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伤感爱情故事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第1张

 一些悲伤的爱情故事总是能够吸引不少的阅读,这些伤感的爱情故事感动了不少人。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短篇伤感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1:痴情一辈子,遗憾一辈子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她和父亲的那点儿暧昧

 记忆里,我6岁起就和她住在一个大院。

 她是一个精致的女人,不太漂亮,但是很会打扮,举手投足间都很有味道。小时候,妈妈和其他阿姨都穿着黑色或者深蓝的衣服,只有她,经常穿一条大红的裙子,鲜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她的丈夫在部队,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和我父亲是初中同学,两家是世交。她管父亲叫“哥”,管母亲叫“嫂子”,家里的事情也习惯于让父亲帮忙处理。记得单位有一个岗位她可以报考,即使她的丈夫已经发表了意见,她还是等到我父亲回来,听了他的话才做的决定。

 其实,她和我父亲从不单独在一起。可是即使混在一群人中,我也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场不一般,非常默契。我总觉得父亲看她的眼神很温柔,而她在父亲面前也总是显得特别放松,甚至有些肆意。

 我14岁那年,她离婚了,然后很快去了省城工作。我的心里长长松了一口气。那段时间,父亲有些低迷,回家后总是习惯性地望向她住过的房子,夜里睡得也晚,说是夏日闷,坐在院子里台阶上乘凉的时间也格外长。

 在母亲心里,她只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妹妹。每次她回来,母亲总是高兴地做一大桌子菜,走的时候也会让她带走一堆东西。我对母亲常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女人,竟然主动引狼入室!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像个木头一样,对父亲和那个女人的暧昧无知无觉。我真想用力地晃动她的身体,让她醒醒,别再沉浸在自己的小日子里,看不清现实。

 我想对母亲说出真相,可找不到证据。她总是表现得那么自然,落落大方。她喜欢和母亲一起挤在厨房里,她们有说有笑地聊着近况,轮流把菜端上桌儿来。父亲坐在客厅里,沏一壶茶,有时候看本书,有时候进去问下是否需要帮忙。一切看起来都是安静的、美好的,可我感觉就像鸭子凫水,表面风平浪静,水下如何的挣扎努力,只有当事人懂得。

 她能喝点儿酒,但极容易醉,每次回来,都会陪父亲喝两杯。两个人滔滔不绝地聊天,母亲很少能插上话,可忙前忙后很开心。我气得又想去晃母亲了。母亲为什么这么迟钝呢我有时忍不住想点醒她,又怕把真相戳破,反而会撮合父亲和那个女人。于是,我只好一边愤怒,一边纠结。还好,他俩掩饰得很好,我是惟一知道真相的人。

 父亲送她去车站时,我总会自告奋勇地跟着。没有母亲在,他俩反而不怎么说话了。从车站回来时,父亲总是格外沉默。

 她其实不常回来,母亲却经常念叨她。说她多不容易,一个人过日子,连个孩子也没有。母亲说的时候,父亲就会宽慰两句,说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选择,她的性格从小就倔,各安天命吧。

 日子飞也似的过,看不出父亲母亲的婚姻有任何变动的痕迹。我也顺利高中毕业,考入省城的大学。

 报考志愿时,父亲坚持让我考省城的大学,因为她会照顾我。我心里很别扭,但是却说不出拒绝的原因。父亲送我去大学报到时,她在家里做了饭,给我们接风洗尘。小家被她收拾得既精致又有品位。那时候一年多不见她了,心里也有点儿想念。可是,父亲进屋后直接左转取拖鞋的动作太熟练了,让我的心一下子难过起来。看着母亲还在开心地东张西望,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她对母亲说:“嫂子你放心吧,雨儿交给我就好。”

 我不知道她跟父亲究竟是什么关系,不像情人,可又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但我知道,这一生,我和她,注定了会楚河汉界,互不交融,无论她对我多好。母亲可以对她不设防,但我不允许自己助纣为虐。

 我要一生一世守护母亲,而她注定是我的敌人。

 一辈子,祭奠一份爱

 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常常来学校看我。没课的下午或周末,活动总被她安排得很丰富,有时候,她带我去参加读书沙龙;有时候,去看一场精彩的**;有时候,带我去买些衣服,逛逛商场。

 小时候,我别致的文具和漂亮的衣服都是她给我买的。现在,她又入侵了我的生活,我的洗面奶被她换成最温和的丝塔芙,衣服也换了风格,床头常有她买来的新书,第一支兰蔻口红也是她送给我的。

 一次父亲出差来省城,顺便来看我。去洗手间回来时,我听到父亲在说:“不要太宠小雨,会把她宠坏的。”她说:“我没有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只是她总对我有芥蒂。”

 原来她也是能感觉到的。

 吃完饭,我和她一起去车站送父亲,回来的路上,我决定摊牌:“我爸和我妈不会分开的。”她开着车,过了两个街口,才说:“没有人想让他们分开。”我冷冷地说:“你不想吗别说不想,那就太虚伪了。”趁着等红灯的间隙,我下了车,坐公交车回了学校。

 我想我是伤了她的心,她之后没再来找我。只是偶尔的,宿舍管理员会递给我个包裹,有罕见的小影集、各种精致的本子,或者是个发夹、一些吃的,每一件,都很用心。有几次我想发个信息说谢谢,编完了短信,又删了。说到底,我还是怕。我不想被她的糖衣炮弹收买。

 在跟她冷战期间,我跟一个男孩恋爱了。我全身心地投入,而他却无耻地劈腿,甚至说我不如那个女孩有魅力。背叛和侮辱,让我迅速地崩溃了。我没有勇气跟父母说,一个人死扛。那是我人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我逃课、泡吧、喝酒,有几门课都挂了。我跑出去淋雨,发烧、头疼、胃疼,浑身疼,我甚至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

 但是,她来了。她替我请了假,带我回到她的小屋。

 她沿途买了药,给我买了睡衣、拖鞋、牙刷,还买了鲍芹、蘑菇、牛肉。我在她家里,用的都是我喜欢的淡紫色,吃的都是我最爱的。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了解我,心里暖暖的。

 我睡在有阳光的那间房,床软软的,屋子暖暖的,地板都泛着温暖,那是我那段时间睡得最踏实的一觉,醒来后已经是深夜了。

 她坐在台灯下看我,问:“你是不是失恋了”没等我回答,她就接着说:“都会过去的,什么伤都可以靠时间来治疗。”我悄悄地想:也包括她对爸爸的那些念头吗但是没有说话。

 早上,她带我去公园里跑步,沿着小路跑到山顶上,她说:“喊几嗓子,把心里的郁闷都喊出来。”吃过早饭,她带我去拍了一套写真,镜头下的我青春正盛。她说:“青春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财富,什么都可以再发生。”

 她陪了我三天三夜。我和她睡在一张床上,除了去卫生间和做饭,她寸步都不离开我,她像妈妈一样照顾我,连牙膏都是挤好的。

 那天,她给我煲汤,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忽然问道:“你爱我父亲吗”她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然后肯定地说:“爱!但我只会在心里想想,不会跟你妈抢他。你妈那么善良,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疼,我一辈子都不会伤害她。我和你爸从来没做过不该做的事,一直清清白白。”

 我相信她说的话都是真的。“你对我那么好,是因为想补偿吗”她说:“开始时是,可是疼你时间久了,就成习惯了。”

 当我切身体会到得不到一个人的痛苦后,再也没办法无视她。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并且小心翼翼地不去伤害我和母亲。她的压抑和坚忍,让人心疼。

 我终于发现,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每个人都会做错些事,谁也不是圣人。这人生,谁和谁的遇见,不能总如我们所愿。我决定原谅她,也原谅那个背叛我的男孩。我希望自己的下一次爱情,别再有这么多的遗憾。

 我康复得很快,无论身体还是心灵。离开她家的那天,我第一次管她叫了一声“姑姑”。天变凉了,我会提醒她加衣,看到有适合她的小东西也会送给她。她的生日,是我陪着她过的,只有我们俩。

 有时看她的背影,我会感觉很心酸。那条红裙子已经伴着她的青春消逝,现在的她,尽管保养得很好,依然能看出衰老的痕迹。她坚持不肯再婚,一个人默默地生活,偶尔去看望她的“哥哥”和“嫂子”。

 用一辈子去祭奠一份爱情,到底值不值得呢想她这一生,一定有各种的遗憾,或者,父亲和母亲也有吧。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2:依恋那个温暖的怀抱

 在我大学四年级时,妈妈就因车祸去世了。当时那最后一学期的学费着实让我伤了脑筋,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好几天,直到看见一家门口贴着“招聘”红纸的小店。一边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一边手忙脚乱地给顾客递碟片的老板一抬头——神了,居然是我初中时的老师水汪洋。

 秦焰是街对面天河大酒店的,据他自我介绍说是客房部的见习生,西装笔挺风度翩翩。每天晚上零点左右会过来借碟片还碟片。从第一天瞥到他意味深长的眼神起,我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而是随着他伟岸的身影东飘西荡了。

 我平时闲得无聊,又有太多的影碟看,所以难免手痒,写些所谓的影评给时尚杂志换几毛小钱。承人家编辑好心,稿费比吝啬鬼水汪洋给的工资高多了。有一次秦焰来换碟,正好邮差在外面叫:“王丫丫,稿费!”我签了字回来,秦焰一脸惊喜:“你就是写文章的那个王丫丫啊久仰久仰,我经常拜读你的大作,妙笔生花,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好!”

 “看看这张吧,新出的。”我拿出《向左走,向右走》。梁咏琪和金城武在《心动》中堪称赏心悦目的双璧,再次合作当然令人期待。

 直到水汪洋过来给我送夜宵才打断了我们热烈的讨论,他不耐烦地把可乐、卤鸡翅、麻辣虾朝桌上一扔,大声说:“关门了关门了,哪有这么嗦!”我颇怪他多事,白了他一眼。

 睡到半夜,手机响了。迷迷糊糊地接电话。秦焰说:“忽然就想和你一块儿看星星,我在酒店天台等你。”不等我回答,电话挂了。

 从这座二十几层的高楼居高临下望下去,万家灯火各自闪烁,城市的霓虹和街上的车河流光溢彩富丽堂皇,一派太平盛景。秦焰和我相视而笑,在空旷的黑暗中紧紧依偎,迷离恍惚中长发飞舞仙乐飘飘,万千流星花雨般洒落,彼此唇上的温度化成世间最浪漫的柔情……

 从此每天早晨,只要一开门,就会发现门前放着一束带露的百合。看见百合花,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干着活儿都会哼起歌来,连玲珑拿笔在我的账本上乱画也好像不那么讨厌了。

 “这事儿奇怪,玲珑的脾气一直不好,为什么偏偏在你跟前不烦不闹”水汪洋在影碟架子里穿进穿出时隐时现,远远地说。

 “我也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啊,当然我们容易沟通了。”我笑。

 水汪洋半晌不作声。我抬头看他,他却又缩进架子深处忙去了。

 “喂,有没有兴趣做影碟店的老板娘”过了一阵子他又开口了,反正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你要转让这个店”我手上劲使大了点,差点磨坏一张碟片。“生意这么好,没理由不做呀,再说就算你给我我也没钱接手。”

 “我什么时候说不做了我只是问:你愿不愿意做这家店的老板娘”

 玲珑像只小鸟一样偏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这孩子有点感冒。我脱下毛衣裹在她身上,再抽张面巾纸,狠狠地给她擦鼻涕。“要我卖身还债!你是黄世仁呀”

 “呸,我只是怕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年过三十还独守空闺嫁不出去。”

 本**会嫁不出去真是多余操这份闲心。

 秦焰不上班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到街上闲逛。在人来人往的春熙路步行街上走到脚酸,虽然什么也不买,可是心里满满的幸福仿佛要溢出来似的,好像就这样在人海中牵手了千万年。

 我们买一个蛋筒在百花潭一人一口地吮吸;

 我们在锦江边大吃麻辣烫;

 我们在喧闹的网吧背靠背打传奇;

 我们偶尔为一些小事怄气又很快迫不及待地和好……

 我满足得以为自己是浸在蜂蜜中甜滋滋的樱桃小丸子,在没看见那张报纸之前。

 玲珑要玩纸飞机,我就随手撕了半张旧早报给她折——水汪洋订的,我几乎从不看报。熟悉的面孔一闪,秦焰!我一呆,连忙拼起报纸,居然是新出炉的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秦焰的身份是天河酒店的总经理,还是拥有酒店51%股权的大股东。

 晚上秦焰来的时候,我把报纸递给他,无语。我们又一次爬到酒店的天台。这一次天上没有星星,北风凛冽,看样子要下雪了。

 “我们结婚吧。”他拿出一枚戒指,仍然直截了当。像往常一样,他衬衣雪白皮鞋锃亮,眼神坚定腰板直挺,如同童话中翩翩而来的白马王子,却不管我肯不肯出演灰姑娘。

 “明天我们先去财产公证,婚后生活最好实行AA制。另外,你在那个影碟店没什么前途,我安排你到酒店来,我们宣传部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一切安排都胸有成竹井井有条。可是,求婚时最关键的三个字他却忘了提——我爱你。良久,我垂下头:“让我想一下,行吗”

 “你不会接受不了我的观念吧”秦焰疑惑地说。

 “不,你考虑得很周到。”我笑:“只是我的脑筋比较笨,需要一点点时间来消化。”

 我给水汪洋发了条三个字的短信:我走了。然后收拾东西出门,坐上迎面遇到的第一辆大巴。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置身于一个冷落的风景区。接下来的几天,我天天坐在荒僻无人的江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抽烟、唱歌、发呆。

 我不喜欢热闹、张扬和纪律,害怕负责任,讨厌职场的尔虞我诈,习惯独来独往,没有大的理想和野心,对金钱也缺乏欲望。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相爱的人衣食无忧——所谓弱水三千,只饮一瓢耳。而秦焰则相反,他理智冷静深谋远虑,活力四射左右逢源,是商业社会里真正的才子。财产公证也好AA制也好,我都觉得可以接受。他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原本无可厚非,我只是有些心酸——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明白,我们俩的脚步根本就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虽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却不可避免地越分越开,越离越远。

 原来,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隔了一道宽宽长长的街——我过不去,他也过不来。

 我在无人的冬日江边慢慢走着,脑海里竟然浮出水汪洋的影子。

 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慷慨解囊,并且从没想过让我写什么借条;

 他让无家可归的我住在他家里,自己和玲珑搬出去租房住;

 他放心地让我管账收钱,从来没有疑神疑鬼;

 ……

 忽然间我强烈地想念水汪洋、玲珑和影碟店,他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与我血肉相连。

 正值黄昏,大雪纷飞,灯火通明的影碟店里人来人往热火朝天,仿佛圣诞大片般的融融暖意扑面而来。墙角的电视里正在放《猫和老鼠》,玲珑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紧紧搂着我的旧毛衣。水汪洋一边忙着收碟一边心不在焉地往门口张望。他看见了我。

 “愣着干啥,快来帮忙啊,都快累死了!”隔着老远,水汪洋冲我大声嚷,好像我只不过是刚刚溜到外面去闲逛了一圈回来。

 这一刹那我彻底明了:家就在此,天荒地老。

 “问你一件事。”忙到半夜关门,我叫住在门口埋头发动电单车的水汪洋,裹着毛衣的玲珑在后座上睡得像头可爱的小猪:“那个做影碟店老板娘的建议现在还有效吗”

 水汪洋倏地抬头,目光炯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他身后恍如奇幻的舞台效果。

 “我想过了,做老板娘总比做打工妹强,所以,我接受你的建议。”是啊,当一个五岁小女孩的继母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必辛辛苦苦十月怀胎,也有人亲亲热热叫妈咪,对于我这种懒人,也可以算是给人生的一个交代吧。

 我粲然地笑了起来。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3:回首时,那一抹温暖的感动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一个剥夺眼泪的故事

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不否认。通常只是摇摇头,掩齿而笑。

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孩,不过有些笨。笨到只会付出,而不要求一丝回报。

她有一个很普通的男朋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他不帅,也不高,家里没有钱,而且,是个街头小无赖。

1年前他甩掉了她,而她只是默默承受。他走的时候她对他微笑。她说,我会等你回来。一直等。

她真的一直在等。

1年后,他回来了。悄无声息的。

他给她打了电话,说他和父母断绝了关系,没有地方住。于是便来投靠她。她欣喜若狂,匆忙收拾了一下屋子,等待着他的到来。 他来了。1年不见,他似乎经历了太多沧桑。她看着他,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而他只是拍拍她的头,笑着对她说,我们同居吧。她呆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关系。

第2天,她替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从他的皮夹里掉出了一个女孩的照片。一个那么妖艳的女孩,眼睛暧昧得让人迷惑。他看到她,走过来说,这是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她突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她涨红了脸,望着他。但这只持续了短短几秒,她有立刻恢复了往日乖顺的模样。她说,很完美的女生。他又笑了,随即走过来搂住她,说,再怎么完美,都比不上你。你知道吗,分开的这1年,我好想你……瞬间,她几乎被他的情话融化了。她只想躺在他怀里,永远。

他想要的,她都会给他。她不知道她对于他来讲到底是什么。她以为他很爱她,然而她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因为那天晚上,她问他,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人?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迷迷糊糊的对她说,你,伴侣吧~她喃喃自语到,伴侣,是吗……她想,好象真的是这样,和他同居这么久,他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她又想,如果我真的爱他,就要让他得到满足。

那一夜,她倔强得不肯流出眼泪。

他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她为了支撑他们的生活,不得不放弃掉学业,外出打工。

她去酒吧当服务生,很快,就成为一个有钱老板眼中的猎物。那一天,公司老板问她说,你愿意和我共度一夜吗,我会给你丰富的报酬。她很果断地拒绝了老板。但过了几天,由于家中实在经不起他无休止的挥霍,她只得答应了老板的要求。走之前她给他做好了饭,留了纸条。她希望他可以原谅她。老板果然不食言,翌日一早就留了一张支票给她。二十万元。她看着那张支票,眼泪像流水一样倾泻。她拿着支票回家,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家里没有人当她正想出去找他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她打开门,看到他正搂着一个妖艳的女孩。那女孩,正是他皮夹中照片上的人。他看到她,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松开那个女孩的腰。他对她说,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她问他,你在做什么。他说,你逍遥你的,我逍遥我的,咱们两个扯平了。她对他笑,说,好吧,那你进来,我顺便招呼我们的客人。都进来吧。那女孩察觉到了三个人之间的尴尬,婉言拒绝了她,跑掉了。他看着她,对她吼到,你到底在发什么疯!?她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问他,你吃饭了么?他没好气地回答她,你做的那也叫饭!?给狗吃好差不多!然后转身走回了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20万的支票从卧室门缝里推了进去。 她知道,她不可能生他的气。因为她爱他,她要忍受他。那天晚上,她在卧室门前哭了一夜,也想了一夜。 她希望他能够在半夜出来看看她。可是他没有。她失望了。

翌日,他醒来,正在埋怨她怎么没有给他做早饭。他突然发现不见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二十万的支票,和一张被眼泪浸泡过的字条。她对他说,抱歉,我已经尽力而为,但实在无法成为你需要的角色,我只能选择离开。我不会去奢望你再为我做什么,只希望你好好活着。那二十万留给你,就把它当成我最后的心意。他却只是把这张字条当作了一个玩笑,揉了揉,扔进了垃圾桶。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重物落地的声音。随即而来的还有人们的惊呼声。他跑过去看,只看到她倒在了血泊之中。他不知道,其实,那是心碎的声音。

她的葬礼显得很落寞。她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疼,也没什么朋友。人们把她葬在了公墓。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依旧不会反驳,只有那张黑白照片上的笑容告诉大家,她对她做的一切都不后悔。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的生死。由于**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的生命。**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左眼睛的思念

我在喜欢上夏洛的前一天遇到了夏让。

那个喜欢说谎喜欢喝葡萄果汁的夏让。

——戈年日记

戈年见到夏让的时候是夏初。空气里滋生着脆生生的青草香,喷泉里的水看起来也要比春天的更透彻,阳光融在水珠里散发出彩虹的色彩。

女孩坐在喷泉池旁边,头上戴着大大的草帽,纤细的胳膊抬起来,在面前的花架子上轻轻描绘。这样子的女生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白色T恤和同款式的短裤,长长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笔直的目光心无旁地看着画纸。戈年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有那么一瞬,广场上悠闲啄食的鸽子忽然扑腾着翅膀飞向远方,女孩抬起头,被阳光烤得通红的小脸微微仰着,命令似的对戈年喊,喂,别动!

那一句像是魔法,果真震得戈年停下了脚步,他站在璀璨的阳光下,看着女孩习惯性地咬着下唇,拿着铅笔的手对准他或远或近地比了几下,然后就低下头仔细地画起来。她的眼光一一扫过他的发和脚下一双干净的白球鞋,就只一眼,便再也不抬头看他。戈年安静地站在原地,身后黑色的小提琴闪着灼亮的光。

广场上的人渐渐聚拢又渐渐走散。

女孩伸了个懒腰,满足地仰起脸看了下蔚蓝的天,在看到戈年的时候露出惊讶的目光,接着撑开一个大大的笑,问他,喂,你怎么还在这?

戈年看着她混合着汗水味道却格外爽朗的笑有些晃神。他被问得有些窘,于是胡乱找了个理由说,我在等你发工资。

女孩的笑像湖水的波纹扩散开来,徐徐的,带着调皮的味道。

不错嘛,懂得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她朝戈年招招手,递给他一瓶葡萄汁。他拧开盖子,弯腰看了眼画架子上的画,画中的少年瘦高内敛,短碎头发下是一张温吞的笑脸,眉眼平和。

戈年,我叫夏让,夏天的夏,让步的让。

夏让抹了把额上细密的汗珠说,我没有特异功能,你的校服牌子上写了的,戈年。

戈年……

戈年……

她把这个名字认真地读了两遍,目光笔直地望着远方盘旋的鸽子,她拿起一桶2L的葡萄汁大口地喝。戈年看着她双手托着巨大的塑料瓶咕咚咕咚地咽着葡萄汁,一脸满足的笑。她说,果汁一定要这样喝才过瘾!

那天,戈年学着夏让的样子坐在大理石地面上,阳光落进身后不断上涌的水柱里斑斓闪烁。夏让说,其实那瓶小果汁是买一大桶时的赠品。

原来赠品也可以这样好喝。戈年背着小提琴傻傻地笑、

又问,你只看了我一眼就画到这个程度了吗?

当然咯,夏让满脸的得意,我的脑子可是有着瞬间记忆的功能,而且。她顿了顿说,也不会有哪个傻瓜会在我一声令下后,在太阳下站那么久的啊。

原来双胞胎并不是全然相同的,她们拥有相似的容貌却有着截然不同相反的表情,以及背道而驰的性格。

戈年一直觉得夏让顶多是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所以在自己的学校里见到大口喝着葡萄汁的夏让时,不免觉得有些讶异,如果将这份讶异像剥茧那样一层层地打开,也许就会发现那份微弱到让人不易察觉的开心,没有来由的,心跳小心翼翼地漏跳了一拍。

不过开心不是因为夏让,而是因为夏让身边含着浅笑的夏洛。

戈年也不敢相信,明明是和夏让相似的脸庞,英气的眉毛和亮闪闪的眼睛,鼻子上零星地散落了两三颗小小的雀斑,微微上翘的唇。

这样的面容放在夏让身上让人觉得可爱和活泼。放在夏洛身上却让人觉得安宁。

仿佛什么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扯动人的神经,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她身上,洁白肤色,浅色裙子。

夏让朝他翻了个白眼说,我姐姐想要听你的演奏会,能弄两张票来吗?

戈年看着阳光跳跃在她的洁白牙齿上,闪着狡黠的光。少年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递过去,好像从第一次见到夏让的那天开始,他就养成了领命照办的习惯。夏让笑嘻嘻地把票塞进夏洛手里,挥挥手转身跑掉了。哒哒的脚步声混着夏日的蝉鸣,听起来竟有种让人怅然若失的错觉。

夜里,戈年第一次熬夜怜惜第二天要表演的曲目,轻轻眯着眼沉浸在指尖流畅的乐律当中,脑海里浮现起夏洛淡淡的笑。

那场演出是意料之中的成功,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近乎完美的尾音。戈年站在台上,看着台下优雅鼓掌的夏洛,还有站在她身边活蹦乱跳的夏让,她大力地朝舞台挥手,卖命地喊着,好啊!好啊!活像个看马戏的看客。夏洛附在她耳边说了些话,她嘟着嘴安静了三秒钟又恢复了本性,喊得更加卖命。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戈年便甚少见到夏让,整个世界喧器了三日就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偶尔见到夏洛坐在学校凉亭里读一本书,就只傻傻地站在远处看着,不敢靠近。他的生活依旧继续,学校,提琴班,图书馆和家。戈年总会有种错觉,这样的生活从他出声以来就有的,并且深深地刻进他的骨髓,需要一辈子来经营,不能有分毫的松懈或者差池。

再后来的某一天夜晚,戈年从提琴班出来时,天空下起了细密的雨,于是将提琴放在班级里,骑着单车冒雨回家。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色雨衣的女孩站在路边拦车,淡淡的路灯下踮着脚卖力地朝大街上飞驰而过的车辆招手,也许是左手摇的累了就换右手。

戈年放慢了速度好笑地看着她,雨水冲刷着他单薄的衬衫,棉布粘贴在皮肤上沾染了雨的凉意。

没有人会停车的。戈年在她面前单脚刹住车好心地提醒。

夏让抬起头,额发上滴落着雨珠,她跳上戈年的单车上做好,双手抓紧他的腰说,你看,你不是停车了吗。

女生掌心的体温隔着单薄的衣衫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热量。夏让说,其实在你之前也有三辆车停下来过,只是一听到我没有钱又都开走了。戈年迎着雨水骑着单车安静地听她说话,路过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时,夏让从后座上跳下来,钻进超市里买了一大桶葡萄汁。

她将赠送的小瓶装递给戈年,自己打开大桶装的咕咚咕咚喝了几口。

你不是说没有钱吗?戈年看她费力举着塑料桶,生怕她一个不小心打翻了果汁。

夏让抱着果汁重新坐到单车上,我只是想要看看有没有好心人啊,接过你就出现了。虽然不是能够遮风挡雨的四轮车,但至少可以让我快点到家嘛。

戈年叹气,我没有说要送你回家啊。

夏让不理,朝着前方微弱的光线说,出发!戈年就真的得了命令般踩起了单车。夏让在后面指挥路向,叽叽喳喳的声音在四周俱寂的雨声里显得突兀。

她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姐姐?

戈年的背在夏让圈着的臂弯里僵直了一下,他努力辨认着雨蒙蒙的路况不说话。夏让就咯咯地笑着说,我告诉你啊,如果三秒钟内答不出来就是不喜欢。

怔怔地出神片刻,戈年问,哪里听来的歪理?

夏让答非所问,戈年,其实姐姐身体一直都不好,以后你常来我们家陪她好不好?姐姐非常非常喜欢你。

身体不好这个短语要怎么理解才正确?

戈年领着一个暗格子的塑胶袋,里面装了几本夏洛喜欢的书。正午的阳光笔直地落进眼睛里,几个低年级的学妹吃着甜筒经过他身边,记得夏让曾经说,喜欢吃苹果味甜筒的女孩子都有洁癖的嫌疑,于是他看了眼绿色甜筒,猜想那到底是哈密瓜口味的还是苹果口味。

女孩子们低头说笑着什么,其中一个指着远处的一个身影说,就是她啊,据说是白血病呢!另一个接着说,怎么会?!夏学姐那样的人……

戈年随着女孩的指端笔直地看过去,远处,白花花的阳光下低头行走的,是夏洛。戈年总能一眼看穿,夏让和夏洛,即使那样相似,他却从来没有混淆过。

他怔怔地看着,双眼在灼人的阳光下出现了瞬间的视盲,短暂,却仿佛永夜。手里的口袋像是着了魔一样使劲地下坠,直到狼狈地散落了一地。

怎么会?戈年蹲下身将书一本一本地捡起来,手掌轻轻拍掉上面细薄的灰尘,他看到金色的尘埃将自己淹没,指尖冰冷。他回到家开始查阅所有有关白血病的信息,一页一页翻过去,眼睛因为长久盯着电脑屏幕而干涩刺痛,揉一揉,没有泪水,就只是发涨似的疼。夜里,他给夏让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凉,像是隔了千山万水而赴的音调,有些兴奋或者急促。

戈年蒙着被子,也许是白天在阳光下晒过的关系,蓬松的棉花里透着干燥的气息。他说,冬天的时候,和夏洛,我们一起去北方看雪景吧。

电话那头立即传来赞同的声音。戈年挂了电话,在那一片干燥的黑暗里辗转着睡去。

隔着无数幢高楼,远处一盏亮着灯的房间里,夏让抱着巨大的兔子娃娃开心地在床上蹦来跳去,碎花的睡裙轻轻拍打在小腿上,有些痒。她笑着笑着,突然抱住夏洛,兀自地哭起来。

如果,生命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自定义,那么,也不会太过贪心地在一个数字后面画上无休止的零,想要的,也不过是在约定到来之前的安稳而已。

如果就这样消失,一定很不甘心吧。才好不容易学会要怎样在这个星球上生存,有了可爱的家人和单纯的朋友,才学会了拌嘴也是一种友好的表现,就要去往另一个全然未知的地方。

夏让好不容易才睡着,忽然转醒,手掌覆盖住双眼,指缝挡不住涌出的眼泪。

戈年再见到夏洛时便多了份怜惜的情愫。

仔细看来,夏洛的皮肤确实比较苍白,长长的睫毛像是挂着露水,唇色也比夏让要淡了许多。偶尔咳嗽一下也会让戈年的眼神蓦地变得温柔,递过去一杯温度适中的水问,不舒服吗?

夏让就会在旁边翻白眼,大口地喝着葡萄汁怪叫,感冒而已啊,戈年大善人!

戈年睁大了眼睛,紧抿着唇看夏让,那眼神分明有责怪的意味,那样深那样深。夏让一下子跳起来,纤细的手指指着戈年发脾气,喂,要死的人是我耶!怎么不见你关心过我?

戈年看着她,细细瘦瘦的身体罩在简洁的T恤里,眼神通红。他只觉得她不可理喻,并没有发现少女心中膨胀的莫名情愫,加重了语气责怪,你整天活蹦乱跳的,怎么会死?!

夏让垂下了眼眸,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最终就只是瞪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笔直地望着他,说,是被你的多情恶心死的啊!

如果夏让是阳光一样热烈,那么夏洛就是傍晚一样宁静。

夏季一天一天过去,夏让总喜欢一边喝着葡萄汁,一边掰着手指数数,究竟还要过多少天才可以见到北方的雪景。

她开始幻想铺天盖地的雪,在画纸上涂上斑斓颜色。

戈年笑她,雪就是白色,你这五颜六色的怎么可能会是雪?

你怎么知道别人眼中的雪是什么颜色的?夏让抬起下巴,说话时可爱的嘴角像猫咪一样上扬。她说,这世上有万分之一的人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食物,就比如,五彩斑斓的雪景。我不骗你的,我就是那万分之一中的一个。夏让斜睨着戈年说得头头是道。

又在乱讲!上次不是还说你是万分之一的一个可以闻到特殊气味的人吗?戈年嗤鼻。

那当然!我就是能够闻到你身上的气味,别人绝对闻不到的那种气味,嗯……怎么说呢,是淡淡的烟草味。

你怎么知道别人闻不到?

你又不抽烟,别人当然闻不到啊!

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都在持续。夏让总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传说”,而戈年又恰巧每次都会很相信地要求证一次试试看。

时间就这样过去,一个人孤单,两个人相爱,三个人风轻云淡。

秋天的时候,夏让的美术作品《回望》在一次规模宏大的新人选拔赛上获得了前三强的入赛资格。学校为她做了一个大红的横幅挂在校门口,夏让歪着头仰脸看着它笑,真的想祝贺,就给我报销来回的飞机票嘛,小气的校长。

决赛是要在一个月后的北方城市举行。在那之前夏让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不过紧张的不是夏让,而且她的父母和朋友。夏让倒是依旧悠闲自在地过活,偶尔也去广场为路上的行人画一张简单的肖像画,收取至少五元以上的报酬,她并不自命清高。在戈年诧异的目光里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来不画没钱可赚的画,你是例外。

例外之所以叫例外,就是因为它发生的几率小之又小,概率几乎为零。

去北方之前,同学和朋友们一起举行了一个简单的郊游,说是要帮助夏让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

秋天的原野飘着稻花的淡淡香气,天高云淡。偶尔飞鸟掠过高空,怅惘地鸣叫盘旋。附近的小河河水清冽,可以清楚地看到河水里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石头,以及晃动着尾巴哧溜而过的小鱼。大伙在河边搭了个简单的石台,架上火。将准备好的食物拿出来分享,夏让拿出巨大的饮料塑料桶大口地喝果汁,夏洛便笑看着她为大家烤玉米。玉米的香气惹得大家口水连连地等待,夏让敲着他们的头取笑他们嘴馋了,才说完自己就流了口水。

她的人缘很好,和谁在一起都像是相识了多年的铁哥们。不存心机的人交起朋友来也容易些。

吃过午餐,有人提议在四周及腰高的麦田里玩捉迷藏。这个扎根在童年记忆里的游戏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石头。

剪刀。

布。

是夏洛当鬼。她背过身趴在木桩上开始数数,微风吹过,柔软的发丝扬起。

大家迅速在麦田里穿梭,想要找一个绝佳的藏身之地。只有戈年随意找了个麦穗间的空隙蹲下来,他的心永远都是软绵绵的,舍不得夏洛到处寻找。金黄的麦子在身边随风摇曳,目光所及之处是夏洛寻找的身影,单薄体格一半陷在高高的麦子里,白皙的脸庞格外清晰。

喂,你这是耍赖放水啊。

夏让蹑手蹑脚地走过来拍他,嘟着嘴责怪。

别吵!戈年做噤声状,小声地说,你这样大声才更有放水的嫌疑吧。

喂,夏让抬起眉梢问,你为什么对我姐姐那么好?是不是因为她身体不好?

戈年不说话,良久,像是自言自语一般,也许吧,就是觉得她该得到的更多,可是总觉得匮乏。

难道你没看出来我更匮乏吗?

别瞎说。戈年揉乱她的发,看着远方。

喂。

嗯?

摇曳的麦田里,夏让弓着身子在戈年的左眼上落下一吻,轻柔得像是不慎飘落的樱花,猝不及防地紊乱了戈年的心跳。

如果我死了,你用左眼想念我,心留下来装满我姐姐。

夏让吐了吐舌头,一把将戈年推出去,撞到夏洛身上。

夏让走的时候是晴天。

空气里却莫名地飘起了细密的雨水,戈年和夏洛并排站在候机厅里嘱咐夏让要注意身体。夏洛眼眶通红,似在忍着悲痛站立。戈年看着转身而走的夏让,心里突然一紧,叫住了她。

什么事?她笑着问。

没、没什么,早点回来。

夏让点头,然后转身没入排队的人群。戈年突然觉得有什么正一点一点流逝,像握在手中的流沙,怎样也挽留不了。

心里填得满满的情愫也跟着夏让的背影渐渐远去。

那日最后的一瞥,他发现夏让穿着裙子,裙摆上绣着洁白的蔷薇花纹,在她纤细的小腿上来回起伏。那是她第一次穿裙子。

秋末,拥挤的课程表张贴出来。临近期末的时间总是太长又觉得不够用,老师和家长轮番上阵预警着成绩的重要性,让人疲惫。

有时候响起夏让,心情就会变得舒服一些,想着她说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话语,就会不经意间扬起嘴角。听夏洛说,她被保送到美术院校,所以也会在夜里做题做到抓狂的时候轻轻地说一句,夏让那个狡猾的家伙。

只是直到考试结束后夏让也再没有回来。

偶尔打一两个电话互问安好,也被夏让匆匆挂断。戈年听着电话彼端的忙音有些不知所措,沉寂的黑夜里蒙着杯子辗转入眠。

很快就是假期,戈年骑着单车一个人到乡下游玩,背着小提琴穿行在枯枝败叶之间。偶尔会在林间拉一首曲子,猛然响起之前一次小挫败,他灰心丧气地对夏让说,小提琴终归是小提琴罢。

夏让递给他一瓶葡萄汁,表情严肃地说,小提琴并不小,必须用肩才能扛起那段你要诠释的音乐。戈年开始长时间陷入回忆,生活得心浮气躁。每日定期看天气预报,期待着初雪降落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听到“中到大雪”这个词语时,竟然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跳起来,他立即拨通了夏让的电话,满怀希望地叫着她的名字。

接电话的却是夏洛,她哭着说,夏让已经火化,你至少来参加她的葬礼也好。

戈年看到自己飞速旋转的世界戛然而止,失去了鲜活的色彩。他骑着单车疯狂地往回赶,凛冽的风撕扯着皮肤冷到心里,身上的汗水被风吹干,透彻的凉。抵达时,人们都已经走散,只有夏洛坐在台阶上等着。

他们像往常一样并肩坐着,夏洛断断续续地讲给他听。

两个都是早产儿,夏洛体弱多病,而夏让,是被医生预言活不过十八岁的。就是这样的夏让,却在自己十七岁的末尾喜欢上一个眉目纯良的少年,她在他经常经过的广场画画,她在日记本里无数次写他的名字,终于勇敢地绽放着笑容站在他面前。

于是,故事就像夏日阳光下的蛋糕,流出一行甜腻的痕迹。

并不是看了校服的牌子才知道戈年这两个字,并不是有瞬间记忆的功能才将他只看一眼便画得惟妙惟肖。

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分得清长得如此相似的两姐妹,所以,戈年相信了夏洛才是那个整夜与死亡的恐惧相僵持的人。他误以为夏让笑得满足,她就真的不匮乏。

戈年遵守约定只身来到北方。

皑皑白雪寂静地飘落,像极了南方围绕着路灯盘旋的蒙虫。他觉得口渴,便进到一家超市里,买了夏让最爱的大桶葡萄汁,结账的时候问,没有赠送的小瓶吗?

老板淳厚地笑着说,这种饮料从来没有赠送过小瓶装。

戈年付了钱,出门。站在铺天盖地的雪花下大口地喝着葡萄汁,酸涩的,像是眼泪的味道。他仿佛在纷纷降落的白色里看到夏让,她带着巨大的草帽站在尽头朝他喊,喂,别动!一如初识。

戈年的眼泪,如夕阳之下稻田之南的河水,源源不断地在冬雪里静静流淌。

于是,我的左眼开始漫无边际的想念。

想念那个喜欢说慌爱喝葡萄汁的夏让

真正的 爱情 故事 是很感人的,每次看到故事的末尾都会被主人公悲惨的结局所感动,不知不觉就哭得稀里哗啦了,在许多爱情故事里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大学生的爱情故事,欢迎查阅。

大学生的爱情故事1

试问,何谓爱情

生病时,一杯热腾腾的姜汤;冬夜里,一双为你盖被的温暖的手;下雨时,为你送来的雨伞;亦或是风中飘零的玫瑰花瓣……这些他只为你做,这些不求回报的事情,便是爱情。难道,爱情只满足于这些平凡的物质吗其实,在这些平凡的背后,藏着一颗无人能懂的心。

前阵子陪爸妈去看**《归来》,以为自己智慧做个旁观者,心绪却被**情节丝丝扣住。影片讲的是一对经过的苦命夫妻的故事。那年,他被打成右派发配远方,是被女儿告发的。她的心很凉,再没原谅过女儿。三年后,他平反归来,发现妻子得了健忘症,早已忘记一切,包括作为丈夫的他。但她记得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每天去火车站接他,尽管这个动作已经重复很多次。他试过很多办法,都没能唤起妻子的记忆,记起曾经的自己,无奈,他只得化身为他读丈夫来信的人,把自己的心思传达给她,并每天送她去火车站接早已归来的自己。这一送就是十年,然而这十年,让他明白,爱不一定是相识,而是一种永恒的厮守。

影片结束,全场一片安静。不少人眼中含着热泪。只有我,静坐在位置上,面无表情,似乎不为之动容。的确,我没有体会过爱情,不曾经过,自然不会懂得。其实不然,我只是联想到另一个故事,同样引人深思。

那年,她是容貌俊俏的妙龄少女,他是年轻力壮的帅气小伙。他们相识相知相爱,可他们爱的不是时候。那时正值战争时期,局势所迫,小伙背上行囊远赴战场,姑娘眼含热泪目送他李戡。她说一定会等他回来,谁知这一等便是60年。60年后的一天,一个陌生的小伙敲开她的家门,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人出门迎接,看见小伙,问其来意,小伙递过一个骨灰盒,她的笑凝固在脸上,愣了一会儿,一滴泪划过布满皱纹的脸后缓缓落下,似一颗悲伤的流行划过孤独的黑夜……

有些人注定会错过,就像流星一样悄悄溜走。他们的爱,终究输给了时间。若是有人问她后悔吗她会说,他走得安心,我也实现了承诺,不用自责了。既然选择了相信爱情,就不会后悔!

爱情,是问心无愧。

试问,何谓爱情是你跌入低谷,我愿与你一同承担,同甘苦,共患难;是你要远行,我要愿等你一辈子;是错过,是放手,是一种责任,一种承担;是永恒的厮守和相互信任!

年轻的我们,也许不会懂得什么是爱,时间会告诉我们一切,它会让你明白,这是一种会让你全心全意付出,让你笑让你哭的神奇的东西,只要用心体会,你就一定会明白爱的真谛!

大学生的爱情故事2

我不觉得敏感,对于这方面的问题。爱是一种生理现象,人皆有之。我也有过喜欢的感觉。现在想起,只会付之一笑,并希望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如此而已。

偶像剧里俊男靓女的生离死别见的多了,也就越来越麻木。倒是一部朴实的电视剧,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男主角因有难言之隐,不想拖累女主角,暗自想离婚,在他自己决定离婚的前一天,男主角和不知情的女主角以为在一起,女主角照旧哼着歌,而男主角却红了眼睛。

这个场景,永生难忘。我被这种平实的难受感一击而中。更是因为演员的好演技让我触碰真实。每每想起这个画面,都能让我轻易感受到那份心酸,也让我这种没什么憧憬的人流泪。

小女生会在爱情里越陷越深,而男生恰恰相反,他们会基本上越来越没有新鲜感。然后分道扬镳,不带走一丝云彩。而女生则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治愈自己。

但于我而言,爱情与面包,我一定会选择后者。我的爱情观是比较独特的,我相信爱情在漫长的生命里只是作为一种充实,而不是必需。

大家都喜欢在令人心醉的情里沉沦--谁不喜欢浓墨重彩地爱与被爱,轰轰烈烈地早就一段传奇,最终相濡以沫,牵手到老何尝不是一种浪漫甜言蜜语固然讨喜,也不是选择,或者是评判对方爱不爱你的标准。

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爱对了人总是好的,不要把自己珍视的东西轻易交给别人。也要给彼此留些私人空间,个人认为天天在一起的不是爱情是腻歪。

心正则平,心不正则歪,这个歪指的是歪曲事实,歪曲爱情的真谛,欺骗别人感情的事是最令人憎恶甚至怨恨。

有道是:曾经拥有,不如天长地久,真爱难觅,此生不易,愿珍惜。

大学生的爱情故事3

爱情是什么有人说爱情就是一对恋人间的互相肯定与关怀;爱情不是索取,而是给予。也有人说爱情就是单纯的恋爱。那么如何真正理解爱情呢

从人类的角度上讲,爱情不仅是一种迷恋,更是一种责任,它不仅需要成熟的心智,更要用忠诚来维系。这种感情是人类最美也是大的力量。

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爱情,不光是因为它的美丽与蕴藏的能量,拥有爱情是人与动物之间最分明的差异。动物只懂得生存下去并繁衍后代,但是人类不仅满足于这些,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满足感,而爱情正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汶川地震后,一位男子痛失了爱妻。面对已经停止呼吸的妻子,他用绳子把妻子的尸体绑在自己背部,骑车送她去太平间。即使到处充斥着灾难与混乱,他仍坚持认为妻子不应留在碎石间,他努力给予了妻子死后的尊严。他用另一种方式诉说着人性与爱情。这便是人身上最本质情感的体现。

之前提到过爱情需要用忠诚来维系,因为没有忠诚的爱情就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一触即溃。但是一旦有了忠诚,爱情便可以坚不可摧。春秋时,晏婴是齐国名相。一日,齐景公在晏婴家饮酒时,见晏婴妻子又老又丑,便想将自己的小女儿嫁给晏婴。晏婴却谢绝了齐景公的赏赐,发誓要与妻子白头偕老。这让齐景公很是敬佩,世人也对这位贤者称赞不止。

爱情可以成为人的精神支柱,让人拥有动力,但是不成熟、缺乏心智的仓促爱情却会给人造成“反向效果”。拿破仑曾说过:“不能让你发奋的爱,不如不爱。”这种不良的爱不仅不会成为动力,反而会成为阻碍,有的甚至会成为一副毒药,普希金(俄国文学之父)正是因为他糟糕的爱情而死在枪下的。

此外,在人类社会的进步中,资产阶级自由派从爱情中催生了一种畸形“产物”——早恋。这种让青少年深受其害的东西多年来不仅没有受到遏制,反而得益于网络的传播向世界扩散,让许多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因为这些畸形的“爱情”而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有人因此缀学、逃课,甚至是自杀。一桩桩人间悲剧不断地警示着人们。对我们这些青少年而言,防止早恋不仅需要青少年自身的努力与克制,更需要党和政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净化社会环境,特别是要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干净的网络环境。过早的开花意味着过早的凋谢,不要给自己一个错位的人生。

爱情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也是许多人的力量源泉之一。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真正的美好爱情,所以不需要过于急切与仓促,以避免人生的错误。

爱情虽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没有爱情的生活却会感到有些空虚,所以,请珍惜这人间最美的爱情果实吧!

大学生的爱情故事4

当然,我对爱情这个东西还是由始至终的抱有幻想。这个东西,就像他一直给我让我对婚姻都有一种期望一样。我对情感的需求我觉得相对于别人来说是比较大的,在小的时候。也会去赢得家长的关注。甚至为了过分关注而去拼命学习。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无法熄灭我对爱情的向往和迷恋呀。这才是十八岁天空应有的芬芳。这才是十八岁应有的力量。我用我的十八来谈谈我的想法。来谈谈我对于爱情的感官。

最近这一个月其实英语围绕的主题就是爱情。最开始有什么问题是说你相信一见钟情么,你相信笔友或者从未见面但是情根深种么,你对于未来的配偶有什么要求。你希望他的特质是什么。现在我来统一的给出我自己的答案。尽可能还原当时我的想法。第一我对未来配偶基本上没有任何特质的要求。我希望他的仅仅是一句欣赏生活。在平淡里也能陪着我安然的度过。第二,我相信一见钟情。那种怦然心动的世纪毁灭感。却又给你归属感和安全。你会相信。沉溺于这一股爱情之火,在爱情烈焰里焚为灰烬都是值得歌颂的一件事。但是我后面想了想。尽管我对爱情这么向往。这么的不顾一切。但是我连爱情的火山口呀,我都不会想爬上去。我相信不靠面容的爱情。我相信柏拉图似的精神恋爱。我相信着纯粹的一切。应为这是爱情呀。人类最不能控制的一种情感。我们在里边。只能随波逐流。

韩寒写过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现在。我想用我的十八跟爱情好好谈一段。

青春里涤荡的花,岁月里波浪的美好。

你还记得青葱记忆里的美好么。

那年,十八。风在吹。

你的羊角辫和笑语呀。

在空中荡。

大学生的爱情故事5

我看过一部**,里面有这么一句台词:“两个人在一起,刚开始就像一盆开水,慢慢的它就凉了,但不管以后彼此是朋友还是陌生人,请不要怨恨对方,别让这盆水结冰。”茫茫人海,相遇的人很多,但相爱的人却很少。两个人能在一起,便是因为缘分;因为缘分,彼此相遇;因为缘分,彼此相知;因为缘分,彼此相爱。那么因为什么,彼此相守呢,因为爱么不,不是,两个人彼此相守,是因为责任。因为责任,丈夫愿为妻子守爱一生;因为责任,妻子愿为丈夫忠贞不渝;因为责任,夫妻愿为孩子默默付出。

人活着,寥寥几个春秋,默守本心,今生无悔!因为这世上很多人很多事,错过了,就永远回不来了。爱情的道路上,往往有很多岔路口,面对选择,你会彷徨,会迷茫吗你会不会觉得选择很难,很无奈面对选择,面对你面前的人,记住问问你自己的心,只要你无愧于心,就踏着脚下的路走下去。如果你的心,在你面对选择的时候动摇了,而你又不能停下脚步,迷茫的选择道路走下去后;在未来,你发现你错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自暴自弃。

因为未来的道路上,还会有诸多路口,你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的时间。记住谨守本心,不要让每一次错过与过错都重新来过!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选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别无选择”。所以在你有选择余地的时候,不要叹息,相比那些别无选择的人而言,你是幸运的!很多人说现在爱情太现实,跟我要的不一样!那你以为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像**《泰坦尼克号》一样,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像《白蛇传》一样,像《牛郎织女》一样,像《孟姜女》一样我想说:“孩子,别傻了!你没发现,伟大的爱情,往往都是悲剧吗不是阴阳相隔,就是天各一方!”再说了,咱不就活在现实里吗现实里的爱情要是不现实,你以为是灰姑娘与白马王子吗,那只是 童话故事 !

所以,所谓爱情,就是“彼此不离不弃,彼此生死相依”,过好眼前这一世,珍惜眼前这一人;当有一天你老了,看着陪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你会觉得“今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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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受到了历代文学家的青睐,成为经久不衰的创作题材。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社会政治的变革使爱情叙事在文学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大学生的情感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学生的情感故事篇一:我的大学爱情故事

 点起一支烟,烟雾袅袅,追忆起那些残存在脑海深处支零破碎的点滴,凑在一起,我想把我们的故事写完,一个完美的结局,注定没有伤害的奇迹。

 四年前,我带着一份中学时的青涩来到了这个大学,大学对我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那时候对大学的期待很多,其中我就渴望能有一份美好的爱情。而对于这样女生很少的工科学校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土木工程这个专业的女生更是少之又少,我们班也就四个女生。于是我渴望的爱情就变的很渺茫。

 不过老天还是眷恋我的,大二的时候我有机会遇见了你,你在城市的北边,我在城市的南边,我每次去都要坐将近两个小时的车,虽然有点累,但还是乐此不疲。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翡翠湖畔散步,那时候我们刚恋爱不久,手都还没有牵过,于是我鼓起勇气问了你一句:“我可吧可以牵你的手啊”我到现在还为那时的小心翼翼而感到好笑。

 两年多来,我们一起走过了开心与不开心的点点滴滴,还记得那一次晚上我们走在路上,月光照在地上,就像一潭水,我们分不清前面有没有谁,哪知道真的有个水池,你就那样不小心一脚踩了下去,其实水并不是很深,可是你娇小的身体似乎就要完全沉入水中,我一把抱起你,你的衣服都湿了,你却还死要面子不会寝室去换。那个春天的晚上还是有点冷的,我就把把衣服给你穿,看到你狼狈的样子真是有心疼又好笑。

 过去,我们可以为了相见忍受近两个小时的车的颠簸,我们也可以为了学习忍受一两个星期的思念,我们在一起规划着我们的未来,我们要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你为我洗衣做饭,我也帮你做点家务,我们还要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我设想着有你陪伴的幸福日子;我设想着有你照顾的温馨生活;我设想着有你笑声的每个角落;我设想着只属于我们俩的空间。那该是一个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时间过的真快,两年多了,以前我们以为毕业离我们遥遥无期,而如今却不得不面对分离,有人说:“毕业典礼就是一群人的失恋典礼”,在这个六月,充满着离别的伤感,而你也离我而去。而在这个离情的时刻,谁都无法做到潇洒。

 你是否还记得,我答应过你要带你去海边,去看看大海的壮阔,站在那个最高的礁石上,感受那甜甜的海风,浅望你熟悉的脸庞,抱着你,吻着你,告诉你我有多么的爱你。

 你是否还记得,我要照顾你一辈子,我要让你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让你感受我对你浓烈的爱。

 你是否还记得,你也说过你要跟我一辈子,我走到哪你就跟到哪。做我的开心果。

 可是你现在又在哪里,我们的山盟海誓又在哪里我们最后一次聊天,你说你还爱我,只是这个世界太现实,我们不得不低头,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你说你哭了,最后一次为我哭。你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你,你会祝我幸福的。我相信多年以后我们回忆当初的美好的时候,你我都会露出一丝笑容的,因为那是一段美好的爱情,一段很纯洁的爱情。

 当爱情来到的时候,我抓住了

 当时间流逝的时候,我遗忘了;当你从我视线中消失的时候,我流泪了;当车远去的时候,我明白你是最珍贵的。时光是无情的,因为我看着自己渐渐远离这个城市、远离心爱的你,我的双目早已模糊了……

 合欢花开了,又是离别的时节。虽然依依不舍,但我还是说一句:再见了,我的大学,再见了,我的爱情。

大学生的情感故事篇二:和三个女大学生的同居故事

 我和小绿,还有安子曾是大学里最活跃的人物。那时我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林子飞是高我们两届的师兄,帅得一塌糊涂,为了维持我们三个美女加才女的友谊,我们相约谁也不许爱上他。谁爱上他谁就淘汰出局。

 那时我们四个自发办了一张小报,发些风花雪月的文字,给那些失恋了没地方发泄的人提供一些发泄的机会,那还是我们自恋的阵地,我们自我呻吟孤芳自赏,林子飞说毕业他就做生意,然后给我们每个人一人出一本书。

 林子飞毕业后去了深圳,三年后他果然发了财。大学里的很多师姐师妹还在暗恋他,当然包括我们三个。

 到了我们三个毕业时,很难找到工作。风花雪月的文字救不了我们。小绿说,再找不到工作我就要给港商当二奶了,我给他读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我们说你还是省省吧。

 那时我们三个在深圳罗湖区合租了一套房子,每天出去找工作,总是焦头烂额地回来,安子说,怎么世界末日还不到啊。

 当林子飞出现在我们门口时,我们唯一想到的就是,今晚可以有一顿美美的晚餐了。其实不仅仅如此,林子飞给了我们十万块钱,让我们开个影楼。

 那时影楼刚起步,属于初级阶段,而且以我们三人的品位,应该没问题的。

 小绿一拍林子飞的肩膀,真他妈够哥们呀你。我们真是乐得心花怒放,那一晚上我们喝得人仰马翻,快乐压倒了一切,我们趁着酒劲每人亲了林子飞一口,林子飞说,我只是怜香惜玉,不忍心看美女们流落街头,什么时候你们有钱了要还我,我可是放高利贷的。

 我们在深圳的繁华地段东门开了一家影楼,影楼在那时简直就是暴利。半年内赚的钱吓了我们一大跳,那些为了爱情和青春永恒的人们简直就是一掷千金,我们请来的台湾摄影师又是最棒的,看着那些虚拟出来的笑容和柔情居然换来五彩缤纷的钞票,我们三个都懵了。

 分钱的时候大家快乐疯了,像是三个小偷在分赃,小绿说,我们请林子飞吃饭吧,林子飞是重庆人,我们请他吃水婆婆辣子鱼吧。

 大家都说好。林子飞开着名车来了,我们雀跃地出去,然后每个人的脸色立刻暗了下来,因为林子飞后面跟着一个长发美女,像极了张柏芝,我们黯然失色,像一只只失去水分的苹果,那个女孩子,也是张柏芝的年龄,不过20岁吧,24岁的我们,显得如同黄脸婆。

 好在我们极聪明,席间说着五个字以上的外国名字,把《百年孤独》和杜拉斯挂在嘴边,还不停给林子飞夹菜,不停回忆大学里的青春飞扬,安子还随身携带我们四个人大学时的照片,我们没心没肺地笑着,青春的阳光闪在我们的脸上,那时我们没钱,但我们快乐,现在我们有钱了,但我们不快乐。

 我们三个谁也没去结账。林子飞上卫生间的时候小绿骂骂咧咧,她总是像个男人似的干脆,爱他妈谁结谁结,反正我们不结。

 当然是林子飞结了账。 我们闷闷不乐地回到老巢,小绿说,从明天起我要谈恋爱了,不管是和谁。而安子一直没有说话,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一直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等待着她,我和她说过很多次了,没有缺点的人是可怕的,比如我喜欢时装和一个人旅行,小绿喜欢美食,但是她总是觉得生活中有比这更值得追求的事情,但她一直不知那是什么,很多时候在我和小绿孜孜不倦地逛商店买打折时装时,她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

 还有,她文字流露出来的东西是忧郁的,如果最先有人从影楼中退出,一定是她。因为她对于太商业的东西不能接受,尽管那些恋人们亲热的婚纱照看上去很美。

 一年之后,安子走了。她说回到家乡那个城市当一个教师,她走的时候我们去机场送她,林子飞说,做得好好的怎么走了呢。这时,林子飞的身边又换了美女。但他对我们依然是好,像哥们一样。

 安子笑着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的身边,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她是笑着对林子飞说的,那是一个流行作家说的一句话,在我们四个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说出来,有点像星爷的大话西游。我们都笑了,没有人当真。

 在和安子分手告别的时候我们拥抱了她,我感觉肩膀上湿湿的,但安子分明在笑着,我们说,什么时候想我们了再回来。

 安子给我们的理由是不喜欢南方这座城市的台风暴雨,她愿意回到江南的水乡小镇去。

 没有安子的房间清冷了很多,我们的生意照样是忙,只是我和小绿不再一起回家一起吃饭,她说自己忙着谈恋爱。

 我一个人呆在屋里。有时根本住在店里,看着挂得满墙的婚纱照发呆,只有无聊的人才会照这些东西以显爱情的忠贞,那些痴情的男女怕是想不到有一天反目为仇怎么办,大概会后了悔照了这么假的东西。我不会拍婚纱照,永远。

 实在无聊,拨了林子飞的手机。我哪管他身边美女如云。接了我的电话,他惊喜地说,你在哪我和小绿在一起吃饭,她说你去了上海。

 我明白了。小绿在追求林子飞。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还说我去了上海,她大概希望我从她眼前消失才好。

 小绿回来后嘻嘻地,我说,你从房子搬出去吧,你被淘汰出局了。

 我是无心的,然而她果然一个人另租了房子。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淡下脸来,好象是真恼了,我终于明白,女人在没有爱情之前可以好到穿一条裤子,爱情来了就全线崩溃,稀里哗啦。

大学生的情感故事篇三:谁没有过一次暗恋

 那年,她大一,人称才女的她情不自禁地恋上了班上一个坐在后排的男生。

 因为他,她成了一个单恋女生,不想告白,不敢告白,更不知该如何告白。她可以不注重他的家世,他的外表,但深陷暗恋的她却稍显自卑,来自农村、长相平凡都让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于是,她习惯了将情感寄托于文字,藏于心底,关于他的日志,满满当当地占据了她的秘密日记本。每一次进教室,她都会无意之中偷看他的位置,看看他在不在。他若在,她便会迅速扭头,生怕一不小心便露出破绽。他若不在,心里便一阵失落,一遍一遍地在草稿纸上画着卡通人形,并写上他那个尽人皆知,她却不曾唤过的绰号。

 一次偶然,她从班级群上知道了他的QQ,犹豫再三,她还是心惊胆战地加他为好友,几分钟后,电脑上显示添加好友成功,她心里一阵狂喜。但是,马上她又纠结于如何与他聊天,如何才能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她以前从未想过,这般复杂的心绪竟也会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身上,她亦不曾想,谁没有过一次暗恋。

 一回生,两回熟。终于,她可以和他轻松自在地在QQ上聊上几句了。渐渐地,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他的心情时时刻刻左右着她的心情,她变得有些悲喜无常了。她发现,自己的喜欢已经变得无可救药了。

 别人说,喜欢就要大声地说出来,这样才不会留下遗憾。

 经历了十几天的挣扎,在一个午后,她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条长达五百字的“短信”向他告白。她反复斟酌着每个字每个句子,尽量用最贴切的言辞述说着自己的心声。点击发送,她长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却又害怕地等待回复。

 ……

 十月的天空明亮得夺人泪水,听着张智成的《暗恋》,她不禁泪流满面。

 她是后来才知道,原来有个很优秀的男生一直暗恋着她。他告白,她对他说:“对不起,你很优秀,但是我们不适合。”那个男生亦陷入迷惘。

 “是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我不够好”

 “你没有做错什么,也不是你不够好。我也曾像你一样傻傻地喜欢上了一个人,只是,他心里早已有了别人。我也和你一样去告白,他拒绝了我。那年,我唱‘金牛座的我配不上你的好’;那年,我一个人哭得不能自已。然而,我并不后悔,至少我勇敢地追求过自己的幸福。我很珍惜你我之间的友谊,我不会因此而疏远你,相反,谢谢你的喜欢,我很荣幸。”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在我们的青春之中,在爱情的世界里,在这形影相吊的记忆里,谁没有过一次暗恋,谁没有过一次青涩的思念,体验过了,便是成长,便是千金难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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