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人格解体中的情感解体与精神分裂症中的情感淡漠?除了自知力的差别以外?

如何区分人格解体中的情感解体与精神分裂症中的情感淡漠?除了自知力的差别以外?,第1张

人格解体中的情感解体是病人感觉丧失了情感。对这种异常的体验有主观性的清楚的了解,并且感觉到不快和苦恼,甚至是感觉到惊恐不安。

而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未明,只是特别注意的是,病人在患病期间自知力是基本丧失的,没有主观清楚的认识的。也就是说,情感解体只是说在某些方面可能有意识的抗拒或排斥~

情感淡漠是无意识且是在所有方面都没有兴趣

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个论断: 婚姻世界里,感情是吵出来的。

当时很是不屑一顾,认为这是什么奇葩逻辑,后来仔细想想,的确有一定道理。因为吵架,至少说明两点:一,对对方不满意,期待ta做的更好;二,有话说。

第一条不难理解,期待对方改掉自身陋习,也是为了让婚姻更加稳固,说白了,是对婚姻满怀希望和憧憬的。第二条,你或许很难理解,其实,我感觉没话说,才是婚姻里最大的危机。

最近同事小娟一直闷闷不乐,后来和我们闲聊,道出原委。原来,和她相恋不到四年的男友,现在她感觉越来越没有话和自己说,眼看着就要结婚了,让她很是犹豫,现在就这样沉默寡言了,婚后的生活还不知道多么冷清呢!

小娟说,当初热恋那会,他俩几乎每天都煲几个小时的电话粥,发上百条的信息。感觉那臭小子有说不完的新鲜事,道不完的甜言蜜语。现在倒好,每次喊他,都是爱理不理的,叫到三四声时,偶尔还会特不耐烦的来一句:“有话就直说,喊啥喊,叫魂一样!”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热恋时是话痨,感情稳定或者婚后来就惜字如金了呢?”小娟问我们几个已婚人士。

看着她那期盼的眼神,我很认真的引用渡边淳一的话回答他:“上钩的鱼不用喂诱饵,结婚的男人不再献殷勤。”

“的确如此,婚姻容易让人变得懒惰,得过且过,大可不必像热恋那会掩饰自己的缺点。 尤其是男人,懒得倾听、 懒得花心思、懒得制造惊喜、 懒得温柔体贴,最后甚至懒得说话。” 另一个同事补充道。

“但我俩这还没结婚呢!”小娟很是不解和失落地说。

“你们都已经同居了,和夫妻不就是少了一张证嘛!”同事调侃道。

众所周知,婚姻世界里,有一个很难跨过的坎:七年之痒。

所谓七年之痒,是说人们的婚姻逐渐趋向平淡,感到无聊乏味,要经历一次危机的考验,存在发生婚外情、外遇、偷腥的现象的高风险。这个考验是感情中的转折点,一旦成功,感情便能朝向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反之,则可能二人分道扬镳、分崩离析,最终可能导致感情解体、劳燕分飞。当然 假若婚姻真的出现问题,不一定为七年,或长或短,可能只要一年、两年,甚至结婚不久就可能“痒”起来了。

我结婚两年多,还不能深切体会到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从和一些过来人和网友的聊天中,也略知一二。

有一个微信网友的后台留言,很有代表性:

我和老公是是大学恋爱的,彼此都是初恋。从恋爱到结婚已七年有余,现在孩子两岁,因为婆婆在老家抽不开身,我便辞职在家做起全职太太,每天在家带孩子。令我痛苦欲绝的是,发现老公现在就对我越来越冷淡,甚至以加班为由不回家。即便回家,也是抱着手机刷个不停,很少和我交流。每次我想找他谈谈,看看问题出在哪里,总是被他的那几句经典的“随你”,“有这个必要吗”,“你自己看着办”堵在那里。更为夸张的是,就连吵架都成了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我查过,可以确定他没有外遇,好想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压抑的好想逃离。

其实,许多事情发展到第七年就会不以人的意志出现一些问题,婚姻当然也不例外。结婚久了,新鲜感丧失。从轰轰烈烈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在平淡的朝夕相处和柴米油盐的琐碎中,彼此太熟悉了,恋爱时掩饰的缺点或双方在理念上的不同此时都已经充分地暴露出来。于是,情感的“疲惫”或厌倦使婚姻进入了“瓶颈”,如果无法选择有效的方法通过这一“瓶颈”,婚姻就会终结。

其实,随着现在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以及网络的迅猛发展,那位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重演。

回想一下,一天的工作结束,你是不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吃完晚饭后,“葛优躺”的瘫在沙发上,在手游中厮杀,或是沉浸在淘宝、微信上不可自拔。而在一旁的ta,同样用销魂的姿势重复你的动作。

你们感情是不是会越来越淡不敢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沟通交流时间会大大缩水,甚至可能最后演变成无话可谈。再后来的后果嘛,离分崩离析也不远了。

既然如此,夫妻或情侣之间,怎么避免无话可谈的窘境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手机是把双刃剑,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的同时,也成了阻碍亲人、夫妻、朋友之间沟通交流的罪魁祸首。

世界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身边,而你却在玩手机! 适度的玩手机,不让其像当年的鸦片一样,残食着我们的热情与灵魂,让我们变得越来越冷漠,影响到我们正常的学习、交流、生活,刻不容缓。

两个人,从恋爱到结婚,再到婚后的朝夕相处,早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彼此缺乏新鲜感。

所以,时不时的制造点惊喜与话题,多点期待,为平淡的婚姻增添点激情和新鲜感,不仅必须,而且必要。

毋庸置疑,志趣相投的两个人更能聊的来。

热恋时,爱屋及乌,我们为了和爱人有更多的话题,会主动去了解他的兴趣爱好,并努力尝试喜欢它。而婚后往往懒得这么做,话题自然减少。所以,情侣之间培养一项共同的兴趣爱好非常重要,可以是一起读读感兴趣的书,亦或者是看看都喜欢的**等等。

身边相亲的朋友对对方不满意,或者恋人分手时,喜欢讲一个理由:和ta一起没有感觉。

什么是有感觉呢?我仔细想了一下,应该就是特别聊得来。

伟大的哲学家尼采,曾经留下了自己对婚姻和爱情的经典语录:

婚姻生活犹如长期的对话——当你要迈进婚姻生活时,一定要先这样反问自己——你是否能和这位女子在白头偕老时,仍能谈笑风生?婚姻生活的其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对话中度过。

千万不要小看聊得来这件小事,它充分说明了你们三观一致,志趣相投,心心相印,彼此欣赏。

所以,开头我提到的,感情是吵出来,也就不难理解了。要知道,争吵也是沟通的一种形式,起码两个人可以第一时间将对对方的不满,通过吵架这种激烈的情绪表达方式表达出来,从而不使矛盾积攒和激化。当然了,这个争吵只限于适度和偶尔,长期而激烈的争吵,那样的婚姻真的存在严重问题了。

情侣之间最大的感情危机就是没话说。

他们天真地想,感情出现问题,换一个人也许就好了。殊不知,如果不好好经营,换一个人依旧会出现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熟悉的陌生人。

好的感情就是和所爱之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愿意坐下来说话,而且有话可谈;而坏的感情就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看着眼前人,倍感陌生,不愿去浪费口舌,这对彼此都是无形的伤害。想一想,当年因为聊的投机走到一起,现在若是因为无话可谈而分开,是不是极大的讽刺?

所以我们要学会给感情加点料,使之保持新鲜感。

要知道,好的感情需要经营,如果心不在焉,任其发展,每段感情都会陷入没话说的尴尬。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所以,行动起来,多和身边的ta聊起来, 千万不要让“没话说”成为埋葬我们感情的棺木。

在精神分析学派看来,多重人格的实质是心理过程的分离,一部分行为和经验被单独保持,彼此之间没有交流,后继的人格通常能意识到主体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为客体(“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为主体(“我”),当分离尚未全面时,主体人格还有可能意识到另一种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种人格看作为“他”、“她”或“它”。可是,当分离全面进行时,主体人格便会忘却自己的身份,并由后继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学家P。费登所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经验类似纪觉,从中产生的‘思想’被体验为好像它是一种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觉’”。

  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在其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时甚至处于剧烈的对立面。在主体人格是积极的、友好的、顺应社会的和有规可循的地方,后继人格可能是消极的、攻击的、逆社会的和杂乱无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约翰逊的研究表明,如果个体在童年期年处的家庭环境是蛮横的和忽视的,则儿童的需要就会常常遭受挫折,从而引发愤怒或不满。如果这一环境对儿童的愤怒或不满拒绝接受,或者说在儿童的愤怒或不满出现时立即予以处罚,则儿童就会被迫压抑真正的情感,仅仅展现社会认可的遵奉行为。于是,儿童处于矛盾或冲突之中:一方面为避免处罚而压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压抑的情感并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计出来表现一番。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只有通过创造想象中的游戏伙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体验成客体(“他”、“她”或“它”),借此与孤独或寂寞作干斗争。尔后,凡那些无法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为,或者经常受到处罚的冲动,便函有可能被分离出来,压抑入想象中的游戏伙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环人。这里,“我”是主体人格,“他”是另一种人格或后继人格。此时,主体人格尚能意识到另一种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为主体,把另一种人格看作为客体(即想象中游戏的伙伴)。

  但是,当挫折继续时,当愤怒或不满因为不断的拒绝或惩罚而变得日益增强时,这引愤怒或不满就会越来越多地被压抑入分离的人格部分。为了保持这些被压抑的东西,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之间的“隔墙”就会加厚,并且就得不可渗透。慢慢地,主体便不再意识到它的存在。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在青春期,环境对个体的外部要求有可能变得更大。对个体来说,由这些外部要求引发的挫折和不满也不可能变得更多。于是,在“隔墙”的那一边,被压抑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多,所占“空间”就会越来越大,从而削弱了主体人格。由于那个被隐匿和分离的人格强烈要求表现自己,它就会周期性地接管主体人格,成为后继人格。这种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变化表现出来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质。当后继人格在一特定时间接管主体人格时,它的攻击和憎恨,以及其他主体人格无法接受的紊乱行为,会变得格外明显。极端的表现是:如果这种后继人格指向他人,便会导致杀人;如果指向主体人格,便会导致自残或自杀。当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现出这种三性的行为。

  J.G.沃特金斯和R。J。约翰逊的研究还表明,人格分离如同其他心理过程一样也是一个连续体。在连续体的一端,其分离或多或少具有正常的性质,沃特金斯把这种性质称之为“自我状态”,而另一位心理学家希尔加德则称之为“隐蔽观察者”。有些正常的个体为适应生活或作出必要的防御,会出现人格分离现象,在同一机体内相继表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格。正常分离与异常分离根本区别在于,正常分离的个体,其主体人格能够始终意识到后继人格的存在,他的“自我状态”很清楚地由于特殊的原因而被迫将完整的人格分离成两种或两以上的人格,而且主体人格作为一个“隐蔽观察者”密切注视着后继人格的一言一行。至于这种分离是否必然会使后继人格成为主体人格的对立面(例如,主体人格是和善和,后继人格是易怒的),则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然而,严重分离的多重人格却处于连续体的另一端。对这种人格障碍的患来说,主体人格意识不到后继人格的存在,并忘却业已发生过的事情。一般情况下,通过对多重人格患施以催眠干预,可使患者意识到后继人格的存在,并让主体人格与之进行交流,“声长”它们不再是彼此独立的人格,而是个体完整人格的组成部分,从而使多重人格患者将分离的人格得以重新组合。

  由于多重人格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又由于许多专业书籍把这种现象说成是“极其罕见”的,因此临床工作者常把多重人格患者误诊为“反社会人格”、“精神分裂样人格”,甚至根据患者在脑电图记录中表现出来的无规律现象,把他们误诊为“精神运动性癫痫”。事实上,当多重人格患者被确定时,他们通常已经有过误诊或误治的长篇记录。而且,虽然多重人格并不常见,但可以肯定他们不是“极其罕见”的。心理学家埃伦伯格曾于1970年公布过有关100多个多重人格患者的临床表现和主诉。莫尔斯利于1953年报道了他在临床上发现的一些现象,即在同一个体身上出现两种或以上的人格,彼此之间不仅在知觉、动机、情感和待业方式等方面表现不同,而且对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MMPI)和罗夏墨迹测验的反应也不同,甚至在脑电图记录上也表现出不同的形式。1974年,施赖伯也报道了同样的结果,并认为临床上发现的这些患者并不罕见。

  早在19世纪,一些医生如D。佩雷(1840)、普卢默(1859)、阿扎姆(1887)等人就已著文指出,大多数多重人格患者将持续多年方见好转,而且非常难以治疗。然而,近年来,作为人格障碍研究的一个成果,有关多重人格患者治疗的若干原则已经问世:

  1.催眠分析要比经典的精神分析更具疗效。

  2.当治疗者与多重人格患形成一种良好的移情关系,避免对患当中任何一个人抱以反感或恶意时,治疗最具动力。

  3.鼓励各分离的人格之间的内部交流,因为这种内部交流有助于“拆除”置于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之间的隔墙。

  4.分离人格的产生有些是因为未能满足正常的需要,对此应考虑需要的功能,不能轻率处置。

  5.治疗者的责任是帮助患者将后继的人格返回到它们最初的目标上来,以便转移后继人格与主体人格的对立立场。

  6.坚决不能操纵或离间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因为这种策略通常会导致治疗的失败。

  7.后继人格一旦形成,它就会强烈抵御企图消灭它的一切努力。因此,治疗者不能去消除它,而应该注重它与主体人格的同一性,设法整合它们,使之像正常的情绪变化那样操作。

  8.通过宣泄,把主体人格“诱导回来”,让其对原先无法接受的愤怒、不满、冲动等承担责任,并用更为建设性的办法处理它们。由于诱导主体人格的过程也是发泄后继人格的过程,因此置于两者之间的隔墙便会自动解体,两者的交流得以实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人们对多重人格研究的兴趣日益增强,但多重人格仍然是人格障碍中最难理解和应对的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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