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的小小说【五篇】

关于爱情的小小说【五篇】,第1张

#好词好句# 导语在爱情微型小说中,有浪漫的校园爱情微小说,还有感人至深的伤感爱情微小说。它们突破了文字的局限,三五行中便可注入爱的情绪。你,可喜欢看爱情小小说?下面是 整理的五篇关于爱情的小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放心不下

文:张逢春 

她患了肺癌,住了院,做了手术,手术后,医生说她癌症晚期,在人世间的日子,也就一个月了。起初孩子们忍着悲痛,不愿意把这消息告诉她,可越掩盖她越怀疑,因为从女儿的眼睛里,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病情。

到她的男人真正把病情的真相告诉了她时,她倒平静下来。死,她倒不怕,人早一天或晚一天,都要死的,这只是个早晚的问题。可目前,她不愿死,也不能死,因为她还放心不下她的男人:他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会照顾自己,他有高血压,连按时吃药都不知道。 

他就是这样一个书呆子,几十万字的书,能写;可连热了减件衣服、冷了添件衣服都不会。这衣食住行,一切都得她操心。一次,单位要她去外地出差,她就去了三天,可回来,家里锅、碗、瓢、勺都翻了天。大女儿在外地工作,生孩子的时候,她去了一个月,家里便去了电话,说老头子高血压病犯了,住了院,她急急忙忙地回来,到了医院,据医生说,老头子这病,就是不按时吃药闹的。你看,她离开一天行吗?她想,在她的有生之年,得教会他做饭、洗衣,按时吃药,他知道自己照顾自己了,她再去死,到那时,她死也瞑目了。 

在住院的日子里,本来医院的饭菜很好,汤汤水水的都有,可她不吃,她要让他送饭,让他亲自做了饭给她送来。她要吃他炒的菜、熬的鸡汤,尽管他做得不好吃,她也要他来做。 

他第一次送的小米饭,有点糊味了,她仍说好吃,好吃。他含着泪,看着她把饭吃了。 

他每次送饭来,她都忍着疼痛,问他,衣服洗了没有?药按时吃了没有?老头点点头。 

老头知道他的用意,便有意地穿上件新洗的衣服让她看,她看了,那苍白的脸上,便泛上一丝的笑。 

女儿知道了,便说,爸爸的衣服我来洗,饭我来做。她说,还是让你爸自己做吧,自己洗吧。你们上班,时间有限,再说,他自己会做了,我死了也放心了。 

这些,老头心里明白。 

她在医院里住了20多天,便出院了。回家来,他还忙着培养老头的自立能力。他做饭,她亲自看着他往锅里添水,添几碗水,放多少米,米熬到什么时候才好吃,她都告诉他,这是她平时的经验,她像一个老师教小学生那样,耐心的细心的,看着他炒菜、洗衣,每天都提醒他吃药…… 

饭菜、洗衣,学得差不多了,可就是,那高血压的药,他总忘了吃。 

她想,我还是不能死啊! 

夜里,老头躺在她的身边,深情地说:“其实,做饭、洗衣,我早就学会了。可我知道,你总牵挂着我,就不离开我。有个心理学家,曾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二战时集中营的人,自然死亡中毫无牵挂的占多数,而那些牵肠挂肚的人大都活下来。我总希望你牵挂着我,始终不离开我……” 

女人笑了,她因放心不下他,她竟然,熬过了预死期,一个30天,又一个30天,转眼已过了五十个30天了,老天,竟然,让她奇迹般地活下来!

疼出来的女人

文:和莲芬 

女人入洞房那天,早早收起了自己的鞋,等男人脱鞋上炕,女人却双脚踩在男人的鞋上。男人见了,“嘿嘿”笑着说,还挺迷信。女人却认真地说,俺娘说了,踩了男人的鞋,一辈子不受男人的气。男人说,俺娘也说了,女人踩了男人的鞋,那是一辈子要跟男人吃苦受罪的。 

女人开始试探着管男人,先从生活小事儿开始,支使男人拿尿盆倒尿罐,男人全干了。地里的庄稼女人说种啥,男人就种啥。左邻右舍女人说跟谁走近点跟谁走远点,男人全听女人的。男人正跟人闲侃,女人一声喊,男人像被牵了鼻子的牛,乖乖就回去了。男人正跟人喝酒,女人上前只扯一下耳朵,就被拽进家。有人激男人,这女人三天不打,她就上房揭瓦。你也算个男人,怎能让女人管得没有一点男人的气概?若是我的女人,非扇她两鞋底不可。男人不急不慌地说:把你的女人叫来,我也舍得扇她两鞋底子。那人急了,你懂个好赖话不?上辈子老和尚托生的没见过女人!真不像你爹的种,怕老婆! 

村里人再有大事商量,男人一出场,人们就说,这商量大事你也做不了主,还是把你家女人请来吧。男人还真把女人叫来了。 

女人能管住男人觉着很得意,直到有一天女人在男人耳边说起了婆婆的不是。男人红了眼,一声吼,想知道我为啥不打你吗?就因为我老娘。我娘一辈子不容易,我爹脾性暴躁,稍有不顺心,张口就骂举手就打,我爹打断过胳膊粗的棍子,打散过椅子。我娘为了我们几个孩子,竟熬了一辈子。每次见娘挨打,我都发誓,我娶了女人决不捅他一指头。不是我怕你,是我忘不了我老娘说的话,她说女人是被男人疼的,不是被男人打的。 

女人惊呆了,她没想到男人的胸怀竟这样宽广。 

男人在外再同人神吹海喝,女人不喊也不再拽耳朵,有时会端碗水递给男人。有人问男人,咋调教的?男人却一本正经地说:打出来的女人嘴服,疼出来的女人心服。

阿强续妻

文:谷云华

阿强和妻子青梅竹马,一同上小学,一同读初中,一同考入中师,一同走进一所小学做语文教师,一同走过十年的婚姻生活,日子过得清苦而温馨,酸涩而甜蜜。可两年前,妻子被查出了卵巢癌,已是晚期,半年时间就撒手人寰,丢下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丈夫和8岁的儿子。 

妻子去世后,阿强沉浸于巨大的悲痛之中,想到妻子嫁给自己一小学教师,饱尝生活拮据之苦,凭俩人微薄的收入抚养小孩,赡养两家四位老人(双方家庭都在农村)自己没有一件高档衣服、一件金银首饰,实是不易,悲凄之余,抄录古代一位穷秀才悼念亡妻的一幅挽联,以悼自己爱妻:若我今朝,幸有薄命糟糠,犹归天上;劝卿来世,未遇封侯夫婿,莫到人间。意思就是说,今生未让你荣华富贵,我深感歉意,如果真有来生,请你嫁个有钱有势的人。 

从此,阿强完全封闭了自己,拒绝一切好心人对自己婚姻的关心,拒绝了一切社会活动,每天从家门到校门,从校门到家门,与学生为友,同儿子相伴。 

前天晚间,他妻妹打电话来,要为他介绍一个对象。他在电话里立马就回绝了,他对妻妹说,我已心如死水,灵魂已遁入空门,我要对得起你姐姐。 

第二天晚间,妻妹来到他家,对他讲,你真的不想为明明(儿子)找个妈妈吗?阿强回答道:我独身主意已定,不会改变的。妻妹对他说:你应该对自己负责,对明明负责,也是对姐姐负责。

阿强说:我生来性格脆弱,明明性格也和我一样,我们父子俩接纳不了一个陌生女人的介入,这也是我对你姐姐生前和我受生活之苦一种灵魂的忏赎。

妻妹说:你要是真要想对得起姐姐,那就娶一个人,完整一个家,把正常人的日子过起来。说着,她从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递给阿强说:姐姐病重期间就想到了你的情况,让我在今后适当的时候交给你。

阿强打开一看,只见上面亦抄录着一首古诗,那是古时一位女子病重期间想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特写给自己丈夫、劝丈夫日后和他人重续姻缘的诗:我别艮人去也,大丈夫何能无妻,愿他时重结连理,莫向新妻言旧好;子应严父教诲,小孩儿终当有母,倘它曰得蒙抚养,须把继母当亲娘。 

请接纳我妹妹吧,你会从她身上见到我的影子。 

阿强怔怔望着妻妹,问是怎么回事。妻妹告诉他,姐姐是个聪明人,估计你内向的性格,对本来夫妻感情的执著,而不会再考虑婚姻之事而留下遗笔。但她不放心也不愿意一个陌生女子走进你们父子俩生活,于是就求我答应她的要求,接替她在这个家庭的位置。 

阿强问:你答应了? 

妻妹点了点头。

冰冷的脚

文:流沙  

一到冬天,他的脚就很冷,需要用热水袋捂着,但到了后半夜,水温凉了,他的脚便成了冰棍儿似的。 

可是,她不怕。只要他的脚一靠近她,她便咯咯笑起来,说:“好凉啊!” 

可是她不会躲开,她用她的脚靠近他,慢慢捂着。 

有一段时间,他开始值晚班,晚上回来总是凌晨了,他带着逼人的寒气钻入温暖的被窝,一下子把被窝里的温暖消耗殆尽。她会侧身过来搂住他,嘴里呢喃着,又甜甜地睡去。 

第二天天之将冷的时候,他离开了她。她哭了,她说:“我会想你的。” 

他笑笑,说:“你会找到更好的人。” 

其实,是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更好的人,她是一位音乐教师,有着窈窕的人材、美丽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在城里有房,以后他不再为时常搬家而烦恼了。 

他爱她,他给了她所有的爱。 

很快他们结婚了,他心满意足。 

结婚第一天,天很冷。他钻入被窝,就搂住了新娘。她惊跳起来:“你的脚,冰死我啦!” 

那一夜,本来春宵一刻值千金,可是为了他那双冰凉的脚,他和她都觉得遗憾。 

以后他便穿着袜子上床,可是她还是觉得冷,并且时常感冒。他是爱她的,他认为是自己之故,他说咱们分床吧。 

她默许了。从此,她睡得很好,从来没有再感冒过。 

但是,他现在想不通,被他抛弃的那个女人为什么从来不会感冒?她为什么从来不说“冰死我啦”这样的话呢? 

他真的想不通。

欺骗的爱

文:俞彪

女人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指针刚好指向十一点。 

女人习惯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放下手中的针线活,想往厨房走。刚走两步,女人就停了下来,摇了一下头,嘴里喃喃地轻声说道:“看我这记性,又忘了他中午不回来吃了……” 

女人说着,又坐回到刚才的椅子上,拿起放下的毛衣织起来。男人不回家吃饭,女人便懒得做中午饭了,打算织完手上的这个线团,然后泡一包方便面吃。女人早已经习惯和男人两人坐在一起吃午饭,看男人狼吞虎咽的样子吃她亲手烧的每一盘菜。每次看到男人吃下去两大碗米饭,女人心里便感觉很幸福很开心。下岗在家后,女人觉得自己就该把男人伺候得很好。倘若男人没在,女人一个人吃饭,她便觉得很寂寞、乏味,而且她吃得又不多,为了这不多的一点,她要洗菜、切菜、淘米等。这些手续一道也不能少,女人便感觉很烦琐,没有心情操持。女人宁愿凑合着应付这一顿饭。等男人回来,和他一起吃一顿她做的很丰盛的晚餐。 

男人之前一直都是回来吃午饭的。可是五天前他的单位规定中午作息时间改为一小时,员工都在单位自行解决午餐,这样男人每天中午就只能留在单位了。男人对女人说:“我以后在单位吃午饭了,你到了中午的时候,自己做饭吃了。”女人笑一下,说:“一个人做饭很麻烦的,我应付一下算了。”男人便一脸严肃,认真地说:“可不许你这样,你的胃已经不好了,一定要养成有规律的饮食习惯。”女人依然摇头,不愿意。男人见女人这样固执,只好作罢,不再说什么。 

“叮呤呤……”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女人拿起电话接听,是男人打过来的。男人以前没有特别的事,平时很少打电话回来。女人的心里微微有些异样,但又有些高兴。 

“单位说员工又可以回家吃饭了。我今天中午回家,你先做饭吧。”男人在电话里显得很高兴的样子。 

女人一下变得兴奋起来。女人放下手里的活,走进厨房,麻利地忙碌起来。 

半小时后,饭菜便端上桌了,两个菜一个汤,都是男人喜欢吃的菜。可是等到十二点,男人还没有回来。电话却响了,是男人打过来的,男人说临时有事,回不来了,让女人自己吃饭。女人有些失望,但还是自己吃饭了。 

晚上男人回到家,女人问:“明天中午在家吃吧?”“在家吃,你像往常一样做饭,两个菜一个汤就可以了。”男人答应着。可是到了十二点,男人却又打来电话,说要加班,不回来了,又让女人自己吃饭。女人心里隐隐地很失落,但想到男人是真的很忙,便没有在意。接下来的十多天,每天男人都让女人把饭菜做好,说中午回来吃饭,可是到了十二点便打电话说单位有事,又改变主意不回来了。女人心里开始不安起来,男人为什么每次都这样?他在单位有什么事呢?想着想着,女人的心头便闪出一丝恐慌来:难道是他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和别人吃饭去了…… 

这天,男人又说中午回来吃饭,女人没有做饭,她十一点半之前赶到了男人的单位。女人看到男人下了班,根本没有加班,而是去了楼底下的一家小卖店,买了一包方便面在路边吃了起来。女人走了过去。 

男人见到女人,有些吃惊,想把方便面隐藏起来,却被女人一把抓住了。女人不解地问:“你这是做什么?家里做好了饭,你为什么不回家吃?” 

男人见一切都被女人看到了,不再隐瞒什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员工在单位吃饭的制度一直都没有变。我是心疼你,我不在家吃饭的日子,你一直都是应付自己,所以想出这个办法来让你每天都做午饭吃。对不起,是我欺骗了你……” 

“你……”女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扑进男人怀里,哭了起来,却流出了幸福的眼泪。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转载)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有人说,温暖是奢侈的东西,奢侈到需要用很深的寒冷和疼痛才能体现。

原本不明白温暖是什么倒可以一直在寒冷中行走,可是当人体会到那种深入内心的感觉后,就很难再抛开一切走下去了。但明明是不可以停留的人……旅行的时间还很长,旅途也还很遥远。

其实不是不明白的,只是快乐的时间让人习惯欺骗自己,结果越陷越深,到最后……忽然残忍的发现原来旅程并没有结束,还是要离开,还是要一直一直走下去……

——《一年七班恶男团》

寿远,我给你一纪我的寿命,你要平安长大,娶得如花美眷,弥补我命里没有妻室的遗憾;

寿远,我再给你一纪我的寿命,你要早得贵子,弥补我命里没有子息的不足;

寿远,我再给你一纪我的寿命,你要奉养父母,抚慰我命里父母缘浅的大恨;

寿远,我再给你一纪我的寿命,你要福如东海,绵绵无尽;

寿远,我再给你一纪我的寿命,你要金玉满堂,富足无忧。

寿远,我还是把我所有的寿命都给你吧,这样,你就长命百岁,福禄寿三全,六亲情深,七情如意,人生再无遗憾了。

——<流水天涯> by:张尽

不管你是猫也好,是狗也好,是机器也好,是花、是草也好,是人也好,不管你是什么,我都会找到你,爱上你

——《绝爱》

孽火相逢,泪雨泣千行。朱砂难忘,相识梦一场。

 潇湘雪幕,倾采倾愁肠。春至楼空,曾忆荐琼觞。

--< 琼觞 >

我还是回去我的边关。

北斗光寒,日复一日,睥睨四方。

一年一次,重华总是问我:“你为什麽不肯回来?”总有几次,他会在我的奏章上批上一些文不对题全不相关的话,比如“会少离多,浮生若此!”比如“近来许多烦心事,谁与话长更?”比如“昨夜小寐,忽疑君到,却是琉璃火,未央天。”

但,

——你为什麽不肯回来?

只有这句话,反复质问、反复提及。

我答他:“我已找到我的地方。我要你作个旷古绝今的圣明天子,我要保住你的江山不容任何人染指,我要助你开承平盛世……”

——我要你看见天下,就想起谢长留!

不问翻覆,无关迟暮,他的江山里,总有我的影子,他年论史,也总有长留二字与他的天下一起浮沈。

——这句话,我没有告诉他……

----------菖蒲《谢长留》

还沈浸在刚才的环境裏,於是沈默著走了一会。快到要分手的地方了,我问了他一个我一直想问的问题:哎,你说。。。。。。咱俩。。。。。。谁男的谁女的?

他停了下来,仰著脸看天,过了好半天,才保持著这个姿势说:你管谁男的谁女的,两人在一块只要。。。。。。我是你的你是我的,就行了呗。

高总的声音一点都不激动,很平静很平静地在这个屋子里慢慢地响着:……张国荣有首歌叫我,我挺喜欢听。里面有一句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倒不太同意,我觉得……其实应该是,我就是我是颜色一样的烟火,只不过是照亮了不同的人的眼睛罢了。

--------------《向我开炮》

“人生在世,忽然而已。”

——清明记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蓝宇>>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白起《浮生六记》

从来都认为,勇士杀死丑恶巨龙,把他抢来收藏著的所谓珍宝带出沼泽或者山洞,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称道。

只是,如果巨龙的珍宝会说话……

如果它懂得好好思考……

也许它只想陪在巨龙身边,也说不定。

虽然沼泽里腐臭,山洞里暗无天日,守著它的巨龙丑陋凶恶,并不温柔,世上的人人都痛恨。

可是对它来说,其实只有那里,才是它最温暖的地方。

——蓝淋 他拿起水杯,忽然有眼泪从他的眼里流出来,他看起来十分不解,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流眼泪。

可我知道,我知道。

因为他拿的杯子里,盛的是一千个忘记。

——《虽然那是一个帅哥》BY:画楼《 双程》

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始终会失去他。然后,你遇上另一个,他爱你多一点,那么你早晚会离开他。直到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

终于明白,所有的寻觅,也有一个过程。

从前在天涯,而今咫尺。

——《强者无敌》 璧瑶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公主和真正的白马王子结婚了,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拉南瓜车的老鼠接着当自己的老鼠。

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段荒唐

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世叹息

说好了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天 少一个时辰 少一分 少一秒都不算一辈子

——《霸王别姬》

风卷残云,卷来枯萎的书页,峥嵘岁月里的传说谢幕了。

  迎着秋风,踏着落叶,树下的锦衣青年微微一笑,笑中含威,十分傲气,却又有些寂寞。

  在遥远的青城之颠,也有人在微笑,白衣青年笑得淡然,笑得孤傲,同样,笑得落漠。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天下第一》BY:清静(轩辕逸和夜语昊)

我们只是凡人。

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

我们想要的东西太多,得到的幸福太少。

我们知道,这一点点幸福要牺牲许多许多。

我们更清楚,要毁灭我们这一点点幸福,并不需要命运花太大的力气,一次意外、一次回头、一次胆怯,足以让我们拥有的烟消云散。

也许我们的分别、重逢、被爱和相爱,不过如轻尘坠入水中,激不起半点涟漪。但我们还是要唱着属于凡人的歌,静静前行。

我们只是凡人,我们不断犯错、犹豫、彷徨。

唯一的,唯一的安慰是,不管我们的力量多么渺小,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凡人ge》风弄

我没读过圣经、旧约、新约各种经,我小时候偷看过其他小孩的画册,大概只记得住诺亚方舟的故事,有很多大象、长颈鹿、鲸鱼、斑点狗,加菲猫———苍蝇?应该有吧。

成双成对,假如到了世界尽头,我想我这种素质的男人一定不会被耶酥基督挑中,肯定是一定要被大水淹死的,只能眼睁睁看着最完美的男人和最完美的女人手牵手走上大舟,但我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好象很炫武扬威珍惜罕有一样?真想不明白,你挑不中我我还挑不中你!

假如我上不了船,我希望在那之前低素质的我能娶到个梳两条辫子的小丫头,跟她一起手牵手沉睡在汪洋底,千万年。

------古木<<倾城之恋>>

末了每个人都会遇到另一个人。许是闻琴解佩神仙侣,许是罗衣挽断难留住。但,总会有那唯一的一个人,是唯一的邂逅、唯一的眷恋、唯一的痴缠、唯一的厮守、唯一的寂寞,是一生中唯一的不可忘和唯一的求不得……

而他。他遇到他。

——《山中人》 菖蒲

断在此处,正好。

石桥上的人负手站着,神采飞扬,依旧是当年京城烟华中相逢一笑的模样:“你便是上了奈何桥,我还是认得出你。”

十年两个月零四天,一弹指之间。我从还魂到如今的十六七年,也只在这一望里头。

而在许多年之前,花正好月正圆。生财大计刚灭,与符卿书奉皇帝的旨同去东海沿边巡查。雇了一艘船下海一游。我在,衍之在,其宣在,符卿书也在。摆上一两壶美酒,三四个小菜。天海开阔,浩浩一色。那时候,日子也正长。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今年,还有明年。过了春还有夏,过了秋还有冬,过了冬又能望见明年春到,依旧桃花满梢油菜黄。

最欢喜不过,最完满不过。(整文,最欣赏这最后一句,确是,最完满不过)

——《又一春》大风刮过

可以么?

  持久的爱情源于彼此发自内心的真爱,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任何只顾疯狂爱人而不顾自己有否被爱,或是只顾享受被爱而不知真心爱人的人都不会有好的结局。关于一些短篇感人的爱情故事小说你看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女孩子叫刁晓莉。

刁晓莉同学始终穿一身很干净的校服。一个高中生,是轻易不会把松松垮垮的校服套在身上的,尤其是高中二年级的女生,都快长成大人了,怎么能整天裹着个道袍似的破麻袋片子走在学弟学妹们中间呢,这实在是不成体统不可理喻啊。可刁晓莉同学就不这么想,她就穿,一穿,哇噻,青葱少女的鲜艳与灵动、妩媚与聪颖是一点也没折扣,反而还别有种味道呢。

刁晓莉同学那年十七岁,十七岁是少女的一个微妙的年纪。这年纪很神秘的,上学期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小丫头,脸红的次数要比微笑的次数多两到三倍,这个学期一到校,变了,变得陌生了,变得一会儿冷艳威严,拒人之千里以外,俨然一副母仪天下的气派;一会儿天真活泼,鸟儿一样在你窗前飞呀飞呀,留下你一辈子也休想忘记的鸟语花香。女孩儿,人家毕竟已经是十七岁的女孩儿嘛,应该是有心事的时候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刁晓莉和别的女生不一样,她学习好,学习好的女生似乎在气质上就与其他的女生不一样,一搭眼就可以看出来的,这是为什么呢是因着她乌黑的短发,素面朝天且铺满阳光的脸,还是她一成不变的校服这真是学生时代的一个谜呀!

刁晓莉学习确实好,一直好。老师喜欢,同学们也喜欢,没有道理不喜欢呀,不喜欢刁晓莉这样的女生就是犯罪,就是凶险,就是和全校师生作对呀。刁晓莉同学除了学习好,还有一副绝好的嗓子,她回答问题,她读一段文章,你一听,那是真赫亮呀,就像三伏天吃了一根刚撅回来的甘蔗,怎么说呢,就是一大截彻心彻腑的甜。那时,我在校广播站当站长,兼高二·一班的学生,负责校园内的宣传工作,相当于现在的宣传部长或者电视台长或者报社社长什么的,搞舆论引导,参加过校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会议,挺有权的。有一天,我们又开会了,我的顶头上司,也就是校团委副书记说,我们站得换个播音员了,你寻磨一下,看看谁行。我接着就说,我们班的刁晓莉呀,她准行,那嗓音播出去,全震了。领导一听,是么咱学校还有这人材呢那就她了。有时候我就想了,我现在的领导们在研究干部时,怎么没人像我当年想起刁晓莉那样提上一嘴:我看雪水温这小子行,还是让他干吧,错不了。

差在哪儿呢

刁晓莉同学的闪亮凳场,给沉闷的校园吹来了一股醉人的春风。清晨,刁晓莉同学端坐在广播室里,在一段清新明快的音乐序曲中,开始了青青校园的第一次播音。在日常的广播中,除了校园新闻,我们一般都是播一小段一小段描写季节、描写校园的那种抒情散文啦,诗歌啦,要是散文和诗都整不成了,就干脆来几句口号,像什么“阳光雨露,是花朵芬芳的希望;苍松翠柏,是四季常青的希望;青春年少,是祖国繁荣的希望,因此,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我想全国的校园广播站都需要播放这样的稿子吧,听起来挺有劲的。这些东西大都是由我在头一天晚上写出来,放在刁晓莉的课桌上,第二天由她来进行艺术发挥。有时候实在写不出来,就随便摸来一本杂志,瞄准一段,抄上一家伙,咦,比我吭哧吭哧憋出来的听上去顺畅得多动人得多呢。播完一篇好稿,刁晓莉回来就会冲我莞尔一笑,浅浅的那种笑。她一笑,我心里就没底了,她是什么意思呢,是鼓励我么,还是她知道了别的什么

有时候我们也收到同学们投来的一篇篇 四溢稿子,但是,说实话,这些稿子大多是不能播的,文采是有点的,就是太激进了,太年轻化,个性化,一播,校领导听了,说,这是什么东西,乱七八糟的,这怎么行我们尊敬的团副书记就一路小跑地到广播室,大声冲著刁晓莉喊,停,停,马上停,必需停!然后就骂骂咧咧满校园里找我了。

实践告诉我们,舆论工作者是要有头脑的,要讲政治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干得了的。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特定的环境,我们的广大群众也是要认真对待的,否则就是要出事,就要流血。

一天中午,我被一个凶猛的小个子堵在了去食堂的路上,来回了句话,也没什么太大意思,我就有点烦,我说,我得走了,一会儿他妈地没饭吃了。小个子歪著酱块子脑袋说,没饭了,那你就吃我的拳头吧。说着他翘着脚像敲破锣似地在我才华横溢的脸上咣咣两下子,转身就没影儿了。

没有想到的是,刁晓莉在傍晚梦幻般的余辉中出现在了我寝室的窗外。

我可以进去么

来吧。

我说来吧时,顺手把寝室的窗户推开。我推开窗子不是想让刁晓莉从这儿嗖一下蹦进来,我是想换进来一些新鲜的空气。你知道,这大夏天,男生的寝室,上上下下都是酸菜缸里散发出的莫名其妙的味道。在这个落日余辉的梦幻中,我想利用这一点点时间尽量让我房间里的味道更宜于英雄与他的战友交谈,纵使我们的谈话注定比较空泛,但句句都应当是青春的絮语。这将是一场多么美妙的交谈呀。

在那个庞大而辉煌的落日中,我开启两扇窗子的情景,多年来一直侵蚀着我的梦。无数次在我的梦中,这两扇窗子变成了我的一双狂热的手臂,向着刁晓莉久久地期待着。

多年以后,在回望我的青春岁月时,我郑重地把我的初恋背景定义在那个有落日的黄昏里,我从此对夕阳下张开的窗子别有一番情愫。

他为什么打人

不小心踩了他的脚,他就——

你同桌和我说了,说是高三补习班的人打的你,为什么嘛

我改了他的文章,他说改的不好。也没咋地,没事了,好了。

哪一篇呀

就是上午间操播的《向着太阳怒吼》。

哦,是写高考落榜的那篇文章,改的不满意也不能打人呀,太野蛮了,怎么不和学校说,这样的学生应该开除!

多大事儿呀,没事儿了,好了。

因为改稿被打使我和刁晓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我们的校园广播事业中,也就是那次事件,进一步加深了我们之间的革命感情。流血是痛苦的,也是胜利的,让人身心愉悦的。我发现,这种愉悦又是贪婪的,会让人从心里面升起老大的埋怨,为什么不打得再惨烈一些为什么不让我正义的血流得再奔腾一些我是战士,请敌人的铁拳来得更猛烈些吧!

高考在热火朝天的战斗中结束了。这场战争酝酿的时间很长,真正激战的时间却这么短暂,甚至在交锋前就已然没有了那份期待多年的亢奋与骄傲,完全是一副木木的神情,看不出是情愿还是被迫,拖拖拉拉地就从战场上回来了,一身的梦想换下一身的伤感。

校园上空弥漫着暮年回首青春般眷恋的歌声。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歌声呢,去年也曾此歌声,今年歌者撩谁心歌声告诉可爱的同学们,我们要分手了,分手就在明天。歌声背后,那么多充满欢笑,充满浪漫,充满豪情壮志,充满酸涩与淡淡忧郁的日子要和我们说再见了,永远的再见了。

在江边沁人心脾的晚风中,我遇见了刁晓丽。她穿一袭粉色碎花的长裙,裙䙓在江风中浅浪一样的摇荡,很别致,也很动人。裙子一旦代替校服,看起来就不一样了,好像没有分别就已经相隔很远了。她拎着一个盛了江水的口袋,里面是拣来的一粒粒玲珑剔透的江石子,仿佛一群色彩斑斓又没心没肺的小鱼们在她的裙边游来游去。女孩子嘛,女孩子总要用一些小东西来打发自己的心事,比如小花啦,小草啦,小石子啦,这些小东小西在女孩子那里都是有生命的,也是有使命的,可以委以重任的。

只是不知道,刁晓丽有没有为我准备了一枚精美的小石子,留做纪念呢

你什么时候回家呀刁晓丽问我。

我不回家,我想在县里找个地方打工。

边打工边等录取通知呗。

等什么通知呀,这辈子怕也等不来呢。

能等来的,等等看吧。

望着晚风中瑟瑟的江水,我想说点什么。

说什么呢。想到要说点什么,一江春水就被我的脸映红了,静悄悄的心一下子觉得怪不好意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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