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儿子被害凶手分文不赔,母亲拿浓硫酸复仇一案?

如何看待儿子被害凶手分文不赔,母亲拿浓硫酸复仇一案?,第1张

虽看上去快意恩仇,但是决不可取!本案中母亲同样需要被法律制裁,她的行为无一可取之处!以前读民国女刺客施剑翘的故事,在这个不太复杂的故事里,跟这位母亲的行为颇有相似之处。

一.我有必要先简单陈述一下这个案件。

2005年的春末,北京房山区某个小村子里正在上演一出悲剧,韩某发现自己六岁的儿子不见了,从下午找到深夜,直到第二天午时,她的儿子在村头的一口井里被发现了,六岁的孩子早已经咽了气,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作案人也没有什么高明的作案手法,因为他才13岁,当天这件令人发指的凶杀案就被告破了。

案虽好破,仇却难报。凶手未成年,所面临的最重的惩罚就是管教三年,而民事赔偿也仅仅只有15万,如果凶手及家属能够支付赔偿款并且诚恳的道歉还则罢了,但是正所谓下梁不正上梁必定正不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爹妈会打洞,这凶手一家,不但儿子年纪轻轻是个杀人犯,爹妈也是即不懂事也不明理,他们即没打算给这十五万,甚至连道歉也不愿意给。

韩某被痛苦和愤怒逼上了极端,于是决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在儿子去世一年又六个月后,她抄起一瓶浓硫酸泼向了凶手家的女儿。

二、施剑翘和一封给国民政府的信(呈)。

施剑翘为父报仇,枪杀仇人后自首,社会各届纷纷表示该为此女减刑乃至赦免其罪,在众多声音中,张起元(非著名人物乃是一县之干事)在写给政府一封信中写道 :

《春秋公羊传》上说,父亲要是无辜被杀,儿子可以复仇。《周礼》上说,符合法度的杀人,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这都是跟施剑翘的案子非常吻合的。施剑翘为父报仇无可争议,这是应该从轻判决的理由之一。

那对应该案中,儿子被无辜杀害,索赔不成,那凶手只三年劳教出来后又是漫长可期待的人生,做母亲的每每目睹旧物思及爱子,必然是心如刀割,在这夜以继日,白日换黑不更断的痛苦折磨下,理智退却,心中唯存复仇一念,于是抄起浓硫酸将那仇人之女毁容,似乎和周礼之中“符合法度的杀人”也能对的上。

你的孩子杀了我的爱子,我亲手毁了你的女儿,听上是快意恩仇,但这真的算符合法度符合伦理道德的复仇吗?

我觉得不是!

 三、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柳宗元说的,我认为他说的对!这句话很好理解,人都有儿子(现在不一定),儿子一定有父母(这是一定的),你杀我亲人,我爱我亲人,我就去杀你,这样杀来杀去,这乱了套的世界谁来救?

同样在此案中,别人杀了韩某的儿子,韩某就毁了仇人家的女儿,仇人的女儿同样很无辜,杀人的人不是她,不赔钱的也不是她,她却平白被毁容,她是不是也是无辜被害,是不是也可以复仇,韩某必定进监狱了,她又能找谁复仇,找韩某的丈夫?还是韩某的父母?可这些人同样是无辜的,如果这种作法还有人支持,那这个世界要理何用?要法何用?

如果你们觉得韩某有值得同情之处,那想想这个平白被毁容的女孩子,她的一生该如何过?她何罪之有?难道我们还能一拍大腿说:害,她就怪投错胎了呗!这简直混账!

四、那韩某该咋办,难道就唯有认命一条路吗?

法律一条条一款款白纸黑字,就在那里!必有法可依,一天告不了,就一年告下去。那孩子三年之后出来,只要你不想他过平静的人生,他就必过不成平静的人生,除了法律能宣判一个人死亡,其实人还有另一种原地去世的办法,那就是社会性死亡。

这凶手他出来,韩某想找到他,难吗?只要有心不难,他去哪儿就把他做过的恶宣传到哪里,社会上对一个杀人恶魔的接受度是零,上学就业结婚生子,想都不用想。

一方面继续上告求赔偿,一方面让这未成年的凶手原地社会性死亡,我觉得这才是最好的复仇方法,这样死者泉下有知,想必也可以瞑目了。

在我看来泼墨行为或者更严重的泼硫酸行为都是一种极度扭曲的报复心理。至于什么样的人会这样做,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心胸狭窄能解释的。这样的男性内心非常黑暗,也缺乏对生命的爱惜与敬重。

就最近发生的西安男子骑摩托车泼墨事件,就只是因为报复一个与他发生口角的女性,他就把目标锁定于一切穿浅色衣服的年轻女性,蓄谋向每一位他看不顺眼的女性泼墨,这在普通人看来是无法理解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男子是一个眦睚必报的人,也许还会有一点反社会人格。

深入分析她的性格,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压抑的人,在人际方面可能也是属于缺乏与人沟通,在小时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原生家庭方面,应该从小被错误的溺爱这种溺爱是伪装在爱的名义下的忽视,也可以说是变相的缺少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下生长的孩子,他应该是非常的具有包容心和同情心的,他内心应该也是阳光的,而这个男子,他的道德与人性方面都有问题,并且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漠视法律,只为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理,这有点像是末代皇帝溥仪在自己的自传中所描述的:因为不知道太监也是人会因为鞭打而死亡,于是他经常无事的怒打太监,这与他从小被灌输的九五至尊思想密不可分,而这类泼墨男子,他也是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在他们的成长中缺乏对生命正确认识,压抑的性格让他们找不到正确处理情绪的方法。

而这类性格的人往往会因此发展成为反社会人格。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我们在与人相处时也要擦亮眼睛,尽量要关注这类人的情感变化,对于我们个人也要重视自己的情绪,寻找正确的方法处理,不要因此悔恨终生。

在退婚之后,就必须要把对方给了彩礼退还回去,这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情,而在2010年的时候,湖南有一个女子和自己的未婚夫进行了退亲。在退亲之后,女子却并不愿意把彩礼进行退还,而这也是引起了男子的愤怒,于是在一气之下,就像女子泼了硫酸。在泼完了硫酸之后,该男子还表示,这个彩礼钱就用去给你进行整容吧,该男子的行为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从有理变成了无理。

小编本人觉得男子遇到了这种情况,完全是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而非是使用这种暴力行为,在男子向女子泼了硫酸之后,导致女子出现了毁容的现象。而男子也是需要去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情况还是比较危急的,小编本人觉得男子也是应该要认识到自身的一个问题。男子的家庭情况并不是特别的好,所以说男子在遇到这件事情之后才会如此的生气。

在自己和对方退亲之后,本身就应该要主动的去归还彩礼,我们和对方退亲之后,也就证明了自己并不是对方的妻子了,如果不去退还彩礼的话,也会让人去说闲话,所以小编本人觉得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一件事情。这个女子也是一个年龄比较大的女子,但因为自己长得比较好看,所以说未婚夫再看见了女子的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她,并且表示一定要和她结婚。

在这个悲剧发生了之后,很多的网友觉得背后也是有很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进行思考的,首先就是关于彩礼这件事情,大家都觉得如果没有彩礼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小编本人觉得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女子非常的不讲道理,而男子的行为又是非常冲动的。

此类案件其实都是熟人作案!因为大多数发生这种事情,都是因为常年累积的怨恨,导致在某一天爆发。从而对这些人进行报复。像这名男生,对自己班的女生泼硫酸这种事情。我们应该制止,也应该杜绝!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够解决的。如果我们对谁不满,或者说跟谁有矛盾,我们一定要去解决。坚决不可以怨恨别人,去伤害别人。

因为这种事情不仅仅伤害了别人,让这些无辜的人受到伤害。同时也会让我们自己受到伤害!因为我们故意的去伤害别人,我们也会被法律所制裁!这对我们来说,也是非常不好的一件事情!我们伤害了别人,导致别人后半生都不幸福。而我们也因此获罪,这就是一个相互伤害的事情。所以我们绝对不要做这种事情,这种事情是不对的!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面对这些事情,一定要好好的去解决。绝对不能去伤害别人!而他们都是学生,这个男生居然向同班的三个女生泼硫酸,这真的是非常可怕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让这名男生去伤害同班同学,而且向他们泼硫酸呢?其实不管是什么样的仇恨。或者是摩擦,都是可以进行离和解的!

我们千万不要用暴力的方式,去表达自己心中的怨恨。不然不仅仅对别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对我们自己来说也是非常不好的!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宁愿得罪君子,也不要去得罪这些小人。因为这些人一旦发起火来,就极有可能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对于这些伤害别人的人,我们也一定要对他们进行严惩。绝对不可以轻易放过,不然就是对那些无辜者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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