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作的情绪线索变化四次是:淡淡的哀伤——逐渐升华——高涨瞬间——回复淡淡的哀伤,在这样的线索中,整首诗情与景浑然一体。而诗人构思之精妙体现于取裁的巧妙。《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诗的开头:“轻轻地,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地,我走了”两个一前一后的“我走了”,说明诗人截取的是“走”这一瞬间,而并非从来到走这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一瞬间已在诗人心中永远定格,诗人的一系列情感与他所描绘的康桥的一切意境都在瞬间中完成。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
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上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
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时间比较紧急,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和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候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翡冷翠的一夜》(翡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例如《砌造一座桥》。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一回家两人吵架。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这时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为什么?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康桥给徐志摩的记忆是最深刻的。于是想要告别,往事就会如陈酒香气回肠,激荡心扉。徐便是如此,往日康桥的一幕幕情景再现眼前:金柳,青荇,潭水,三个意象表现了作者对康桥的眷恋。对这份眷恋的加重升华,应该说是从第五节“寻梦──”开始,而正是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勾起了他对当年的旧梦,那些缠绵的“宿愿”和“理想”的记忆。景色依旧,人事全非,诗人想再寻旧欢,注定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不能放歌”“只好沉默”。此时此刻“沉默”的不是“今晚的康桥”,是作者自己。诗人已完全陷入对往昔生活的甜蜜回忆之中。当作者醒来,再次明白他是在告别,使得诗的结尾便带上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于是,这最后的“挥袖”便带了几分无奈进去,诗人不愿带走一片云彩,那云彩想来便是那些梦,诗人可能只是想把它永远地珍藏在心中(也许包括那些和泰戈尔一起的日子)。
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在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艺术形式上,音乐的美和建筑的美皆融其中,这大约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
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
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切尽收眼底。
两个比喻用得十分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
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比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
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
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
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
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
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
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节对应。
轻轻地来,又悄悄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盘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
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像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同时透露了难舍难分的离情,给诗定下抒情的基调。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磐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赏析1: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同时透露了难舍难分的离情,给诗定下抒情的基调。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盘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赏析2: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境是美好的,钟声是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是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国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赏析3:
1920年秋季,徐志摩到了英国。本来是准备去那里拜剑桥大学的罗素为师。但他到了英国才知道罗素已不在英国,而到中国讲学去了。而且,罗素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剑桥大学除名。后来,徐志摩经英国作家狄更生介绍,才得以进入剑桥大学读书。此间,徐志摩认识了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他开始苦苦追求这位美貌年轻的才女。为此,徐志摩解除了与前妻张幼仪的婚姻。但不幸的是,后来的林徽因还是与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结成了婚姻。
于是,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已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作为徐志摩诗歌的第一个艺术特色,是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他实在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作为诗中的意象,如《再别康桥》出现了“云彩”、“金柳”、“艳影”、“青荇”、“水草”、“虹”、“梦”、 “长蒿”、“星辉”、“笙箫”、“夏虫”、“康桥”、“衣袖”等意象,这些都是诗人珍藏在心灵深处的一份情感,这些意象的虚与诗人心中情的实,相映成趣,一张一合,无不流露出意象的张力。通过情感化赋予客观物象以感情色彩,使这些意象由平入奇,因而全诗更显得飘逸而具有灵气。因此,《再别康桥》成为徐志摩发自性灵深处诗作的名篇。
再看看诗中那“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不仅在他“心头荡漾”,更有一种梦幻般神奇的力量,催使他神思飞扬,异想“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烂里放歌”。一系列意象的构成,这一点上说明了当时的徐志摩已接受了英国浪漫派诗的影响,吸取了欧洲象征派、印象派诗的特点。另外,《再别康桥》每节四行,韵式上都严格遵守二、四押韵,且每行两顿或三顿,整首诗章句匀整,韵脚铿锵,但为了更贴切地表达情感,不拘泥于“句的均齐”。“寻梦?撑一只长篙”一句,如平静的湖面泛起的澜漪,使全诗生气盎然。整首诗的节律与诗人情感的起落相契合,全诗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读罢余音缭绕,给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这也体现出徐志摩一方面汲取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神韵和音律的同时又根据汉语白话的特点逐渐把他笔下的诗发展成为一种新诗的雏形。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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