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感动人得爱情有多少,没人能计算,但它们真实而生动,曾经感动了无数人。也许我们的爱情相比这些名人而言微不足道,但我坚信每一个爱情都是伟大的,都值得付出。记下这些感人的故事,在约会时告诉你的恋人,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爱曾经如此真挚,告诉你的恋人你们的爱情也可以如此美好。
一、徐志摩与陆小曼:万种风情无地着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交往,用“爱得轰轰烈烈”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时任哈尔滨警察厅长,虽不在北京,但侯门如海,徐志摩要用钱来贿赂门房(每次500元) 才有可能与陆小曼见面,而陆小曼给徐志摩写情书不但要用英文,连寄信也只能自己抽空出去寄。几经波折,徐陆二人的恋情愈演愈烈,弄得满城风雨,王赓甚至还拔出枪来威胁陆小曼,但这一切都遏止不住二人的热情。对于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郁达夫的看法颇为中肯:“他们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和小曼,热烈诚挚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 ”
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举行婚礼,梁启超为证婚人,胡适为介绍人。他们的婚礼,真可以算得上是“别开生面”,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在婚礼上进行中引经据典地来了一通训词,训斥这一对新婚夫妇:“你们都是离过婚,重又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最后还来了一句“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的结婚!”但徐志摩这样的历尽千辛万苦去追求,去试验梦想中神圣的爱的境界,虽有“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且“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的热情,终于还是落个失败的结局,思之令人感慨。
二、萨特与波伏娃:柏拉图式恋爱的精典
法国著名哲学家、文学家萨特与西蒙波伏娃的爱情尽管没有附丽于婚姻,但去长达50多年并终其一生。1929年,青春年少、生机勃勃的萨特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与好友尼让、埃博德组成“三人帮”,如疾如醉的遨游于知识的海洋。这时,西蒙波伏娃——一位年轻、聪颖而清秀的女朗进入了萨特的生活。
三、温莎公爵与辛普森:不爱江山爱美人
1936年元月,威尔士亲王爱德华继位,成为爱德华八世。国家大事的重任丝毫没有减低他对沃利斯的爱,他向王室宣布要和沃利斯结婚。这时,沃利斯与丈夫欧内斯特的离婚宴也摆上了日程。爱德华八世的决定遭到朝野强烈的反对,他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一人结过两次婚的女人成为王后。多次交涉未果之后,爱德华八世决定逊位来完成这桩亘古未有的婚姻。顶着来自皇室、首相以及新闻界的各种压力(沃利斯也成为英国早期“狗仔队”捕猎的对象),爱德华八世逊位而成为温莎公爵,1937年终于在法国与沃利斯成婚。对于失去王位以及永远不能回到自己的国家,温莎公爵对沃利斯说:“你可别后悔,我丝毫也不。我只知道幸福永远维系在你的身上……”
四、三毛与荷西:梦里花落知多少
台湾作家三毛与荷西的故事浪漫而缠绵绯恻,尽管两人都已逝去,但他众仍是无数少男少女心目中的爱情偶像。三毛和荷西相识在西班牙,当时三毛念大学二年级,两人常常一起看**、逛公园。一天,荷西对三毛说:“你要等我6年,我有4年在大学要读, 加两年兵役要服,6年一过,我就娶你。”后来两人分手了。按照承诺,以后的6年中他们没有任何联系,这其间三毛去了德国、美国。6年后命运再度将三毛带回马德里。这天,有位朋友打电话给三毛:“快来,搭计程车过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三毛匆匆赶到朋友家。朋友神秘地让她把眼睛闭上,三毛只觉得一双温柔的手臂把她整个儿抱了起来,张开眼一看,哎呀!不得了,竟是那位身材高大、长满胡须的、她当年的小朋友——荷西。两人热烈亲吻、拥抱后,荷西把三毛带到自己的屋内,满屋子三毛的巨幅照片再一次让三毛惊呆了,6年来,荷西一直惦恋着她。三毛感动至极,对自己说:“这一生我还要谁呢?”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苦,但充满温馨和情趣。三毛说堵塞,“因为幸福满溢而怕得悲伤”。悲剧果然降临,在一次意外事件中,潜水员荷西过早地离开三毛而去,痛不欲生的三毛几次试图自杀,终因亲情难舍而止步。然而,数年后三毛还是自缢于医院,不能不说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
五、唐明皇与杨贵妃:长恨歌
杨玉环原为寿王瑁王妃,玄宗惊艳于她的美貌,但碍于她是自己的儿媳而不便明目张胆纳入宫中,于是想出个让杨玉环出家,脱离寿王,再以“杨太真”身份入宫的方法。从此杨玉环“三千宏爱在一身”,并于公元745年被册封为贵妃。玄宗对杨贵妃的宏爱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所谓“君王从此不早朝”,为了两情欢爱,可以把国事先放在一边;而从“一骑红尘妃子笑”的贼后面,我们看到玄宗甚至动用了他手中的权力来取悦杨贵妃,这样的做法出发点固然是为了爱,但 皇帝毕竟是 皇帝,他所做的一切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必然要牵涉到政治的东西。这使得他们的爱情洽谈室不可单纯,并最终敌不过政治: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次年玄宗匆匆出逃,发生马嵬兵变,杨贵妃被赐死,就算是 皇帝也挽救不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的性命。他们的爱情虽以悲剧收场,但正如白居易所描述的那样,“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 皇帝与妃子之间的感情,上升到了真正的爱的层次,这也是后人广为传颂其爱情故事的原因。
六、白朗宁与马莱特:诗意的爱情奇迹
1845年,长期瘫痪在床的伊丽莎白巴莱特在英国诗坛声名鹊起,其地位已取代衰老的华兹华斯,而与丁尼生齐名。本来就钦慕她的诗才的白朗宁给女诗人写了一封信,大胆地对她说:“我爱极了你的诗篇——而我也同时爱着你……”。女诗人接到信后也给他回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两人从此开始频繁的书信来往。在白朗宁的多次要求下,女诗人克服从不见生人的习惯,两人有了第一次见面。哪知三天后,抑制不住强烈感情的白朗宁竟给女诗人写了一封求婚信。39岁的女诗人这时躺在床上已有24年,她对结婚一事早已没有想法,认为自己不可能嫁给比她小6岁的白朗宁。她拒绝了他。尽管如此,两人依然保持亲密的交往,直至达到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这奇迹发生了,伊丽莎白突然能下地 自由行真诚了。尽管犹如暴君的父亲完全不同意她的婚姻,她还是勇敢地投入了白朗宁的怀抱,两人一起远离家乡,到意大利生活,后来还生一下孩子。爱情的力量使白朗宁夫人原本孱弱的生命延续了15年,并使她写出了更多优秀的诗篇。
七、孙中山与宋庆龄: 革命伴侣
志同道合最容易成伴侣,孙中山与宋庆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一代 革命先驱,孙中山得到了不少挚友的支持,宋庆龄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1913年八月,“二次 革命”失败, 革命派在国内失去了立足之地,大多随孙中山流亡日本,宋耀如一家更是举家迁避扶桑。从美国读书归来的宋庆龄到日本与家人会面,终于见到了她所敬仰的孙中山,并开始接替父亲和姐姐的工作,于1914年9月起正式担任孙中山的英文秘书。这是在患难中生长出来的爱情: 革命失败,心灵的创伤和流亡海外生活的孤寂,孙中山赌阶段宋庆龄的帮助和抚慰中得到了补偿;而宋庆龄追承孙中山 革命的愿望得琶了满足,并发出了这样的肺腑之言:“我的快乐,我唯一的快乐是与孙先生在一起。”这遭到宋庆龄父母尤其是母亲的坚决反对:他们的年龄相差28岁!1915年10月,在得知孙中山已与前妻离婚的消息后,22岁的宋庆龄冲破父母的“软禁”,赴东京与孙中山成婚。他们的情深谊笃,令人感动:1922年6月16日,广州发生陈炯明兵变,在危难之际宋庆龄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孙中山:“中国可以没有我,但不可以没有你!”而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弥留之际,特别嘱咐儿子、女婿要“善待孙夫人”,听到何香凝保证尽力爱护宋庆龄之后才放心。短短10年聚首,胜过人间无数。此后,宋庆龄孀居终生。
八、鲁迅与许广平: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
在与许广平结识、相爱之前,44岁的鲁迅虽有名义上的妻子朱安,但一直过着一种苦行僧似的禁欲生活,打算陪着朱安这个“母亲的礼物”“做一世牺牲”。是许广平对他的敬仰、理解乃至热爱打开了封冻已久的心田。从1925年3月11日他们开始通信,一直是许广平以自己的勇敢和坚定打消了鲁迅的种种顾忌,终于明白表示:“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枭蛇鬼怪够了”。这所谓“枭蛇鬼怪”,就是又有“小鬼”、“害马”之称的许广平。而在1925年10月许广平所写的《风子是我的爱》中,有这样的爱的宣言:“即使风子有它自己的伟大,有它自己的地位,藐小的我既然蒙它殷殷握手,不自量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总之,风子是我的爱……”1927年10月,鲁迅与许广平在 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在旧式婚姻的囚室里自我禁闭20年之后,他终于逃出来了。对于鲁迅和许广平来说,这是他们生命中最有光彩的举动,鲁迅于1934年12月在送给许广平的《芥子园画谱》上所题的“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正是他们爱情生活的写照。
九、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凤求凰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个是被临邛县令奉为上宾的才高八斗的辞赋大家,一个是孀居在家的美艳惊人的靓丽佳人。他们的故事,是从司马相如作客卓家,在卓家大堂上弹唱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开始的:“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这种在今天看来也是直率、大胆、热烈的措辞,自然使得在帘后倾听的卓文君怦然心动,并且在与司马相如会面之后一见倾心,双双约定私奔。
当夜,卓文君收拾细软走出家门,与早已等在门外的司马相如会合,从而完成了两人生命中最辉煌一事件。卓文君也不愧是一个奇女子,与司马相如回成都之后,面对家徒四壁的境地(这对爱情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大大 方方地回临邛老家开酒肆,自己当垆卖酒,终于使得要面子的父亲承认了他们的爱情。尽管后世的道学家们称他们的私奔为“*奔”,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日后多少情侣们的榜样。这之后还有一个事件值得一记:司马相如一度迷上了某才女,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这样的句子“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终使相如回心转意。
十、克娄巴特拉与恺撒、安东尼:爱情与权力的选择
举世闻名的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与罗马将军恺撒马克安东尼之间的恋情甚至影响了埃及和当时世界的历史。
托勒密12世去世后,克娄巴特拉按父亲的遗嘱与亲弟弟联姻共同执掌权柄。由于姐弟反目,她决定借助罗马帝国叱咤风云的恺撒的力量。而恺撒出于巩固统治和从埃及取得酬金的目的,也认为促成克娄巴特拉姐弟重归于好是必要的。但当恺撒见到克娄巴特拉时,一下子被这位天姿国色、才华非凡的女人所倾倒,帮助她夺取了王位。后来,两人通过恺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为合法夫妻,并生下一子。
公元前44年,恺撒死于反对派的突袭之后,克娄巴特拉感到失去了靠山,转而依靠罗马“后三头”之一马克安东尼,用同样的手段赢得了有勇无谋的安东尼,再一次使自己王位稳固。她与安东尼共生三子。
然而在克娄巴特拉内心的天平上,王朝远重于爱情,在“后三头”另一巨头屋大维势力超过安东尼后,她放弃了安东尼,使其惨败。但是,年近40的她去并未打动屋大维,在软禁中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让你最印象深刻的事那一段爱情故事呢?在留言区与我们一起分享吧!
爱情故事大全里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其中有很多的感人故事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苦涩的甜女孩喜欢男孩很久了,但男孩从未注意到女孩。
高一下,男孩每天放学都到一间饮料店打工,于是女孩每天喝一杯饮料。
每次,女孩都到饮料店点一杯无糖珍珠绿茶,女孩总是低垂着眼,只偶尔在男孩调著那杯属于她的饮料时,悄悄偷看着,只是几眼,便令女孩心满,即便女孩与许多少女一般,喜爱甜食,仍然每天都会来到这家店,点一杯苦涩的珍珠绿茶,女孩心想:这样子,他,总会对我有点印象吧
放学后,女孩最期待的,便是喝着男孩亲手调的无糖饮料,因为是男孩调的,再苦涩的绿茶,在女孩心里,都是甜的,若是出自男孩同事之手,那天的绿茶,比以往还苦,只因那并非男孩
渐渐地,男孩注意到这总是喝无糖绿茶的害羞女孩,他好奇,于是私底下尝试了女孩常点的无糖绿茶,只那么一口,属于绿茶的苦涩味道,漫延舌尖,男孩不懂,女孩为何总是点这样苦涩的饮料但他什么也没说,只在看见女孩放学后来时,默默的替她调好一杯又一杯的苦涩
男孩不知道,女孩是为了他而啜饮著苦涩,女孩不知道,她的苦涩留在了男孩心间
:暖过黄昏的冬你总记得些许温暖,念起来像一把蒲扇,在夏夜里凉凉着麦田里的唏嘘。你把伤痛铭刻的足够强大,摸起来有凹凸的曲线,是冬日里,寒风下的阳,有些痒,却固执著岁月的模棱。——题记
时光倒回到五岁那年,养了一对金鱼,取名为大大和小小,大的那条肚子鼓鼓的,在碗大的鱼缸里,每次游曳都会傻傻的撞到鱼缸,小小却鱼如其名,小的可怜,跟在大大的后面,有些优雅的摆动着尾巴。
外公说这样的金鱼是养不活的,最多一个星期就会死,我不信,每天一睁开眼睛就跑去看他们,还活着,便一天的心情都好了,走路都会哼著歌,还叮嘱外公,一定要记得给他们喂食,可不能饿著了。
正如外公说的,不过三四天,早上起来,照例扑到鱼缸面前,只是小小的倩姿变成了鱼缸里一丛微微飘着的草影,只剩下大大笨拙的瞪着大眼睛继续撞著鱼缸,一次一次的。
外公要把小小扔掉,我哭着把它夺了回来,换了水,放到大大的身边,可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小小被大大给咬了,直到那时,我才把小小的尸体埋在了门前的院子里,那棵梧桐树下。
没过两天,大大也飘在了鱼缸的上面,我不知道外公把它丢在了那里,那个碗大的鱼缸被外婆拿去放硬币了,我的养鱼记至此谢幕。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动物,金鱼、仓鼠、兔子,甚至乌龟我都没有沾染过,或许是大大小小的事让我耿耿于怀,或许我便是这样的性格,如果让我伤心了,我便再不会去触碰。
然后,我便认识了和彯,一个高高大大的小伙子,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肩上有两条蓝色的杠一直拉到手臂,走起路来会有一阵风,直接夹着他的味道扑面而来,不是菸草的味道,是那种淡淡的香皂味加著冬日独有的阳光的味道。
他总在太阳褪去后牵着他的那条大黄狗在河边溜达,吹着口哨,那段时间,我喜欢在河边散步,一个人,从黄昏散到月上柳梢头,我离开,他到来,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会特意提高口哨的音量,眼角有些得意的瞥我一眼,18点45分,秒针走到了五点的位置,他突然叫住了我,在我们很多次擦肩而过之后。
我怯怯的望了一下他的大黄狗,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又怕被他看扁,扬了扬下巴,“你的狗……打狂犬育苗了没”
他愣了一下,便在夕阳西下笑的前仰后翻,“姑娘,狂犬育苗是给人打的吧,哪有给狗打的啊。”
我注意到那天的夕阳是暗红色的,是冬日难得的夕阳,把天空撕裂的沸沸扬扬,我注意到那天和彯的鞋子有一块淡淡的灰色印记,我甚至注意到那天大黄狗在河边走的时候一直是低着头的,跟我和和彯的姿态神同步。
后来我们约好每天的18点一起出来散步,他牵着大黄狗,我裹着厚羽绒,我喜欢嗅他身上的味道,像个孩子,散著青春和阳光,我贪恋他吹口哨时扬起的眼角。
如果时光静好,岁月无恙,是不是今后的夕阳和黄昏,都是这样
立春那天,他从一个黑色的口袋里掏出一条灰色的花条丝巾塞给我,还有些得意的说,“我们家盒子同款哦!”
原来那条大黄狗叫盒子。
我没有介意与盒子同款的丝巾,笑着收下了。
那天是元宵节,我们相约去了市里看烟花,绚烂的烟花在天空绽得最开时,他告诉我——迟锦,你一定要好好的。
我来不及回答,他在我的唇边落下了一个短深的吻,上面有他运动服的味道,也有他走过我身边时阳光的风味。
只是没想到,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吻,亦是最后。
烟花散尽,残余在空气中不肯散去的石灰味侵入鼻腔,我像那年捧回了大大小小一样,兴奋的跟盒子追逐著,只待星星闪尽,黎明的到来。
可是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和彯,他就像我生命中的某一天的夕阳,褪去了,再也回不来,我亦再也没有遇见过像盒子一样温和的大黄狗,趴在我身边伸著舌头,用鼻子蹭我的腿,回忆起来,无比美好。
我每天都在18点坐在河边的靠椅上等待,有时是夕阳,有时只是黄昏,有时是小雨,也下过大雨,我期待和彯会像以前一样,牵着盒子,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吹着口哨向我走来,经过我时,故意提高的音调。
我总是笑着回想我们的擦肩而过,那阵夹着他的味道的风。
有天回到家,我看见了被我遗弃的鱼缸已经装了满满的硬币,原来已经17年了,我拿着铲子在梧桐树下铲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原来已经这么久了,是不是人和人有时候的相遇就是为了别离,如果可以,我好想每天黄昏而出,夕阳而过,月出而思,月落而息。
你不会消失,我不会停留,烟花下闪过的吻,颈间悬著的丝巾,和彯,我会不会等到你,你呢
:他是我的初恋和我的初恋分开也有两年的时间了,我是不再喜欢他了,但是在知道他再次有喜欢的人时,心里竟有淡淡的失落与忧伤。
明明已经放开了,明明已经不再在意了,为什么还会有失落,还会有忧伤呢难道他给我下了毒,使我无法解脱还是说我仍没有放开
在这两年里,有一年,我会经常在学校里看见他,然后视线会忍不住看向他,还会故意大声说话,我的大脑对我说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我过的很好;而我的心却对我说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让他能注意到我。但我一直都自欺欺人的选择相信前者,直到有一次,朋友问我是不是还喜欢着他,因为每次当我看到他时我会刻意大声说话而且行为不自然。那时我才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但是,当我还在思考时我们已经各奔东西。
第二年,我离开了初中,开始了高中生活。而我们也就彻底没了联络。虽然,我们仍活在同一坐城市,但却连一次偶然的相遇也不曾有过。
原以为没有见面,就不会再想念,更不会失落。可是,我错了,身心是分开的,不可否认,我对他仍有一丝丝的眷恋。毕竟,他是我的初恋。
就像一朵花,在凋零后仍然会有人眷恋着它,希望它能够再次绽放。但没有想到过它只有一次生命,凋零过后便不会再次盛放,这也使得它更珍贵,更值得眷恋。
:你把那句送给我的话又给了谁你追她的时候我在暗恋你,可她并不爱你。
你利用班长权利要求我做你同桌的时候,你不知道我在暗恋你。
你喜欢上我的时候,你还是不知道我一直在暗恋你。
那天你喝醉酒,打电话给我,每一句话都带有她的名字,一个文静淑女的女孩。
我心如刀绞,我以为你爱我,原来只是第六感的失误。我笑着鼓励你好好爱她。
挂了电话,我压制着自己的哭声,眼泪扑簌簌打溼枕头。后来我知道,那天晚上你本想告诉我你喜欢我,只是不会说话。我笑了笑,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你习惯保持一副高冷模样,等待我会向你告白,可是你忽略了我也是高贵的白天鹅,你若不开口,那么我宁可这爱情萌芽死在春天里。可是人人都看得出来,班长大人与才女姑娘坠入爱河了。
你知道我的理想是xx大学。你承诺我一定陪我走到最后,守护我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我明白你的成绩是达不到的,于是你便疯狂的学习,偶尔转过身对我坏笑着说;喂,看大爷如何变学霸。我对你一顿拳打脚踢,揪着你的耳朵问;给谁当大爷呢你一边求饶一边解释;我注定是你将来的爷们呀。我羞红了脸大骂一声;臭流氓。便溜走了。我告诉过你我的初恋要在大学开始,你不愿意打碎我的梦,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有正式交往,你说你愿意等我五年。我信了。
初二那个盛夏,我与你一起看烟花绽放在夜空,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可是烟花虽美,不过昙花一现,我终究属于悲剧故事里的女主角。男生注重哥们情谊,你为了你的兄弟去打群架,还是在你生日那天,不巧被我在超市遇见,看着你脖子上的抓痕,我苦笑这就是你生日收到的礼物你有一个黑帮老大的梦,而我厌恶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我冷冷的对你说全力追你的梦,我们非同道中人。
冷战期间,你当着我的面点燃我最反感的香菸,教室里云烟雾绕,我重重摔门而去,双鱼座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心软,忍受不了你为我而堕落,于是七夕节那天我提出交往,你告诉我;自己总是侥幸者。我的初恋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大学初恋梦也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碎了。
我们的交往很平淡,没有牵手,没有约会,有的只是叮嘱你复习,不要打架,不要抽菸。
月考完,我对你说你还是考县上的高中吧。你没有说话点了点头。以前你会说;大爷陪你考,什么都不是问题。这次你我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圣诞节你送了我一只毛茸茸的抱熊,我抱着它睡了201天,在高一放假那天我把它扔了,本来是要送个孤儿院。但是带着它旅游了一番还是丢弃在超市门口。丢它的原因是我从闺蜜口中知道了关于你现在的事。
梦越近,人也越恐惧,我明明懂得以自己的成绩考那所高中万无一失,可是我还是发疯的学习,发疯的熬夜,对于你我也是装的风轻云淡,你曾经喜欢的那个女生貌似对你动心了。人就是这样,幸福在手里不去把握,一旦成为别人的幸福后,就千方百计的想要夺过来这也是我讨厌文静姑娘的原因,表里不一、我没有和她争,我明白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拿不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自己会走。你终究是走了。我没哭没闹,一如既往的备考。
考试前夕,两位朋友向我告白,他们说以后或许就没有机会了。我也是第一次没有对喜欢自己而自己不喜欢的人反感,被爱也是一种幸福。我们互相鼓励中考必胜。
我如愿考上我心仪的高中,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快乐,这这里,我没有朋友,有的只是与文字的对话。或许我长大了。
爱我的那个他对我说;没事,我等你,一辈子。我眼角溼了,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他把这句话又送给了谁
1浪漫感人的爱情故事
2超感人的爱情小故事
3简短的感动人的爱情小故事
4超感动的爱情故事
5超感人的爱情小故事
6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 爱情 故事 ,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 台球 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 足球 ,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 篮球 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 面相 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色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色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色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色,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 元旦 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 日记 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
爱情是唯美的,感人的爱情故事就发生在每个人的身边。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爱情短篇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爱情短篇小故事篇1: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他们都是大学生,因为一次学生联谊会而相识,在他的眼里,她安静,优雅,有气质;在她眼里,他英俊,挺拔,有才学。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纪,很自然的,他们相爱了。幽静的校园里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手牵手的散步,他喜欢讲笑话,每次她听完他讲的笑话总会咯咯地笑个不停,这时他就会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无限的温柔和疼爱。她被看得不好意思了,就瞥他一眼,脸却红透了。
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甜蜜,只是这份美好却是这么的短暂。转眼他们要毕业了,像其他同学一样,他们也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说好的要一起留在城里的,到毕业时却有了变故。他的父亲突然得了中风,弟妹们都在上学,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上,他不忍看到劳苦了半辈子的父母还这么辛苦的养家,对她说:英,我听说深圳那边的工资高,我想去那看看,你在这等我好吗,我把弟妹上学的钱赚够了,我就回来,好吗。这时的她已经考上了法院,如今的工作来之不易,要不然她是断然不会让他一个人去的。
她去送他,不停地说,你一定要回来啊,我会等你的。他紧紧的地抱住她,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说,我会回来的。
刚去那边的时候,他的生活并不顺利,工作并不如想象中的好找,她担心极了,每天都要打电话来询问,她说,不行的话就回来吧,我们一起努力。这时他总会说,英,等着我啊,我会回去的。渐渐地,他的事业走上了正轨,毕竟做律师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时间的。
那天,他说,英,我要回来了。她激动不已,因为这时离他们分开已经有了三年时间。这期间,他拒绝了女孩们的追求,她婉拒了亲朋的相亲,他们为了爱情努力地苦守着自己的坚持,期盼着来日的团圆。
在火车站,她看见他缓缓向自己走来,他的步伐稳重,脸上明显有了岁月的痕迹,可是眼睛依旧是那么的明亮,她向他飞奔过去,紧紧拥着他,只听见他在耳边低声说道:英,你依然年轻美丽。她噗嗤一声笑道:你不来,我不老。
感人爱情短篇小故事篇2:为爱许个愿1 恩爱渐行渐远
爱玛出生在伦敦郊区,她和先生福兰克在地铁上一见钟情并闪电结婚。爱玛24岁时生下了女儿布兰妮,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
可是,幸福的日子很快过去,爱玛开始抱怨老公的无能,责怪他不能在离她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买一套房子。一次次的争吵使他们失去了往日的恩爱,终于,他们再也不能忍受彼此,签下离婚协议。
离婚后的第二天清晨,爱玛拖着一大堆行李准备离开这个生活了10年的家。临走时,她来到女儿的房间,和女儿告别。5岁的布兰妮从梦中醒来,看到妈妈走过来,一骨碌爬起来,从枕头底下抓了一个东西放到妈妈的手心里。爱玛一看,是一颗小小的乳牙,她摸了摸布兰妮说:宝贝,你真的长大了!然后将女儿换的第一颗牙紧紧捏在手心里出了门。
等布兰妮洗漱完毕,发现妈妈竟然走了。布兰妮知道,爸爸妈妈肯定吵架了。当福兰克和女儿来到地铁站附近时,突然听到轰隆一声,接着车被警察拦了下来。福兰克下车察看后,急忙掉头,脸色十分可怕。他告诉布兰妮,伦敦在庆祝申奥成功,所有人都放假一天,今天不用上学了。
回家后,福兰克把房门关得紧紧的,闷声不响地看电视。布兰妮想,等妈妈一回来,就拉着她玩哈利·波特的游戏,一起追逐扮演伏地魔的爸爸,玩着玩若,她就会将妈妈的手交给爸爸,她以前也这样做过,结果爸爸妈妈成功和好。
然而,直到天黑,妈妈都没有回来。第二天上学时,街道上静得出奇,走到地铁站附近,布兰妮吃惊地发现,地铁站口居然被封闭了。在布兰妮心里,妈妈从这个地铁站去上班,现在它关闭了,妈妈回不来了。布兰妮万分忧伤。
2 重燃寻妻希望
爆炸后的第5天,地铁站重新开放。布兰妮欢呼着对爸爸说:地铁站开了,妈妈就要回来了!
福兰克不知该如何回答女儿,这些天他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痛苦和悔恨。爆炸发生的当天,他看着妻子拖着大包小包,朝地铁站方向走去,却没有上前阻止她。因为他断定,妻子之所以喜欢就一些小事情跟他争吵,肯定是有一个经济条件比他优越许多的男人在等她。他推算,爱玛很有可能在地铁上出了事。他痛恨自己没有阻止她,没有为她叫一辆出租车。5天后,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因为爱玛走时,曾说她安顿好了,就来探视孩子,可是电话一直没有响起。
布兰妮不理解爸爸沉默的表情下掩藏着怎样的痛苦,她只记得妈妈说过,每个妈妈都是牙仙女的化身,如果收集全了孩子换下的乳牙,就会拥有超凡的力量。可是傍晚,布兰妮回到家里,找遍了每个角落都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她央求爸爸带她去地铁站看看。
当时的国王十字站已经焕然一新。福兰克来到站口附近的启事栏前,张贴了一张带有爱玛照片的寻人启事。上面写着:爱玛,你在哪里,你还好吗告诉我,分手那天,你为什么还要去坐地铁
3 红丝带情牵伦敦
7月21日,地铁连环爆炸声再次响起,恐怖的阴影再次笼罩着伦敦全城,地铁站又关闭了。布兰妮央求爸爸带她到地铁站,将自己写的小纸条贴在了告示栏的最下方——妈妈,快点回来吧,布兰妮和爸爸非常想你!
贴完启事后,布兰妮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地铁站重新打开,她一趟趟往车站跑,不厌其烦地打听有没有列车到达的最新消息。慢慢地。小姑娘的故事被从那里往返的人带到了伦敦的各个角落。
当布兰妮一次次打听消息时,陪着她一同到地铁站的福兰克逐渐失望了,因为启事栏里的启事已经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惟有他们父女的启事仍然贴在那里,没有任何回复。
当福兰克再也不愿往地铁站跑时,布兰妮发现了一件让她高兴不已的事情:她好像又有颗牙齿松动了,她渴望这颗牙齿快点落下来,妈妈一定会赶回来收集女儿的第二颗牙齿的。
布兰妮想了许多办法让牙齿快些落下来,她故意用松动的牙齿去啃硬硬的骨头,甚至嚼最难嚼的牛轧糖。3天后,那颗牙齿终于脱落。布兰妮拿着牙齿再次来到地铁站,她要让妈妈在出站的第一时间得到她的牙齿。
福兰克带着女儿来到地铁站口,发现启事栏那里围着许多人,有些人甚至泪流满面。他走近一看,竟是一张署名爱玛的纸条,上面写道:
我知道,那天你一直站在我身后。我强忍着眼泪赶到地铁站,挤上一列刚到站的车,转念之间,我突然觉得,这趟车比我们相遇的那班车早了5分钟,于是我又下了车,就在这时,巨大的爆炸声响了……
大街上,我惊慌失措地跑,前所未有地想家。在连连的爆炸声里,我想的全是你的好,在与死亡擦肩而过时,我最难舍的只有你和女儿……
福兰克,你愿意接受一只受伤的鸟儿归巢吗如果愿意,请在启事栏前放上一件红色的东西,反之就放白色……
福兰克吃惊地发现,启事栏下已经有了各种红色的东西:红玫瑰,红纸条,甚至是红帽子。他挤到众人前面,含泪将女儿带血的牙齿系上红丝带粘在了爱玛的纸条上……
第二天早上,启事栏前已堆满了各种红色的礼物,来往的人还在不断往上面放他们随身携带的各种红色物品。
布兰妮一家的故事和启事栏前的一大堆礼物,一起被搬上了报纸和电视。一时间,那些已经分裂或即将分裂的家庭,也开始寻找弥合家庭和感情裂痕的途径……
而布兰妮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妈妈回来收走了她的另一颗乳牙。
感人爱情短篇小故事篇3:如果二,请深二浪漫灰: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二,请深二。
一到夏天,理工学院土建系的林大厄就犯二,干出一些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比方说,晨曦中,穿着鹦鹉绿的德国队盗版球衣在操场上做俯卧撑,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他那小鸡仔似的小身板,非常非常地缺乏男性气概,用他们球队门将的话说,跟个妞似的,还跑去晒肉,简直丢我们皇家麦肯基的脸。皇家麦肯基就是他们球队的名字,很山寨,很不知所云,很花里胡哨,跟林大厄很配。
可林大厄却自我感觉甚好,因为,这样的早晨,总有一些艺术系的美丽女孩翩翩走过来,跟他窃窃低语。那些美女的目标是林大厄球队的帅哥队友们,大帅哥们换女友一向如换内裤那么快,SO,她们来向林大厄打探,最近哪些帅哥能乘虚而入
林大厄不但提供第一手情报,还帮她们分析形势:别被他的外表给骗了,那丫的就是一个水货。或者,你换个目标成不,他重口味。
女孩们认真地记在手机里。
这个时候的林大厄,觉得自己无比高大威武。但也总有人在那儿煞风景,比如隔壁班的薛丝芙,这妞很丑很蛮横,林大厄和美女低语的时候,她在旁边装模作样地练跳绳,等美女们走了,她就怪声怪气地对着树上的小鸟数数:拉皮条1个,拉皮条两个,拉皮条3个……
林大厄朝她翻个白眼。
薛丝芙笑嘻嘻地回敬他:林皮条,么么哒。
林大厄不理她,坐在操场上练瑜伽,闭目双手合十放胸前,不是冥想,而是祈祷刮24级龙卷风,把薛丝芙从地球上卷走。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阴差阳错悲喜交加,林大厄一整年兢兢业业地帮美女们撮合帅哥,今天学院要开圣诞舞会了,他却悲哀地找不到舞伴,球队队长说你不老跟薛丝芙勾勾搭搭的,咋不找她
薛丝芙林大厄咧着嘴做出夸张表情,那个丑八怪我宁愿跟食堂卖菜的大妈跳个黄昏波尔卡,也不会找薛丝芙当舞伴,薛丝芙那么刁钻刻薄,就算地球撞太阳,我也不会跟薛丝芙一起跳舞!
或许是说了太多遍薛丝芙,导致宇宙磁场发生了某种神秘的共振,林大厄刚一出宿舍楼,就遇到了薛丝芙。
薛丝芙又拎又抱,满手都是大包小包的东西,有圣诞彩蛋,还有彩纸包着的小礼品。对于蓦然撞见薛丝芙这件事,林大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于是立着发傻。薛丝芙倒是无比淡定地瞪了他一眼,说你赶紧过来帮我呀。林大厄摸摸脑袋,傻笑兮兮地就走过去了,接过那些大包小包,这些东西要藏在一个小礼堂里,等圣诞舞会后,大家去玩寻宝游戏。
林大厄生怕被熟人看见,像逃犯似的,一路贼头贼脑地尾随着薛丝芙溜进小礼堂。等他俩藏好礼物,舞会已经开始了,薛丝芙说走,咱俩去跳舞。林大厄哪里敢去,几个小时前的话说得那么绝,现在要是跟薛丝芙成双结对地出现,岂不被兄弟们笑死可赖在这里又算怎么一回子事林大厄眨巴眨巴眼睛,说跳舞有啥意思,我带你捉松鼠去,拿舞会上拍卖,保准赚大钱。一听赚大钱,薛丝芙的眼睛汩汩冒绿光。
他们学院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两个人像两只大地鼠,弯着腰,轻手轻脚在里面转悠。
怎么一只也看不到,是不是都冬眠了薛丝芙的鼻子和脸都冻得红彤彤的,她缩着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压低着嗓子问。
瞎扯,冬眠的那叫狗熊。林大厄压着嗓子回答。
天上飘着小雪花,两个人一直走呀走,月亮不知啥时候从云后钻出来,整个树林笼罩着如烟似纱的银白色光辉,一切就跟做梦似的。
圣诞节的第二天,林大厄和薛丝芙都感冒了。
林大厄躺在他的上铺发高烧,副队推门进来,先是虚情假意地问候了他的病,突然冒出一句,你是不是跟薛丝芙很熟林大厄差点吓死,以为副队发现了昨天晚上他的行踪其实不是,副队苦恼地说,他的女友动不动就威胁,说她有多少多少备用男友神马的,这让他很受打击,也想搞个备用,可又不想搞得太过火惹毛女友,所以,就想到了薛丝芙,反正薛丝芙那么丑,不用担心跟她真发展出什么……意思一下而已,副队强调,不当真的。
林大厄明白了,副队想用薛丝芙当炮灰,他现在是来找他帮忙拉关系的。
反正不管是垒喜鹊桥还是乌鸦桥,林大厄一向轻车熟路的,因此他爽快地答应了。等副队一走,他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头,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莫名感受,怪怪的,似乎触到了他心底的某根特殊神经。到底是什么呢
想了好久他终于整明白了,以前他帮过无数美女,从来就没人送过他任何礼品表示感谢,可这次,副队说要送他一个PSP3000豪华版,哼,怪不得自己答应得那么痛快,自己这个财迷!
林大厄发着烧,发着抖,披着被子坐在宿舍里的电脑前,登陆他们学院内部的facebook, 他看到薛丝芙正手机在线,林大厄就给她发消息——
那啥,这周末我们球队跟老对手比赛,你去举个牌子呗。
举什么牌子
牌子大点,显眼点,上面写‘我最爱孔齐一’。 孔齐一就是林大厄他们副队的名字。
你个烧饼的,为嘛我要举这个牌子 薛丝芙气宇轩昂地质问。
举了你就知道了。
有好处薛丝芙勾起了好奇心。
那啥,你懂的。林大厄故作玄乎地回答。
薛丝芙整拧了,她以为林大厄跟人打赌,她举了牌子,林大厄就赢了,肯定会赢到钱,她也会分到赃款,SO,一下线,她就热火朝天地准备道具去了。
比赛如期进行。
用一个学弟的话说,这是一场打了牦牛血的比赛。亮点不在比赛本身,0∶0闷平的比分没啥可说的,精彩在戏外。
薛丝芙和她那吓死猫的牌子,抢了所有的风头,还制造了一起小型战役。那个牌子林大厄瞥过第一眼后,不敢看第二眼……不说上面粘的那两根涂过鸡血的火鸡毛,不说那股浓烈的未开化种族的图腾味道,单说那我最爱孔齐一六个大字,红的绿的黑的紫的蓝的电池灯,足以闪瞎人的眼。
只见一人从人群中冲过来,怒气冲冲地要撕牌子,这人就是皇家麦肯基 副队的女朋友。霎时间,薛丝芙就跟女孩扭打到一起,第一回合,薛丝芙就扯下人家一缕头发,她把头发丢到该女孩的脸上,大叫着:泼妇,拿去一哭二闹三上吊吧。
已经没人看比赛了,薛丝芙这边比足球场热闹多了。
比赛结束后,大家还意犹未尽,薛丝芙被称为举牌帝;她跟人打架,还有她的那个举世无双的大牌子的,在本学院、以及兄弟学院的校内网上,传得遍地都是,留言无数,其中一条这么写的:看了这场比赛,欧洲杯美洲杯世界杯神马的都是浮云。
林大厄是想比赛后在校内facebook跟薛丝芙沟通一番的,他感觉着这样能和谐一些,可他刚换了衣服出来,就撞见了堵在门口的薛丝芙。
薛丝芙横眉立目,林大厄非常心虚地说了一句:那啥,牌子很亮。
亮你妹!你个无耻的林皮条!薛丝芙愤怒地把那两根涂着鸡血的火鸡毛扔在林大厄的脸上,扬长而去,看样子她知道林大厄让她举牌子的真正原因了。
副队也很生气,他说他可没让林大厄搞得这么硝烟滚滚,豪华版PSP3000的许诺,取消。
林大厄这个沮丧,更沮丧的是,寒假到了。
那个寒假,林大厄分外地忧郁,愁肠百结,心中升腾着一片一片的寂寞。打足球实况的空闲里,他反问自己,明知道会造成鸡飞狗跳的后果,为啥自己还撺掇着薛丝芙去举什么牌子,这不是故意往砸里搞吗。
其实根本不用多想,他非常明白,他就不想让薛丝芙当副队的什么备用女友,不是他多有正义感,而是他喜欢上了薛丝芙。
春暖花开的三月,新学期开始了,林大厄开始有意无意地在薛丝芙跟前说东道西谈天说地,一切能引起话题的东西,甚至还假装捡到了**票,问她想不想一起去看冰河3。怎奈薛丝芙这个不解风情的,嘛都听不出来,还问林大厄是不是寒假在家吃错了啥药,咋变成了话痨
那个周日的早晨,林大厄在操场边的草丛里挖到一条蚯蚓,兴高采烈地提着蚯蚓,跑到练跳绳的薛丝芙面前,问她要不要一起去钓鱼。
看着薛丝芙白眼一翻,世界与我无关的反应,林大厄在心里感慨,谈情说爱这玩意,有玫瑰花加巧克力的浪漫模式,也会有要多二就多二的坑爹模式,总之就是包罗万象。也许这就是上帝造这个二元对立世界的用意吧,永远都这么五花八门。
黄仁烁 - 依兰爱情故事(Cover 方磊 / 贾玲)mp3 4:52 来自聚呗
她喜欢上了学校图书馆里的图书管理员。为了看到他,她每天都往图书馆跑,埋在一堆书中其实眼神一直在偷瞄坐在门旁桌子的他。每天都借几本书只为了能看到他对自己笑一笑。就这样从大一看到了大三,她终于提起勇气告白了。但她没有发现,每任图书管理员都只做一届,只有他一连做了三年。
再勇敢一点点,我们就靠近一点点。
生日宴会,相醉甚欢,男人问女人:“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女人笑:“因为你有钱”,男人沉默。酒醒后,女人有所回悟,连忙问男人:“昨晚你是不是问我个问题?”男人点头:“我问你为什么选择我?”女人追问:“那我是怎么回答?”男人笑:“你说因为你爱我。”女人沉默……
更多时候,我把你对我的伤害藏在心里。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让你体会到我的爱。
他平静的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她问原因。他:可能是我自私吧。我感觉不到你爱我。我们还是分了吧。她没有哭。努力的微笑着。因为她始终都记得。这个霸道的男子曾说过没有他的允许不准哭。
我终于在你离开的温柔里学会了坚强
他和她已经分手五年年了。五年来他每天下班习惯性地打开她的博客,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时候高兴,有时候悲伤,有时候失落……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不做一点评论,甚至删掉了自己的浏览记录。直到有一天她博客上挂满了她的婚纱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
不是不想爱,不是不去爱,爱有个时候也是一种伤害
父亲嗜烟如命,儿子为了让他戒烟想尽办法皆失败。担心父亲身体,儿子外出考察特地买了几条清香型烤烟。父亲接过烟眉头紧锁“好东西,给隔壁李大爷送去吧”。“送人”,儿子不解地问。“恩,戒烟了,你妈害了哮喘病,闻不得烟味”。没有戒不掉的毒。只有戒不掉的爱。
没有戒不掉的毒,只有戒不掉的爱。
她大一那年,他大四。一次系里的活动使相遇成为相识。八个月的相知,用去了九百条短信与三次短暂会面。毕业来临,欢送毕业生的晚会上她潸然落泪。他拒绝了她的送别,从此音信全无。如今大四的她还保留着他的最后一条短信:也许爱情来过,但我只悔当初没有牵过你的手……
我只后悔当初没有牵过你的手
追我十年的那个男人结婚了。坐在朋友席上的我,看着他把戒指戴在另外一个女子的无名指上。突然间,心里莫名的痛,泪水不由自主的往下流。原来一切已经过去,我不再是他手中的宝,不再是他心里的天使了。突然间生活好像少了什么似的。原来当你习惯了别人的爱的时候,说明你已经爱上他了。
当被你宠爱已变成习惯
分别好多年了。她总是念念不忘。尽管他身边的红颜换了一个又一个。朋友们都劝她趁早放手趁早死心不要误了自己的青春。她都只是微微一笑。只有她知道,不是不死心 是死不了心。
这个世界上最痛的痛是 哀莫大于心不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