一部分,我的听觉,大大地衰退了。当我们同在一起时,我已觉得许多病象,我瞒着,但从此越来越恶化……还会痊愈吗?我当然如此希望,可是非常渺茫;这一类的病是无药可治的。我得过着凄凉的生活,避免我心爱的一切人物,尤其是在这个如此可怜、如此自私的世界上!……我不得不在伤心的隐忍中找栖身!固然我曾发愿要超临这些祸害,但又如何可能?” 赏析:这一段是贝多芬写给友人阿芒达牧师的信。耳聋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无法弥补的灾难,不但影响工作,而且使他从此过着孤独凄凉的生活,还可能受到敌人的污蔑。这段话概括了贝多芬由于耳聋引起的一切痛苦,他由此更深刻地体会到世界的可怜和自私。2俄罗斯的伟大的心魂,百年前在大地上发着光焰的,对于我的一代,曾经是照耀我们青春时代的最精纯的光彩。在十九世纪终了时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吸引并慰抚我们青年的心魂。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托尔斯泰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惟一的真正的友人。既然我亦是其中的一员,我愿对于这神圣的回忆,表示我的感激与敬爱。赏析:这段话运用深情热烈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托尔斯泰的钦佩与赞美。他把托尔斯泰比作巨星,表现了托尔斯泰无可比拟的影响力。甚至光是回忆就让作者感到感激了,作者对托尔斯泰的敬意可见一斑。3他对于民众的爱情,好久以来已使他体味通俗言语之美。童时他受过行乞说书者所讲的故事的熏陶。成人而变了名作家之后,他在和乡人的谈话中感到一种艺术的乐趣。——罗曼罗兰《列夫托尔斯泰传》赏析:这段话继续交代列夫托尔斯泰文学语言特点的成因。作者从童年说起,慢慢推究对成长之后写作的影响。不断强调对民众的融入,表现了列夫托尔斯泰文学作品里语言的通俗以及对民众的青睐之情。
新手啊我是,球采纳!~谢谢
1摘自席慕容《桐花》
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
这样的一个开满了白花的下午,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是一场可以放进任何一种时空里的聚合。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在人类任何一段美丽的记载里,都应该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这样的一季初夏。
赏析:
这段话运用生动优美的笔触描绘了桐花盛开的美景,视觉与听觉相结合,动静结合,充满了生机和动感。作者运用比喻的手法,把繁华盛开的场景比作流动的江河,把阳光比作醇蜜,将这幅景象刻画得美不胜收。最后的排比句,语势加强,让人感受到桐花盛开时喷发的生命力,仿佛整个山坡都被桐花覆盖了,生命的张力无限延伸。
而作者的想象则充满了浪漫的梦幻。
2摘自张爱玲《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地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了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蒸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赏析:
有的时候不是那么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就像这篇秋雨,别人都会写温暖潮润的气息,而她则写得幽暗而阴森,光是笔触就让人感到寒冷而战栗了。
但也许这正是张爱玲文字的魅力,张扬的,阴暗的,却又是如此真实,探测到人内心的最深处。这篇文章用笔细致,只用了比喻和拟人,就把秋雨写得栩栩如生,又带入了一层沉闷而寂寥的色彩。 于这文来说,充满了灰色、忧郁,黯然,寥落,一种生活无厘头的滑稽,唯一萌芽的一束希望之光,仅是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
3摘自张晓风《初雪》
现在,太阳升上来,雾渐渐散去,原野上一片渥绿,看起来绵软软地,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小心,从这山上摔了下去,也不会擦伤一块皮的,顶多被弹两下,沾上一袜子洗不掉的绿罢了。还有那条绕着山脚的小河,也泛出绿色,那是另外一种绿,明晃晃的,像是搀了油似的,至于山,仍是绿色,却是一堆浓郁郁的黛绿,让人觉得,无论从哪里下手,都不能拔开一道缝儿的,让人觉得,即使刨开它两层下来,它的绿仍然不会减色的。此外,我的纱窗也是绿的,极浅极浅的绿,被太阳一照,当真就像古美人的纱裙一样飘缈了。你们想,我在这样一个染满了绿意的早晨和你们写信,我的心里又焉能不充溢着生气勃勃的绿呢?
赏析:
作者充分调动了视觉与触觉,写活了春天的绿色。多处采用比喻,形象生动。喜欢这段话,因为看了就很温暖。这种温暖是从哪里表现出来的呢,我想,就是从那些温暖的字眼里流动出来的,“明晃晃”、“浓郁郁”、“生气勃勃”,因为写给孩子,所以更加诗化和优美。作者笔下的绿色仿佛是活着的,流动的,仿佛在信中就像出现在眼前一样。我也喜欢绿,也喜欢作者笔下的这片绿。它们的生机让人感觉到快乐和希望。
4摘自张晓风《秋天 秋天》
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常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赏析:
这段文字用优美的笔触表达了对梧桐叶子的喜爱。“簌簌”的象声词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让读者也能猜到那种场景。“神秘的美感”写出了秋日梧桐的特点,神秘的,优美的,梧桐叶子在作者眼中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美好,极富有感染力。运用比喻的手法,生动形象地描写了梧桐叶子的形态。作者从颜色、形状等各方面做了描写,同时将叶子比作小船,穿上还有船舷,船舷上是梧桐子,让每个读到的人都心驰神往,也想看一看这优美的梧桐树。作者想象力丰富,将秋天的美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5茶峒地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的一面,城墙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临水一面则在城外河边留出余地设码头,湾泊小小篷船。船下行时运桐油青盐,染色的棓子。上行则运棉花棉纱以及布匹杂货同海味。贯串各个码头有一条河街,人家房子多一半着陆,一半在水,因为余地有限,那些房子莫不设有吊脚楼。河中涨了春水,到水逐渐进街后,河街上人家,便各用长长的梯子,一端搭在屋檐口,一端搭在城墙上,人人皆骂着嚷着,带了包袱、铺盖、米缸,从梯子上进城里去,水退时方又从城门口出城。某一年水若来得特别猛一些,沿河吊脚楼必有一处两处为大水冲去,大家皆在城上头呆望。
——沈从文《边城》
赏析:
好的写景就该是简洁而富有刻画力的,在沈从文笔下找不到华丽的辞藻,但你却可以清晰得从这样的笔触中感受到景物的轮廓,“城墙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说不出的滋味,和文章淡淡的气氛相得益彰。
名家对莎士比亚的评价:
1、“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马克斯
2、“他的作品是建立在广泛的生活基础上的,因此他笔底产生的每一样东西都使我们感到真实可信。曾经有人暗示过,他并不属于被称作‘浪漫主义的’现代诗人的范畴,而属于‘自然主义的’流派,因为他的作品充满着近代的真实,除了在他最高亢的时候,很少触及未遂愿望而引起的激情。”
——恩格斯
3、“如果说,有一个人使我心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庄严场面:高高地坐在一块岩石顶上!他脚下风暴雷雨交加,海在咆哮;但他的头部却被明朗的天空照耀着!那么,莎士比亚就是这样!--只是当然还得补充这一点,他的岩石宝座的最下面,有一大堆人在喃喃细语,他们在解释他,拯救他,判他的罪名,为他辩护,崇拜他,诬蔑他,翻译他,诽谤他,而他对他们的话却一点儿也听不见!”
——赫尔德
4、“莎士比亚就是无限”;“说不尽的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的作品风格包含的精神方面的真实性远远超过看得见的行动”。
——歌德名家点评巴黎圣母院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们的手中。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不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巴黎圣母院,威严赫赫,以其不朽的智慧,在它存在迄今八百多年中,默默注视着滚滚河水、芸芸众生,曾经是多少人间悲剧、人间喜剧的见证!在雨果的这部小说中,它仿佛有了生命的气息,庇护爱斯美腊达,证实克洛德的罪行,悲叹众路好汉尝试打击黑暗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壮举,惊赞卡席莫多这“渺不足道的微粒尘芥”把一切豺狼虎豹、一切刽子手踩在脚下的侠义行为;它甚至与卡席莫多合为一体,既是这畸形人灵魂的主宰,又是他那怪异躯壳的依托。在雨果的生花妙笔下,它活了起来,同时也以它所铭刻、记述并威武演出的命运交响曲增添了伟大作家的光辉。美丽的巴黎圣母院是哥特建筑艺术的珍品。雨果早在少年时代就对建筑艺术——尤其是哥特建筑艺术有浓厚的兴趣,及至青年时代,他至少进行了三年的准备,熟悉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特别是屡次亲身钻进圣母院的旮旮旯旯,同时广泛阅读有关资料,掌握了法国人引以为荣的这座建筑物所有的奥秘,便于1830年7月着手写稿。他假托在那两座巍峨高耸的钟楼之一的黑暗角落,发现墙上有这样一个中世纪人物手刻的希腊词:命运!说是这个支配人类的命运,事实上支配那愚昧时代一切人的黑暗之力亦即魔鬼,它无所不在的宿命寓意深深打动了作者。确实,《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就是为了叙说“命运”一语而写作的。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雨果寻求的是命运的真实内涵。无论是克洛德,还是卡席莫多,他们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人,他们内心的分裂、冲突,反映的是他们那个时代神权与人权、愚昧与求知之间,庞大沉重的黑暗制度与挣扎着的脆弱个人之间的分裂、冲突,终于导致悲剧中一切人物统统死光的惨烈结局。我们在这部巨著中看见的命运,就是在特定环境即中世纪的法国首都,愚昧迷信、野蛮统治猖獗的那个社会之中,发挥其横扫一切的威力。《巴黎圣母院》作为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正是由于作者力求符合自然原貌,刻画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真实生活,以卓越的手法和浪漫的形式,依据动人的情节发展,凝聚、精炼在这部名著中而呈现出它们的生动面貌和丰富蕴涵,赢得了继《艾那尼》之后浪漫主义打破古典主义死板桎梏的又一胜利。这是一部愤怒而悲壮的命运交响曲。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蕴含着人情之美和生活之趣,表达了诗人热爱美好生活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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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出自清代诗人高鼎的《村居》,全文是: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译文:
农历二月,青草渐渐发芽生长,黄莺飞来飞去,轻拂堤岸的杨柳陶醉在春天的雾气中。
村里的孩子们早早就放学回家,赶紧趁着东风把风筝放上蓝天。
注释:
1、村居:住在农村。
2、拂堤杨柳:杨柳枝条很长,垂下来,微微摆动,像是在抚摸堤岸。醉:迷醉,陶醉。春烟:春天水泽、草木等蒸发出来的雾气。
3、散学:放学。
4、纸鸢:风筝。鸢,老鹰。
赏析:
这首描绘春天风光的小诗,是诗人闲居农村时的即景之作。
农历二三月间,正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万物欣欣向荣,遍地姹紫嫣红,而村野田间,尤能感受到这浪漫的春光之美。诗的前两句,诗人以轻快活泼的笔调,选取了这美丽春景中最富有特征的几项景物进行了描绘,点染出了一派美不胜收的融融春光。第一句“草长莺飞二月天”,化用了梁朝文学家丘迟《与陈伯之书》的句子“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仅将“三月”按诗作时间的需要改成了二月”,因二、三月的风景原本很是相似的。诗人将丘迟所描写的那个优美的境界挪了过来,浓缩成七个字,既不失原句的风致神韵,又切合眼前风光,可谓妙于点化熔铸。次句写长堤垂柳,这也是一件典型的春天风物。成行的杨柳在堤岸上摇荡飘拂,它的修长柔美的枝条低低垂下,已经掠到堤岸了。从远处望去,浓密的杨柳,仿佛笼上了一层淡淡的烟霭,是那么轻柔凄迷,骀荡多姿。句中的“醉”字,即是在摹写柳枝因风舞弄的纤柔状态,也不妨看作是诗人自身对这浓郁春意的心理感受。这两句的风景刻画,看似随手拈来,不费气力,实际上却很凝练概括,尽管诗中出现的仅是青草长、黄莺飞、杨柳春烟这些简单的事物,然而读来却使人似乎看到了一个生机蓬勃的春的世界,嗅到了花香袭人的春的气息。
春景既然如此动人,生活在这如画的春光中的人更是如此,诗的后两句,由景而及人,诗人饶有情致地写了一个群童放风筝的场面。天气实在太好了,连平时爱在外贪玩的小学生们也一反常态,放学后早早地回到家,赶紧放起风筝来。“散学归来”用一“早”字,说明连孩子们也让这风和日丽的气候给打动。
全诗前半部分写景,后半部分写人,前半部分基本上是写的静态,后半部分则添加了一个动态。物态人事互相映衬,动态静态彼此补充,使全诗在村居所见的“春”景这一主题下,完美和谐地得到了统一。
创作背景:
诗人晚年遭受议和派的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归隐于上饶地区的农村。在远离战争前线的村庄,宁静的早春二月,草长莺飞,杨柳拂堤,受到田园氛围感染的诗人有感于春天的来临,而写下此诗。
作者简介:
高鼎(1828—1880年),字象一、拙吾,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清代后期诗人。高鼎生活在鸦片战争之后,大约在咸丰年间,其人无甚事迹,有关他的生平及创作情况历史上记录下来的很少,而他的《村居》诗却使他名传后世。著《拙吾诗稿》等。
名家点评:
现代作家、佳木斯作家协会会员王国忠:第一句写春景、点时间,第二句特写杨柳醉春烟的景色,三、四句写活泼好动的孩子们放风筝使人感受到春天的可爱。全诗前后情景相衬,织成一幅生动形象的图画。
现代作家、诗人孙朝成:高鼎的这首诗,以轻快的笔调写出儿童放风筝的自由与快乐的情景,诗人的快乐与儿童的快乐在诗里交融,让人读来十分轻松。
作品争议: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高级编辑陈恒舒:关于这首诗,近年来有一些选本和赏析文章称其为“高鼎晚年归隐于上饶地区,闲居农村时即兴之作”(周啸天《啸天说诗》,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甚至说高鼎“遭受议和派的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晚年归隐于上饶,诗中孩子们无忧无虑放风筝的生活,大概是诗人壮志难酬后心之所向的生活”(李娜《浅谈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的古代童趣诗》,《文教资料》2017年第1期)。这些说法其实是误将另一首同题作品——辛弃疾《清平乐·村居》的写作背景原封不动地照搬了过来,“强加”在高鼎《村居》的头上。究其原因,这两首诗均为小学语文教材中的篇目,均写乡村生活,也都写到了儿童活动(辛词中有“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之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经常将这两首作品相勾连,一来二去,遂成张冠李戴之误。《拙吾诗文稿》中的诗作均以年代为序编排,从《村居》所在的位置来看,这组诗当作于同治二年(1863)春,当时三十六岁的高鼎正避乱宁波乡间教书为生,写的乃是战火不曾波及的宁波乡间的盎然春意和童真童趣,既非“晚年”,亦非“隐居于上饶”,更没有什么“遭受议和派的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读诗可以知人论世,但前提是必须对“人”和“世”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否则对理解诗歌是毫无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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