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而对于逻辑学来讲,“真”又是尤为重要的内容。逻辑学对于“真”的探讨是非常丰富和深奥的,在此我们就来区分两种“真”:逻辑真和事实真。
一般认为,命题是有真假的语句,真假是一个命题的值,通称为逻辑值。传统逻辑只取真假两个值,称为二值逻辑,以区别于三值逻辑或多值逻辑。如何确定一个命题的真值,既是逻辑问题,也是哲学和具体科学的问题。有些命题的真假判定是一个事实与经验的问题,比如,“今天下雨”这一命题若符合事实,就是事实真的命题,反之,就是事实假的命题。
而像“今天下雨或者今天不下雨”这样的命题,则无须借助经验事实,仅从其逻辑结构就可以断定其为真。这种仅凭逻辑分析就可以确定的命题的真,就称为逻辑真。
再比如,“在自然数中,如果有a>b并且b>c,那么a>c”,这在逻辑上是真的,同时,在事实上也是真的。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篮子A里的苹果个数大于篮子B里的苹果个数,篮子B里的苹果个数又大于篮子C里的苹果个数,那么篮子A里的苹果个数一定大于篮子C里的苹果个数。在这样的例子中,逻辑真与事实真是一致的,即在逻辑上为真的,在事实上也为真。
那么,事实真是否一定是逻辑真呢?这也未必。比如我们常说:“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所以大家互相帮助。”这个命题在事实上可以说是真的,因为既然是好朋友,就会在生活工作中互相帮助;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就不会成为好朋友。然而,这个在现实生活中为真的命题,在逻辑上却不是真的。因为,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讲,“好朋友”与“互相帮助”这两者之间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
总结:逻辑真与事实真是我们常常遇到的两类关于“真”的问题。在思维过程中,我们会不自觉地运用逻辑来思考问题;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事实。
有些事实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这就需要我们用逻辑的眼光来分辨它们;而有些事实看似没有逻辑可循,其实是非常真实和可贵的,比如情感、态度等。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对遇到的事物作出判断。
您好!
由于个人的原因没有及时回答您的提问,对此表示非常抱歉。
下面回归您的问题: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把“逻辑”这个词换成其他词。如:“物理”学和“物理”方法;“化“学和”化学”方法等。
这样,您应该明白,逻辑学是关于认识逻辑的学问,而根据这种学问采取的行动,就是逻辑思维方法。就像物理学和物理方法一样,物理学是关于认识物体性质的学问,而人们通过对物理的了解,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去进行研究、生存等,就是物理方法;如:金刚石(砖石)是目前已知的最坚硬的物质,我们在工艺品和工业上运用其物理性质创造出了很多成就——同理,我们要完成某件事,必须知道这件事的性质是怎样的(思维的规律,即指逻辑),并根据客观的规律去采取相对应的行动(即逻辑思维方法);如:我们要达成一个目标,必须要勤奋努力的去拼搏。
简单点说,逻辑注重的是“想”,逻辑思维方法注重的是“做”。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像前面所举例的物理学和物理方法的关系是一样的。你只要理解物理学和物理方法的关系是怎样的概念,自然而然的就会理解逻辑学与逻辑思维方法的关系了。
非常高兴收到您的求助,如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另外提醒一下,本人的回答更多的只针对帮助您如何理解这个问题,而并非是问题的答案,请不要误会。
事实和观点确实不同,因为事实是事实,而观点只是一种信念。事实有证据支持,意见无任何证据支持。
发表事实陈述的人知道他的观点来自事实。作为一个发表意见的人,没有任何事实可以证实。事实是真实的陈述,观点不是。意见只是主观陈述,事实是客观现实。意见只能是个人的情感爆发,也可以只是一种解释。
事实可以证明是正确的,但观点可以是正确的。不能证明观点是正确的。事实不是某种感知,但观点只是对思想的一种感知。事实是所有人都相信的事实,而只有那些陈述者才认为观点是正确的。
事实就是存在,意见只是意见而已。人们只认可真实的事实。尽管人们在任何主题上都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可以被认可也可以被忽略。意见是唯一的选择,而事实是值得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的观点是真实的和值得的,也可能不会被其他有不同观点的人所接受。同时,当有人说出事实时,每个人都同意。
根据韦伯斯特词典,事实是“任何已经完成或发生的事情;任何实际存在的东西;任何陈述完全正确;真相; 现实”和观点是“表明信念,观点,情感或概念”的东西。
意见仅仅是一种想法或推测,它可能导致争议。它可能倾向于以打消真相而事实是唯一的真理和真理本身。
事实是有力的陈述,意见可能是有偏见的陈述。事实总是保留在历史中,而观点只是可能不会进入历史的观点。
当人们说出一个事实时,他们很容易影响他人。但是,意见可能没有影响力。
人们有时发现很难区分事实和观点。对事实和观点之间差异的正确理解是评估事物和做出判断所需要的。
客观逻辑是主观逻辑的基础,主观逻辑是客观逻辑的反映和表现,二者既相区别又相统一。从辩证逻辑的角度看,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就是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相统一的关系。
在哲学史上,GWF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出发,把逻辑区分为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作为他的<逻辑学>的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存在论>和<本质论>称为客观逻辑,<概念论>称为主观逻辑。客观逻辑是关于存在方面的概念、范畴,主观逻辑是关于思维方面的概念、范畴。客观逻辑是主观逻辑的内容、现象,主观逻辑是客观逻辑的形式、本质。黑格尔在客观逻辑中揭示了逻辑范畴的具体内容以及范畴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转化。他指出,逻辑范畴的发展和转化过程,是“纯概念”的自我认识过程,也是思维自身推演的认识过程。在主观逻辑中,黑格尔批评了传统逻辑,认为它在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时撇开了具体内容,撇开了各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及相互转化。对此他作了改造,使其和认识内容的深化过程相一致。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从最初的概念“纯存在”,到最后的概念“绝对理念”,是由存在到思维的转化和发展的过程,即客观逻辑向主观逻辑转化和发展并愈来愈达到统一的过程。主观逻辑是逻辑学范围内最高的统一阶段。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都是认识论,又都是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以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为基础,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逻辑学中关于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的观点,在承认存在着事物本身的客观逻辑的同时,也承认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主观逻辑,但主观逻辑、思维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和再现。只有联系现实世界本身的客观逻辑来研究主观逻辑,有关思维、认识的学说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主观逻辑是客观逻辑的反映,但不能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思维、认识中发生的过程与客观事物中发生的过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例如由现象到本质的发展是人类认识事物的过程,而不是客观事物自身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的有机统一。这就表明,主观逻辑具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它在反映客观现实的逻辑的同时,也表现出思维不同于外界现实的特殊性。辩证逻辑的任务,既要阐明反映在概念、范畴相互联系的主观逻辑中的客观逻辑,又要阐明在主观逻辑中所体现的思维的特殊性。
科学,无论是哲学,还是自然科学或者社会科学,无不把逻辑分析与理性思辨作为其方法论之基础。逻辑的起点都是建立在感性认知的结果之上的,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归纳、演绎进而升华为理论,用以指导人们理性思维,并用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因此,运用逻辑分析达至理性思维,便是科学的基本方法与途径。这也成为了理性人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之基础。感性认知便被冠之以现象、表象、形式等等非实质性的物质与意识层面的性质。而情感恰恰是感性认知的最普遍内容。故而,情感便被理性人以垃圾的名义所抛弃。
近日,读一位精神分析师的文章。他这样说:“自从我沉迷在逻辑分析与理性辨析后,从未觉得情感竟然如此重要。”读到这句话,突然让我有一种震撼。也许,我们认识这个世界,都太过于理性,从而变得冷酷,失去了同情与悲悯之心。尤其是知识分子!当他们得意之时,他们用理性与逻辑看待这个世界、对待那些遭受苦难之人,他们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应当同情苦难之人。而当他们自己遭受苦难之时,却在高喊这个世界的不公,愤怒这个世界的冷酷……
很早之前就买了一本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却从未翻看一页,不知道他是不是要批判这种没有同情与悲悯之心的纯粹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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