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与情感是怎么样产生的?

情绪与情感是怎么样产生的?,第1张

首先,情绪出现较早,多与人的生理性需要相联系;情感出现较晚,多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婴儿一生下来,就有哭、笑等情绪表现,而且多与食物、水、温暖、困倦等生理性需要相关;情是在幼儿时期,随着心智的成熟和社会认知的发展而产生的,多与求知、交往、艺术陶冶、人生追求等社会性需要有关。因此,情绪是人和动物共有的,但只有人才会有情感。

其次,情绪具有情境性和暂时性;情感则具有深刻性和稳定性。情绪常由身旁的事物所引起,又常随着场合的改变和人、事的转换而变化。所以,有的人情绪表现常会喜怒无常,很难持久。情感可以说是在多次情绪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态度体验,如对一个人的爱和尊敬,可能是一生不变的。因为如此,情感特征常被作为人的个性和道德品质评价的重要方面。

最后,情绪具有冲动性和明显的外部表现;情感则比较内隐。人在情绪左右下常常不能自控,高兴时手舞足蹈,郁闷时垂头丧气,愤怒时又暴跳如雷。情感更多的是内心的体验,深沉而且久远,不轻易流露出来。

试论舞蹈音乐的关系 〔摘要〕舞蹈和音乐都是“动”的艺术,都是以节奏为基础的情感艺术,二者在塑造形象和反映现实方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其特殊性,彼此结合后给人以视与听全面的、立体的美的感受。舞蹈与音乐内在的、本质的打破了不同地域、民族、语言的限制,成为整个人类的艺术。 〔关键词〕舞蹈;音乐;节奏 舞蹈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自诞生便与音乐紧密相连。早期的人类最初获得交流和聚合行为的是身体行为和声音行为,原始劳动创造了包括舞蹈、音乐在内的人类艺术活动,不过那时尚处于原始状态的混合罢了。在今天,舞蹈与音乐被称作是“姊妹艺术”,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水融,融为一体,演绎着绚丽多姿的综合艺术,满足了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求。随着时代的需要,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的文化不断升华,这要求舞蹈编导们要创作出更为绝妙的艺术作品,这就要不断加强舞蹈工作者的音乐素养,以面对时代的需要。舞蹈和音乐是姊妹艺术,二者在塑造形象和反映现实方面有共同之处,但又各有其特殊性。第一,舞蹈与音乐都是时间的艺术,舞蹈是以人的形体为媒介,通过表情、姿势和形体动作的力度、幅度、角度的有规律变化来表现人们内心感情和主体性格的艺术。舞蹈表达内容和情绪的进程依靠动作的连续,舞蹈的时间单位则是姿势和动作。音乐是以声音在运动中的组合来表现内容和心理情感的过程,这种进程的表达要靠乐音的连续,音乐的时间单位是音调和节奏。节奏和节拍是音乐整体的骨架。舞蹈和音乐都属于“动”的艺术,都受不可停止的进程所制约,在整体和完整的部分进程中,停下来就意味着终止和结束。第二,舞蹈和音乐都以节奏为基础。节奏体现的舞蹈中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动作的有节奏的程序,没有一个舞蹈是没有节奏的。而节奏的目的是为了组织音乐,舞蹈通过音乐、节奏组织起来。因此,处理好舞蹈与音乐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十分重要。第三,舞蹈与音乐都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是情感的运动,通过声音唤起联想,基于情感世界的共同性,而把听觉转化为视觉。音乐的内容,沉淀在形式上,是情感运动和声音运动组合形式的直接统一,音乐中情感的运动、矛盾冲突的展开,与宇宙、人生、秩序暗合,使音乐表现艺术达到空前的哲理深度。舞蹈的情感抒发和形体运动相结合,心理与生理、美感与更紧密地起来,具有一种其他艺术所未有的直接感染效果。有的“舞蹈”没有“音乐”,但有节奏、有呼吸、有律动、有音高、有音色,是另类音乐,广义上的音乐。节奏同样是音乐,一切音响都构成可动要素。自然界的声响同样可以成为构成舞蹈丰富的内容要素。中国舞蹈家吴晓邦曾指出:“就是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他从无声中也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而舞蹈是音乐的形体,舞蹈是视觉艺术,音乐是听觉艺术,一个有形而无声,一个有声而无形,二者不同,但却能够互补,彼此结合后能给人以视与听全面的、立体的美的感受,这正是他们互相吸引的条件。舞蹈与音乐内在的、本质的打破了不同地域、民族、语言的限制,而成为整个人类的艺术。吴祖强先生曾经这样说:“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舞蹈音乐既能为舞蹈表演伴奏,烘托气氛,又可作为音乐作品演奏。舞蹈音乐一般具有节奏鲜明、旋律流畅、结构完整的特点,它是舞蹈作品重要的组成部分,与舞蹈动作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表现艺术构思,塑造舞蹈艺术形象。一般来讲,舞蹈音乐在舞蹈作品中常起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刻画人物性格,表现思想感情,与舞蹈共同完成塑造艺术形象的任务;塑造舞蹈环境,渲染舞台气氛,衬托人物形象;在不同的舞蹈形式中,(如独舞,双人舞,舞)音乐美学要求各有侧重,主要着重表现人物的情感内心世界,塑造和突出人物艺术形象,加强舞蹈感彩,帮助理解舞蹈内容,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有魅力。此外,音乐更能够直接打动观众的感情,这就等于在舞蹈与观众之间建立了一条感情纽带,使观众同舞蹈更加接近。舞蹈与音乐的结合形成完整的舞蹈艺术。舞蹈所表现的动作和姿态是万物中最美、最能打动人的动作和姿势,与组织的最美、最动听的声音即音乐艺术相结合,给人类带来美妙的艺术享受,从而产生社会作用,“可以有声有形,天然合理”(吴祖强)。在舞蹈创作中,音乐不单是形式和简单的旋律依托。好的舞蹈编导应该力求做到,使音乐的形象和舞蹈的形象融为一体,根据音乐的旋律创造出“舞蹈旋律”,音乐的色彩变化要启发舞蹈的多样化,独特的节奏产生独特的性格化的舞蹈动作,舞蹈要伴随音乐的对比起伏,音乐的曲式结构要体现在舞蹈结构中。音乐更重要的作用是为舞蹈提供节奏基础和丰富的内涵,而且还提供了情感、思想、性格、形象和结构,还在形象、主题、风格等方面给予舞蹈创作启发和提示。音乐如果刻画了丰满的音乐形象,就能启示舞蹈创作者,将之转换为可视性形象。所以,好的舞蹈作品是舞蹈与音乐的水融,好的舞蹈演员能够将音乐体现于舞蹈流程中,为人们提供视听一致的审美享受。20世纪“交响芭蕾”巴兰钦曾说:“一个编导创造不出节奏,他只能在动作中反映它们。身体是他的工具。如果得不到帮助,身体的姿势只能保持极其短暂的瞬息。可是组织大规模的节奏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是音乐心理的作用。”巴兰钦艺术成就最伟大的发现来自他对音乐的感受。因此,他时常把功劳让位于作曲家。对于一个欣赏者,当把他的眼睛蒙住只是用双耳欣赏一部舞蹈音乐时,他所触发的想象是纯属音乐性的想象,是对纯音乐的欣赏,这样的音乐为欣赏者提供了宽广的想象空间,但缺乏欣赏者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应;当把欣赏者蒙在眼上的障碍物拿开,再观看由同一个音乐所编排的舞蹈表演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自然地被眼前的舞蹈表演所吸引,即便是遐想,但此时此刻也难以超脱舞蹈表演所提供的特定情景。一切审美的价值应取决于欣赏者自身的价值取向,不可否认相当多的欣赏者是通过舞蹈的表演解读了音乐的内涵和意义,所以舞蹈具有审美导向意义上的价值。一部舞蹈作品的舞蹈与音乐,它们所担负的使命是共同的,都为创造同一艺术形象,抒发同一内心感情,介绍同一特定环境,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给欣赏者的视觉和听觉以最高的艺术享受,其统一的程度将超越舞蹈与音乐两者自身的范围。艺术的美贵在和谐统一,在艺术领域里达到音乐的抽象和舞蹈的具象互促、互维而融为一体,那是何等的赏心悦目,这才是舞蹈与音乐共存的意义及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1]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舞蹈知识手册[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夏雄,郑祥瑞舞蹈基础知识[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3]王克芬,隆荫培中国近现代当代舞蹈发展史[M]:音乐出版社,[4]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5]薛天,陈冲,胡雁亭,周凯舞蹈编导知识[M]上海:音乐出版社 这个应该够你用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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