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什么诗表达豪迈的情感

王勃什么诗表达豪迈的情感,第1张

「忽梦游仙」王勃

仆本江上客,牵迹在方内。寤寐霄汉间,居然有灵对。

翕尔登霞首,依然蹑云背。电策驱龙光,烟途俨鸾态。

乘月披金帔,连星解琼佩。浮识俄易归,真游邈难再。

寥廓沉遐想,周遑奉遗诲。流俗非我乡,何当释尘昧。

「怀仙」王勃

鹤岑有奇径,麟洲富仙家。紫泉漱珠液,玄岩列丹葩。

常希披尘网,眇然登云车。鸾情极霄汉,凤想疲烟霞。

道存蓬瀛近,意惬朝市赊。无为坐惆怅,虚此江上华。

「咏风」王勃

肃肃凉景生,加我林壑清。驱烟寻涧户,卷雾出山楹。

去来固无迹,动息如有情。日落山水静,为君起松声。

「滕王阁」王勃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

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观内怀仙」王勃

玉架残书隐,金坛旧迹迷。牵花寻紫涧,步叶下清溪。

琼浆犹类乳,石髓尚如泥。自能成羽翼,何必仰云梯。

「赠李十四四首」王勃

野客思茅宇,山人爱竹林。琴尊唯待处,风月自相寻。

小径偏宜草,空庭不厌花。平生诗与酒,自得会仙家。

乱竹开三径,飞花满四邻。从来扬子宅,别有尚玄人。

风筵调桂轸,月径引藤杯。直当花院里,书斋望晓开。

应该就这些吧

这首诗没有落入悲秋的窠臼,而是赞美秋景的美、自然的美,展现诗人洒脱的格局。

首句“远上寒山石径斜”,写出了山路绵长、山势高而缓,也体现了山中的寒意。

次句“白云深处有人家”,写诗人顺着曲折的山路望到了云雾中的房屋。表现了房子的位置很高,承接了上一句的“石径”,使得画面完整起来。

第三句“停车坐爱枫林晚”,表达了诗人对山中枫林的喜爱之情,停下车来仔细欣赏。

最后一句“霜叶红于二月花”,写出枫林的魅力所在。“霜”对应了前面的“寒”,“霜”也衬托出枫叶的红艳。

深婉开少游的作家是欧阳修

“疏隽开子瞻,深婉开少游”指的作家是欧阳修。

他的词畅达隽永,苏轼的词继承了这点,而深曲婉约,被秦观继承。苏、秦两人也由此自成一派,宋代词能百花争艳,和词人的传承与开拓精神是分不开的。

欧阳修的词创作在宋代也算是自成一体,脱离了花间词的窠臼,同时对后代词人影响深远。他的词畅达隽永,苏轼的词继承了这点,而深曲婉约,被秦观继承。苏、秦两人也由此自成一派,宋代词能百花争艳,和词人的传承与开拓精神是分不开的。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

1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这个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2曾读过一本契科夫的短篇小说集,第一篇小说叫作《打赌》。是写—位法律学家与一位企业家在一次沙龙聚会中在谈到一个新近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囚徒时争执起来。企业家认为在监狱里蹲十五年还不如判死刑的好;法律学家则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是希望。二人争执不休,最后打起赌来,赌注是法律学家让企业家把他关起来,十五年后如果法律学家不违约,企业家的全部财产归法律学家所有。第二天早晨,法律学家便被企业家关进自己后花园的—间小屋,这间小屋只有一个送食物的小小窗口。法律学家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屋里开始过起监狱生活,企业家每天给他提供所要读的书。时间一天天流逝,法律学家读完了政治、经济、哲学、科学、神学、文学大全,十五年的时间终于到了。这时的企业家因在生意场中失利,他知道时间一到自己便会变成一个穷光蛋,于是他决定在到期的头天夜里杀死法律学家。银行家好容易打开那把十五年来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生锈的铁锁,发现法律学家正在残烛前伏案熟睡,银行家正欲趁机杀死这形同枯槁的法律学家时,却发现桌上放着一封给他的信。信中说,他感谢企业家,十五年来他读了许多书,这些知识将是他终身用不尽的财富,他还明白了许多道理。他决定不再要企业家的财产,他将于明天拂晓前破窗而出,自动毁约。银行家看完信决定放弃杀死法律学家的念头。第二天拂晓前法律学家果然毁约破窗而出,既保留了银行家的财产,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这篇小说似乎包含了许多道理,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应该是它的主题,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热爱生命并不等于贪生怕死,“人生自古谁无死”记得秋瑾有一首诗:“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尊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古今中外一切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懂得生命价值和运用生命价值的。一切正常人都是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当然在生活中不可能每一个人的死都重于泰山,然而却不可以轻如鸿毛。人是不可以轻生的。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在宇宙空间飞行过的宇航员,到南极去进行过科考的科学家,当他们远离人类群,远离家乡,远离亲人,面对广袤无情的大自然和宇宙空间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时候,他们悟透了一切,他们感受到了人类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是非常渺小和脆弱的。同时觉得生命又是非常可贵和伟大的,人类在面对生命的极限时要求生存是多么地不容易,多么地艰难。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人们,他们认为人类生活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他们甚至认为人类的相互争斗都是不应该的。只有失去过才知道拥有的可贵,然而生命不能作这样的游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那些挑战过生命极限的人他们从生与死的边缘走了过来,更加懂得珍惜生命和生活。由此便又想到杰克·伦敦那篇叫作“热爱生命”的小说:两个淘金人历尽苦难和艰辛,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感人故事;使你觉得人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人的生存欲望是多么强烈,人在死亡的边沿才会深切感受到生的可贵。那么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轻生还有什么理由要无缘无故的离开这个人世呢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是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的,这恰好证明着生的可贵。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

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3 热爱生命的故事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老医生走出去了。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4热爱生命 作者:杰克·伦敦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 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 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

满腔的爱国情怀和壮志豪情,却又充满悲愤。想要杀敌以报国家,夺回北宋旧地,可却无奈朝中腐败,皇帝昏庸无能轻信秦桧等奸臣的谗言,竟对金国求和,无思杀敌收复疆土之心。

其实只要是南宋的爱国诗,大都包含这两方面的情怀,自身的杀敌之志与朝廷的委曲求全。往往是满腔报国热血与朝廷无所作为相冲突的。无可奈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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