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引用别人的句子严格来说是一种侵权,但是具体也需要分情况,不是任何句子都会侵权,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写作了。其实知识产权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特别是针对写作方面和设计方面,一不小心就发生侵权行为。下面小编就来说说引用句子在哪些情况下算是侵权或者不侵权。
一、引用的句子原作者有明确表明转载侵权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你引用的句子说代表的意思最早是出自于某篇文章的原作者,而这位作者在文章下方有明确表明,转载请注明出处,或者禁止转载的情况;如果你还明目张胆地引用,也没有表明出处,则就会发生侵权的行为。
二、比较常用的句子引用了不算侵权行为。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大白话,如果你引用了,用于是比较通用的句子,小编认为这个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如果这种都侵权的话,那我们在写作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办法进行创作,所以大家也不必要担心这种情况造成的侵权行为。
三、引用古人的名句也不算侵权行为。
古人的名句严格来说是有版权的,但由于古人已经去世,所以引用古人的话,就不构成侵权行为。看了这个解释,想必很多人应该茅塞顿开,为何古人的名句就不构成侵权了,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没有侵权的追偿人,所以即使侵权也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如果用作商业或其他盈利用途,则属于侵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需要授权。
如果未经授权录制主播并进行传播的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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