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4月30日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五一”期间倡导就地过节。
为避免您往返途中感染病毒风险,倡导在外经商、务工、学习、生活的新河县籍居民今年“五一”期间不返乡。在新广大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平平安安过“五一”。
请确需来新的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网格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所有来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即“落地”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48小时内再次核酸检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正常生产生活。结果出来之前,请自觉遵守居家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引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行。
大力宣传“五一”期间广大居民就地过节。确需外出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不前往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和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
1、对确需前往中高风险的人员,返新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单人单户居家隔离”;
2、对确需前往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的人员,返新后实行14天单人单户居家隔离;
3、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的人员,返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减少途中停留,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旅途、就餐、住宿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返回前,要按照来新人员的管理要求和实际行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管控措施。
三、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均设置张贴了“场所码”,实行扫码验码通行。请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场所码”“健康码”、出示“行程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新河县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庙会停办”倡议,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科学做好个人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直接、最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特别是新冠病毒易感染人群的60岁以上老年人,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五、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主流新闻媒体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战胜疫情离不开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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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倡议非必要不来新河,非必要不离开新河。
二、请确需来新河的人员要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乡村、网格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旅店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所有来新河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具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相关情况,到新后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如果接到排查电话,请予以配合,并按电话通知内容落实。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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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立即向县防疫办和所在村、网格、单位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县防疫办和所在乡村、网格、单位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新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或与报告病例有交集的来返新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入新后要立即向所在乡村、工作单位、网格或居住宾馆、旅店报备。对于提前报备,抵新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新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均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外地来返新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2022年3月4日邢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3月4日0-24时,清河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2例轻型。
截至3月4日24时,邢台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例。
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2022年3月4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3月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3月4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2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截至3月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月4日0—24时,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8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79例,含1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本土病例102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
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不严重。
根据当地防疫办表示,2022年11月28邢台清河县为低风险地区。
清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古称青阳,位于河北省东南部、邢台市的东部,东北与衡水市故城县接壤。
更新时间:5月5日
5月4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
更新时间:5月4日
5月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例。
更新时间:4月30日
4月29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9日
4月28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8日
4月27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7日
4月26日0-24时,邢台市新增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6日
4月25日0-24时,邢台市新增1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5日
4月24日0-24时,邢台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4日
4月2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3日
4月21日0-24时,邢台市新增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2日
4月21日0-24时,邢台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1日
4月20日,邢台市新增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0日
4月19日,邢台市南和区新增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8日
4月7日,沙河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6日
4月3日,沙河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1日
3月31日,任泽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30日
3月30日,清河县本轮疫情最后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至此,清河县本轮疫情累计报告4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6例无症状感染者全部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更新时间:3月25日
截至2022年3月24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4日,清河县有3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还有9名确诊病例正在住院治疗,3名无症状感染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在院患者病情平稳、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24日
截至2022年3月23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3日,清河又有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到出院标准,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目前,清河本轮疫情已有28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总共30名。在院新冠肺炎感染者中,确诊病例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向好,确诊病例轻型患者症状轻微、体征平稳;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等临床症状,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21日
截至2022年3月20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20日
截至2022年3月19日24时,清河县连续6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继清河首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后,清河又有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于3月19日出院,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在院新冠肺炎感染者中,确诊病例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向好,确诊病例轻型患者症状轻微、体征平稳;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等临床症状,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17日
截至2022年3月17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18日
截至2022年3月17日24时,清河县连续4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第一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已达到出院和解除隔离标准,于3月17日出院;4人出院后,已安全转运至康复病区,继续开展健康监测。
更新时间:3月17日
截至2022年3月16日24时,清河县连续3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14日
2022年3月13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例
更新时间:3月12日
2022年3月11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更新时间:3月11日
2022年3月10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更新时间:3月10日
2022年3月9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更新时间:3月9日
2022年3月8日0-24时,清河县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8日
2022年3月7日0-24时,清河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7日
2022年3月6日0-24时,清河县新增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8例轻型。
更新时间:3月6日
2022年3月5日0-24时,清河县发现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5日
2022年3月4日0-24时,清河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2例轻型。
更新时间:3月4日
2022年3月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均在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检测期间检出。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更新时间:3月3日
南宫市卫生健康局3月3日公布两名邯郸确诊病例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请与两位密接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主动向村庄、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管控措施。
更新时间:3月2日
2022年3月1日,邯郸市邯山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根据3月2日邯郸市邯山区发布的该新冠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的公告,其轨迹涉及邢台清河县、南宫市。
邢台调整相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23日起,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信息来源:河北卫生健康
邢台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一、3月5日以来与唐山盛华水产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及其家人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以及到过或者途径该市场的来返邢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告行程,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合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到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如确需外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返回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并主动再做1次核酸检测。
2022年11月20日0—24时,邯郸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邯山区2例,复兴区2例,肥乡区2例,丛台区1例,峰峰矿区1例,永年区1例,涉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4例。
截至11月20日24时,邯郸市现有确诊病例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48例。
邯郸市邯山区疾控中心关于公布阳性病例行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0日,我区在隔离点中检出2名阳性人员,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救治。经流调,现将该人员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阳性病例1:
11月16日从邢台市清河县至臻中学乘坐大巴车返回邯郸,19时30分到达人民路广泰街附近大剧院,后乘网约车返回上都名苑小区居家隔离。
阳性病例2:
11月16日从邢台市清河县至臻中学乘坐大巴车返回邯郸,19时30分到达人民路广泰街附近大剧院,后乘私家车返回美的城小区居家隔离。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复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名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20日,我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2名初筛阳性人员,经专家初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16日:
14:00左右,沁河名苑小区;
16:30左右,金丰裕园小区。
11月17日:
7:00左右,百五区高层核酸采集点;
9:00左右,锦祥小区高层,卓昱南苑3号楼;
11:30左右,铁路大院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2:
11月15日-11月18日:
7:00左右,后郝村核酸检测点。
11月15日:
15:00左右,前郝村新居5号楼。
11月16日:
15:00左右,西大屯村;
17:00左右,户村菜市场。
11月17日:
14:00左右,金泽苑2期;
16:00左右,复兴商贸城服装区、花鸟区;
17:00左右,箭岭西区2号楼。
11月18日:
15:00左右,前郝村新居5号楼;
17:00左右,绿树林枫小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乡、村、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病例28:
现住清河县甘泉小区。
3月3日-7日,在集中隔离点。
3月8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
3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9:
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系确诊病例23、24的儿媳,与公婆共同居住。
3月2日,上午8:50自驾车到单位,约半个小时后因孩子拉肚子返回家中未外出;中午同公公、婆婆和丈夫、孩子等家人一起吃饭;13:30到清河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妇产科就诊;14:00左右到向日葵高端创意儿童摄影照相馆拿孩子百日照;14:18在小海豚新源加油站加油;14:43在杜家楼村圆通快递收发快递;16:00自驾车到连庄镇,19:20左右因公公脚受伤返回家中照看孩子,未再外出。
3月3日,上午8:00左右自驾车从家出发前往小裴村,10:00左右返回单位,11:53在双城集利康药店买跌打损伤药物,之后返回家中吃饭,下午正常上班,16:57到杜家楼村菜鸟快递取快递,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4日,凌晨4:00左右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约11:00返回单位,中午在单位食堂就餐,午餐后回办公室直至16:00左右回家,17:00左右和丈夫驾车前往杜家楼工业区小田烧烤购买羊肉片,约17:40回家未再外出。
3月5日,凌晨4:00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10:30左右开车回单位,下午在单位正常上班,下班后和丈夫一起驾车前往县城亿力大厦桥旁拿奶粉,之后回家未外出。
3月6日,凌晨4:00左右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10:00左右接到婆婆电话回家照看孩子,之后未外出。
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0:
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系确诊病例23、24的儿子,确诊病例29的丈夫。
3月2日,10:48到麒耳康采耳店采耳,11:10返回家中,12:00在家中与父母、妻子、孩子等家人一起吃饭,下午14:58去建设加油站加油,15:08去宇联名都菜鸟驿站二楼找朋友聊天,18:00离开,18:06在尹庄地道桥陈月果蔬购买草莓,之后直接回家,19:20其父亲由于修理梳绒机脚部受伤,20:00左右其开车与父母一起去油坊瑞辉医院进行治疗,之后于21:30开车载父母一起回家。
3月3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5:28左右去滕蒿林村串门,16:00离开,16:30左右到杜家楼工业区王子发型与他人交谈约10分钟,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7:00左右和妻子一起去杜家楼工业区小田烧烤买羊肉片,之后回家未外出。
3月5日,上午10:00左右到杜家楼工业区王凯蔬菜店买菜,下午和妻子一起驾车前往县城亿力大厦桥旁拿奶粉,之后回家未外出。
3月6日,居家未外出。
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1:
系确诊病例29、30的女儿,随父母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
3月2日至7日在家未外出。
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2:
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葛仙庄村。
3月3日,作为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3:
现住清河县园丁苑小区。
3月1日,其在清河县供电局与同事接触。
3月2日,上午居家无外出,下午与其女儿一起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4:
系确诊病例33的女儿。
3月2日,下午与其母亲一起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现住清河县王官庄镇杜家村,系确诊病例11的同班同学。
3月1日,8:00左右由其母亲骑车送其到王官庄中心小学上学,中午在学校食堂吃饭,17:00左右由其母亲骑车接其回家后未外出。
3月2日,学校通知放假,其在家上网课未外出。
3月3日,在其母亲陪同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与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严格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更新时间:3月25日9时
清河县疫情防控便捷查询工具
两地往返风险等级
清河县疫情防控热线电话:0319—8199237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3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4日,清河县有3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还有9名确诊病例正在住院治疗,3名无症状感染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在院患者病情平稳、精神状态良好。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3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3日,清河又有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到出院标准,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目前,清河本轮疫情已有28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总共30名。在院新冠肺炎感染者中,确诊病例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向好,确诊病例轻型患者症状轻微、体征平稳;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等临床症状,精神状态良好。
清河县调整相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23日起,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2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2日,清河又有6名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目前,清河本轮疫情已有27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总共29名。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1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0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9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继清河首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后,清河又有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于3月19日出院,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8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7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第一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已达到出院和解除隔离标准,于3月17日出院;4人出院后,已安全转运至康复病区,继续开展健康监测。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6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5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4日0-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清河县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3日0-24时,清河县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11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0日0-24时,清河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7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9日0-24时,清河县发现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5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8日0-24时,清河县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7日0-24时,清河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9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6日0-24时,清河县发现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4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5日0-24时,清河县发现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4日0-24时,清河县从集中隔离区检出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2例轻型。目前,这3例确诊病例正在市定点医院由市级医疗救治专家团队进行积极治疗。已对排查流调出的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采取了管控措施。活动轨迹
清河县新增4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2年3月3日,清河县发现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邢台市清河县一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4日起,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关于在全县开展居民核酸检测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全力保障清河县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核酸检测。3月2日晚7点开始,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将为全县居民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不要外出。
参与全员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凡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采样,妨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积极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保障全县防疫形势安全稳定!
关于邯郸市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在清河主要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2日凌晨,清河县接到邢台市疫情防控办转来邯郸市疫情防控办推送的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姚某某的协查信息。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人在清河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月17日下午由邯郸市成安县驾车至清河县龙江街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18:20-19:37,在黄河街包家骨头馆吃饭;19:42,返回顺成化工经销处。
2月18日在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
2月19日上午开车前往石家庄泛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当日返回。
2月20日至21日在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
2月22日下午前往山东德州武城洗毛厂送料,当日返回。
2月26日晚20:00左右,在武松西街老四板面吃饭;
2月27日早8:00在武松西街振远超市购物;14:00左右,开车去南宫送货,当日返回。
2月28日前往南宫送货,当日返回。
3月1日凌晨3时左右,因胸闷气短拨打120,被救护车接至清河县中心医院就诊。中午12时左右,由家人开车来清河县中心医院将其接走,到邯郸市中心医院就诊。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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