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要六百字的 要五篇 额额

名著读后感 要六百字的 要五篇 额额,第1张

《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大海中一条无驮的小船,随波逐流;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不明确,就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明确,就会对国家,民族,人类作出很大的贡献。 这些道理我是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才有了一些理解和认识的。 这个寒假,我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了一遍。书中主人翁保尔柯查金那高尚的品德,钢铁般的意志深深的感动了我,特别是他有一个伟大的理想,这使他由一个贫穷的孩子成为一个共产主义战士,这使我深深受益。 保尔的理想是什么呢?那就是:“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悔恨,也不会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 在这种理想的支配下,保尔拼命的战斗,忘我的工作,坚强的一直比钢铁还坚硬。在白色的恐怖下,他给地下工作者打探消息,送情报,在虎口下拯救革命者。为此,他受过刑,作过牢。在革命战争年代,他跨战马,挥战刀,同白匪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在艰苦的环境里,他斗严寒,战冰雪,忍饥挨饿,奋力抢修铁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在工厂里忘我的工作。特别感人的是他双目失明后还坚持写作,终于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伟大的著作。 这不著作曾经用30多种不同的文字,再版50多次,在全世界发行3000万多册,影响几代人。至今还深深刻在人们心中。 我们学生也有理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教师,画家,医生。我认为这是一种职业的选择。 要问我的理想是什么,像保尔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为人民造福!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悲惨世界读后感

读完《悲惨世界》,我在思考――“书中真是一个只有悲惨的世界吗?”

当冉阿让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大家怀疑他,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亦赶他出来。长途跋涉的他,腹空乏力,却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米里艾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予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在其偷了银碟子准备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还有可怜的女工――芳汀,为了自谋生活,将自己的女儿寄养在了恶棍德拿第家中。德纳第夫妇以各种理由向她索要着女儿生活必须的“费用”。这个在苦难中打滚的母亲啊,善良而单纯,为了自己的女儿,不惜卖掉最宝贵的头发和牙齿,最后连生命也献给了她。

说到善恶,主教、芳汀以及后来的冉阿让,他们都是善良的人。纵然这个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悲惨,可他们却依然为这个世界点缀了一份温暖!

在面对贫穷潦倒、世态炎凉时,有的人会向德纳第一样,他们自私、贪婪、卑鄙,在遇到利益的诱惑时,会欺骗甚至迫害他人。这样的人并不鲜见,他们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如汪精卫为了保全自己,不惜向日本人屈膝,背叛了民族;郴州市委书记为了自己的贪心,放弃了集体的利益;还有美国为了石油,对伊拉克悍然发动战争……但可喜的是,现实之中,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拥有的是光明正大,无己无私,善良的心。就像洪战辉,他可以称得上是“爱的使者”,背父求医,带妹读书……他不求回报,他甚至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去资助别人,他就是中华民族美德的继承者,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人!

《悲惨世界》不仅以细腻的文笔铺叙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最低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写照,也对爱、善与恶进行了描绘。我不禁感慨故事的结尾——

“冉阿让真的死了吗?”

“不,他已经用生命竖立起了人们心中属于善良的丰碑”。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骆驼祥子》读后感

大概是考试前的一两个星期吧,我读完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复活》读后感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读《浮士德》有感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

小读《文化苦旅》

算起来,这本《文化苦旅》在我家的时间已经算够长的了,大约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要妈妈为我买书,她就帮我择了本《文化苦旅》。

当时我并不知道余秋雨,也看不懂这本书,只是在写读后感时,还似懂非懂地谈些感想,其实跟这书,关系不大。因为因为感觉内容不是很通俗、有趣,所以我就把它撂在一边,一晃就是六年。

六年中,我也曾试着去读,可都半途而废。

今年暑假,在整理书橱时,我发现发了它,并再一次打开了它。我慢慢地被书中的历史、游记所吸引。从莫高窟的中华民族痛失瑰宝到风雨天一阁那座仅存的藏书楼,从沙原隐泉到洞庭一角,又从吴江船到牌坊。

作者走过的每一地方,似乎都蕴藏着那么多中华历史。有时候真想自己也能懂得中华五千年历史,每当走到一个地方,都能想起此地过去的故事和故人的评价。

读这本书,就像和作者一起,从中国的西北走向江南。偶尔,作者也会停下来,写一写腊梅或是写写自己的藏书,或者在每个清静的雨夜里想起,夜雨诗意。

但是作者永远者没有忘记,真正的山水不光只是山水,更有着"人文"。正如他自序中所说:"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在我的全身,要摆脱也摆脱不了。这是中国历史文华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

是的,在西天凄艳的晚霞下,我看见了王圆麓,那个敦煌石窑的罪人;在罗池庙里,我看见了失落的柳宗元;在都江堰,我看见了大愚又大智,大拙又大巧的李冰,在天柱山我看见了华发苍然的苏东坡。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叫做文化苦旅?慢慢得,我明白,"苦旅"苦在历史的重压,苦在历史的逝去,苦在古人的远离,更苦在文人心里的敏感。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略懂了作者,更让我读懂了中华民族历史的一丝细脉。

读《野草》有感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爱的教育》读后感——爱的人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参考资料:

百度贴吧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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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这本书是由简·奥斯丁作,出生于1775。这部小说或详或略涉及了五门婚事。

 小说主要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两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伊丽莎白外向,活泼可爱,而达西内向,给人的感觉非常傲慢。在一次舞会上,达西得罪了伊丽莎白。后来伊丽莎白又听信了别人对达西的看法,觉得他可恶至极。同时他们门第与财产也有区别,达西大富大贵,伊丽莎白家只算中产阶级,由于膝下无儿,财产还得由一个远亲继承,而且她的母亲脑子笨,常出洋相,妹妹行为不轨,都被达西瞧不起。然而伊丽莎白的聪明被达西深深吸引,无形中坠入爱河,把门第之差抛到了一边。伊丽莎白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后,不但消除了误会,发现达西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而且觉得性格正好互补,这两人的婚姻有爱情又有财产作基础,是美满的婚姻。

 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宾利的婚姻和伊丽莎白有相似之处,就是既有感情又有财产作基础。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欢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因为她只注重外表。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柯林斯结了婚。夏洛特只求生活依靠,柯林斯只要取道一个女人就行。虽然远远比不上伊丽莎白和简,但比莉迪亚强多了。

 伊丽莎白的父亲和母亲。伊丽莎白的父亲以为找一个漂亮的女人就能幸福,虽然如愿以偿的取道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却不幸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得不顾一切。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傲慢与偏见》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成儿戏,比较强调感情对于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小说的情节曲折,富有喜剧性,语言清新流畅,机智幽默,这是奥斯丁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

 这部小说主要写伊丽莎白的性格外向、活泼可爱。伊莉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爱威克姆,最终于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她单纯追求外表,不问其他,尽管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美男子,却与幸福绝缘。威克姆除了空有一副外表一外,其他却一塌糊涂,开始时迷惑了包括伊丽莎白在内几乎所有的姑娘,但最终上当的是莉迪亚。究其原因,是莉迪亚的虚荣心太重了。

 伊丽莎白父母的婚姻又有其特殊性。他们有一定财产,但没有爱情。伊莉莎白的父亲年轻时以为漂亮的女子能给他带来幸福,也如愿以偿的娶到一位漂亮的姑娘婚后却发现与貌美而不聪明的女人共度人生索然无味。他生活宽裕,却感情空虚。

 所以我明白了感情是爱情的基础,而爱情又是婚姻的基础,婚姻则又是幸福的基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傲慢与偏见,两个人的认识让对方把自己的缺点都在改正趋向于好的方向发展,让对方的性格互补变成更好的人,我觉得这也是结婚的双方应该是互补的比较好,就像伊丽莎白的舅母说的,达西是一个好人就是缺少了一些生活的情趣,这一点伊丽莎白完全给填补了上去。作为父母,当对于自己的子女教育不放在心上时,就出现像丽迪雅这样的孩子(母亲的放纵,父亲懒得去管)。作为男人一定要做到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才能选择自己想选择的事情,得到好的结果,同样要有冷静的思维,毕竟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像达西这样可以控制对方的情况下还是为朋友着想的人(可能是错误的判断)。作为女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思考,更加重要的要用自己的真是了解去看人,而不是被外在所欺骗,威克汉姆就是很好的例子,丽迪亚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当然这时候借鉴长辈的意见很重要(伊丽莎白听了舅母的话),像吉英对世界充满希望和善良,像伊丽莎白一样有自己的见解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一性一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一爱一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一爱一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一爱一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一爱一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我认为,傲慢是一种人所共有的通病,”玛丽一向认为自己的思想深邃严密,此时不由得又是一番宏论,“根据我书本的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

 这是在《傲慢与偏见》书封面上的一段话。我第一次看到它,胃口就被吊了起来,不知不觉就翻开了它。

 《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简·爱》的浪漫热烈,也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它理智、平稳地诠释爱情、人性。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通过五个中产阶级的**,展示了英国乡镇的社会风格。故事中几对佳人分分合合,误会与真相,傲慢与诚恳,本性与蜕变,使浓雾散去,藏心中的爱自然流露。从而烘托出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为金钱而爱。为爱而合,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因为地位差异而傲慢,不因为纠纷而憎恨。实际上反映了当代人与人的复杂关系,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力的追求。

 小说中,我最喜欢二姐伊丽莎白,她聪明机智,有主见,有长远的打算,不受他人影响。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不为金钱所动。因为她相信,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能依靠别人。

 大千世界,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人难觅。作者以欲扬先抑的手法描写爱情纠葛,结尾引人深思,结构极为巧妙。

 读完全书,我忽然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相处是门学问,从陌生到熟悉,往往都有点曲折,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并且努力使自己更优秀,因为,我们的未来我们自己做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一爱一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一爱一的果实。

 一爱一,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一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一爱一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一爱一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一爱一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一爱一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一爱一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一爱一之后不会让一爱一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一爱一的俘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

 最近读了《傲慢与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作家简·奥斯汀所写的一部代表作。

 小说讲诉了班纳特太太一家五个女儿对待自己终身大事的过程。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被富有的、傲慢的达西先生看中,达西不顾地位差距,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伊丽莎白却对达西的傲慢无礼产生了偏见和误会,拒绝了他。但通过达西的几次求婚态度,从傲慢到礼貌,伊丽莎白也逐渐对达西从偏见转变为爱慕,终于结为金玉良缘。

 作家运用讽刺的语言,借书中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对待爱情的不同观点,表达了自己对爱情的观点——“不为金钱而结婚”。

 伊丽莎白是一个很有远见,聪明的姑娘。他的姐姐和妹妹到了要嫁出去的年龄,就匆匆地把自己嫁出去了,结果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幸福,尤其是她的小妹妹莉迪亚,差点被人骗了,多亏达西的救助。而伊丽莎白没有如姐妹们一样,她仔细观看每个人的神态和举动,来猜测这位先生是什么样品质和性格的人,能否让自己终身得到幸福,虽然猜测得不是那样准确,但最后也给自己选了一个满意的丈夫达西。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好书,我建议大家看一看,这里不但有婚姻的基石,也有人生的启迪。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1

 “他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因为大家发现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他生机勃勃,无拘无束。”经过这样的描述,相信大家一眼便看出书中两个男士的性格特点,其实不然。

 小说是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讲述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如何从憎恨一个人到喜爱上一个人。文中的达西先生傲慢、冷漠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印象。而他的朋友宾利先生却是性情温和热情大方的人,正因为达西给人的初次印象,使生性活泼、爱开玩笑的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威克姆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谏言,近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与憎恶。后来她也自我责备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当然,我们的宾利先生也是盲目听信朋友的人。而达西,则是不善言语,理智的人。

 小说读到最后,我也开始自我反省,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因为不好的“初次印象|”而产生误会甚至是偏见呢我们是不是也有过以貌取人的经历呢

 记得有一次,我在暑假的补习班里认识了一个朋友,刚开始对她的印象不是太好,我固执地认为她蛮横,不讲理或是自作多情的一个人,后来经过交往,才发现她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反而她是一个热情开朗,活泼合群的一个人。我却为自己的想法深深地责备。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随意定性一个人,我们要明白“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以及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3

 由于两人之间的性格弱点,使两人在之后每次见面时都会不知不觉的伤到对方,就像两只刺猬一样,一相互靠近就会彼此伤害。他们的关系开始缓和,是在伊丽莎白随同舅舅舅妈夏游德比郡期间,两人时不时一齐散步,

 伊丽莎白开始觉得达西的性格或许不是她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在达西向她求爱受到她的拒绝后,他们的争锋相对都使对方陷入了思考,在之后发生的事中,不论是达西搭救莉迪亚还是使宾利又回到简的身边,都使伊丽莎白真

 正看清了达西真正的为人,并且一点一点打动了她,在达西第二次向她求爱时,最终答应了。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拒绝后理解,中间经历了她自身对达西的审视并且研究,也是理智和情感的并存,所以说,他们也会是幸福的。

 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在《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里找到自我的缩影,有可能是一句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一件事,总的来说,我们自我的路,应当研究好了再走下去,我们自我的幸福,需要自我去经营。理智与情感并存,才能走的更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4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

 这本书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乡下,故事讲述了两位男女青年贵族的爱情经历。男主角达西先生是个异常傲慢的人,又加上男主角的管家的儿子的诬陷。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一个有5个女儿家庭的二女儿,对男主人公产生了偏见。与此同时,男主角的朋友——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家的一个令人讨厌的亲人结了婚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字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字。终于在最后,达西先生因伊丽莎白的一番话,舍去了傲慢;而伊丽莎白弄清了事情的真相消除了偏见。就这样,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虽然本书以爱情为主,但我认为本书没有任何少儿不宜的情节,而且还有一些机智的对话,十分有趣。本书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女孩的出路只有一条——出嫁。最好嫁个有钱人,英俊一点的更好,文中的达西先生与宾利先生都是出生贵族的有钱人。不过很幸运,双方彼此爱慕,他们的婚姻也就十分美满幸福。

 我很喜欢这种开头平淡容易“进去”,中间惊险像看冒险小说,结尾在中间部分的衬托下,显得更美好,让人松一口气。

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不知道对孩子来说读完它会有什么收获,也许是好看好玩,再是明白应该不说谎,要分清好人坏人,知道要工作,要劳动,不然就会没钱买吃的而饿死,要学习,不然会变驴子,再是做人也要克制自己,克制懒惰,克制自私,克制过多的欲望,不然会让自己一直堕落,会让爱自己的人伤透了心。写着写着,哈哈,还是蛮多的。

而给我们成人呢,难道不是也受益匪浅吗(尤其是每天要面对这么多个个性各不相同孩子的教师)?读完了,觉得还想再细读一遍,我的感受是:正如书本上的简介里写的那样---每一个孩子都有着善良的心。只要细心呵护,再贫瘠的心灵土壤上都能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只是教育好孩子确实是一件难事,看着木偶匹诺曹真的是一次次让爸妈失望而后再次寄予希望,充满期待,可是匹诺曹发愿过后,又是一次次经受不住社会上这些那些的考验和诱惑,再次犯错,就这样反反复复,大人要一次次给他鼓励,期待,给他信心,这些不都要真正的、深沉的爱的支撑吗,不然能不灰心而要放弃了吗?最后匹诺曹终于由一个令人头疼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而社会上确实有那么多的不积极的因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我们还是要让他们经历,而不是把他们关在象牙塔中,不可能关一辈子,一旦出来了岂不是要像出笼却不会飞翔的鸟一样。孩子经历了,受挫了,再给他正确的导向,引领正确的方向。

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2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3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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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原来这只是个梦呀!吓坏我了。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傲慢与偏见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小王子

这本书的童话世界,就是小王子再来地球前周游过的世界塑造的很不合理,虽然是童话,但起码是应该建立在一定合理性基础上的,因为人们很容易会对这世界结构和本质提出很多疑问。比如小王子住在地球外的太阳系中的一个小行星上,自己住的地方小的只能容纳三个小火山和一朵花,那他如何吃饭,如何掌握语言的,如何穿梭于不同的星球之间呢,他是怎么诞生的?还有他周游过的那些星球,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他们来自哪,他们的穿着怎么来的,他们怎样呼吸,是否会死掉?

当然这些问题本身就不值得探讨的,整部书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寓言以及关于它对沉陷于俗务和繁忙之中的人的嘲讽。

小王子实际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首先,小王子踏上的星球里面住着一个国王,这实际上是政治权利的象征,而那个整天数星星指的是狭隘自私,贪婪的商人。地理学家指的可能是我这一类人,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些脱离实际的东西,然后醉心于某种知识或语言上的虚荣。而那个电灯者则是社会中朴实勤奋的劳动人民。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旨就是作者所倡导的爱与宽容,因为只有爱才能拉进与小王子的距离,与他交流。这个作者叫圣•埃克苏佩利,他是一名飞行员,1939便投身于反法西斯的斗争中,后来死于一次飞行任务。

这是我全部的读后感的浓缩和精简后的感想,可能过于简单,但我想到我会补充,还有如果你对我的语言风格不喜欢,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最喜爱的一个章节就是小王子在和那朵话的对话,我总是从那朵花联想到你。

我在某些地方和小王子这个人很相似,比如我们都活在忧伤中,但我缺少的是小王子那种纯洁而高贵的心灵。我并不自卑或者对自己不自信,我也没有愤世忌俗,相反我一直深爱着这个世界,并且一向自视清高,只是忧郁症不断的挫败着我的意志和自信,所以我才看起来有些怯懦。

鲁滨逊漂流记

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小孩,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洗衣服、做饭、洗碗,有些小孩啊,还没接触过呢!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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