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徐州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睢宁县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徐州疫情最新消息今天,第1张

睢宁县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2022年5月6日|

5月5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5月5日|

5月4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5月4日|

5月3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5月3日|

5月2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管控人群中发现,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2022年5月2日|

5月1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管控人群中发现,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接受医学观察和治疗。

2022年5月1日|

4月30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9日|

4月28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例。

2022年4月28日|

4月27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例。

2022年4月26日|

4月25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8例。

2022年4月25日|

4月24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0例。

2022年4月24日|

4月23日0时至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0例。

2022年4月23日|

4月22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6例。

2022年4月21日|

4月20日0时至24时,睢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5例。

2022年4月20日|

4月19日18时30分至4月19日24时,睢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

2022年4月19日|

4月18日19时至4月19日18时30分,睢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例。上述人员有关密接、次密接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2022年4月18日|

4月17日0时至4月18日19时,睢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2例。

2022年4月17日|

截至17日19时,新增初筛阳性人员89例,正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核并转运处置。全县累计追踪排查密接1542人、次密接817人,相关人员已落实管控措施。

2022年4月16日|

4月15日我县发现3例阳性感染者后,在省、市专家组的研判指导下,立即启动全县域的核酸检测,力争快速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截至16日下午5时,累计采样8918万人;已出结果中,新增阳性感染者24例,均已全部转至市定点救治医院。

2022年4月15日|

4月15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3例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收治医院。

2022年4月7日|

4月7日,我县在集中隔离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3例初筛阳性人员,均为4月2日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收治医院。

2022327|

3月26日上午至3月27日7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2022326|

2022年3月25日晚,我县在宁徐高速宿迁西出口进行例行核酸采样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

202238|

3月8日6时至3月9日6时,睢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按规范要求对密接、次密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237丨

3月7日6时至3月8日6时,睢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按规范要求对密接、次密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237丨

3月6日6时至3月7日6时,睢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按规范要求对密接、次密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2034丨睢宁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2号通告

2022033丨3月2日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4月4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7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治疗或隔离管理。

确诊病例8详情:

男,泽达学院学生。4月4日11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行程轨迹:

3月28日至4月1日,在泽达学院未外出。4月2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4月4日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43-69详情:

均为泽达学院学生。4月4日11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3-69行程轨迹:

3月28日至4月1日,在泽达学院未外出。4月2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4月4日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市统一部署,为扎实做好区域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及人群

重点人群检测时间:8月23日、8月24日5:00-22:00,重点人群采样。

区域检测时间:8月25日、8月26日上午5:00-10:00。

二、检测范围

重点人群检测范围:省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化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中明确的重点人群,具体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核酸采样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手术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口岸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市场监管系统1-6类工作人员、市场监管系统其他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驾乘、装卸、消杀等人员,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其他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商场、超市、书店、宾馆、招待所从业人员,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国内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一线从业人员,零售药店从业人员,A类景区及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相关工作人员,城市管理人员,外卖、邮政快递行业其他从业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各类批发、建材市场从业人员,餐饮、饭店、咖啡厅、茶社等从业人员,棋牌室、麻将馆、KTV、影院、游艺厅、舞厅、网吧、音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工作人员,农贸、农批市场、超市生鲜、果蔬及冷冻柜台工作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其他经风险研判需要进行检测的人群等。

区域检测范围: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民。

请上述重点人群根据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通知,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广大居民根据乡镇、街道、园区具体通知,按照核酸检测要求,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参加采样,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2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提前报告所在村居,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采样、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由所在村居上门采样。

4请不要触碰医护人员的衣物和采样操作台上的任何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

5采集区等候采样的人员与正在采样的人员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前一个采样人员结束采样起身离开后,等候采样的人员方可上前接受采样,不要提前靠近,不要提前摘口罩。

6因参加核酸检测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作迟到、缺勤处理。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暑降温和出行安全。

附件:1《宿豫区区域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安排表》2《宿豫区重点人群核酸采样点信息一览表》

宿迁市宿豫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8月22日

健康管理措施:

1、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有疫情的县的低风险区来宿人员实行3天2检,自由流动。

温馨提示:

一、风险人员主动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县旅居史的来宿人员须通过“宿康宝”小程序登记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规定。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关注疫情变化。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四、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仍是当前阻断疫情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应及早就近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五、请广大市民群众日常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暑期出行做到以下几点:

1假期间建议出行选择近距离短途游,充分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出游做好行前准备、途中做好防护、全程做好症状监测,有症状及时就医。

2出行之前一定要提前做好攻略。景点选择错峰出游,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景区游览不扎堆。

3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充足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消毒免洗液、湿巾和体温计等,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或密闭空间时严格保持社交距离,佩戴口罩。

4出行途经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车站、机场、服务区等场所的防控措施,主动测温验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就餐选择洁净通风场所。

5旅程中要注意记录行程,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

6做好健康监测。如出行前或出行过程中,自己或同行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暂停行程计划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避开交通工具。

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感谢您的大力支持配合,城市的安宁有您贡献的一份力量,让我们风雨同舟、齐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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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确诊病例

患者1:位某某,女,60岁,常住湖北,有武汉旅居史,28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2:夏某某,女,51岁,住徐州市睢宁县,31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3:戈某某,男,54岁,住徐州市睢宁县,31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4:仇某某,女,22岁,住徐州市睢宁县,31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5:赵某某,女,48岁,住徐州市睢宁县,31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6:崔某某,女,33岁,住徐州市睢宁县天华小区,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稳定。

患者为确诊疫情密切接触者,1月28号在家中出现发烧症状,1月29日上午入院治疗,当日进行隔离医学治疗。

患者7:仝某某,女,67岁,住睢宁县睢城街道帝壹城,患者于1月30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危重。

患者8:滕某某,女,51岁,住睢宁县高作镇高南村。

该患者是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19日-30日因阑尾炎住睢宁县中医院。1月30日下午在高作卫生院就诊。1月31日和2月1日每天上午8-9点到高作卫生院输液。由其儿子骑电动车往返。2月2日发烧,2月3日下午被救护车接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9:赵某某,男,60岁,住睢宁县胡集村赵西组。

该患者是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6日赵某某骑车前往胡集街采购,在“二跃五金”门市和胡集街买菜。1月27日患者陪家人去安徽省灵璧县高楼镇青谷堆刘峰诊所输液,之后到该镇青谷堆超市购物。1月29日作为位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10:张某,女,46岁,住睢宁县睢城镇东方花园,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3日-27日上午,曾到睢宁县中医院看望家人。

1月25日到睢宁东方花园附近农贸市场购物。

1月27日15时许在睢宁农村商业银行天虹支行办理业务。

1月31日该患者被隔离治疗。

2月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1:王某,女,28岁,住睢宁县睢城镇奥体清华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2日12时-14时曾在睢宁鸿发饭店就餐,18时许曾到天虹大道北康家药店购药,22时许到旭旺超市购物。

1月23日11时曾到达铂丽百货店购物,11时40分左右到奥体清华苑北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油。

1月25日晚19时40分曾到万象天地活动,21时许到睢宁县人民医院急诊牙科就诊。

1月26日-29日正常上下班。

1月30日被隔离治疗。

2月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2:刘某某,女,31岁,住睢宁县睢城镇瑞凯国际,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4日上午9-11时曾陪家人去新沂人民医院儿科就诊。

1月25日12-13时曾去蓝鲸湾浴室。

1月27日10时左右到鲜果优速水果店购物。

1月28日18时曾到朱淑红面皮店购物。

1月29日17时左右曾到万家惠超市、鲜果优速水果店购买水果。

1月30日被隔离治疗。

2月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患者13:马某某,男,72岁,住睢宁县康馨花园小区东门对面巷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1-2月1日期间正常上下班。

2月6日19时左右到睢宁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隔离治疗。

2月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4:贾某某,男,80岁,住睢宁县锦绣华庭,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1日-2月1日曾在睢宁县中医院呼吸科住院治疗。

2月2日-6日均居家未外出。

2月7日21时被隔离治疗。

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5:赵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睢城镇东方花园,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3日-27日,曾至睢宁县中医院探视病人。

1月31日被隔离治疗。

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6:邓某某,男,39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星河湾,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2日9:30-10:30许在红叶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业务。

1月23日12时许曾在人民东路国花园饭店就餐。

1月24日9时左右分别在天马装饰城路边、新华书店旁旭旺超市购物,10:10-10:40在星河湾小区西门百盛润家超市购物。

1月25日-29日正常往返家和单位。

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患者17:王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邱集镇大主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22日18时许在兴美广场4楼就餐。

1月23日-29日期间正常上下班。

1月30日被隔离治疗。

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8:李某,女,23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温馨嘉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8日上午、29日下午到县中医院内科门诊就诊。1月29日晚被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19:杨某某,女,65岁,住睢宁县康馨花园小区东门对面巷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11时许去东北小区菜市场。1月24日-28日正常骑车上下班。1月29日12时许去县人民医院消化科及食堂,短暂停留。1月30日-31日正常上下班。2月1日-2日居家未外出。2月3日17时许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4日-5日居家未外出。2月6日被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0:刘某,女,20岁,住睢宁县幸福家园小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5日-29日正常骑车上下班。1月30日10时许曾至兴美广场东20米药店,晚上至中医院西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30日晚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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