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关雎》《蒹葭》情感异同

《木瓜》《关雎》《蒹葭》情感异同,第1张

。《关雎》里有种热闹的气氛,“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很浪漫的一个家伙,让人想起大学时在女生宿舍楼下抱着吉它扰民的暴乱分子。《蒹葭》是压抑的。伊人只在迷蒙的远处。而且,追寻的道路充满艰辛,道阻且长,且跻,且右。只有清冷的芦苇,寒霜。你似乎能感受到他的叹息,绝望。宛在水中央。《木瓜》是热烈的。给我个木瓜就够了,给我个木桃就够了,给我个木李就够了,我会给你所有,一切。不是报答和交易,只是因为爱。真正的爱没有原因、标准、比较,只是爱。就如谢霆锋所唱“因为爱,所以爱”。

诗经·卫风·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翻译:

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

我拿琼玖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

1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2琼琚(jū居):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3匪:非。

4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5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参考资料:

百度

直接翻译: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瓜,我回赠给你的却是佩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桃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美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李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宝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

——————-木瓜

翻译: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词语解析

1、木瓜:落叶灌木,果似小瓜。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朋友的信物的风俗。

2、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

3、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此句出自先秦·无名氏《诗经·木瓜》,是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出自《诗经·国风·卫风》,是先秦时期卫国的一首描述爱情的民歌,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作品原文

先秦·无名氏《诗经·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翻译

你将木瓜投赠我, 我拿琼琚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 我拿琼玖作回报。 不是为了答谢你, 珍重情意永相好!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国风·卫风·木瓜》属于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是先秦时期卫国的一首描述爱情的民歌,也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全诗三章,每章四句。

关于此诗主旨有很多争论,经过汉人、宋人、清人乃至当今学者的考释,对此诗,文学史上大致出现了“美齐桓公说”、“男女相互赠答说”、“朋友相互赠答说”、“臣下报上说”、“讽卫人以报齐说”、“讽刺送礼行贿说”、“表达礼尚往来思想说”等七种说法。

在艺术上,全诗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具有很强的音乐性,而句式的参差又造成跌宕有致的韵味,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具有浓厚的民歌色彩。

诗经》中的“国风”本是乐歌,本来是那个时代的通俗文学,经过孔子整理,到汉代被儒家奉为经典并加以解释之后,就化俗为雅了。周朝有许多民间歌谣,这些歌谣的作者大都是平民。据说这些诗歌经过专人采集后,由掌管音律的乐官、太师修正、加工,再演奏给天子听,以观风俗,知得失,这就是《 诗经》中的十五国风。

风即音乐曲调,国风即各地 区的乐调。国是地区、方域之意。十五国风160篇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 周南、召南、豳都是地名,王是指东周王畿洛阳,其余是诸侯国名,十五国风即 这些地区的地方土乐。国风中,豳风全部是西周作品,其他除少数产生于西周外, 大部分是东周作品。

国风中的作品,更多针对战争徭役,婚姻恋爱等生活抒发诗人 的真实感受,在对这些生活侧面的具体描述中,表现了诗人真挚的情感,鲜明的个性和积极的生活态度。

艺术特点,表现在赋、比、兴的手法 句式的章法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无论是在形式体裁、语言技巧,还是在艺术形象和表现手法上,都显示出我国最早的诗歌作品在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 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 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赋运用得十分广泛普遍,能够很好地叙述事物,抒写感情。赋是一种基本的表现手法,赋中用比,或者起兴后再用赋,在《诗经》中是很常见的。赋可以叙事描写,也 可以议论抒情,比兴都是为表达本事和抒发情感服务的,在赋、比、兴三者中,赋是基础。

《国风》中比的运用也很广泛,比较好理解。其中整首都以拟物手法表达感情的比体诗,如《豳风·鸱鸮》、《魏风·硕鼠》、独具特色; 而一首诗中部分运用比的手法,更是丰富多彩。《卫风·硕人》,描绘庄姜之美, 用了一连串的比:“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 分别以柔嫩的白茅芽、冻结的油脂、白色长身的天牛幼虫、白而整齐的瓠子、宽 额的螓虫、蚕蛾的触须来比喻美人的手指、肌肤、脖颈、牙齿、额头、眉毛,形 象细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两句动态描写,又把这幅美人图变得生动鲜活。以具体的动作和事物来比拟难言的情感和独具特征的事物,在《诗经》中也很常见。“中心如醉”、“中心如噎”(《王 风·黍离》)。大量用比,表明诗人具有丰富的联想和想象,能够以具体形象的诗歌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再 现异彩纷呈的物象。

“兴”的运用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只是在开关起调节韵律、唤 情绪的作用,兴句与下文在内容上的联系并不明显。《国风》中更多的兴句, 与下文有着委婉隐约的内在联系。或烘托渲染环境气氛,或比附象征中心题旨, 构成诗歌艺术境界不可缺的部分。《郑风·野有蔓草》写情人在郊野“邂逅相遇”: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清秀妩媚的少女,就像滴着点点露珠的绿草一样清新可爱。而绿意浓浓、生 趣盎然的景色,和诗人邂逅相遇的喜悦心情,正好交相辉映。兴句与所咏之词通过艺术联想前后相承,是一 种象征暗示的关系。《诗经》中的兴,很多都是这种含有喻义、引起联想的画面。 比和兴都是以间接的形象表达感情的方式,后世往往比兴合称,用来指《诗经》 中通过联想、想象寄寓思想感情于形象之中的创作手法。

你是指《诗经 卫风 木瓜》吗,

《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因此,最普遍的解释就是这首诗是男女相爱,互相赠答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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