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功后诉讼费谁出

调解成功后诉讼费谁出,第1张

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吗?

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无需收纳普通诉讼案件标准的诉讼费。法院调解书生效后,预交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找法官办理退费。

诉讼费退费工作流程:

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4财务人员当场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双方协商者承担。调节费是国家机关在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民事或经济纠纷时,为调节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而收取的费用,调解费可由双方协商承担,一般是双方平均分担。所以居委会调解费用由双方协商者承担。

居委会职责: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

法律分析:调解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现实中一般是由原告先垫付。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败诉,再由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是会先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的时候,才会进行诉讼,该过程也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调解之后诉讼费如何收取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被告人告了原告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在民事诉讼中被诉人要反诉原告时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般由该庭办案人员与反诉人一并到立案庭立案并按诉讼费的相关规定缴纳反诉费。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案件在受理的时候是需要缴纳受理费,诉讼的时候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法律主观:

法院调解离婚以后,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再起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后,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查询找法官网显示,社工调解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而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法律主观:

对于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若在开庭后调解成功的,其诉讼费一般应当由原告承担,但费用应当减半。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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