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古典音乐问题!!!!

外国古典音乐问题!!!!,第1张

  首先要弄清楚“巴洛克”(Baroque)这个名词的概念。

  一、“巴洛克”的概念

  “巴洛克”是一个时期的简称,这个时期通常是指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这150年的范围。这个时期内产生的音乐作品,习惯上便称之为“巴洛克音乐”。当然时间的概念是刻板的,艺术形态则是相对灵活的。

  或许有人要问,“巴洛克”为何意?其实它本与音乐无关,“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源于葡萄牙语,意思是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而且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来才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

  二、巴洛克音乐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通常来说,巴洛克音乐有如下一些特色——它的节奏特别强烈、活跃,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跳跃且持续不断;采用多旋律、复音音乐的复调法;作曲家普遍强调作品的情感起伏,以至于音乐的速度、力度变化在当时相当被看重;曲目的调性也从文艺复兴时期单一而保守的教会调式发展为采用大小调形式。同时西洋管弦乐器也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小提琴的出现、拨弦古钢琴的成形都为巴洛克音乐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力;其他乐器的发展也使得某些特定风格的巴洛克音乐其配器得以朝着多元化、大规模的方向发展。不过诸如管风琴、羽管健琴、维奥尔琴这类颇具历史的古乐器依然被广泛使用。

  在音乐表现形式方面,巴洛克时期要比文艺复兴时期的体裁丰富的多。皇室以及贵族对音乐的需求,促使许多巴洛克音乐家开拓出很多新的音乐表现形式,歌剧的兴起(并不是起源,歌剧的起源要追述到更久之前)便是最为突出的一点。虽然巴洛克时期的歌剧曾被一些专家批评为“矫揉造作”,但却是此后歌剧发展的一个基础。声乐领域的其他表现形式还有神剧、经文歌、清唱剧、受难曲和弥撒曲等,这些都是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由此可见在巴洛克时期,宗教音乐在西洋音乐中依然占有很大的分量。巴洛克时期的器乐曲发展很迅速,出现了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管弦乐组曲、各种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赋格和奏鸣曲等诸多表现形式。其中很大一部分通过发展、演变,从而成为了后来更为成熟的形式。

  三、巴洛克音乐的代表人物

  音乐在巴洛克时期的大发展也得益于这个时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作曲家。巴洛克时期最早的著名作曲家应该是意大利人蒙特威尔蒂,他出生于1567年,被誉为“文艺复兴时期向巴洛克时期过渡中显赫的人物”、“歌剧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曲家”,但现如今他似乎被我们所忽视,起码在国内普通音乐爱好者当中,熟悉蒙特威尔蒂以及他作品的人不会很多。维瓦尔蒂是大家很熟悉的作曲家,其实他和蒙特威尔蒂一样,也是意大利人,但是他却比蒙特威尔蒂晚出世一百多年!所以蒙特威尔蒂堪称巴洛克音乐的祖师爷。另外,巴洛克时期的法国音乐不可小视,库普兰是其中的代表者,同样出生于法国的拉摩也是同期著名的音乐家,他曾被誉为“十八世纪法国最杰出的作曲家”。拉摩与库普兰一同构建了法国巴洛克音乐的辉煌,两者都是拨弦古钢琴领域出色的作曲家。巴洛克时期德国音乐家的代表是泰勒曼和JS巴赫,其实亨德尔也是德国人,但他的创作大多在英国完成,而且还入了英国国籍,所以通常被视为英国作曲家。泰勒曼这个名字或许显得比较陌生,但在十八世纪他在世的时候,声誉甚至超过巴赫,但作品流传却不是很广泛。

  通常我们大家更为较为熟悉的巴洛克音乐作曲家是现面三人——维瓦尔蒂、JS巴赫以及亨德尔。他们属于同一时期的伟大音乐家,维瓦尔蒂最年长,出生于1678年;而巴赫与亨德尔都出生在1685年。维瓦尔蒂的名字与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紧密联系在一起,这部作品应该是最通俗的巴洛克音乐,甚至堪称流传最广泛的古典曲目。虽然其贡献远不如后面二人来的大,但知名度却非常之高,他所作的协奏曲也具有一定的品质。巴赫被誉为“音乐之父”,他的功绩自然非同一般,作品之多、水平之高也是亘古罕见的。亨德尔则具有天才的旋律大师,从他的音乐中可以感受到愉悦、优雅,他的协奏曲作品、歌剧、神剧都是巴洛克时期最为宝贵的音乐财富。

  四、巴洛克音乐的演奏

  最后简要谈谈巴洛克音乐的演奏。对当今的指挥与乐团而言,演绎巴洛克音乐有两种主要的方法。其一是采用现代乐器演奏,但是缩小乐团规模,以符合巴洛克作品的特定需要。其二则是采用古乐器或者仿古乐器演奏,甚至成立专门的小编制巴洛克乐团或者古乐团。两种方法相比,显然后一种演绎更能贴近巴洛克音乐的本质。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曾经有专业乐评人说过——乐手手中的乐器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对音乐的领悟与表现力,现代乐器同样能够体现出古乐的精妙、感人之处。当今巴洛克音乐演奏方面的好手包括:加迪纳与他的英国巴洛克独奏家乐团、哈农库特与他的维也纳爱乐协会古乐团以及马里纳与他的圣马丁室内乐团,他们都是当代乐坛巴洛克音乐最为权威的诠释者。所以购买由这三位名家指挥的巴洛克作品录音是相当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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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西班牙风格的古典音乐有很多了,比如:

  夏布里埃尔(Emmanuel Chabrier)的《西班牙》(Espana)

  里姆斯基柯萨科夫(Nicolai Rimsky-Korsakov)的《西班牙随想曲》(Capriccio Espagnol)

  格拉那多斯(Enrique Granados)的《西班牙舞曲》(Spanish Dance)

  莫斯高夫斯基(Moritz Moszkowski)的《西班牙舞曲》(Spanish Dances)

  此外还有拉威尔的《帕凡舞曲》、《西班牙狂想曲》等,其它著名的西班牙作曲家还有图里纳、罗德里格、古里迪、乌塞迪扎加、法雅等。

浪漫主义音乐

初期的浪漫主义音乐与其它姊妹艺术一样,也是发自欧洲“启蒙时代”的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自由民主思想,它比文学中的浪漫主义要晚数十年。贝多芬的晚期作品已成为初期的浪漫主义的先驱,其后的作曲家们皆可归为浪漫派。从时代上讲,十九世纪中叶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全盛时期。

在古典派作曲家贝多芬、罗西尼和韦伯的晚期作品中,已经明显流露出浪漫主义音乐的风格,正是他们开创了浪漫派的先河。1800年前后出生的作曲家们,形成了初期浪漫主义的中心。后来,浪漫主义音乐经过门德尔松、舒曼、肖邦和威尔第等人的进一步完善,在柴科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纳的时代达到了巅峰,这些作曲家、钢琴家构成了中期浪漫主义的中心。至于马勒、理查德�6�1施特劳斯和拉赫玛尼诺夫等近代名家的作品,则归于晚期浪漫主义音乐。

浪漫乐派在音乐史上的地位不言而喻,这一时期不但盛产伟大的音乐家,而且音乐体裁空前广泛,出现了诸如无词歌、夜曲、艺术歌曲、叙事曲、交响诗等新颖、别致的形式,是人类艺术史上的一大“宝库”。

关于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的比较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古典主义三杰,维也纳古典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从十八世纪中叶开始,以他们为代表的古典主义音乐开始盛行随着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法国大革命的冲击,欧洲的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艺术已不再仅仅是贵族所欣赏的高雅艺术,新崛起的中产阶级也成了剧场和音乐厅的观众。因此,来自民间的喜歌剧和平易生动的器乐音乐大量涌现

这个时期被历史学家和美术学家推崇为“古典”,在音乐领域,古典的风格表现在艺术上崇尚理性,音乐语言朴素精练,以严谨和谐的形式表达淳朴真挚的感情。这一时期堪称欧洲音乐史上辉煌成就。同时也影响着世界各国音乐的发展。

而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洲资产阶级民族和民主革命时期,以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和德国作曲家威伯的歌剧为标志开始形成浪漫主义形式,一直延续到19世纪20年代。

而以萧邦、舒曼、李斯特、瓦格纳、柴科夫斯基等为代表的浪漫主义音乐强调主观性,注重个人情感表达,偏重个性化的心理的刻画,感情热烈而奔放,形式上不受拘泥,各民族音乐家的作品充满了鲜明的民族风格。

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时空的界限并不明显,他们曾经共存过一段时间。而想要找到一个可以明确划分两者的定义也不是很容易的,这些定义常常因为过于简单化而忽视了很多非常重要的因素。事实上古典主义像线条一样棱角鲜明,而浪漫主义却偏重于色彩和情感,并含有许多主观和空想的元素。这是音乐给我们的直观感受。

而我想,两种音乐间的区别更多的体现在非音乐的元素上。到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已有改变,他们不再是一个城市,宫廷或教堂的雇员,古典主义时期的贝多芬也只是赢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独立,因为不管那些富人们多么慷慨的让他自行其是,他的大多数收入仍维系于贵族的庇护。而现在,理论上讲作曲家完全是自己的主人,实际上也就是大众的仆人,所以他们可以毫无顾及的做出大众想听到的音乐。

古典主义像木刻一样,理智,清晰,充满了逻辑思维的感觉,而浪漫主义的音乐就像水彩和五颜六色的油画一样,充满了人的各种感情,喜欢古典主义的恢弘和大气,更喜欢浪漫主义的细腻与贴心。听莫扎特的《女人心》感受“笑声与眼泪的结合”,也喜欢听舒波特的《小夜曲》,那种精致和小巧让人惊叹不已。我喜欢音乐,喜欢各种类型的音乐,他们让我感受到生活中感受不到的激情和感动,音乐让我充实,让我学着感动,音乐是有情感的,他让人哭泣,让人欢笑,让渐渐走向非我的人重新走向自我。无论是古典主义,还是浪漫主义都无法脱离的基础

我也要写这个诶,搜了搜可是没找到。还是自己写了,你参考下 这是一首意大利歌曲 歌曲主要是一首赞美西班牙姑娘的美丽 从演唱家霍勇老师的深情歌声中可以听出西班牙女郎的热情 与魅力 是一首充满欢快活泼气息的经典的意大利情歌。西班牙民间音乐丰富多彩。它不仅给本国作曲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源泉,也吸引着众多外国作曲家创作具有西班牙音乐风格、或以西班牙为背景的作品。西班牙女郎》这首歌是意大利作曲家V.奇阿拉用西班牙音乐素材写成的。这首歌表达了欢快、愉悦的舞曲风格。中心思想歌词里就能看出来了,表达了对西班牙女郎的爱慕和赞美之情~~~

  巴赫的音乐作品可以说是汗牛充栋,他把复调音乐推向了后世无人能够超越的、完美的顶峰。巴赫的音乐之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严格和均衡的美,主要体现在其对曲式的完美应用上,对这个方面的领悟要结合相关的曲式学知识;另一方面是深刻的抒情美,这个方面你只要用心听就不难领会,他的无伴奏小提琴,平均律,勃兰登堡,哥德堡,哪一首不是充盈着无比的深情?巴赫的音乐有不少都充满了沉思冥想的意味,当然也不乏生机勃勃、激动人心者。他的作品体裁多样,乐队的有六部〈勃拉登堡协奏曲〉、四部〈管弦乐组曲〉等,管风琴是他的强项,作品无数,我们熟知的有〈d小调托卡塔及赋格〉、〈c小调帕萨卡里亚〉等,其他键盘的有如雷贯耳的〈平均律〉、〈哥德堡变奏曲〉、〈英国组曲〉、〈法国组曲〉、<古组曲>等,小提琴的有〈无伴奏小提琴组曲与奏鸣曲〉、多部〈小提琴协奏曲〉、多部<小提琴奏鸣曲(有伴奏)>等,大提琴的有〈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与奏鸣曲〉等等等等

  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的音乐,可以说是构成欧洲音乐殿堂的一根重要支柱。对于整个巴罗克时期的音乐来说,巴赫的音乐成就,可以说是架在这座殿堂上的圆顶;对于其后的欧洲音乐发展来说,虽然直到19世纪巴赫才具有真正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一旦产生,便对欧洲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只有当巴赫在新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具有新的文化意义时,他的音乐作品才对现代音乐具有“启示录”的意义。而对于后人来说,没有研究过巴赫,就不可能理解欧洲音乐;未能深入研究过巴赫的作品,就难以成为一个严谨的、精通其专业的音乐家;若不能透过巴赫音乐纯朴的形式、精练的技巧乃至宗教音乐形式上的“外壳”,体验到巴赫音乐中蕴藏着的很深的思想情感,也就难以透彻地认识巴赫音乐的本质……

  在巴赫生活的时代,德国处于政治分列、经济落后的状况,文化艺术暗淡无光。外国的、例如法兰西、意大利、英吉利的文化,在德国占绝对优势,自己的民族文化受到轻视。恩格斯曾形容到,“从那个时候起,棍棒和鞭子就在国内占了统治地位;和整个德意志一样,德意志农民降低到极卑微的地位。”在这样情况下,教堂自然成了人们寄托精神情感的地方。

  在德国的图林根州“巴赫们”曾成为音乐家的代名词,这是因为巴赫一族,可以上溯到好几代人,其职业都是一种组成行会的音乐职业,世家相传,他们属于音乐艺人这样一种特殊社会阶层。在领主的宫廷中,巴赫的社会地位是仆役性质的,与厨子列在同一个名册上。他不具有自由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其创作的作品并不能直接成为其经济收入的来源,而是归于领主所有。即使成为托马斯的宫廷乐长,他也很难维持在莱比锡的生活,死后也无遗产,不似贝多芬死后还留有股票。他的作品除了在教堂中,在当时演出也很少,死后长期默默无闻。

  他的作品有不少是为统治者写并对其歌功颂德的,但是他不满足于自己屈辱的地位和现状,所以不断地转换他的恩主,寻求能更好发挥自己艺术才能的栖身之处。他甚至说过自己是不得不生活在被人厌恶忌妒的环境中,并且也曾和宫廷、教会中的恩主发生冲突,所以他也有傲慢、倔强的一面。

  巴赫1703年曾在阿恩施塔特的教会担任风琴师,同时也为宫廷作曲。从那时起,他写了许多著名的作品。1704年创作的d小调托卡塔,其中具有某种威力,像在用非常有力的语言在说话。在中间转调处,他杰出地运用了许多减七和弦,似狂风一般有力。过去一度有人认为这是其晚期的作品。只是因为他带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妇女到教堂唱歌,被城市议会列为罪状后,就自动辞职了。

  1708年他曾在魏玛宫廷任风琴手。这时,虽然他的身份也很低,但是作为一个风琴师,他的地位和名声却逐渐提高。在德累斯顿,巴赫应邀与法国演奏家作即兴演奏的比较竞争,虽然那位法国人跑了,而他却成为德国音乐家和外国人竞争获得第一次胜利的好榜样。

  1717年,巴赫生平第一次担任奎登宫廷乐长。由于奎登公爵非常爱好音乐,他甚至在国家支出中抽了三十分之一作为经费组成18个人的乐队。巴赫在奎登宫廷服务了六年,他的重要器乐创作都是这个时期完成的。他献给勃兰登堡侯爵的《勃兰登堡协奏曲》,富于生活气息,也具有骄傲、华丽的贵族性格。此外,他还写了《半音阶幻想曲与赋格》、为独奏小提琴用的三首奏鸣曲、三首“帕蒂塔”(Partita)等。另外在1721年,巴赫写了C大调、d小调的管弦乐组曲、法国组曲;1722年写了《平均律钢琴曲》上集,1723年写了两部和三部创意曲等等。这一时期的创作,被认为具有广阔和大胆的思想和技术手法。

  巴赫在1723年到了莱比锡这个繁荣的商业城市,在当时也是自由的都市,在法制上可以不受理那里的萨克森公爵的统辖。在那里他演奏了一首自创的教会康塔塔,使该市的议员们听了非常饮佩,因而获得了圣·汤姆士教会的乐长工作。此外,他还作其他三个教会的音乐指导。这期间,他为教堂写了许多很好的音乐作品,如有名的《约翰受难曲》、《马太受难曲》等。此外,为了谋得宫廷作曲家的职位,他曾写了一部伟大的作品《b小调弥撒》。这部作品与《约翰受难曲》、《马太受难曲》一样,虽然是宗教作品,但是其音乐精神的如此广阔,就像是在面向全人类说话,已经远远超过了宗教的局限。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巴赫的成名有赖于他的受难乐。受难乐所表现的耶稣的悲剧性经历,不仅具有某种史诗性,同时也是现实生活情感的表现。这种宗教音乐,所表现的悲哀、沉重、压抑的感情,应当说是只有当时的德国人才是具有感情。这种感情,从我们能够听到的,也只有德国人写的最深。当然,由于巴赫本人是新教徒,而宗教显然是他的精神寄托之处,所以这种情感的表现,就很难与某种宗教感情分开来。只是巴赫在受难乐中创造的宗教气氛,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而是能够体验到当时某种社会情感和心态的宗教气氛。甚至巴赫本人也已经在其中充当了一个感情力量充沛的角色,通过他自己的音乐表达,时而抒情的刻画耶稣悲剧性经历中的细节,时而展开史诗般的广阔和宏大。以至于当时莱比锡的听众抱怨教堂竟然上演了像歌剧一样的作品。

  巴赫在《马太受难曲》中,用两组合唱,两组管弦乐,戏剧性地对立起来,而让圣咏的主题在它们之上自由飘荡。这部作品也具有很强的抒情性,作品的结束合唱非常有力量,使用两个合唱队、八个声部,描写耶稣下葬时人们的感情。宽厚的低声部,恰似广阔的河床,旋律在上面奔流。保持着复调音乐的感觉,而庞大的合唱自由宽广地歌唱着,充满着力量:

  甚至在他的器乐作品,例如《半音阶幻想曲和赋格》、《d小调托卡塔赋格》,也能感受到一种冲破束缚、有冲击力的情感表现。其中如《d小调托卡塔赋格》曲调的自由豪放,旋律线的幅度大,音域宽,似朗诵性调的起伏,动荡不安,充满激奋情感。而《半音阶幻想曲赋格》更倾向于内心,不求表面的壮丽,而是富于内心的刻画,有较强烈的表现。

  由于德国宗教是德国音乐的土壤,历史上德国宗教管风琴音乐也很发展,所以在巴赫的创作中,仍然保持着复调音乐的典型性,并且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但是,这种复调音乐思维方式,恰恰是在主调和声音乐发展到相当水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复调音乐思维方式,它并不同于过去带有教会调式痕迹的复调音乐。仔细分析,其中有清晰的和声结构与功能。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可能正是巴赫在复调音乐领域集大成的做法,终将其发展到完美的地步。

  从音乐的旋律特征上讲,由于他的音乐是多声部,因此模仿手法是重要的,结果因造成音乐连绵不断的交织、发展,但却欠缺后来古典派的方整、段落分明和结构上清晰。而这却正是巴赫的特性,显然,我们是不能用乐句、乐段去分析巴赫的。此外,从和声的发展来看,大、小调功能体系和声是巴赫最后确定、成型的。即使到了18世纪中叶为止,在当时和声所能达到的基础上,其成果是要归功于巴赫,他甚至被贝多芬称之为“和声的创造者”。

  直到1892年,当年轻的门德尔松在柏林首次上演沉睡将近一百年的《马太受难曲》之后,巴赫的艺术价值才被人更多地了解。瓦格纳曾说,巴赫是德国人民在完全黯淡的悲惨世纪中内在精神生活的记载。从德国的历史上看,新教圣咏(Chorale)在德国民歌中占有特殊的地位。而巴赫音乐就是通过新教圣咏将他的作品与德国民族文化结合在一起的。值得一提的是,巴赫曾写过不少世俗康塔塔。在他的《农民康塔塔》中,作品全部采用了民间舞曲及流行的民歌。这是了解巴赫不可缺少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巴赫的音乐中,跳动着的正是德国人民的脉搏,这也正是巴赫音乐的灵魂所在。

  JS巴赫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他的音乐大多为表达对主的崇拜,表现主所创造的世界的和谐,表达的不是情感而是信仰。JS巴赫认为,世间万物都是上帝之创造、之恩赐,都在上帝的光辉沐浴之下,音乐所要歌颂的是这种上帝创造的和谐,和谐之中对那种上帝之光的仰望。在JS巴赫看来,音乐是他通向天国,与上帝对话的云梯。音乐本身就是天堂的奇迹。音乐方式,是通过隐蔽的理性的方式使人感觉上帝的存在。

  JS巴赫音乐中除那些直接为宗教仪式而创造的管风琴曲、弥撒曲、受难曲、经文歌外,器乐曲往往通过节奏的对比与变化,来表现复杂的均衡关系。通过这种均衡关系而作复调处理,对位、变化,达到一种极丰富的循环。他的音乐,简单的也就是最复杂的,师最基本的点、线、面的复杂变化,接近于数学与逻辑。所以研究巴赫的权威,著名管风琴家施魏策尔认为,巴赫的音乐是一种像宇宙本身一样不可思议的本体现象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情感符号

现代西方符号论美学的核心概念。符号论美学是由符号论哲学分化出来的,是符号论哲学的一部分。其创始人是德国现代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他的符号哲学是从研究人的本质出发来研究人类文化的,所以他称自己的哲学是人类文化哲学。他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既不在于人是理性的动物,因为人和人的创造都有很多非理性的成分;也不在于人是社会动物,因为动物也有自己的社会;而在于人是符号的动物,这才是动物所不具备而为人所特有的。他所谓的人是符号的动物,即指人能够进行符号化思维和符号化行动。他在《人论》中说: “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正是这种人类活动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人的符号化思维和符号化行为创造了人类文化,各种文化形式也就成了人所创造的符号,人就生活在这样的符号的宇宙之中,除了符号其余的一切对人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卡西尔认为各种文化形式都是符号,但并不认为各种文化形式都是一样的。在《符号形式的哲学》中,他把人的精神能力分为两种,一种是分析推理的逻辑,一种是创造性想象。认为前一种能力创造了语言,后一种能力创造了神话。而这二者正是最早诞生的人类文化的双胞胎。后来在神话的创造性想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宗教和艺术,而在语言的逻辑推理基础上发展起来了科学。这两类文化形式无论对于主体还是对于客体都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前者是表现的、情感的;后者是再现的或纯意义的。后来在《人论》中卡西尔进一步强调了神话和艺术的表现情感的功能,认为“神话的真正基质不是思维的基质而是情感的基质”;“艺术的最大特权之一正在于它从未丧失过这种‘神的时代’”,即要通过想象来表现人的情感。但他与克罗齐和科林伍德不同,并不认为艺术表现的情感是纯粹个人的,并主张要赋予情感以形式, “艺术确实是表现的,但是如果没有构形它就不可能表现。而这种构形过程是在某种感性媒介物中进行的。”这些理论为美国苏珊·朗格提出“情感符号”的概念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卡西尔那里,尽管对各种文化形式作了区分,但他着重论述的是各种文化形式的统一性,尽管他“寻求的不是结果的统一性而是活动的统一性,不是产品的统一性而是创造过程的统一性”。这种区分在他的学生——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那里才变得明朗起来。朗格将整个符号系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推理性符号,其代表形式是语言;一类是表现性符号,其代表形式是艺术。她在《艺术问题》中说:“语言能使我们认识到周围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周围事物同我们自身的关系,而艺术则使我们认识到主观现实,情感和情绪”, “使我们能够真实地把握到生命运动和情感的产生、起伏和消失的全过程。”这两种符号形式产生于人的两种本能和需要。人一方面有理性实践的能力和需要,这是语言产生的基础,人们根据语言进行抽象思维,处理人和周围事物的关系。人还有表现情感的能力和需要,这是产生艺术的基础,人们据此将人类情感转变为可见可听的形式,实现其内在生命的表达和交流,以进一步发展人自身的生命能力。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提出了“情感符号”的概念,并认为这就是艺术的本质。“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

朗格同卡西尔一样,虽然认为艺术是表现人的情感的,但并不认为艺术是一种自我表现。她对传统的表现论的美学进行了深入地批判,认为“发泄情感的规律是自身的规律而不是艺术的规律”,“纯粹的自我表现不需要艺术形式”,“以私刑为乐事的黑手党徒绕着绞架狂吼乱叫;母亲面对重病的孩子不知所措;刚把情人从危难中营救出来的痴情者浑身发抖,大汗淋漓或哭笑无常,这些人都在发泄着强烈的情感,然而这些并非音乐需要的东西,尤其不为音乐创作所需要。”那么,艺术表现的是什么样的情感呢朗格认为,艺术表现的是人类的普遍情感。正是这种人类的普通情感才赋予艺术以特殊的意义,人们才能对个人创造的艺术有共同的感受和理解。她强调指出,艺术家的个人情感对于艺术创造并非是毫无意义的,但只有这种个人情感与人类情感相一致的时候,才能在艺术创作中发挥作用。由此可见,朗格所谓的情感符号,实际上是指人类的情感符号。

情感的力量是强烈的,能够震撼人的心魄,但它毕竟是抽象而空洞的,并没有客观的形态。所以,艺术表现情感,绝不能如克罗齐等人所说的表现就是创造,就是艺术。朗格和卡西尔都批判了克罗齐的这种主张,认为情感的表现过程就是客观化的过程。但他们所说的客观化,并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将情感用文字、色彩、声音记录或模写下来,而是指赋予情感以形式,即通过其他的客观对象来表现情感。朗格说: “我们如何才能捕捉、占有和把握情感,从而使情感内容……用一种普遍的形式便可呈现给我们的意识呢答案是:可以通过创造某种客观对象来达到上述目的。”她认为,艺术的创作过程是用人类情感重新构造客观对象的过程,艺术的形式就体现在这重新构造的客观对象上。以上这些,就是她把艺术定义为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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