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说受伤人可怜是什么意思

办案人员说受伤人可怜是什么意思,第1张

意思是对他的境况和经历表示同情。

一个人可怜的意思是她有着很不顺畅的遭遇,在遭遇中他受的伤害或者说他的处境,让人感到同情。可怜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kělián,意思是:怜悯,可惜,值得怜悯,数量少或质量坏得不值一提,令人喜欢,讨人喜欢。法院办案人员,基本上都属于法官系列。无论你是在各个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也好,民事审判庭也好,经济审判庭等等。直接开庭审理案件也好,这是属于法官。如果法官说受伤人可怜则说明法官对此人存在同理心。

办案人员就是一个案件的办案民警或者检察官法官。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他们的感情肯定会因此受到影响,得知女友竟然是逃犯,男子悲痛欲绝,女子被警方带走后,男子质问女友为何要欺骗自己,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这样戏剧性的一幕居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但是结果并没有电视剧里面的剧情那么戏剧性,对方是警方通缉的在网逃犯,任谁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对象,本来打算趁着放假一起去玩,结果没有想到得知女友是逃犯的真相,实在是让人唏嘘。

安徽男子过防疫点的时候发现女友是逃犯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疫情的关系,节假日周边都加强了防疫检查,没有想到却意外发现了一名网络在逃罪犯,这对情侣原本打算趁着放假增加彼此之间的感情,没有想到却发生这样的事情,面对警方的要求出示健康码,女子却迟迟没有动作,而且还有躲闪的迹象,根据民警多年的办案经验,猜想对象的身份可疑,所以对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对方居然是一名在逃网络罪犯。

原来这名女子此前因为涉嫌开设赌场,被警方列为在逃嫌疑犯,警方一直都在寻找她的踪迹,没有想到对方居然自投罗网,确认该女子的相关信息之后,警方立刻对其进行逮捕,却让在一旁的男友傻了眼,他非常不理解警方对女友的行为,得知真想后男子犹如五雷轰顶,他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接连质问女友为何欺骗他之后就含泪离开,看来交往对象的时候一定要多加了解,经过此事之后,他们的感情也因此画上句号,没有人愿意接受一名逃犯,也没有人愿意与在网逃犯扯上关系,所以大家交往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格外谨慎,以免发生类似的情况。

        记得一个周五下午,刚把一个证据如毛线般的诈骗案审结了,想到马上周末了,心里真的是生物钟式放松起来。不料,一个电话打破了短暂的宁静。原来,就是这个案子的被害人,因被骗二百多万,曾多次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不过这次的通话好像不太友好,当时话筒那头刺耳的言语和急躁的语气惊到了我,他称和其他几个被害人已经在单位门口等候许久了,并扬言如果办案人不下去接待第二天就去纪委告发。想到,审查起诉阶段,我已电话告知了权利,认真听取了意见,还专门制作了听取被害人意见表,详细记录了他的诉求,主要是要求追加他认为可能存在的共犯。

      我平复了下情绪,冷静地梳理了下,通过电话可以说明白的,就不必须当面谈,况且,一周前,我已经当面听取了他的意见,并做了释法说理工作,不需要他们一趟趟跑了,想必这也符合“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司法为民宗旨,他及委托代理人的意见我也阅知,权利已充分保障,重要的是,他当时的情绪状态不适合和承办人沟通,搞不好真的会发酵成一桩事件。彼时,幸好有办公室小伙伴的情绪拦截,我头脑异常清醒,没有被他的情绪影响着。所以,我平静地建议他通过律师寻求正当的救济途径。

      最后真的没有下去接待他们,但我也没掉以轻心,主动联系了侦查人员和他的委托代理人,争取做好解释工作,并建议提供线索尽快查找其他共犯的证据,便于达到起诉条件由公安机关再行移诉。

        案子办多了,接触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多了,也会对各种奇葩当事人宽容许多。然而,我想对被害人说,或者所有的案件当事人说,怎么说比说什么更重要,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获得赔偿表达诉求是你们的权利,但是如果没能以正当合适的方式表达出来,又是以举报相威胁又是重复递交材料,等等不一而举,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一定要相信公检法,相信每一名办案人,没有哪家司法机关会包庇和偏袒涉嫌犯罪的人,也没有哪个办案人能枉法办案。随着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每个承办人都有如山的责任,司法机关的办案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凸现文明,越来越顾及人性。你对办案人发火了,你的钱财就能追回来了?你把办案人诬告了,是不是自己还惹上一堆责任?你让办案人牵扯了太多的精力在案外,留给审查案子的时间是不是就更少了?

      有时候,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很简单,但是案子之外的杂事很头疼。比如,一起寻衅滋事案,因涉及两家培训机构的同业竞争,赔偿和解工作一直很艰难,至今都没达成,审查期间,几乎每隔两三天都会收到双方以各种身份送来的意见、材料等等和打过来的电话,关键还都是一模一样的重复材料,就是要求改变罪名,变更羁押措施等等,那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的气势着实像一条鞭子似的催促我尽快结案。

      当然了,沉闷单调的办案之余,也有轻松一刻。隔壁公安系统中就有几个幽默的办案人,他们时常带来阵阵欢笑,总是一脸和气,笑嘻嘻地,交流起来也是风趣十足,办经验又老道,这样的侦查人员办案子,我从来不担心沟通问题,即便出现疑难杂症或者法律空白,或者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压力。记得有个诈骗案子需要审计,因被害人众多,银行流水明细的核实工作量大,审计报告迟迟作不出来,案子只能作一次退查,这就影响了案件比,每次电话沟通,我都会抱怨一句“你是不是和我们的案件考核性格不合”,他便回一句“正好退回去再磨合磨合”。

        还记得向一名公安人员抱怨承办犯罪嫌疑人讯问时撕毁了留存给他的文书,第二次再想讯问联系时又不接电话,请求他帮忙时,那一句“我等给他上上政治课”,一下子惹笑了我,瞬间解了怒气。

        侦查工作严肃严谨,能有一颗举重若轻的心态难能可贵。

      隔壁法院系统的也有一些亲切可爱的同行,他们业务棒,善沟通,这些无形中提升了办案的愉悦感,让我更加爱上这个职业。比如一个盗骗交织的案件,本来对于定诈骗和盗窃就有分歧意见,为了说明为何起诉书认定了诈骗,我从行为的整体性、先前获取手机密码的方式及被害人的处分瑕疵等方面,和承办法官交流时,作为业务“大拿”的她,耐心听完了我的意见,最后也认同了定诈骗,对比了盗窃和诈骗的量刑,确定了刑期,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效果,简单说,就是无论定诈骗还是盗窃,最终刑期基本相当。你看,业务水平和技能是一回事,能否享受到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则是另一码。

        有个检察官说过,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我倒觉得不一定就是办的别人的人生,但一定能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          一段时间,我们办公室的收案,犯罪嫌疑人都是道德层面的“渣男”,有的婚内出轨和别人同居,有的同时和配偶、第三者交往,并和第三者生育子女,有的以与离异女人恋爱为名骗色骗财等等,最终受害的都是女人,都是人财两空的后果。我们在指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不禁对被害人同情起来,但也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慨。

        明知对方有配偶,为什么还要和他同居,明知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为什么还给他生育子女?我真的不理解她为什么要和这样的男人交往?实在是颠覆了我的婚姻观,等等,办公室同事一起讨论案子之余,时常会有这样的花絮。

        检察官也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对被害人有代入感,有深切的同情,然而,情绪化的感受代替不了正义的伸张。或许,检察官的理性思维不能解释当事人的情感需求;或许,当事人有自己难以言说的处境;或许,案件之外有不为人知的背景。这些疑问不断挑战着原有的三观,也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路途。

        每天下班回家路上,我都喜欢让音乐陪伴。此刻,可以把积攒了一整天的情绪沉淀下去,可以让办案带来的琐碎与焦躁随风飘散,可以把办公室小伙伴的趣事和暖心浮现一遍,也可以重新鼓足力量迎接新的案子。

     

相比大热的国庆献礼片能在影院当下引发共鸣,紧接国庆档的《犯罪现场》作为犯罪片,首要的任务是赋予观众探寻真相过程中解密般的快感,完成这个规定动作的同时可以尝试深度展现正义与邪恶、无情和有情、现实和幻觉等多重关系纠葛。从结果看,《犯罪现场》附加题比规定动作完成地更好更成熟,导致观众会被一些闪光片断和画面打动,但很难体验真相游戏中淋漓尽致的感觉。

整个**的基调模糊而阴暗。珠宝抢劫案团伙成员徐糠被杀,警方督查叶守正带领的团队把抢劫团伙头目汪新元作为重点嫌犯调查。汪新元出于自保以及保护剩存团员的目的也开始积极调查真相。林法栋和汪新元数次交手,加上犯罪现场一只鹦鹉的帮助,最后解锁真相。

整个故事最核心的价值矛盾在于正义与邪恶,也是所有犯罪片的基本价值讨论。警察一定是正义的代表吗?罪犯必须是冷血无情的嘛?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吗?从这种层面切入的故事相往往不是大团圆结局,却更容易借助丰富的情感体验产生打动人心的力量。

**展示了多处犯罪现场。作为故事背景的珠宝抢劫案现场;抢劫犯之一徐糠被杀现场,引发了叶守正和汪新元的双边追查,也是整个故事的由头;抢劫犯成员在洗衣店被炸死,汪新元开始怀疑真正的凶手;汪新元的小弟红毛在逃跑中被杀;一闪而过的叶警官于海,真相浮出水面。徐糠被杀是主要现场,其他是这个第一现场的背景和衍生。红毛被叶警官枪杀的场景中叶警官没有说出全部的事实,所以表面看起来的警察办案现场实际上也是隐藏的犯罪现场。当然所有这些还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中、呈现在屏幕上的,不包括潜藏在人们头脑中的模拟犯罪。

抢劫案中正义与邪恶的绝对对立,到之后犯罪现场追查警察为嫌犯说话、林法栋开始顺着汪新元提供的线索查案、叶警官解释红毛死因的含糊其辞(当然最后才会知道他掩盖了更重要的事实),正义和邪恶就从清晰的靶子逐渐变成晃动的影子。在这些或明或暗、或实体或臆想多层次的犯罪现场中,正义和邪恶的关系是流动的、纠缠的、甚至相互转换的。

随之而来的,绝对真实和绝对虚假的矛盾。徐糠案发现场的唯一见证者:一只鹦鹉。鹦鹉可以经过训练说出人话,但是怎么保证它说的一定是真的?也就是同僚问林法栋的问题:“你怎么向市民解释?”什么是可以相信的绝对真实?每个人都在努力辨别周围的信息,对汪新元来说可能是JOY到底是不是好人、会不会出卖我?对于林法栋来说可能是上司隐藏了什么秘密、他和案子有什么牵连?整个故事就在一点点去伪存真中推进,最后剔除所有虚假信息,找到一个真相。

**可以看成以汪新元和林法栋为中心的双男主模式,每个人又杂糅了多种特质。汪新元可以杀人不眨眼,也可以因为一碗甜汤感动得热泪盈眶,林法栋是一个欠着高利贷却又养了一窝子流浪猫的警察。如果每个**人物都有人设的话,这样立体的人设将极大地激发我们的好奇心,因为越是复杂的人物越真实可感、越能散发魅力、越出彩。

在具体的行为上,最有趣的设计是双向追查。警察查案的同时,汪新元为了验证自己的怀疑,潜入叶守正的家查探线索,主情节从警察查案、嫌犯潜逃变成罪犯和警察互查模式。两种身份就这么交叉互换了。在主人公身上,设计的核心是制造对立。在同一个人身上制造对立的人格特质、对立的身份,但在情节的发展中又要做到情理之中。

发展不充分的点在于人物动机。汪新元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叶守正最恨的是汪新元,为什么采取迂回策略浪费时间解决团伙成员,为什么会因为分赃不均自找麻烦?人物动机不充分直接打乱了**的节奏,使得整个情节铺垫很多之后急转直下,直接从口中而不是合理的情节发展和行动中硬塞给观众一个真相,减弱了得到真相时的惊奇感和预想中高潮的力量。

**加了很多象征元素。汪新元关于蚂蚁的幻觉让人想起一条安达鲁狗,可以把它看成一种内心压抑、躁动的外化物。晚上睡觉睁着的眼睛,永远没法睡一个好觉。最后他仿佛也变成了那只永远飞着的无脚鸟,能闭上眼睡好觉的时候就是去世的时候。鹦鹉既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也代表着那难以言说的犯罪真相,给案子加上了神秘感。通过训练的鹦鹉开口说话,既在事件进展上指明了案件的方向,也和经过努力查探真相水落石出的叙事相互呼应。这些都丰富了**的视觉体验和意义系统,让画面更生动、叙事更有感染力。

高潮的画面是有表现力的。汪新元和林法栋在黑暗中的坟地对峙,还有什么能比坟地更能传递出死亡气息的呢?风中飘荡的杂草映射出动荡的命运,瓢泼大雨砸在主人公的脸上、望向茫茫夜空,这个场景给整个**贡献了为数不多具有**美感的画面。如果不是一直重复播放“这个世界本不该如此”的台词会更加完美。

有鲜明的**基调和形象系统、良好的人物基础,容易使观众产生共情;但在动机、情节和台词设计上有明显的缺陷,损耗了推理探案的快感,这些都让《犯罪现场》成了一部情感大于理智的片子。

  这方面的影视剧看得很少 不过去年看得连续剧《密战》本人感觉不错 剧情介绍 安全局侦察队队长刘志军在带队执行抓捕代号为“猎豹”的间谍行动中,意外发现对方要偷带出境的竟是 “星讯六号”卫星的设计方案。保密局接到中央指示,会同安全局、公安局成立专案检查组,组长由保密局督查处处长武梅担任。检查组对卫星研发机构322所展开调查,但工作处处碰壁,收效甚微,而与此同时境外间谍组织也对322所的网络发起攻击,内外交困的检查组在沈伟国父子的帮助下,成功挖出潜藏在322所内部的间谍方瑶。武梅本想顺藤摸瓜查出间谍组织幕后指挥 “银狐”,不料反而中了“银狐”圈套。方瑶被杀手“蝴蝶”杀害,线索突然中断。

  “蝴蝶”出逃滨阳,由长期潜伏在滨阳的间谍林孝廉接应。林孝廉的任务是对滨阳卫星测控实验基地727站下手,但追捕“蝴蝶”而来的检查组却打乱了他的部署。间谍刘鹏在被追捕过程中车祸身亡,情急之下,林孝廉把市委秘书长佟一凡拉下了水。在佟一凡的帮助下“蝴蝶”进入727站,却被滨阳安全局秦风发现,在一场生死较量中,秦风不幸牺牲,“蝴蝶”也被击毙。佟一凡无法承受良心谴责,主动认罪。即将离境的林孝廉被绳之以法。

  间谍组织的行动接连受挫,“银狐”只能孤注一掷对航天十九院发动最后的进攻。十九院保安队长罗兵成为间谍利用的工具。武梅为了擒住“银狐”让庞剑卧底进入十九院,一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暗战悄然开始。在“银狐”的两套窃密计划均告失败以后,他竟然绑架了武梅的女儿婷婷,威逼总工程师周旭用核心机密换取女儿的生命。在国家利益和女儿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刻,武梅挺身而出与“银狐”展开了最后的较量……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祝你愉快

自由恋爱时期,只要不违法立功,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情感选择。但感情不是玩物,每个人都需要认真对待,不管是和谐还是分裂,都要理智对待,切不可偏激。这一次我们要讲的是一段三年的感情所造成的悲剧。(以下名称均为假名)故事从2017年的一天开始。

当晚,湖北某县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那里可能发生了一起人命案件。接到报告后,处理此案的警察和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犯罪现场在当地一栋居民楼的四楼。办案民警赶到时,门已关好,敲门无人应答,于是赶紧找房东开门。门一开,办案的警察就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房间的客厅里有很多新奇的血迹,而在卧室里,两个人倒在血泊中死去。经警方调查人员了解,受害者为两姐妹,我妹妹小丽(化名)二十出头,我妹妹小彤(化名)才五岁。

两名受害者脖子上都有严重的锐器伤,小丽的脸被立功嫌疑人用刀割破。分离现场没有财物损失的迹象,立功嫌疑人的犯罪目的似乎很明确,就是杀人。谁会如此残忍地杀害姐妹?据报案的市民说,我看到一个年轻人戴着口罩从楼里冲出来,身上有血。

很明显,那个着急的人涉嫌严重立功。根据这条线索,办案民警停止了对周边地区的仔细查看,寻找可能的线索。同时,在受害者父母的口中,办案民警也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据受害者父母称,小丽有一个交往三年的男朋友,两人都订婚了,但这几天一直有争执。案发当天下午,此人曾去过他家。

小李男朋友叫赵军(化名),不是湖北人,是河南人。互相介绍之后,就成了情侣,有了订婚仪式。事发当晚,办案民警在监控视频中看到一辆河南牌照的车。经查是赵军父亲名下的车,司机是赵军。受害者未婚夫赵军有严重立功嫌疑,警方迅速展开清查,并在可能地点停止追捕和拦截嫌疑人。当两地警方积极部署控制时,立功嫌疑人赵军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

当立功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背后的动机就暴露了。原来赵军和小丽订婚了,只是在婚姻问题上有很大分歧。赵军,立功嫌疑人,想早点结婚,小丽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由于他们异地恋,有些问题处理不好,感情问题越来越严重。在立功嫌疑人看来,我不断喜欢小丽,但三年感情的结果对他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于是决定向小丽要3万元彩礼。无论是真的要把钱拿回来,还是这样救小丽,赵军的要求最终都被小丽拒绝了。案发当晚,觉得自己身无分文的赵军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个口罩来到被害人家里。他打算以暴力手段返还彩礼,但双方再次发生争执。赵军,一个冲动的立功嫌疑人,最后残忍的杀死了小丽。此时他猖狂,残忍地杀死了房间里只有5岁的小桐。

功勋嫌疑人赵军坠入法网,为自己残忍可怕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悲剧再次令人警醒。赵军,立功嫌疑人,性格内向,而普通内向的人遇到问题往往很难主动与人沟通。积压的情绪最终会在生成中出来,一旦集中,生成往往会做出一些不明智的行为。在这个故事中,最直接的诱因显然是彩礼和婚姻的问题。按照大多数人的逻辑,既然没结婚,就不应该收彩礼。

遇到赵军这个内向偏执的人,双方沟通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冲动行为。其实回头想想,既然感情一次救不了,处理经济纠纷,赵军的诚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关键人的性命就毁了我一生。

法律主观:

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故意损毁财物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 调解协议书 。第一百五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第一百五十五条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第一百五十七条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第一百五十八条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第一百五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 损害赔偿纠纷 ,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百六十一条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 治安管理处罚 ,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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