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狼兄狼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狼兄狼弟》读后感1《狼兄狼弟》是一本精彩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充满传奇色彩的狼王闪电。在狼王心中一直保持着一个观点:“麻烦总会自己找上门。”所以,它心中勇气就如熊熊燃烧的火焰,永不熄灭。
闪电如同它想的一样,麻烦一次次找上它,先是被一个狼群攻击,但它靠着勇气向狼王挑战,自己成了狼王。后来,著名的猎人七爷带着猎犬猎杀闪电,但闪电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向七爷发起了一场场轮战,最终将七爷赶出了自己的领地。
还记得以前暑假,我独自跟随外公外婆回老家。在火车上,我无数次流泪,每当想到接下来的二十多天里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我不禁号啕大哭,但我明白心中的勇气是不能熄灭的,于是我鼓起了勇气,一直静静地坐在位置上。
回到家乡已经是深夜了,这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很想有人陪我,又不想硬着头皮和外公一起睡,没办法,我只好上了楼一个人卷缩在被子里。才一会儿,我仿佛看见一个黑影钻进房间,我立马打开灯,把房间四个角全部搜索了一遍,才重新钻进被窝。不一会儿,妖魔鬼怪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想抹也抹不掉。突然我想到了闪电,想到了闪电的勇气。我知道了害怕是没有用的,于是我心中的勇气又重新被点燃,很快,我睡着了。
勇气是很多人都该拥有的,只是很多人不能真正运用。大家应该像闪电那样,越害怕越前进,请记住,心中的勇气是永远不能熄灭的。
《狼兄狼弟》读后感2《狼兄狼弟》是一本很感人的'书,它主要讲了:“闪电是一条猎犬和一只公狼的后代被老猎人塞宁精心养大。在一次群狼袭击部落的行动中,闪电为了保护部落的安全向头狼挑战不料竟成了狼王的故事。
后来,闪电遭到猎人公鸭的袭击,从而引出七爷的九条猎犬,其中狗王九儿尤为神勇,闪电和它的弟兄们与七爷和他的猎犬们展开了一轮轮会战……
这一本书里暗藏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比如:“坚持就是胜利……”。其中让我外印象最深的是“闪电”。“闪电”它是一只狼犬,俗称狼狗,一般被当作是犬的一个品种。它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危竟然和自己的头狼对决,它勇敢、机灵,面对危险临危不乱。因为狼天生就忠诚高傲,对自己的主人十分依恋并有强烈的保护欲,从古至今,常有狼犬忠心护主救人于水火的事,曾经有一位老爷爷被自己养的狼惹怒后说出了一句:“养你不如煮来吃。”在那之后的数天内,老人多次给狼狗喂它喜欢食物,狼狗都拒之门外,最后饿死了。由此可见狼狗很善解人意的灵性与非同一般的骨气一点儿不输于人。
所以我们只要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作为史上曾用名最多的电视剧,嚷嚷了这么久,名字越改越怂,终于到今天借了迪斯尼动画的名字杀了回来。这片争议甚巨其实挺意外的,我真不知道大家和霍去病大人有这么深的感情,一帮姑娘哭天喊地要给他正名,生怕一个小言辱没了忠魂义骨,看来虽然姑娘们在小言世界里早把清朝那些阿哥强暴了一百遍,对魏晋南北朝那帮嗑药小白脸也全然没有放过,时不时还染指其他朝代诸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但也许在各种玛丽苏猪油蒙了一层又一层的小心脏里面还有一片“严肃正经”的净土在捍卫大汉朝的忠孝节义,我也只能说吾心甚慰。
(今天有人跟我科普反对这个不光是为了霍去病,基本上这里面的恩怨我也搞不懂了,大家就凑合看吧。)
事实证明这片确实不适合太讲究的人,确切地说,看这片你不能有一丁点讲究,处女座的人你们首先就不用难为自己,你们一秒也忍不了,绝对的。
因为几经修改剪辑,此片口型和配音脱节得十分销魂。看国剧第一次带给了我看韩剧与泰剧都没有的迷醉感,每一个女主叫男主名字的瞬间,你都不由得像一个看到女朋友睡梦里叫前男友名字的屌丝一样愤怒着,感觉自己在被整个世界愚弄。
这种不确定自己想要暴打配音还是想暴打演员的感觉到后来已经成为常态,当演到七八集的时候,那个名叫秦湘的女配在和刘诗诗讲述自己的凄凉身世时,画面和配音进行了长达五分钟的各自创作,饭制mv都没有这么拙略的错位感,当然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但凡看上了小言啥事都能凑合了,为了看男男女女谈恋爱那点子破事姑娘们是书到用时方恨多、恨不相逢文盲时。口形对不上那都不叫事,前几集每一场戏都是天雷滚滚神乎其技,刘诗诗大鹏展翅、仰天狼嚎那段没快进的我都敬你们是条汉子,这种小雷扛不住就别指望看见男主女主没羞没臊的爱情,俗话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雷其心智。
《风中奇缘》:搞三角恋哪家强?
一个被狼养大的未开化野孩子被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奇人收养,养父好心为其提供九年义务教育,可惜因为养父遇难,野孩子这学也就上了六年。拿了小学文凭逃走的女主在沙漠上创立了一间流动阿拉斯加狗舍,用小学学历克服了雪橇犬在沙漠的散热问题。为了支撑大汉朝的雪橇犬繁殖事业,女主兼职打劫,在狗舍的“狼兄们”的帮助下,女主顺利打劫到了一枚白皙水嫩的高帅富:胡歌扮演的“九爷”。
九爷的出场让人多少有点兴奋,静下来的胡歌比起仙剑里面的聒噪看着顺眼多了,狗场的事情咱就不想计较了,坐等一段男女主不打不相识。结果女主抢了衣服甩着一头文青脏辫儿就走了人,看镜头转向男主我就知道那种不祥的预感没有错,果然,胡歌望着女主衣衫褴褛的背影露出一种迷醉的微笑——这、么、快、就、爱、上、了!就这么快!
知道我们看多了偶像剧的老饕最烦什么吗?一见钟情!
男主你能至少让我看一次演员表、听一次片尾曲再爱上不行吗?
作为一个跨国企业“石舫”的总裁兼身残志坚的病美男,胡歌同学就这样好死不死地对着一个蓬头垢面前来打劫他的女乞丐露出了“牙吧里,我的宿命到来了”的意犹未尽与含情脉脉,我心痛无法自拔,有点出息行吗,这么快就爱上了搞个屁啊?没有不打不相识,没有误会和和解,没有因爱生恨、因恨生爱吗?
虽然胡歌同学这么没见过世面地坠入爱河让我感到一阵失落,但我很快想到还有彭于晏不是么,九爷作为男二稍微俗气地对一个女流浪汉中了失心疯也不是不能理解,只要男主稍微有点出息,事情还都好商量!
很快,在这片寸草不生、烟熏火燎的大漠上,女主穿着男二给的漂亮衣服领着狗舍的狼兄们嘚瑟兮兮地又来了,男一众望所归、满面尘灰烟火色地露了脸,吓得我一跟头,将军你这下巴略长啊!
寒酸的打光紧扣风中奇缘的主题,卫无忌将军脸上黑一块黄一块,一看就是从北京沙尘暴里一路骑行过来的。虽然这个出场画面不够振奋,但在男女主宿命般的初遇面前,我还是不由得一阵激动,但彭于晏同学很快看着女主露出了和胡歌如出一辙的兴奋表情,一脸迫不及待要对女主耍流氓的跃跃欲试,我看了看进度条,第一集才开始不到二十分钟,这件事令我彻底愤怒了,这、么、快、就、又、爱、上、了?我真的不想说又!
卫将军,你不是建安来得浪荡官二代吗?你不是大智若愚深藏不露的栋梁大才吗,你大跑着来这荒郊野外的大西北沙坑上逮着个女人就迫不及待地调戏上了,我真的尼玛想看一次片尾曲和演员表再接受这一切好吗!这接二连三的打击我受不了。
男主们没法争气,这戏第一集还没过半,就这么两个人一先一后看着女主露出了同样的坠入情网的表情,讲真的小言的精华还不就在男女主相爱之前推推拉拉那个过程么,不然还图什么?
在我眼里小言就和武侠一样,女主角征服男主们的征途就如同屌丝男主不断升级、修炼出绝世武功一统江湖,现在这戏的尿性就是一哥们一开头就武功盖世、独步天下,然后武当和少林抢着说“您来当我们的掌门吧”“不,还是来我们这儿吧!”然后抢了几十集,我真的提不起劲看这个能怪我吗!
在从两个男主那里分别收集到衣裙一套、钱财一袋之后,女主在大漠的任务做完了,决定换一个地图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女主如同小龙女下山一样不识银钱、不懂人情世故,先是无家可归、后又一不小心误入乐坊……
我想和导演商量差不多随便演一演就可以让男主过来英雄救美了,因为这段台词之愚蠢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什么“我会很快找到工作的”,什么“你的耳朵应该是发炎了”,麻烦别偷穿越剧的台词好吗?
前脚刚觉得这戏以后也就走白痴女遇到痴情男路线的时候,忽然女主就像猩球崛起里的大猩猩被打了绿色药剂一样一夜之间浑身都是用不完的智慧的细菌。自从和胡歌相认以后,女主就顺利接管了乐坊,成为了女强人,我宁可看女主和狼兄玩耍也不想听女主和那乐坊老鸨用一种装逼兮兮的口气讨论什么孙子云、兵法曰,那小破乐坊几个月间就被鼓捣成了京城第一大夜店,眼看着还要收购吞并搞行业垄断,女主那六年义务教育还带沃顿商学院的职能,我就不明白了,这一切到底啥时候发生的?
在沙漠里女主也没显得聪明啊?胡歌带着那么多家伙事儿的车队女主都敢抢,抢完还一脸“爱咋地咋地”的天真懵懂,初到建安也是具备一切白痴女主的天真烂漫,一大块银子买一个饼之类的傻事都干了,但一切就在吃了那个毒药包子之后,一觉醒来之后,忽然就宠辱不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连皇帝的家务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一边给老鸨科普皇家秘史、教导众人如何讨得长公主欢心,一边一声不吭打算帮胡歌重建商业帝国,后来竟然还在妓院造了个纯人力电梯。不但iq成长,连情商也一夜之间变成王熙凤和薛宝钗的综合体,你们看片的人真的没打算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吗?这么不求甚解是不行的你们知道不。
胡歌在片中一直善于药理、每天在进行着各种医学研究,而女主作为一个西域奇行种拥有极佳的身体素质和自愈能力,这么明显九爷是在拿女主进行某种基因改造药物的实验啊,在投喂了药物包子之后,女主在昏睡中克服了药物的副作用,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脑中自带长江商学院EMBA和蓝翔技校全部技能,胡歌看见药效很满意,可惜此药只对女主见效,对胡歌的残疾却不管用。九爷决心继续改良药方,在科研出成果之前决不接受女主角的爱意,没想到身强力壮的彭于晏同学及时插进来,工科宅就这样输给了体育生,现在问题就来了,做包子哪家强?!
其实以前一直觉得别的小言女主太傻,现在才发现在一个老套的三角恋故事里试图把女主演聪明一样也是噩梦,更可怕的是旁边还有一群人肉点赞机一样的配角不停聒噪地对女主每一个英明决定呱呱叫着“坊主真是有先见之明!”“月姐姐真是太厉害了!”“小月冰雪聪明!”“月儿啊,也就只有你能想出这种主意!”,步步高点赞机,哪里不屌点哪里,还真是so easy。
因为女主太‘聪明’,文韬武功一统江湖的,男主们为了搭配技能也刷刷地升级。本以为一个霸道总裁、一个威武将军已经够威了,但看多了几集感觉这都是基本款,人家轮椅上的男二还要里通外敌、玩转西域,忽然又冒出来的西域大王还要和女主新仇旧恨、家国两难,这戏的架子搭得大成这样,恨不得大汉朝大西域整个大中亚的命运都握在你们这几个人手上,我就不明白肩上担子都这么重了,你们还拨冗搞什么三角恋!
看这个片子经常令我有种错觉,若曦这回又来汉朝了。女主那装傻卖萌的笑脸配合走起路来大摇大摆、横冲直撞的冒失劲,都是似曾相识。每当女主带着那副忧国忧民却又嘚瑟兮兮的表情陈述自己的高超计谋的时候,仍旧是那副小女子双目失明已有十年的迷离表情,为了刘诗诗美不美网上天天吵,可现在的问题是谁想再看一次穿汉服的若曦?
要说早些年唐人的戏算是脸界良心,男的帅女的美,歌也好听,现在那首白头吟一股都市苦情歌的气味也就算了,整部戏下来只有一个女人让我眼前一亮,结果还是男主角的姑妈。长公主一出现所有女主都黯淡失色,演姑妈还美得这么艳光四射我都替女主们寒碜。
那什么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女二号秦湘姑娘和女主角拜见长公主,大美人姑妈居然还给我各种赞叹“真是块美玉啊balabla”,您早上要是照过镜子您就不该昧着良心说出这种话啊,都说演技不够颜来凑,女主们在戏里哪个都没开让我提哪壶好?
导演别以为女性角色对小言不重要,别以为男主帅就行了,我们女性观众好容易下了班打开电视就看见一群美男为了几个面瘫女要死要活还怎么有兴致刷淘宝?
虽然主角的人设个个都是身居高位还恋爱大过天,但男主们的演技显然略好些。虽然彭于晏在《寒战》里面那高智商小坏蛋的戏路挺有层次,不明白一身时髦现代的小调皮气质做什么跑来凑这古装小言的热闹,但看多了觉得基本还是把握了一个谈恋爱不要命的男主的奥义,胡歌和男三韩栋都是这种古装言情戏里常见了的,基本可满足很多看脸党们各取所需的喜好。
但这种两男爱一女的剧情,说白了也就是《暮光之城》那样了。不要看不起人家暮光,两个男主轮流上线为女主出生入死神马的,女主一会儿和这个谈谈情一会儿和那个掉掉泪什么的,最后生孩子的时候,狼人陪在身边比男主还激动也是有的,这里给小月接生的是谁啊?九爷嘛。苦逼男二走到哪儿都是这下场,搞三角恋哪家强我是不知道了。
桐华的《大漠谣》,以中国汉代历史为背景,写了一位传奇女子浪漫的爱情故事。书中把人物进行了鲜明的 对比,并善于运用心理和细节描写,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该作品的另一特色就是将动物进行了人情化的改造,使小说更具灵气,再配合作者那深厚的文学功底,便打造了精彩的《大漠谣》。而且,小说通过塑造鲜活可感的人物形象深入探讨了千百年来一直困扰人类的情爱问题,凸显了内心生活的首要地位,提升了人的独立与自尊,指明了人们在有限生命中的人生方式 ,这使该小说获得了特有些关于生命的哲学韵味与生命光彩。
对比手法
通过对比手法让小说中的人物性格泾渭分明、个性卓然。首先是孟九和霍去病。霍去病是活泼、张扬的,爱玉儿不介意别人的眼光,对外人也不避讳。孟九是沉稳内敛的,他也爱玉儿,更多地是默默地付出,细致的关怀。霍去病与玉儿初见时是大胆、自信,追求玉儿时是主动、热情。孟九面对爱情是胆怯、自卑的,对玉儿的爱是逃避和拒绝的。性格和心境的不同注定了不同的爱情结局。再有就是玉儿和李妍。她们同是风华绝代的女子,都背负着巨大的仇恨。李妍选择了复仇,她的一生都是为复仇而活,孩童时受母亲严厉的教导,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快乐童年;长大后又要牺牲自由,在宫中机关算尽,心力交瘁,最后付出了个人生命。玉儿不去计较过往,一心活在当下,放下仇恨,敢于追求,所以她依旧幸福地生活。石府的下人谨言和慎行性格也是如此。谨言是名不副实,一点都不“谨言”,先说后想,多说少想,想说就说,快人快语。慎行却是名副其多想少说,能不说就不说,总是欲言又止。此外,玉儿的两只鸽子性格也对比鲜明,小淘活泼好动,总闯祸,小谦安静懂事,不争不抢。
心理描写
通过心理描写让小说中的人物呈现出特有的性格深度。以玉儿作为第一人称,在叙述中多次穿插了心理描写,来抒发主人公情感,推动故事发展。例如,在孟九后悔自己的放弃与霍去病一起追玉儿时,弄的三个人都很痛苦。玉儿觉得自己像是“石磨子间的豆子,被上下两块石头碾逼得马上就要粉身碎骨。并委屈的想道他们两块石头痛苦,可他们知道不知道我承受的痛苦?”玉儿也明白,有一个人爱你是一种幸福,有两个人爱你那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幸福,是三个人的痛苦。“因为有了这样一些关于生命的两难选择的命题,作品的思辨色彩就非常浓厚……无论有无结论,相信都能引起广大观众惊心而严肃的思考。”善于营造代入感是网络小说的优势和特点,剖露主人公心曲,就是营造代入感最便捷的手段。
细部刻画
小说中的神态和细节刻画是洞见人物心灵的窗口,形象纤毫毕现,如在目前。如玉儿回来后第一次见九爷时,霍去病“眼光柔似水,神情忽地一变,虽仍笑着,可笑意却有些僵”,玉儿“我心下慌乱,下意识地就要抽手,霍去病紧紧地握着我,丝毫不松,宛如铁箍,竟要勒进肉中的感觉。”这写出了霍去病对好不容易得到的爱情战果的保护和对失去的害怕。再如九爷诊出玉儿怀孕时“指头在微微颤抖”,去病知道要做父亲后,“狂喜到不敢置信”所以又问了一遍,九爷却“撇过了头,看向窗外,嘴唇轻颤了下,想要回答霍去病的问题,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出不来。”这些细节写出了九爷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拟人手法
通过拟人手法将动物的人情化凸现了美好人性的超越价值与感人力量。玉儿在被干爹带走前就与狼群生活在一起 逃。人狼共存、互能沟 ,这就已经不可思议了,却还有更难以置信的地方,如狼兄在第一次见玉儿时用鼓励的眼神看着玉儿,希望她能活下去;玉儿让狼兄与她去偷东西时,狼兄表现出来的迷惑、无奈和对玉儿的保护;狼兄在霍去病向玉儿求婚时领着白狼和小狼走 开等,都把狼写得有情感、有人性。还有玉儿的两只鸽子小淘和小谦 们对主人忠心不吃别人喂的食物。打仗的时候小淘以身引诱敌人的隼,壮烈牺牲,小谦见 小淘已死不愿独活于世 ,也一头撞死于地。小淘小谦不光懂人的意思,还如此忠烈、深情,更是人情化的体现。因而这类人情化的动物意象“也为文本披上了特有的抒情色。
对书中玉儿形象的分析
整体上看,“作家是从自我与外在的现实与人生的关联,以质疑/ 否定外部现实和人生的形式,执着于诗意/ 希望的找寻。” 玉儿是不幸的,从小被父母抛弃,关心自己的干爹自尽 死,自己眼中的英雄追杀自己。到长安后生活艰难,被迫留在歌舞坊。自己喜欢的人不肯接受自己,自己接受别人后 又后悔,前来追求,夹在中间倍感痛苦。被人下过毒,入过狱,为了保护孩子冒着生命危险去催生,险些命丧九泉。玉儿更是幸运的,被抛弃时有狼收养,又有干爹收养,在匈奴时有太子和王爷做朋友,回狼群后有狼王守在身边。 霍去病和九爷的全心相爱,一个在身前一个在身后,就算调换了前后位置也始终爱意不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最终化险为夷 此与伴侣自由自在地翱翔于天地间 。
《狼兄狼弟》是一本很感人的书,它主要讲了:“闪电是一条猎犬和一只公狼的后代被老猎人塞宁精心养大。在一次群狼袭击部落的行动中,闪电为了保护部落的安全向头狼挑战不料竟成了狼王的故事。
后来,闪电遭到猎人公鸭的袭击,从而引出七爷的九条猎犬,其中狗王九儿尤为神勇,闪电和它的弟兄们与七爷和他的猎犬们展开了一轮轮会战……
这一本书里暗藏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比如:“坚持就是胜利……”。其中让我外印象最深的是“闪电”。“闪电”它是一只狼犬,俗称狼狗,一般被当作是犬的一个品种。它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危竟然和自己的头狼对决,它勇敢、机灵,面对危险临危不乱。因为狼天生就忠诚高傲,对自己的主人十分依恋并有强烈的保护欲,从古至今,常有狼犬忠心护主救人于水火的事,曾经有一位老爷爷被自己养的狼惹怒后说出了一句:“养你不如煮来吃。”在那之后的数天内,老人多次给狼狗喂它喜欢食物,狼狗都拒之门外,最后饿死了。由此可见狼狗很善解人意的灵性与非同一般的骨气一点儿不输于人。
所以我们只要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女主人公前后经历了三个男人,数量虽远远比不上步步惊心的Super-Prince超大型男子组合,但在人物背景的多极化方面,几乎做到了无言情出其右。少数民族的首领,富可敌国的商人,还有保家卫国的将军,分别代表塞北、西域和中原三大势力。在所谓命运的不可抵抗的推动下,女主人公无奈地周旋其中,最后身心疲惫带着将军隐居塞外。我不禁惋惜,如果不是女主太淡泊名利,如果她利用自己对各个势力领袖的影响力,再加上她过人的智慧和谋略,必将化解各方矛盾,促进民族融合,加快历史进程,谥号“五道口”,功德圆满名垂青史。
少数民族首领作为男三在时间顺序上第一个登场,地位相当于遥远的初恋。女主那时候年纪虽然小,情感还是很丰沛的,少民首领在她幼年的心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后因变故和误会分离,但是我们都知道的,离别只是为另一番邂逅腾挪时间和空间,野心勃勃的首领肯定会适时回归的,虽然到时候他会发现虽然女主对他似乎还有一丝牵挂,但她的心已经一大半属于另一个人了,接着首领会愤怒,会带着对女人和土地的征服欲横扫中原,最后被战无不胜的将军男主打败,铩羽而归,女主左右为难心痛纠结……对不起我一时没关好脑洞,事实证明作者不是我这种狗血俗人,最初精心安排少民领袖这条副线只是为让他在中后期出场打一壶酱油,草草收尾。当然,打酱油的同时必须表示对阔别多年的女主不曾忘怀,这些年陪在身边的女人一直都对女主充满嫉恨呢。
九爷身份商人,身体残疾,身价男二,继承家业财势敌国,通过家族在西域多年的经营和积累竟可一手号令西域诸国(登基西域联邦也就是分分钟的事)。九爷和女主两情相悦,可惜卑于身体缺陷忍心拒绝了女主的告白,却在失去后心痛悔恨,举西域诸国之力寻找女主,可惜为时已晚,女主已经被将军男主掳到军营里去了……不要责怪九爷对待爱情如此纠结反复,我们都知道,离别只是为另一段感情腾挪时间和空间。
女主也是位旷古绝今的人物,简直是肉身版的变形金刚。一会儿粗犷豪放,一会儿又很大家闺秀,一会儿呢又是一副老鸨卖姑娘的市井模样。什么边塞的豪放不羁什么汉家女子的文秀风范什么青楼老鸨的世故圆滑,全都信手拈来。进京可宫斗,出塞可谋伐,传说中的出将入相……题外:为什么言情小说都偏爱青楼啊?没有在青楼杀出重围的女主不是好女主吗?
1 400字《寻找神丹妙药的狼》作文缩写成200字左右
早晨的木屋里,一只狼和三只小猪在共吃早餐。有没有搞错?狼和三只小猪能够和谐相处?
故事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在许多年前,沃尔夫准备捕食三只小猪——卧卧、号号和盼盼,小猪号号对扑过来的沃尔夫说:“狼兄不要激动嘛……”,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完,沃尔夫抢着说:“不要浪费时间,有什么遗言就快说!”“不要冲动,猪肉脂肪很多,吃了会变胖的。”小猪号号说道。可是沃尔夫并不买账,他吼道:“少说费话,不吃你们吃谁?”这时小猪盼盼匆匆忙忙逃到书房,从书架上翻出《夏洛的网》这本书,递给大灰狼,“狼兄,您看看这本书,看完你一定会改变主意的”大灰狼接过书,心里盘算着:哼,一本破书就能改变我的主意?太天真了!不过好像听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莫非书中真有黄金,反正我还不饿,把他们绑起来先,我翻翻这破书!
“你,去给我找根绳子来”它对盼盼命令道。盼盼拿来绳子,大灰狼麻利地把它们三个绑了起来。大灰狼坐在小板凳上,开始翻阅这本书,开始他还毛毛躁躁地边翻,边碎碎念念:“什么破书?”哪里有黄金?慢慢地他开始安静下来,接着他竟然抽搐起来了……盼盼看到这个情景,喜出望外,急忙安慰大灰狼说:“狼兄,这是怎么了?”大灰狼抽泣着说:“夏洛和威尔伯的友情太感人了!”卧卧急忙回应道:“是呀,是呀!你和我们也可以建立这样友谊,并且就像书中夏洛说一句话:如果成天就是捕食蚊子,生命有什么价值?做一两件帮到他人的事情,这样的生命才有价值。狼兄,你的生命也可以更有价值是不?”大灰狼频频点头,“说得太有道理了”于是大灰狼给三只小猪解开了绳子。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灰狼经常到三只小猪家里借阅书籍,他也经常劝说自己身边的兄弟姐妹:“你们也看看书吧!看了书,你们会知道除了打打杀杀捕捉猎物外,生活还有更精彩,更有意义的事情做”
2 笨狼的故事续编
谢谢廉老师为大我们选了这么有趣味性故 事书《笨狼的故事》,我和孩子都很喜欢 ,故事情节很吸引人,读的时候,孩子和 我一直笑声不断。
每章后边还有开心谜语 和成语篓子,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两人都 说不完的《笨狼故事》,说到故事孩子总 是滔滔不绝讲不完,再读完每章后孩子总 是会说:“妈妈,廉老师出了些什么问题 呀!你赶快来考考我。”虽然有时回答问 题不是那么具体和全面,孩子的思维是那 么的单纯,只要能简单的表达出来,已经 很棒了!有时候不太清楚时孩子又会去细 细地去品味书中的故事。
在闲暇的时间里 孩子会说:“妈妈,我去看书了。”今晚读 了其中的十七章和十八后,当然又是讨论 了问题的时候了: 妈妈:“笨狼为什么想要个冰冻太阳的主 意?太阳光真的是笨狼冻起来的么?怎么 回事呢?” 之:“因为太阳太热烈,温度太高,知了 都中暑了。
太阳光不是笨狼冻起来了,那 是因为雨水是一种自然现象。” 妈妈:“笨狼照书里的方法学游泳,为什 么不管用呢?” 之:“那是因为笨狼在浴缸里学游泳,他 的双腿和双肘都在浴缸的边沿上,完完全 全把自己给挂起了但他不知道呀!他就说 他会了。”
3 《笨狼的故事》续编笨狼背上旅行包,离开了森林镇,独自去找爸爸。
七月的天,热得发了狂,暴热的太阳把地面烤得滚烫滚烫的,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笨狼感到又累又渴,喉咙都快冒烟了。就在这时
笨狼发现在不远处有家商店,于是它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过去。它二话没说就抓起柜台上的一瓶饮料,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当狐狸掌柜向它投来异样的眼神时,笨狼赶紧从背包里拿出三个森林币,递了过去,嘴里还一个劲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因为我太渴了。这时的狐狸掌柜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喝完饮料,笨狼觉得顿时凉快多了,它为了尽快找到爸爸,便忙忙地又上路了。可没走多久,笨狼又觉得热得喘不过气来了。它抬头仰望着天空,太阳娃娃正调皮地对着它直眨眼睛,看得笨狼眼花缭乱。笨狼低下头,心想:要是现在能让太阳娃娃大哭一场,那该多好啊!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哭声,笨狼跑了过去一看,原来是啄木鸟医生正在给小狗鹏鹏打针呢。这时笨狼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它对啄木鸟医生说:啄木鸟医生,你能送我一个针筒吗?孩子,这可不能玩,很危险的。啄木鸟医生一本正经地说。求求你了,就送我一个吧,我确实有急用。啄木鸟医生经不住笨狼的再三恳求,只好答应了。笨狼手拿针筒,可心里想:怎样才能够得着太阳呢?就在笨狼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只老鼠走了过去,笨狼连忙追上去问:聪明的老鼠先生,你知道怎样才能够着太阳吗?老鼠先生想了想,指着前面的一棵参天大树说:爬上这棵树就可以了。笨狼听了,连忙爬上这棵树,可当它爬上最高的那根树干时,太阳娃娃仍高高地挂在天空中,对着它 笑。哎,怎么办呢?笨狼垂头丧气。沙沙、沙沙,什么声音?哦,原来是长颈鹿阿姨,它正仰着头,美滋滋地咀嚼着鲜嫩的树叶。笨狼忙探过头问:长颈鹿阿姨,你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够得着太阳吗?长颈鹿阿姨甩了甩头,说:只要登上前面那座高山就行了。笨狼谢过长颈鹿,就往那座山奔了过去。
笨狼跑啊跑啊,累得筋疲力尽,尽管笨狼觉得自己的脚上像绑上了沙袋一样,但是它仍然艰难的,一步一步地向前跑。当它走到一片丛林时,看到聪明兔正在兴致勃勃地采着蘑菇。这时聪明兔也被急促的喘息声惊扰了。哦,笨狼,你这是去哪里啊?我去给太阳打针。啊,给太阳打针?聪明兔吃惊地说。笨狼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聪明兔,聪明兔听了捧腹大笑。你就别白费劲了,太阳是不可能够到的。听了聪明兔的话,笨狼这才恍然大悟。
笨狼告别了聪明兔,重新踏上寻找爸爸的旅途。
4 笨狼的故事续编笨狼走后,他的房子-------孤独的小房子,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几天后,一位很神秘的人来到房子前,它身穿华丽外衣,身上镶满了珍宝,非常帅气。
这位神秘人看着大房子说:“这座房子真不错,我就在这儿住下吧,反正也没人嘛”。原来这位神秘人是一位知名富翁---山羊先生。
这位富翁在笨狼家里东翻翻,西找找,找出了牙膏、拖把等物品。
山羊的生活每天都一样:早上起来先吃青草,然后到外面跑一下步,再吃中饭,然后午睡,再起来走路一小时,再吃饭,最后去朋友家说说话。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转眼间,笨狼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也许小朋友会说,笨狼爸爸一定会狠狠揍山羊富翁一顿的。可笨狼一家回到家已经发现了这位山羊富翁,狼爸爸却没有揍山羊富翁,他语气温和地说:“请到别处去住好吗?”这位富翁也意识到了这是别人的家,只好不情愿地收拾东西,走出家门。这时善良的狼妈妈和谐看出了他的心情,对他说:“这样吧,你在我们家旁边盖一个房子吧!”山羊先生大喜过望,连忙开始工作,笨狼一家也来帮忙了。
他们首先造了一个房子,又造了一个阁楼,山羊先生还是不满意,又造啊造,造了一个大花园,这下山羊先生满意了,应该说是非常高兴,他不停地向笨狼一家道谢。于是山羊富翁和邻居笨狼一家的生活开始了。
第一天,山羊富翁温和地给了笨狼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笨狼可喜欢了。接下来的这几天就更不用说了。于是,笨狼又多了一位和蔼可亲的山羊邻居,笨狼一家都非常喜欢这位富有的邻居。从此以后他们快乐和睦地生活在了一起。
5 笨狼的故事续编有一天,笨狼准备去寻找爸爸。它准备好行李,和好朋友聪明兔告别后,就离开了森林。
笨狼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地上有一块糖,便想起已经走了几个小时的路,却没有吃上一点东西。想着想着肚子更加饿了,这才发现自己什么东西也没带。这时,有户人家的烟囱里冒着烟,笨狼像火箭似的飞到了那户人家的门口,闻到一股香味让笨狼垂涎三尺。笨狼彬彬有礼的说:Hi,熊猫大爷,请问您家里有水喝吗?熊猫大爷很热情地倒了一杯水给笨狼喝,熊猫大爷问笨狼你去哪里呀?笨狼一边喝水一边说:我是去找爸爸的。那你一定是还没吃饭,就在这里吃吧。熊猫大爷说。噢,笨狼看到饭就呼吱呼吱吃得津津有味。本来扁扁的肚子一下子圆了起来。
笨狼夸奖了熊猫大爷的手艺后离开了它家,继续踏上寻找爸爸的旅程。
6 里面的东西三年级语文作文狼和鹿续写小练笔怎么写《狼和鹿》续写
一百多年以前,凯巴伯森林一片葱绿,生机勃勃。小鸟歌唱,鹿儿嬉戏。但鹿群的后面常常跟着贪婪的狼。它们总是在寻找机会对鹿下毒手。当地居民组成狩猎队,到森林里捕杀狼。整整过了25年,鹿的天敌总共被杀死了六千多只。
凯巴伯从此成了鹿的王国。可是,鹿群的大量繁殖,让它们面临了更大的灾难:一切能吃到的绿色植物吃光了,疾病像妖魔的影子一样在鹿群中游荡。仅仅来年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六万只。到1942年,凯巴伯只剩下了八千只病鹿。这时,鹿才恍然大悟:原来,狼对我们也有反面作用啊,狼吃掉我们一些就可以控制数量,也就保护了森林;狼吃得多半是病鹿,解除了传染病对我们的威胁。
人们如梦初醒,原来自己特意要保护的鹿,成了毁掉自己的祸首。整个森林象着了火一样,绿色在消退,枯黄在蔓延。紧接着,更大的灾难降临了。疾病像妖魔的影子一样在鹿群中游荡。人们到这时才后悔,人们心想:早知道,就不破坏大自然的规律、动物之间的规律!
狼想:你们当初想杀掉我,你们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你们杀掉我,鹿群大量繁殖,破坏了森林,那么就不能维护生态平衡了。
7 续写作文一位猎人在打死了一只母狼之后,便挂枪退隐,从此不再打猎。
他逢人便说,世界上仅次于人的最聪明的动物是狼!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
一个秋日的黄昏,猎人扛着枪在那片树林上转悠。今天出来一天了,还没什么收获,心里多少有些懊恼。就在猎人苦恼烦闷之际,突然看到脚下一小堆狼粪。猎人用脚踢了踢,湿湿的,还有些许热汽。几十年的从猎经验告诉他,猎物就在前面。猎人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心想,今天要是猎到这个家伙,晚上就可以叫上买买提和葫芦叔他们一起过来喝酒了。因为现在狼越来越少了,好久没吃狼肉了。
猎人翻过一个山坡,老远就看见好大一只灰狼正领着两只小狼崽在转悠觅食呢。他举起枪,感觉距离太远,就趴下匍匐向前。就在此时,或许是狼性多疑,三步一回头,两步一逡巡,发现了猎人,也或许母狼灵敏的嗅觉闻到了猎枪的火药味,只见母狼突然领着两只小狼崽发疯地向前跑去,翻过一道岭,消失了。猎人快步追了过去。大约三四分钟,当他攀上那道岭时,看到那只大母狼正迎面向他跑来,却不见了两只小狼崽。当母狼看到猎人,又转身向左飞风跑走。猎人追了几步,选好位置,瞄准,“嘭”的一声,母狼应声倒下。猎人追过去,看到母狼还没死,那一枪打断了母狼的脊柱,真可谓准。当猎人走近母狼,看到母狼翘起头,嘴里唧唧咛咛地 着,两眼扑簌簌地流着眼泪,根本没做任何的反抗。猎人上前,端起枪托,对准母狼的头部,狠狠地砸了下去。母狼死了。
猎人扛起母狼,准备回家,想着赶快回去下锅炖熟请邻居过来喝酒。这时,他突然想起刚才母狼明明带着两只小狼崽呢。为什么翻过了岭就不见了呢?感到很是奇怪。于是,猎人就寻路折回来慢慢寻找。可眼前光秃秃的一片,那里有小狼崽的踪影,心里很是纳闷。就在此时,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丛草在轻轻摇动。他走过去,拨开草丛,眼前的景象让他大为震撼:那从草下,卧着那两只小狼崽!两只小狼崽的身体被浮沙掩埋着,只露出两个小脑袋,而脑袋上还放了些树叶掩饰,如果不是特意寻找,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来。两个小家伙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看到猎人,小眼睛还滴溜溜地看,满眼狐疑和惊恐之色。
就在这一刹那,猎人仿佛一下子明白了好多道理。他不由得赞叹和敬佩母狼为救自己的两个小狼崽所做出的各种努力,甚至舍生忘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更让他感慨的是母狼的聪明与机警:就在它发现猎人已经瞄上它们的时候,它便很清楚地知道,如果它只顾自己跑掉,那么它的两个可爱的宝贝必将死于猎人的枪下。于是,就在刹那间,它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隐藏两个孩子,并想办法引开猎人。就那两三分钟,它迅速在沙中扒出一个坑,让两个孩子卧在其中,并用浮沙掩盖起来。可是它并不是把小狼崽全部埋起来,那样会憋死的,而是留出小脑袋。这样,它还是不放心,又找了几片树叶,放在小狼崽的头上,这样看起来似乎天衣无缝,而那两个小狼崽也就心安理得地躺在里面一动不动,似乎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以及眼前所面临的险境。即便是这样,母狼还是有些不放心,必须引开猎人,才能保证孩子的绝对安全。于是,它没有匆忙跑掉,而是迎着猎人跑去,在它确认猎人已经看到它后,才迅速转而向左逃去,心想,猎人未必能伤到自己。然而,就算它很聪明,但还是棋差一着,因为今天它所面对的是一个百发百中的高手。
猎人此时也明白了母狼死前那幽幽的目光和哀怨的 声,那不是疼痛的 ,更不是对死亡的恐惧,那是一种祈求,一种央告:你千万不能伤害我的孩子啊!!
8 披着羊皮的狼316字作文什么写我热爱这土地和这里的世界,它白天充满阳光,夜晚繁星无数。我在这里活得很洒脱,渴了就喝,饿了就吃,困了就睡,风餐露宿,幕天席地。因为我是狼,一只年轻力壮的狼。我继承了父亲的王位,成了这里的王。我的祖辈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他们开辟了这里的丛林,于是群兽跪拜,众鸟环飞。
后来,这里的一切都变了,我的子民在一天天地减少,火药味在一天天地加浓。只至有一天,我的最后一个子民也被子弹击中了。我明白:一种叫做人类的动物占领了这里,我大势已去。于是我选择了逃亡,我并非懦夫,只是我必须保留我们狼族皇室的血统。但是,我还是被他们发现了,他们坐在一个会跑的铁盒里追赶我,拿着枪朝我射击。我知道枪这种东西,我的父辈都死在它的下面,它威力无比。可笑的人类发明了它,先用于同类间的残杀,后来又用于我们动物。为了逃避它的射击,我更加拼命地奔跑,从下午一直到傍晚。天边的晚霞血红血红的,把这块土地染成了一片血海。穿过了一片小树林后我终于逃脱了他们的追捕。在树林里,我寻觅了一些食物充饥后,便睡着了。第二天凌晨,远处的枪声划破了星空的宁静――我知道,危险又靠近了我。我一路狂奔,穿出树林,来到了一片沙漠前,背后的枪声消失了,可能是他们没有发现我便放弃了追捕。
我站在沙漠的边缘上,看着这我祖辈世代生活过的地方,现在它被人类占领了。此时,那里的土地被血水冲击着,那里的河流被我的悲愤汹涌着,那里的风无止息地吹着,只有来自林间的黎明无比的温柔。远处的朝霞淡红的,像是在哭泣。我转过身,胸中充满了仇恨。我低着头,开始了旅途的跋涉――求生和报复人类。前方可能会风雨交加,坎坷泥泞,充满血腥,但我无法顾虑这么多。我不会哭泣,因为这里的最后一滴水将会是我的眼泪。愤怒和心痛使我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整整三天,我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没有发现一滴水,而我还在沙漠中活着。向前走着,突然前方远处的一片绿地映入了我的眼帘,使我衰落的神经兴奋了起来。然而,我想起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我是在做梦吗?我犹豫着,但饥渴驱使我向它跑去。越来越近,到了它面前我才确信,这不是在做梦,这是草原。我狂呼着,我奔跑着我寻找到了食物充饥。傍晚,天空没有了彩霞。吃饱喝足后,我便美美地睡上了一觉。黎明时分,我睁开了眼睛,发现远处有一星灯火,还有帐篷。是牧场?我脑中一闪。对,是牧场,有几只牧羊犬在跑动。为了躲避牧羊犬的追杀,我必须等待。终于老天不负苦心狼,一个绝佳的机会送到了我面前――一只羊?
我披着羊皮向羊群走去,企图杀死牧场主,一解我心中的仇恨。但是,无任我怎样伪装,还是逃脱不了牧羊犬灵敏的嗅觉,它们向我冲来,撕咬着我。为了不败露我的狼身,我以守为攻,逐步向牧场靠近,我被咬得伤痕累累。牧场主听到外面的撕咬声,慌忙走出帐篷,看见牧羊犬撕咬着我这只“羊”,便愤怒地将它们赶跑,他把我带到羊圈中。我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舔着刚才被牧羊犬撕咬留下的伤口。这时,一只很漂亮的母羊来到我的身边蹲下,默默地为我舔舐伤口。刹那间,我的血凝住了,我从未被如此地关爱过,即使在我原先的土地上称王的时候。那时,其他的动物只是畏惧我。我低下头,享受这从未有过的关爱。这是一重永远惊心动魄的呵护。离开时 ,我久久地望着她,不知为什么,我的眼中有东西在流动。傍晚,天出奇的黑,牧场主来到羊圈中将我带入帐篷。对于人类,我仇恨的心从未放松警惕。他带我去帐篷,定是见我受了重伤想烹了我,人类总是这样的残忍。
人类有时会陶醉于自身脆弱的情感,而不能用理智去揭开现实。我们狼有时也一样。
趁着月黑风高,我逃离了牧场,去寻找我真正的敌人。虽然也有牧场主这样的人,但我想地球上的动物包括人类总有一天会消失的。走到了草原的尽头,我仰天做了一次旅途前的嚎叫:“嗷。。。。。。嗷 。。。。。。”
9 < >续写450字以上一天,小木偶在大街上走着,突然,他看见小红狐被大灰狼追着,东逃西窜,十分可怜。小红狐瞧见了小木偶,赶紧慌张地叫:“小木偶,快来救救我!”
小木偶心急如焚,因为他知道自己一人是对付不了大灰狼的。突然,他发现狗警长正大步从远处走来,看样子他正在认真地巡逻。小木偶喜出望外,立刻跑道够警长前,把情况告诉了警长。够警长听后大吃一惊,因为大灰狼一周前还关在牢里呢,昨天刚逃出来,自己正在寻找他呢。警长高兴得眉开眼笑,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大灰狼。大灰狼一见警长,刚才气势汹汹的样子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大灰狼又被关进了牢房。
小红狐兴高采烈地来到小木偶身前,一把抓住了小木偶的手,很惭愧地将背包还给了小木偶。他们俩成了一对好朋友。
小木偶背上红背包自豪地继续往前走。这时,小木偶忽然发现小兔子正在过马路,可是一辆大货车正向他迎面撞去,而小白兔还丝毫没有察觉。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木偶不顾个人安危,飞奔向小白兔,使劲将小白兔推向马路边,自己也往地上一趴。大货车在离他身体几厘米的地方飞驰而过。小木偶爬起来一看,自己和小白兔毫发未损。小白兔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惊魂未定地说:“谢谢你小木偶,你救了我的命!”
小木偶笑了笑,和善地说:“没关系,小白兔,以后过马路可要小心喔。”小木偶和小白兔也成了好朋友。
之后,小木偶又做了许多好事。有一次,他扶起了摔在地上的老婆婆;有一次,他帮老爷爷修车;有一次,……
小木偶生活在朋友们中间,感到无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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