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疫情通报:
11月27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4例。齐齐哈尔市23例,其中:20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2例集中隔离发现、1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哈尔滨市13例,其中:6例集中隔离发现、4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1例社区筛查发现、1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佳木斯市8例,均为集中隔离发现;黑河市5例,其中:1例集中隔离发现、4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绥化市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双鸭山市1例,集中隔离发现;鸡西市1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12例。哈尔滨市214例,其中:92例集中隔离发现、16例社区筛查发现、87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8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6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4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1例跨区域协查发现;齐齐哈尔市59例,其中:37例集中隔离发现、5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9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1例社区筛查发现,2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5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绥化市48例,其中:38例集中隔离发现、8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2例跨区域协查发现;黑河市34例,其中:29例集中隔离发现、4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1例社区筛查发现;大庆市21例,其中:17例集中隔离发现、1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2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牡丹江市8例,6例集中隔离发现、2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佳木斯市8例,均为集中隔离发现;双鸭山市8例,其中:6例集中隔离发现,1例社区筛查发现,1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七台河市5例,其中:2例社区筛查发现、2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1例集中隔离发现;鸡西市3例,其中:2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1例集中隔离发现;鹤岗市2例,其中:1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大兴安岭地区2例,均为集中隔离发现。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0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8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当日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解除医学观察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截至11月27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2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61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8例。
扩展阅读:
哈尔滨疫情通报:
10月27日0-24时,哈尔滨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哈尔滨疫情新增病例薪资及轨迹
2022年10月27日,哈尔滨市平房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中通快递哈尔滨电商产业园宿舍,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发现。
我市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社区防控、场所消毒等工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10月25日
06:37-08:37中通快递哈尔滨电商产业园1号门外100米左右彩钢房饺子馆
10月26日
05:45-07:45普洛斯哈南现代产业园内普航之家快餐
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
请市民朋友近期不要前往涉疫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对市外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应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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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疫情通报:
11月25日0-15时,哈尔滨市新增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62例,其中确诊病例43例,香坊区13例、南岗区10例、道里区8例、宾县4例、松北区3例、道外区1例、呼兰区1例、平房区1例、通河县1例、巴彦县1例;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5例,社区筛查发现11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3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
无症状感染者19例,道里区7例、香坊区4例、呼兰区4例、通河县2例、南岗区1例、巴彦县1例;社区筛查发现10例,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6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2例,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温馨提醒:
近期哈市连续发生数起前后叠加输入性疫情,多点多链多源持续传播,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近几日在主城区核酸筛查中发现大量外地抵返哈关联病例,造成了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为快速果断有效处置当前疫情,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第74号公告,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增强防控意识,共同构筑坚强防线。今天,重点强调三个方面提醒提示:
一是抵返哈人员务必主动报备行程,配合落实外防输入措施。近日,我市通过落地检已经发现多例奥密克戎BF7感染者,奥密克戎BF7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传播风险极大。请市域外抵返哈人员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宾馆酒店报备。抵返哈后,按要求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和健康监测。抵哈后倡导“宅家”生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正在经营的公共场所。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严格实行闭环管控。出行前请提前在微信中登录龙江健康码小程序,点击抵返哈尔滨登记栏,按提示进行填报。对抵哈人员未报备、谎报瞒报行程,并确认阳性人员,公安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
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是务必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尽早发现传染源。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隐匿性强,为快速发现隐匿在社区的阳性感染者、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请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次。在核酸检测过程中服从现场管理,规范佩戴口罩,守好“二米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龙江健康码”赋黄码,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务必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减少非必要流动。六各主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居民小区强化自我管理,疫情期间社区和村屯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坚决不聚集不聚餐。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前往商场超市等场所时,配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注意手卫生,采购返家后进行必要的手消毒。
请市民朋友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本人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过程中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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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1号公告
经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本轮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个弦,不松劲、不懈怠、从严从实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0月17日零时起,对全市疫情管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1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所在城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或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从外地市返岗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从业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对其中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经预防性消毒后,有序恢复经营。
3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具体防控措施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5各类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执行实名登记、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
6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查验“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凡举办50人以上、200人以下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向属地区县指挥部报批;举办200人以上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逐级向属地区县指挥部、市指挥部报批。
2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参加活动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00人,并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严格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
1对跨区域抵返哈人员,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凡有高、中风险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建议暂缓来哈返哈,确需来哈返哈的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哈后执行“手递手”闭环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凡省外无疫情地市抵返哈人员,实行“3+4”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或在宾馆酒店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对有较高疫情溢出风险地区来哈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执行“落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具体防控措施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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