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诉求广告与情感诉求广告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理性诉求广告与情感诉求广告各自的特点是什么,第1张

理性诉求一般就是性价比了。从价格,产品,质量,相关证书入手了,

感性诉求就广泛了,一般有什么男人要对自己狠一点什么的,男人的选择,女人的天性美都是感性,感性就是盲目的去追求,触及你的情感内心。

现代乃至将来都是一个过剩的消费时代,在一个相对富裕的社会里,消费者的目的,不再是只为需要而消费,而更多的是为消费而消费,为感觉而消费”。这是在一次国际广告研讨会上某位专家提出来的一个观点,这样的话听起来似乎有点诡言众听,但仔细想一想这也并非没有道理。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里,人们因过多地忙于各自的工作而忽略了情感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人们更需要情感。爱情的甜蜜感、家庭的温馨感、,事业的成就感、地位的荣誉感等,都将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这种情感又往往从消费上容易体现出来,也正因为这样,感性诉求广告在现代社会得以诞生,广告商通过感性诉求广告引起消费者的某些体验,通过人们的感情过程来控制人们的消费行为,从而达到实现广告促销的目的。

1.感性诉求广告抬头的年代

何谓感性诉求广告?这必须从人的情感和商业广告的目的说起。我们知道,人的情感是最丰富的,也是最容易激发的,而商业广告的最终目的是要诱发人们的购买行为,而人们购买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和情感活动一起。一般来说,情感活动越强烈,购买行为就越容易产生,甚至可以说相当程度上购买行为的产生根本就是取决于个人的情感,感性诉求广告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的。它并不完全从商品本身固有的特点出发,而是更多地研究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运用合理的艺术表现手法进行广告创作,寻求最能够引发消费者情感共鸣的出发点,从而促使消费者在动情之中接受广告,激发购买。

感性诉求广告是相对于理性广告而言的,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多方面的缘故,商品之间没有多大的竞争。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只要寻求从概念化、理性化的角度来诱导消费者即可,如告诉他们什么样的冰箱最省电、什么手表最准时等,这种我们称为理性广告。当然,理性和感性是相对的,理性广告仍然是现今广告的重要诉求手段之一,比如在耐用消费品的广告当中就比较多用。但相对于过去而言,感性诉求广告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它们一改以往过于强调企业品牌特点和在媒体展开强大广告攻势的硬性手法,代之以亲切、柔和的广告语言,以及自然流畅的广告风格,老实诚恳的广告诉求,让你有所感触,令你着迷,左右你的情绪,使你达到“幻想”的深度。它不断地撞击人们的感情,使你向它靠近并对它产生好感,最后从感性上被它征服,最终达到销售产品或服务的目的。在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日益提高的今天,情感诉求广告更是得以逢勃发展。

2.现代感性诉求广告创作的新思维

前面我们说过,商业广告中的感性诉求是根植于受众的情感,那如何在感性诉求广告中达到迎合受众情感的目的呢?又如何在今天盼繁复杂的广告竞争中脱颖而出呢?为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感性诉求广告创作的新思维。

2.1 体现价值——人性的永恒主题

人性就是指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性,感性诉求广告的目标受众是消费者,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广告艺术也属“人类”学。以人为主体的世界丰富多彩,人性是一个内涵丰富的主题,生命的新陈代谢、人的喜怒哀乐、感情的相互交流以及对生活的追求等都构成了生活中极为广泛的题材。因此,大多数成功的广告都善于挖掘人性的心灵深处,满足人们心灵深处的渴求与祈盼,对人的价值肯定、对和平安宁和幸福美满的憧景等都成为了广告表现的新主题,它是显示人类自身价值的一种诉求。

我们知道,现代消费者的需要正从量的满足、质的满足上升到感性满足,这就是消费的高层次需要。也就是说消费者越来越需要体现自身的价值,他们更需要表达拥有该产品所获得的心理价值,即产品实用价值之外的象征价值,如荣誉、地位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品牌的名字比产品更重要”。可口可乐不再是只用来解渴的起泡饮料,而是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拥有豪华高级的奔驰轿车不再只是拥有便捷的交通工具,而是一种富有和高级社会地位的显示,是个人成就的表达。同样,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始终是现代生活中的一个永恒主题,这一点在中国就更显得突出,亲子情、手足情、夫妻情等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价值观念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即使是家庭观念相对冷淡的西方也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贝尔电话公司以“情感沟通”为主题的广告来减轻思念远方亲人的寂寞感,这些广告以“家人团聚”为诉求,表现温暖而弥漫家庭后气氛,恰似一个美好的梦,慰抚了人们寂寞的心灵,把他们重新带回健康的感情世界,因而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2.2 自然浪漫——现代人的“逍遥梦”

19世纪,浪漫主义者将大自然的景色带进了他们的作品,雄伟的高山、辽阔的大海、纯朴恬静的田园风光、异域他乡的奇特情调等。大自然的壮丽风景在浪漫主义者的手中得到了尽情的描绘和展示。这种以自然对象来反映和寄托艺术家情怀的现象,在美国文艺心理学家鲁道夫· 阿恩海姆看来,其生理——心理基础就是心与物的异质同构,阿恩海姆系统地运用格式塔心理学的理论来解释艺术现象,他认为艺术创造的基础是对对象的表现性的知觉,他说:“我们必须认识到,那推动我们自己的情感活动起来的动力,与那些作用于整个宇宙的普遍性的力,实际上是同一种力。”在现代的平面广告中,设计师们采用了大量以大自然景象为背景的主题,他们把大自然加以简化或象征,或为装饰目的而抽象化。

今天,我们正处于一个高科技的时代和纷繁复杂的世界,为了舒缓疲惫的身心,躲避城市的喧嚣和污染,起来越多的都市人希望能逃离城市,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实现现代人的“逍遥梦”,休闲度假也成为了现代都市人希冀的生活方式和流行的消费时尚。而正因这样,它成为了感性祈求广告的一个切入点。广告人针对这一需求,再现大自然各种美景,渲染一种轻松欢快的浪漫气氛,满足都市人盼望实现“逍遥梦”的潜在心理,从而感染消费者,使消费者为之心动而达到广告的目的。例如芬兰伏特加酒的广告,画面运用蒙太奇的手法,将树林、酒奇妙的组合在一起,展现出一个魔幻似的场景,又如 EBEL手表广告,在皎洁的月光下,古老的独木舟载着豪华轿车,伴着岸边的古老的金字塔在水中荡漾,把手表处于这种远古与现代结合的环境,充满着浪漫的情趣,营造出一种浪漫又神秘的时间新境界,让消费者为之心动。

2.3 情调设计——身临其境的心灵对话

所谓情调,即广告作品基于一种主题意念而表现出来的浓郁的感情色彩和审美抒情,将审美抒情性融于创意表现之中。情调设计经常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表达信息与人的关系,以卓越的创意、动人的形象、诱人的情趣、变换多样的艺术处理手法表达广告内容,从而使消费者产生身临其境并与之心灵对话的境界,进而唤起消费者潜意识的欲求。广告只有以情动人,才会有强烈的感召力,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爱的需要’是人类‘需要层次’中最重要的一个层次,人有爱、情感和归属的需要。”运用情调设计来揭示广告主题,往往能够拔动人的心弦,并且使人回味无穷,情系于怀。因而,情调设计虽基于平常却发挥出非同寻常的内涵,它归属于一个视觉出发点,但都又远远地超越了画面的视点,它所营造渲染出来的气氛和意境境给人们造成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回味感。也就是说,如果善于在广告设计中将审美性融合到创意表现中,巧妙地进行“感情投入”,通过各种抒情手法的运用,把消费者引进“情文(图)并茂、情景交融、物我交融、情理相随”的艺术境界中,自然就会使消费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现代的商业广告十分注重表现感情因素的运用,情调设计也多被利用。情调设计需要将奇异的构思、非凡的想象力和充满智慧的激情结合在一起,将现实和超现实、自然和非自然、理想和浪漫的事物及观念揉合交织在一起,运用多种表现技法综合而成。在这方面,日本的美能达复印机广告可视为是比较成功的,它采用滑冰者的艺术表演和游泳比赛的精彩场面来表现复印机具备的快速传达,并让精彩场面完美体现的优良性能。此外,国外的很多酒类、香水等广告也多采用情调设计的手法并获得了成功。

2.4 激情诱惑——无法抵制的冲动

激情及其令人震惊的诱惑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无法抵挡的,它可以满足存在于人类意识深处的需要和欲望。性感就是美,就是激情,就是性格的表现。“自然界中任何东西都比不上人体更有性格,人体由于它的力,或者由于它的美,可以唤起种种不同的意象”。这就是罗丹关于人体美的深情描绘。如果说有一种线能体现力度,能表达情感,能对人微笑,能令人心醉,无疑就是人体完美的曲线;如果说有一种形体能表现柔软、轻盈、丰满、充满生命的活力,又象花儿一样婀哪多姿,至善至美的话,那肯定是女性的体态美。人体以其严格的对称,精美的比例,完美的轮廓,微妙的起伏,新鲜的色泽及和谐的节奏构成了宇宙间最完美的部分。可见,在现代广告中通过这种诱惑而达到广告的目的是多么重要。当今世界公认的日本优秀广告设计大师斋藤诚就经常以清晰又强烈的人体设计形象,以男女两性之间的依恋与激情作表现,对观众形成了强烈的吸引。

我们知道,在当今的消费社会里,女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消费群体,而且具有非凡的消费潜力,因而女性从来就是广告瞄准的重要诉求对象。现代女性天生感情丰富细腻,有强烈的自我表现希望,经常以感情因素来左右自己的消费行为,因而特别容易受广告的诱惑,因此激情诱惑的广告较利于实施于女性。一旦女性在广告上发现了美的楷模,她们就会千方百计地加以效仿,以期能象“她”一样洋溢诱人的魅力。同样,男性也因女性的曲线美而很容易被征服,特别是看到极富激情的场面更是无法抗拒,故激情诱惑的手法更易实施与男性,其命中率会令人出其预料的高,往往会让商家产生无限的惊喜。这种广告一般多用于香水、香烟、服装、酒类等跟美与风度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日常用品。如Moods香水广告,画面展现的是一对浪漫情人无法抵制信香水带来的激情冲动,它把人体的美与香水的香宣泄得出神入化。这样的诱惑对消费者来说真的是无以抗拒的。

3.感性诉求广告创造遵循的一般原则。

感性诉求广告具有极大的魅力和说服力,但它毕竞基于人类的感情,人的感情是最复杂而又最易变的,要想真正使感性诉求广告达到预期的目的,它还是必须在遵循一定的原则下进行的。

3.1 现实基础的原则

消费者不是一个可以任意施加影响的消极主体,而是一个具有一定的要求、信念、定势和意向,有着判断是非标准的积极客体,他们对广告的内容完全是根据自己要求的价值标准加以摄取或排斥的。所以,说实话、抒真情是广告的生命,是赢得受众的本质力量,也是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

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认为:艺术创作是以知觉为基础的,它不是凭空创造,而是以生活积累和生活体验为基础的,而艺术家的生活积累则以知觉为媒介,艺术创造的基础就是对客观对象的表现性的知觉。感性诉求广告本身就是一种浪漫型的艺术,它的创作也应以现实及基础,以现实为对照,不满足于现实而表达理想和激情。同样,这种激情应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内心深处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真正被受众所接受。

3.2 谐趣幽默的原则

幽默是生活和艺术中的一种特殊的喜剧因素,又是能在生活和艺术中表达或再现喜剧因素的一种能力。它通过比喻、夸张、象征、寓意、双关、谐音、谐意等手法,运用机智、风趣、凝练的语言对社会生活中不合理、自相矛盾的事物或现象作轻微含蓄的揭露、批评、揶喻和嘲笑,使人在轻松的微笑中否定这些事物或现象。

幽默广告之所以受人们的喜爱,根源在于其独特的美学特征与审美价值,它运用“理性的倒错”等特殊手法,通过对美肯定和对丑的嘲异两种不同质的情感复合,创造出一种充满情趣而又耐人寻味的幽默境地,促使接受者直觉地领悟到它所表达的真实概念和态度,从而产生一种会心微笑的特殊审美效果,感性诉求广告正是通过幽默的情趣谈化了广告的直接功利性,使消费者在欢笑中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地接受某种商业和文化信息,从而减少了人们对广告所持的逆反心理,增强了广告的感染力。

3.3 理性浪漫的原则

感性诉求广告创作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具有创作的冲动,在广告中表现激情,只有在这种情感状态下才能够创作出优秀的作品。在感性诉求广告创作中,情感始终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广告艺术设计师松井桂三说过:情感经常是一种在广告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它能够把观赏者的心吸引过来,让他们就得全新的感受。但关于艺术创作中的情感极限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众说不一。在柏拉图看来,艺术创作的时候极其需要灵感,他认为创作的灵感就是一种“迷狂”状态。法国现代非理性主义哲学的代表柏格森更是认为艺术创作应该舍弃理性,注重直接、刹那间的情感,他认为只有在直觉中人和客体世界才能在本能冲动下互相渗透,达到统一,从而同察到世界的本质。但是,我们知道,感性诉求广告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创作,它的目的是促进消费,它的目标受众是消费者。如果说自由艺术创作的情感可以是隐晦的、深奥的,别人不理解也可以的话,感性诉求广告则不能这样,它必须注重效应,因此它要求较为直观和外露,使人们能够在短时间内能够理解。因此在进行感性诉求广告的创作时,我们鼓励宣泄激情,但这种激性的宣泄又必须在一定的理智控制之下进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理性浪漫”,只有这样它才能把主体内在的浓烈的情感作为对象纳入一定的视觉形式之中,使之对象化和物态化,成为有意义的形式。

澳大利亚著名广告设计师靳祈岛就特别重视设计的情感控制,他说:“我喜欢高尔夫,就是因为其需要高度控制感情”。这一点在感性诉求广告创作中十分值得借鉴。

3.4 艺术表现的原则

感性诉求广告的目标受众是消费者,在人们的社会心理和市场竞争日新月异的今天,它的表现形式更应该向艺术化的方向发展。今日的消费者不再是纯粹的追求物质满足,他们不仅要求广告能告之他们信息,而且要求有艺术性和娱乐性,满足其心理上的审美需要,所以,没有强撼的艺术感染力的广告是很难与消费者产生情感共鸣的。众多的广告活动表明,具有极强的艺术性和表现力的广告总是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与兴趣,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因为它使人们在获得信息的同时得到了艺术美的享受,正因为具有艺术表现力,它才能造成一种生气勃勃、富于情趣的意境,才能极大地增强了广告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感性诉求广告中可运用的艺术表现手法很多,除了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谐趣幽默外,还有对比、抒情、夸张、比喻和联想等,应在不同的场合下运用不同的创意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

总之,在竞争日益激烈、广告铺天盖地的当今社会里,感性诉求广告已经成为悦取消费者的一把利剑,特别是在中国这么一个“情为上”的国度里,这种情况更加显得重要。只有在感性诉求广告中尽量减少点商业味,把丝丝情感融入到无情商业之中,才更能被消费者所接受,也只有我们进一步去探讨感性诉求广告的创作与实施方法,才真正达到最终的目的。

论文关键词:广告文案;叙事视角

论文摘要:广告传播同文学、新闻等学科领域一样都存在“叙事”问题,广告文案中主要有第一人称视角、第二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等类型。第一人称视角叙述广告内容真实感强,对消费者具有强大的驱动力和感染力。第三人称视角不受视域限制能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广告信息。因此,情感诉求广告适合选择第一人称视角,理性诉求广告可考虑第三人称视角。

叙事学为文学的分析和评论提供了有力的批判的武器,它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叙事性的文学话语的活动方式和意义。不过这一理论很快被运用到其他的学科领域。因为人们已意识到“叙事”并非文学特别是叙事文学的专利。这个“事”也决非客观事实本身,正如居延安所说,人们看不到世界本身,看到的只是被选择和被解释的世界。这也意味着任何事实或现象都已经是经过描述的,而不同的观察点、参考框架和描述语言就决定着一个事实或现象将以何种方式和面目得到呈现。理论家们发现,许多学科领域都存在“叙事”问题,广告传播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在这种学术背景之下,对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的思考就顺理成章地进入到人们关注的视野。广告是信息传播的工具,它传递一定的商品信息和文化信息。广告的信息内容由谁加以叙述,广告文本的叙述结构,叙述语言以及传播效果都是不同的。这个由谁叙述广告事件的问题便涉及到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叙事视角是叙事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作者对事件进行叙述时采取的角度,口吻或立足点。即叙述者如何介绍广告信息,如何让受众了解广告故事与产品。同一事件,如果从不同的视角叙述,会让受众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广告作品的叙事视角不同,也往往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可根据广告作品中所用的人称这个叙事视角的外部标志加以划分,即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第二人称叙事视角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还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事实上,已有研究者将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划分到十分精细的程度,不过本文还是倾向于在几种大的分类基础之上再进行细化,这有助于从宏观的背景下具体地把握“细分”的叙事视角。广告文案中运用第二人称叙事视角的相对较少,下面对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进行简要的分析和阐述。

一、第一人称叙事视角

叙事者是广告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他用第一人称和其自己的语言叙事,讲的内容限于他理应知道或感兴趣的范围。他可以讲自己的故事(作为主人公之“我”),也可以讲别人的故事(作为目击者之“我”)。广告事件中的这个“我”,可以是广告主、消费者、形象代言人、旁观者,也可以是拟人化的产品形象。第一人称视角从“我”的耳闻目睹和心理感受出发表现广告的信息内容,给予受众的感觉是如实写照某人的生活经历而不是虚构故事,真实感强。先来看一段以儿童为叙述主体的娃哈哈果奶广告,“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味道好。妈妈,我要喝,娃哈哈果奶。”这则广告的叙述者为儿童,透过“我”的眼睛和心灵向受众表现出特定的商品信息和文化信息,广告的诉求重点在娃哈哈的“味道”,这符合儿童的消费兴趣,也是儿童叙述者的聚焦点,又以儿童喜闻乐见的儿歌形式加以表现,这样的广告文本,给诉求对象极强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具有非常强的亲和力。除此之外,叙述者也可以从旁观的角度叙述故事,并且将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融汇进去。有则美的空调的服务广告,以消费者的视角,叙述其维修人员清洗空调,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广告故事,表现了美的空调良好的售后服务以及服务人员热情礼貌、专心致志的品格和作风。广告接受者就是从“我”这个视点观察美的服务的,这种观察事实上已经体验化了。由此广告文案的真实感得到加强,能对消费者产生强大的驱动力和感染力。另外,这种体验式的诉求,容易使消费者忽略广告文案的营销动机,对消费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第一人称叙述者讲述的内容有其规定的范围,在广告文案中则表现为特别的规定,叙述者必须受广告目的制约,即广告的叙述必须关涉特定的商品信息,这是由广告的性质决定的。叙述者聚焦的对象,可以是人、物、环境,但他一定要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聚焦广告的诉求重点。 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

广告叙述者在广告作品中不是一个人物,往往并不出现在广告作品中,所以其面目不能被明确辨认。叙述者并不“参与”广告故事,因而可以不受故事本身的时空限制,较适合于时空跨度大的叙述。特别是全知全能型的叙事视角,叙述者具有极为自由的叙事空间,“他”能比较随意地讲述故事,交待商品、企业的信息,也能描述广告人物的言行和心态。在这种视角中,广告叙述者所掌握的的情况多于广告事件中的任何一个人物(包括企业、消费者、拟人化商品等),知道他们的来龙去脉,言行心理和品质特点,而且活动区间异常之大。因此,这种叙事视角的优点比较明显,它自由灵活,可以不受视域的限制能比较充分、全面地介绍商品及有关情况。例如:中华多宝珍珠乌鸡美容口服液的广告,广告叙述者为受众讲述了中华多宝口服液的配方来源和古老的传说,这位“隐身”的叙述者知道故事中人物的心理,病症以及配方的主要成分和疗效等,他可超越时空,全知全能。但这种视角在广告文案中运用,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虚拟性。广告的主要功能是传递商品信息,因此广告文案的叙述应与客观事物之间存在指称关系,即广告文案是对一个客观事实的陈述。是对某个叙述对象的真陈述。但广告中虚拟的广告情节、形象、效果以及叙事方式,都使受众误以为是一种拟陈述或假陈述,是广告制作者不负责任的虚拟和杜撰。也许正是广告的“艺术性”使其在广告受众的心中大打折扣。受众更青睐那些自然生动的广告内容,不见斧斫痕迹妙手偶得的广告表现。二是主观性。广告文案没有“纯客观”的叙述,任何广告文案都具有主观性,倾向性。广告作者在叙述的过程中,对故事中的人物和产品都是给予充分地肯定评价的,具有极强的主观性。不管广告如何淡化其营销动机,掩饰其商业目的,广告主总是竭力寻找商品的卖点加以宣传,随之他的主观性就会浮上水面。三是被动性。广告的呈现内容和呈现方式都是既定的,一切都掌握在叙述者(这时可能完全等同于作者)的手里,接受者与广告叙述者的关系就表现为一种非对话关系,彼此之间缺少交流,距离感十分明显。那么,为克服这一局限,应力求以内容的亲切平易,情景交融减少形式的虚拟感,消除彼此间的心理距离,引导受众阅读广告文本,关注广告信息,激发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购买行为。

此外,第三人称视角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值得一说,即广告文案的元视角。这种视角同样没有“现身”的叙述者,不同的是叙述者的“话语”有着清晰的表现。那么,何为元视角呢杨先顺在其著作《广告文案写作原理与技巧》中作了简要的说明,“它在叙述事件时,不直接叙述产品的情况,而是指说广告作品本身,说广告作品与广告产品相比如何”。有人认为,元视角将广告与产品相比常说广告不如产品是其一个显著特征,但在现有的广告案例中可以找出既肯定产品又肯定广告的例证,这样,认为元视角总是说广告如何不如产品就略显绝对了。广告作品的元视角对广告进行肯定的例证可以找到一些。如“不看广告,”“看什么”“看疗效。”此例说广告自身如何比不上产品。对广告进行肯定描述的例子,也能找到,证明元视角既可以“比”,也可以肯定广告自身,如“保龄参”广告:“保龄参好,广告同样精彩”,这句广告语,在反顾自身的时候,并没有简简单单地否定自己,调侃自身,而是肯定其“同样精彩”。选择元视角进行叙述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要有可比性。我们说广告作品的元视角是将广告作品自身与广告作品指涉的产品相比较,然后强调产品如何的特殊视角,那么广告与产品之间应具有可比性。如:“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将“新飞广告”与“新飞冰箱”,即某一品牌的广告与该品牌的产品进行比较是有可比性的。二是要有指向性。将广告与产品加以比较,不论强调广告不如产品,还是一如产品,其诉求的重点必须落在产品上。比如“泻痢停”广告,其广告语说“不看广告”“看疗效”,这告诉人们,广告“好”或“坏”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疗效。广告毕竟是符号,是附加的意义,是虚性的,实性的产品比虚性的广告更优秀,也更重要。这里也隐指了部分消费者一味地认牌消费不看疗效的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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