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徐州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徐州公布最新感染疫情8例

11月13日徐州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徐州公布最新感染疫情8例,第1张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11月13日,我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其中集中隔离点发现10名、居家隔离发现2名;11例为外省来徐返徐人员,1例为前期感染者密接。以上人员均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经初步流调,相关人员活动轨迹及重点区域如下:

感染者1—7:

系河南登封相关武术学校来徐人员,11月11日、12日分别由家人自驾接回,抵徐后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感染者8:

系外省来徐人员,11月13日抵达丰县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11:

系外省返徐同行人员,11月12日抵达睢宁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12:

11月9日,6:00—9:00在新沂市唐店镇徐李赵庄殡事帮忙,其余时间居家;

11月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后作为前期感染者的密接集中隔离。

以上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相关人员,均已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向所在的社区、入住的酒店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防疫管控等措施。

近期,我市外防输入任务依然繁重,请省外来徐返徐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青海省西宁市,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等重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主动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检”,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入住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防疫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出入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查验“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安全屏障。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10月20日0时至24时济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2022年10月20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嘉祥县,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

2022年10月20日0时至24时,全市无本土确诊病例出院。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在任城区。

截至2022年10月20日24时,全市无本土确诊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

10月20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

2022年10月20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滨州,为省外返鲁人员,系跨区域协查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枣庄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济宁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临沂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德州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东营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烟台1例,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泰安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日照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聊城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0月20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无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2022年10月20日0时至24时,全省无本土确诊病例出院。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9例,其中聊城2例、枣庄1例、东营1例、烟台1例、潍坊1例、济宁1例、泰安1例、临沂1例。全省无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出院。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在青岛。

截至2022年10月20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5例。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7例。

2021年7月20日—21日8时,江苏省南京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感染者2例。自2021年7月21日起,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禄口街道为封控区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曲阜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紧急提醒∶

一、

现居住于我市,2021年7月6日以来到过江苏省南京市的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云南省德宏州、江苏南京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拟从云南省德宏州、江苏省南京市入曲返曲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三、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7月25日前,凡年满18周岁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按照"应种尽种"原则均须接种新冠疫苗,请尚未接种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7月26日起,我市将不再大规模组织18岁及以上人群首针接种。

四、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全程做好防护、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的基础上,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健康排查和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1日

通告

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对有下列阻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报告,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二、进出车站、机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人民政府发布隔离观察、封控等防控措施的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人员,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材,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及利用网络散布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或其他涉疫苗违法犯罪的;

四、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甚至伤害、威胁、侮辱、袭击疫情防控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

五、谎报、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数据,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

六、假冒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七、编造虚假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警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庙会灯会、联欢会等聚集活动的;

九、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发布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违反本通告,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37-4430021或110。

曲阜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曲阜市疾控中心紧急健康提醒

近期,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本土疫情也出现反弹,针对当前防控形势,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广大居民朋友紧急提醒如下:

1、提前报备

请2021年5月1日以来,自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的来曲返曲人员,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鉴于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大家近期不要前往。

2、持续关注疫情官方信息

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风险依然存在。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发布的准确疫情信息,如有发现近期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报告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坚持好习惯

到公共场所请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好习惯,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降低感染新冠肺炎病毒风险;烹调食用进口冷冻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公筷分餐、文明用餐,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也有助于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请广大市民尽快预约登记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曲阜市新冠疫苗接种点信息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1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曲人员,未落实“2+1+7”居家管理措施,也未向所属社区登记纳入管理的;

2列为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擅自外出的;

3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告的;

4个体诊所、卫生所等没有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等症状病人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的奖励,奖励款由市指挥部在24小时内兑现。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途径

镇街指挥部举报电话:

鲁城:4497529;书院:4912002;王庄:4551066;

吴村:4581088;姚村:4511088;时庄:4531088;

陵城:4659768;小雪:4659588;息陬:4659388;

尼山:7385638;防山:4611066;石门山:4591166

医疗机构489341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8日

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冯某某接触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2年4月1日9时18分,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我县居民冯某某为曲阜市确诊病例时某某密切接触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冯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3月29日

19时45分,自驾车到曲阜市五马祠街优优饰品店购物。20时05分,到曲阜市五马祠街臭豆腐摊购买臭豆腐。22时,返回泗水县三发舜和家园家中。

二、3月30日

10时至19时,在泗水县金泉广场阿水大杯茶店上班,下班后返回泗水县三发舜和家园家中。

三、3月31日

13时至22时,在泗水县金泉广场阿水大杯茶店上班,下班后返回泗水县三发舜和家园家中。

四、4月1日

12时,由专用负压车转运至集中隔离服务点隔离。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冯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37-6761345、0537-4222324

泗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11月17日,我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集中隔离发现10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3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

感染者1—13:

均系前期同一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调,集中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

贾汪区:御景华庭2期、心海湾、高盛唐郡、府厚名门、泉城花都A区、吾悦华府二期、南庄花园2期、金桂香寓、永福城小区、大泉街道家和盛筵、江庄镇独山村、青山泉镇青泉山庄、泉城水汇温泉生活馆、同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山泉融申工地、汴塘镇东朱古村3队、潘安湖街道潘安湖医院工地、大泉街道小淘米养发馆、大泉街道喜相逢酒店、老矿街道YD家常菜、塔山张场工地、百拾岁羊汤馆、江庄村新生米线、百大步行街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店、徐州工业园区江苏吉麦公司、城乡家悦连锁超市、老矿街道圣邦汽贸服务中心、贾汪区头排席中餐馆、吾悦广场、小魏手机快修店;

铜山区:刘集镇福禧家园小区南隔壁自建房;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育才驾校。

感染者14:

系前期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住址为:沛县鹿楼镇张本清口村。经流调,集中隔离前社会面活动轨迹较少。

以上人员均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相关人员,均已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部分地区发生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外来徐返徐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安市经开区,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安宁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山东省菏泽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主动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检”,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

持续强化“场所码”应用管理,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须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安排专人认真查验,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进入人员须主动扫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须做好个人防护。各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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