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什么意思(古代男子为何要入赘)

入赘什么意思(古代男子为何要入赘),第1张

前段时间,由郭麒麟、宋轶等人主演的古装历史架空剧《赘婿》,引发热议。郭麒麟扮演的男主人公宁毅,原本是现代社会一名商业奇才。经历变故后“穿越”回到古代,成为苏家一名小小赘婿。

后来,宁毅帮助夫人苏檀儿获得苏家掌印,家族布匹事业更是蒸蒸日上,宁毅还与当朝丞相秦嗣源成为忘年交。

总的来说,这部电视剧情节紧凑,掺杂穿越、商战包括家国情仇等元素。一时之间,关于赘婿的话题讨论,也是非常火爆。

然而,在真实历史中,“入赘”从来都不是一件体面事。入赘后,男方也大多都是受尽屈辱。既然“入赘”不是个体面事,还受尽屈辱,那古代男子为何还要入赘呢?

《史记·滑稽列传》记载 :“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长不满七尺。”

大约公元前360年左右,齐威王田齐执政时期,齐国有一名赘婿,名为淳于髡,身高不满7尺(战国到秦汉时期,一尺大约长231厘米,淳于髡的身高是1米61),长相也让人不敢恭维。

淳于髡入赘到女方家时,居然连名字都给改了,脑袋四周的头发还被妻子全部剃光,遭到了如同罪犯的待遇。 (“髡”是一种刑法,指剃掉头顶周围的头发,是对人的侮辱性的惩罚)

所幸,淳于髡博文强识,能言善辩。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齐国稷下学宫,成为一名人人景仰的稷下先生(大学问家)。后来,淳于髡多次力劝齐威王,代表齐国出使各个诸侯国,成为一名青史留名的风云人物。

即便淳于髡如此风光,他也是我国有史可考的第一位赘婿。从淳于髡的“入赘”经历不难发现,入赘到女方家的男子,身份非常低,更莫谈有什么话语权,甚至女方家还能随意剃光赘婿的头发。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淳于髡入赘到女方家,非但不体面,更是要遭受百般屈辱。

除此之外,古代赘婿还必须像家奴一样为女方家任劳任怨地干活,身份地位非常低下,如同贱民。

到了隋唐时期,赘婿的社会地位稍有提高,却还是远低于“士农工商”,处处受到歧视。元朝时期,社会上共分为四种赘婿。

第一、赘婿要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给岳父岳母养老送终。

第二、男女双方嫁娶时约定好其他条件。 比如,待到妻子生下儿子后,赘婿会获得一部分田产,而后被扫地出门,终身不能与亲生儿子相见。亦或者男女双方结婚满10年,除嫡长子之外,其余庶子才能随男方姓。 从这里来说,入赘的女婿完全就是一个生育工具。

第三、丈夫与妻子成家后,夫妻二人从女方家族中独立。

第四、妻子去世,或双方结婚到达一定年限,赘婿可以返回自己家中,也可以继续留在妻子家。

总而言之,古代男子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入赘”方式。

或许说到这里,有同学会感到奇怪,为何女方家也要想方设法地招纳贤婿呢?

春秋时期,山东、河北、河南等地有这样的风俗,大户人家中的长女,终身不能出嫁,要留在家里主持祭祀。倘若破了这个规矩,将会被视为对祖先的不尊敬,更会连累其家族气运。

唐、宋时期,颇有积蓄的中产家庭,若老两口一辈子未生下男孩,也会通过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壮大、延续其家族血缘。

诸如盛唐时期的公主们,都会在父皇的安排撮合下,挑选门当户对的乘龙快婿。可并不是人人都想成为东床驸马,郭子仪第六子郭暧,就不情不愿地娶了唐代宗李豫的女儿升平公主。

升平公主嫁到郭家之后,还是颐指气使,这让郭暧十分不满,趁着酒劲,上演了一出“醉打金枝”的戏码。

当然,唐朝的公主是人人避而言之,没几个愿意娶的,因为根本没啥地位可言。

除郭暧之外,唐代著名诗人李白曾入赘过许家。李白因其身份不高,无缘参加科举考试。入赘许家之后,李白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进入仕途。

从以上这几个例子不难看出,当一个大家族没有男丁,那家中长辈便会考虑过继或者招纳上门女婿等方式延续后代。

虽然5000年前,中国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男人占据主导地位,可旧社会生产力有限,时局动荡,一些走投无路,或另有他想的男子,也会入赘于女方家。

因为赘婿最起码不用忍饥挨饿,混得好的,还能像淳于髡那样,成为一名人人尊敬的学问大家。在不影响家族的影响和统治力,招纳上门女婿,延续其后代血缘,女方家族同样能获得一定好处。

因此,古代赘婿的确地位不高,更不够体面。事情还是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对大多数生活穷困,走投无路的古代男子而言,做个上门女婿,也不失为是条活路。

如同《赘婿》中的情节一样,真实的宁毅因其家道中落,借了苏家不少银两。无可奈何,才入赘于苏家。

若没发生“穿越”这档子事,宁毅、苏檀儿,这二人今后的夫妻生活,想来也不会太美满。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对苏檀儿和宁毅而言,这桩婚姻本就不对,自然也谈不了什么幸福。

苏檀儿不愿意外嫁,这个女子有着极强的事业心,更愿意将精力放在家族的事业上。她虽与宁毅没有感情,但也并不讨厌这个男人。通过招纳赘婿,苏檀儿可以不用外嫁,继续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

等到时机成熟时,她还可以通过一纸休书,结束与宁毅的夫妻关系。而宁毅则是走投无路,投奔于苏家,也是他当下最好的选择。

这个桥段,就已经向同学们展示出,古代男子为何选择入赘?不到万不得已,谁又愿意自己的孩子换名改姓,终其一生,过着没有地位,被妻子和女方家人呼来唤去的生活呢?

当然,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上已不存在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不少家庭只有一个独生女或独生子,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也就不存在什么“入赘”的问题了。

“两头婚姻”悄然盛行,你赞成吗?突然发现了一个新词“两头婚姻”,它的意思是: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姻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两头婚姻”打破了我们对传统婚姻的概念,在法学概念里,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是指适龄男女双方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

其实随着社会发展,婚姻的各种新观念逐渐形成,也一再突破人们对婚姻的认知,曾经的丁克,AA制刚被大多人接受,又出现了“两头婚姻”这个新名词。那么,两头婚姻到底有什么利弊呢?第一,“两头婚姻”解决了双方父母无人照顾的问题。传统婚姻里,结婚后建立小家独立居住生活,或者跟一方父母居住,那么另外一方父母就得独居,父母能生活自理还好些,一旦生病需要照顾时会产生矛盾,夫妻会为在哪居住产生分歧。两头婚姻避免了这种矛盾,孩子在原生家庭生活,更方便照顾自己父母

第二,减少了婆媳矛盾。婆媳矛盾是恒古不变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居多,独生子女自主意识较强,尤其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独立平等的观念更强,女性普遍出去工作挣钱,经济的独立会要求男性在家务、孩子教育抚养方面有平等的付出,婆婆在这方面可能更偏袒于儿子,再加上婆媳在生活习惯、教育理念方面的分歧,矛盾更多,而“两头婚姻”减少了婆媳相处的时间,偶尔相聚一次也会其乐融融,婆媳矛盾自然少了

第三,“两头婚姻”体现了男女的平等。传统婚姻里,婚后女方多会在男方家里居住,与自己父母相处较少,“两头婚姻”男女双方有权决定自己在哪居住,让女方有更多时间陪伴自己父母。现在独生子女较多,经常可见过节期间为回哪方父母家而争吵,“两头婚姻”解决了这种矛盾,也体现了男女平等,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其乐融融。试想现在的婚姻中除夕春节在婆家过,初二回娘家,有几个媳妇在除夕不想见亲妈?又有多少妈宝男、凤凰男觉得过节就应该理所当然陪着婆婆过,娶媳妇就是为伺候全家的?当然,“两头婚姻”有优点,也有很多不可避免的缺点,如长期两地分居不利于夫妻感情的长久,双方之间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孩子长期不跟父母一起生活会造成孩子的家庭观念淡薄,亲姊妹不同姓会有区别对待等等

社会飞速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或许三年五年后会有更新的婚姻理念出现,能更好的解决婚姻里遇到的各种问题。

招女婿是什么意思

倒插门”的学名叫“入赘”,旧指结婚时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为女方家的“儿子”,继承女方门第,生的孩子随女方姓氏。倒插门的男子被称为“上门女婿”。过去,倒插门是一个普通而又略带贬意的名词。现在上门女婿很多,也很常见,如今并不是要随女方姓氏,所生子女也照常姓男方姓,只不过是在女方家定居。

入赘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男方嫁到女家落户

旧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但是也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但旧社会有一种偏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所以,旧社会入赘的不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入赘风俗: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原为母系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

入赘是什么意思?

入赘简单的说,就是男方嫁到女家落户。但是这样说总感觉有点不太好,好像是对于男性的一种不尊重。其实这个说法最开始是来自于男尊女卑的旧中国封建社会,那时候女方到男家成亲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而也有一些男子道女子家中成亲落户,并且那时候对于这种事都会有一种偏见,所以都会要求男性随女子家姓。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打破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也鼓励男方嫁到女子家中,并且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古代,入赘的仪式和新娘嫁到男方家是不同的。并且入赘的婚姻仪式都是比正常结婚仪式要简单的,不会铺张。在入赘当天,一般由女子家中备四人轿,去迎接新郎。不过也有先一天去女子家中,第二天再用花轿,并敲锣打鼓将新娘放在娇子中,围着家中附近转一圈,就像是男子娶妻一样,再到女子家中拜堂。并且当天,任然是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并且宴请亲友和宾客。还有一点就是,入赘的男子一般都是由女子亲自挑选的,这一点女子可要比其他人幸运。其实入赘也可以是招婿,并且入赘在古代也是一代代的流传下来,成为民间的一种另类习俗。其实被那么多古代人所不齿,却仍然成为一种习俗,其实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古代时有少数是有独生女,并且家中产业比较大,没有男子继承。所以女方家中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第二个,是总有一些男子家境贫寒,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所以,即使被别人鄙视,他们也只有妥协。

入赘是什么意思入赘的由来及习俗

入赘简单的说,就是男方嫁到女家落户。可是这样说总感觉有点不太好,似乎是对于男性的一种不尊重。其实这个说法最开始是来自于男尊女卑的旧中国封建社会,那时候女方到男家成亲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而也有一些男子道女子家中成亲落户,并且那时候对于这种事都会有一种偏见,所以都会要求男性随女子家姓。可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打破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也鼓励男方嫁到女子家中,并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赘来由其实入赘也可以是招婿,并且入赘在古代也是一代代的撒布下来,成为民间的一种另类习俗。其实被那么多古代人所不齿,却仍然成为一种习俗,其实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古代时有少数是有独生女,并且家中产业比较年夜,没有男子继承。所以女方家中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第二个,是总有一些男子家境贫寒,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所以,即使被别人鄙视,他们也只有妥协。

相信很多中国人对于"乐天玛特"这个词并不陌生,没错!这正是韩国财阀辛氏家族投资的企业。有报道称,乐天集团在华投资总额超过人民币600亿,共有22家子公司,120多家门店。

然而,作为乐天掌门人的辛格浩却因与一名年仅22岁的韩国女星张紫妍有染,而被背负骂名,给乐天企业的名誉也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更为严重的是,年过耄耋的辛格浩又因挪用公款、逃税等罪名遭受牢狱之灾,因年岁过大,虽免于三年有期徒刑的惩罚,但心理上也承受了巨大压力。没过多久,红了半个世纪的辛格浩终于带着恶名见了上帝,享年98岁。

祖国受凌,寄身日本

1922年,辛格浩在朝鲜降生。可那时的朝鲜半岛正在遭受日本军国主义的欺凌,炮火连天,满目疮痍。辛格浩一共有9个兄弟姐妹,他在家中排行老大,面对当时朝鲜的形势及家庭的拮据现状,辛格浩从小便肩负起了照顾家庭的重担。

20岁那年,辛格浩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决定,那就是背井离乡,只身前往日本。在这里,他一边做一些送报、送牛奶简单的工作,一边完成在早稻田大学的学业。期间,他还曾接受过一名富豪的资助,让他在拮据的大学生涯画上完美的句号。

毕业后辛格浩便打算创业,他着手创立了后来被人熟知的乐天公司,但公司创办之初并不顺利,他为此承担了巨大的债务,公司也随时面临倒闭。

万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与结发之妻离婚,入赘日本重光家族。了解抗战史的朋友应该知道,重光葵是二战甲级战犯,曾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恶。辛格浩正是与重光葵的外甥女重光初子结为伉俪,从此,辛格浩也有了一个崭新的日本名字——重光武雄。

入赘豪门的辛格浩,虽然人脉宽广起来,但他的个人经济危机仍未化解。由于战势严峻,他所开办的工厂还未开办便惨遭炸毁。

但辛格浩确实有过人之处,在如此大的压力之下,他毫不气馁,通过诚恳与友善的解释、商谈,他得到了债权人的信任与支持,在他们的鼓励下,工厂很快便被盘活了,辛格浩还清债务之外,还购买的一套房子给对方。

这样的大气为人,自然让乐天的名气越来越大,同时,辛格浩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关把控得颇为严格,劣质产品一定要内部化解,绝对不能流入市场,正是这样的经营理念,让乐天的信誉度一路飙涨,在消费者中的口碑很高。乐天,也一度成为品质的代名词。

二战结束,60年代中期,辛格浩回到韩国,又在这里创办了乐天的子公司,随着规模的扩大,乐天开始涉足食品之外的领域,旅游、化工、电子产品等等,事业风生水起,摊子越铺越大。辛格浩也因此成为了坐拥千亿资产的商业大鳄。

行为不检,老来名毁

发迹后的辛格浩名利双收,而且还乐善好施,广做慈善。在社会上引起不小轰动,金塔产业勋章,这是韩国政府授予企业家的最高荣誉,辛格浩有幸摘得,足以光耀门楣,也是社会对他的肯定。

但是,在他已经年近耄耋之时,却卷入一场丑闻事件,几乎让他一生的名誉全部毁掉,他亲手创建的乐天品牌也屡屡被人诟病。

张紫妍曾是韩国红极一时的女星,但2009年,媒体却传出她自杀的噩耗。让人更为大跌眼镜的是,她的遗书中却爆出了一个惊天桃色新闻。

遗书中称:张紫妍生前,曾为三十多个人长期提供特殊服务,遗书最后部分还曝光了这三十多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当时已有89岁高龄的辛格浩与其子辛东彬。

这条爆炸性新闻一经传播,群情哗然。辛氏父子也双双被送上法庭,虽然案件审理的结果,以辛格浩年龄太大,受害人死无对证为由,未作判决。

但从此后,辛氏家族企业一蹶不振,更为严重的是,辛氏父子的关系彻底进入冰冻期,尤其是小儿子辛东彬,见到父亲辛格浩如同仇敌,并且以此为导火索,父子五人又因挪用公款、逃税等罪名锒铛入狱,辛氏家族彻底没落了!

家族内斗,身陷囹圄

对于家族企业而言,也如同宫斗剧一般,充满着勾心斗角,明争暗斗。辛格浩有两个儿子,大的叫辛东主,小的叫辛东彬。就商业头脑而言,东彬远超哥哥东主,他创造的最好业绩曾让韩国乐天营业额超出日本本部十倍!这真让哥哥东主羡慕嫉妒恨呀!

于是乎,辛东主便在父亲辛格浩耳畔吹起了风,指控弟弟东彬图谋韩日所有产业的野心,对此,已年迈昏聩的辛格浩居然深信不疑,于是,决定联手对付东彬。

这一举动拉开了辛氏家族内斗的序幕,紧接着,妻子重光初子与弟弟也加入了内斗之中,原本其乐融融,富足兴旺的一大家子人,个个反目成仇,形同陌路。

在内斗中,他们的手段也是一个比一个更毒辣,辛格浩与长子东主联手解除东彬及日本几位董事职务的次日,东彬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召开紧急会议,将父亲辛格浩的权力架空,只给了他挂了一个"名誉会长"的虚职。

正当辛氏家族斗得难分难解之时,韩国检方却查出了辛氏家族企业涉嫌侵吞公款,逃税的惊天内幕,而且涉案金额高达十亿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韩国检方的控诉,辛氏家族一味抵赖。辛格浩表现得尤为嚣张跋扈,在法庭上,竟然连连重敲手中拐杖,并且咆哮道:"谁敢判我!"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辛格浩财大气粗,不可一世,但铁一样的事实,还是让95岁的他获得了三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虽然辛格浩再次以年龄过大,逃过惩处,但三年后,他终因慢性疾病走完了毁誉参半的一生。

易经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顶天立地才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甚至伟大的人。辛格浩前期的创业故事是一部充满正能量,积极向上的创业史。

他出生寒微,又饱经战乱离别之苦,却凭借自己的精明、能干、勇气、人脉及人格魅力为自己创下一份巨大的家业。可以说,是自强不息的典型案例。

但他发家致富后,却不知检点,年近耄耋,却与年轻女星闹出桃色绯闻,继而又在他的怂恿下,让一场家族内斗的"宫廷戏"一再升级,最终名誉受损,家族败落。这就是"无德"的典型案例。自强不息的创业,而不知用"厚德载物"守业,最终,换得一个可悲的结局。

因家庭条件不好,加上兄弟多,15年前,我初中毕业后就到广东打工,后在厂里认识一云南的女子,由于两家离得太远,老人十分反对我们双方的婚事,但我最终还是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毅然与云南的女子结婚。因妻子是独生女,她父母要求我当上门女婿。因此,我们结婚后就将我的户口迁入妻子家,和岳父母共同生活。为此我生父母十分气愤,声称再也不认我这个儿子。可是,作为儿子,虽然远离父母,但我每逢父母生日或是春节都回家看望他们并给他们一些生活费用。去年,我父母先后去世,我也同样回家一起参与处理他们的后事。现父母的遗产有存款14万元,3个弟弟说我落户妻子家,现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为此,我很纠结,请问,我弟弟的做法对吗我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男方在对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除非其父母立有遗嘱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我国《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你结婚后自愿选择落户女方家生活,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虽然你父母和家人反对,但你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你婚后落户女方家,虽然你父母声称不认你这个儿子,但你每年都回家看望他们,与父母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你父母去世前没留有遗嘱,他们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时,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对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你们4兄弟可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看看来,将来结婚,娶也好,赘也罢,只要过得幸福,都没关系的啦。

反正小夫妻就没有肯跟老一辈住的,一百四十平的婚房我也全款买了。生了孩子,随父姓也好,母姓也好,哪怕跟丈母娘的姓,我都觉得无所谓。就认为还是只生一个好,我这辈子忙一个孩子都忙得心力交瘁了。绝后什么的,同样不成为问题,都无所谓啦,最重要的一点,小夫妻过得幸福才好。

这是百度的解释:指结婚后男子到女方家里落户,就是男方“嫁”到女方家里,吃的,穿的用的,几乎都是女方家庭所供给的。倒插门后,一般男人在家里照顾女方的父母,还要洗衣,做饭等日常家务,女方出去赚钱来养家糊口。

互动百科的解释:“倒插门”的学名叫“入赘”,旧指结婚时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为女方家的“儿子”,继承女方门第,生的孩子随女方姓氏。倒插门的男子被称为“上门女婿”。过去,倒插门是一个普通而又略带贬意的名词。现在上门女婿很多,也很常见,如今并不是要随女方姓氏,所生子女也照常姓男方姓,只不过是在女方家定居。

wiki的解释:入赘又称为入赘婚,为婚姻模式一种。简单来说,男子如同古代女子出嫁般,成为女方家庭成员,视岳父母为父母。入赘的男子称为赘婿或赘夫。

总结一下,就是男方婚后和女方家族一起生活,部分或全部孩子岁女方姓,然后其他方面就啥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细则了,完全看地方风俗和双方谈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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