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感和理性

道德,情感和理性,第1张

道德的基础是什么?在对该问题的研究中,分为道德理性主义和道德情感主义两种流派,而他们之间则一直争论不休。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道德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将理性和情感的对立作为道德哲学的基本准则。柏拉图将人的灵魂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类,亚里士多德将灵魂分为植物能力、嗜欲能力和理性能力。二者都认为理性在这三种类别中最为重要,需要通过理性来克服激情,从而达到灵魂的平静。相反,近代英国所出现的道德情感主义则认为理性不能推导出道德上的善恶,只有诉诸于情感,才能体验到人们的利益和需求等是否得到了满足(王淑芹,2004)。和道德情感主义的提出者沙夫茨伯利,以及随后的哈奇森相比,休谟往往被看作更具代表性的道德情感主义者。20世纪的英国经验论者认为休谟是历史上最为伟大的英语哲学家(彼得·米利肯,2015),而对道德情感主义进行阐释的《人性论》则被认为是英语世界最为伟大的著作。现代情感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斯蒂文森也谈到:“休谟非常清楚地提出过我们这里所有关心的问题,并最接近于得出本书作者能够接受的结论”。

一、道德的基础

休谟的人性论与霍布斯相似,认为人是功利的存在,并进而在此基础上推演出了一套道德观念和政治制度。不过与霍布斯相比,休谟对人性中的自私的和自利的评价要相对温和些。虽然休谟认为人性中存在着“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但这种自私在休谟看来存在着一定的限度,是“某种程度”上的自私,他也同样认为“仁厚的感情”在人性中的存在。并且在对自利的阐释中,休谟评价道“一般地说,自私这个性质被渲染得太过火了,而且有些哲学家所乐于尽情描写的人性的自私,就像我们在童话和故事中所遇到的任何有关妖怪的记载一样荒诞不经,与自然离得太远了。我远不认为人类除了对自己以外,对其他事物没有任何爱情”。对自然的强调,以及随后的相关阐述,使得罗尔斯(2012)认为休谟是运用自然主义的心理学方法来建构他的道德理论“他试图证明,依照我们在世上所处的地位以及我们对社会的依赖,道德和我们的道德实践使我们的本性的表现。它是休谟的自然虔敬的一部分,那种虔敬想要确立如下见解:道德是与人类心理学完全连续的自然现象”。

不过,通过对人性的阐释,休谟进一步实现的是对包括“爱情”在内的这种情感向度的和之前的道德哲学家全然不同的阐释,至少是要更进了一大步。休谟从功利主义出发,颠覆了理性和情感的关系。在古典道德哲学看来,理性是永恒的、不变的和神圣的,而情感则是盲目的,变幻的和欺骗的。情感一直被视为一种盲目的意识——不仅在认识真理上是盲目的,而且在价值上也是盲目的(黄裕生,2016)。所以,激情必须以理性为指导,理性是善恶的来源。而休谟则认为情感不是困扰人的心灵的非理性力量,而是人性的本质部分,并且是积极的和有益的。不过,若仅止步于此,那休谟可能仅仅是一种温和的情感主义者。“理性是并且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也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这一论点的提出使得休谟的伦理思想成为了极端形式的情感主义者,并且在西方的启蒙思潮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情感和理性的关系

Alboson和Nielsen在《哲学百科全书》的“伦理学史”词条中这样评价休谟的道德哲学:“尽管休谟对这些论题给以一定的澄清和好意,但他的论述不知不觉地从一类问题转换到另一类问题,特别是从意义问题转换到动机问题”。休谟这一结论的得出确实是建立在对“道德导源于理性,还是导源于情感”的这样一个动机问题的探究之上,即对情感和理性这两者与行为的关系的研究。休谟相信他已经证明了理性是完全没有主动力的,永远不能阻止或者产生任何的行为或者感情,他为此提供的最有力的论证是:理性在于发现真伪,而真伪在于对观念的是在关系或者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者不符合。因此,凡是不具备这种符合或者不符合关系的东西,都不能成为真的或者伪的,并且也不能成为理性的对象。而我们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本身圆满自足,不需要这种符合的或者不符合的关系,无需太多的外在原因就可以引发出行为。所以,行为不能被断定为符合或者违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人类的道德是以激情为基础的,而不是以理性为基础的,因为道德是被感受的,而不是靠理性来发现和判断的。

虽然,休谟在有意抬高情感对行为的影响,并且贬低理性的价值,乃至于提出了“是-应”的这一之后所谓的休谟问题,即实然和应然这种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二分法(普特南,2006),并将之作为批判理性主义的利器。休谟认为这将“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并使我们看到,恶和善的区别不单单是建立在对象的关系上,也不是被理性所察知的”。因为道德理性主义学说的共同特点在于把关于道德的价值问题和关于事实的真理问题混为一谈,认为可以用发现命题真假的方法来确定道德的善恶(周晓亮,1999)。

但休谟无意用情感的霸权代替理性的霸权,休谟愿意承认情感和理性同时出现在几乎所有的道德判断中,但休谟坚信的是,最终对道德起到影响的因素依赖于情感,理性的职能仅在于揭示那种情形的物质状况,以及指出通往情感所意欲实现的目的的途径。理性对于行为的唯一影响,仅在于它对原初情感所起到的辅助作用,“给我们指示品质和行动的趋向,给我们指明他们对社会的以及对他们的拥有者的有益后果”。肯尼在其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这样评价休谟的理性,“理性的功能是一种技术功能:在达到由激情设定的目标中帮助我们”。

三、理性和情感的契合

理性是一种技术功能,相对于情感的主动性来说,这种技术性的理性是被动的,其作用范围仅限于发挥理性的推理能力。布劳德在《五种伦理学理论》一书中,将仅承认理性在伦理学中具有推理能力的学说称为“非理性主义”,而那些承认理性在推理能力之外,同样具有其他功能的则是道德理性主义。而这些所谓的其他功能则是直觉归纳和先验概念形成这两种功能,如布劳德所述“理性的三种认知功能分别为:直觉归纳、推理、先验概念的形成。否认先验概念的可能性,这是休谟的根本原则或偏见……他在此处全部抹煞理性的功能,心照不宣地把理性归之为推理”。

但是过度对理性的强调,将情感从人的范畴中驱逐出去也是绝对不可能和不可行的,即便柏拉图也不得不承认情感这种非理性因素对于行为的作用。那么情感的作用是什么?柏拉图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认为情感是一切伴随着快乐和痛苦的感觉,并进一步开展了大篇幅的探讨,在《政治学》中,亚细亚人沦为奴隶是因为“精神卑弱,热忱不足”。在中世纪,以情感为核心的宗教,更试图以理性来对这种虚构的存在加以解读。即便在张扬理性,寻求理性主宰地位的启蒙运动中,也有休谟对情感主义的辩护。“现在,一些理性主义者所写的东西,好像他们认为单是理性对伦理特性的认识,就足以解释道德感觉和道德行为。如果这些理性主义者中的任何一位真的这样认为的话,他们就错了”(布劳德,2002)。

但当我们试图去判定在伦理问题中,理性和情感这二者,到底是以哪种为主,哪种为辅,哪种为善,哪种为恶时。以及更进一步的,如当前所主导的寻求理性和情感的契合的这一路径。我们首先需要理清楚的是,与伦理有关的情感和理性是什么?这些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与更普遍意义上的情感和理性的区别是什么?他们各自对于个体行为的作用是什么?我们如何来保证这些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能够保证我们的行为的驱动力不被人最原始的欲求和本能所主导。而对第一个问题的阐释则恰是解决诸多现有问题的根源。不过,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认为的,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关于一般情感的原则性的本体论阐释并未取得值得称道的进步。而对于理性来说,和情感相比,虽然理性的研究史,以及对理性的定义界定存在着相当长的历史,但“现在,理性是一个意义非常模糊的词”(布劳德,2002)。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笛卡尔将理性摆脱了希腊“宇宙理性”的束缚,成了个人理性后,对于理性的含义的认知便产生着惊人的变迁。

文艺复兴是推动近代理性主义崛起的社会背景,而在其内在思想渊源中则有着基督教思想和复兴的古希腊罗马思想间的碰撞去,其目的在于寻求人的个人理性和个性解放。但是在宣扬理性的同时,所压抑的则是人内心中的非理性因素。所以,在休谟之后有着康德,黑格尔之后还有叔本华,而现在则又是后现代主义所掀起的一次对理性批判的潮流,但这次所批判的理性,具体来说是工具理性或者是科学理性。

但在这些一波又一波的思想激辩的过程中,在不断提出的纷繁复杂的理论中,透过外在的观点,所能得到的本质又会是什么?又能从中得到哪些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效用的确定性的发现呢?而不至于陷入无际的丛林之中。

10、试述元伦理学的三个发展阶段。

元伦理学自产生以来,经历了直觉主义、情感主义以及情感主义衰退后,以规定主义为代表的语言分析阶段。

⑴直觉主义的一般意义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观点:它认为道德的价值不能靠经验或理性的方法来把握,而只能凭直觉(intuition)来把握。一般认为,是摩尔开创了语言分析哲学的直觉主义流派,而西季威克则是摩尔及追随摩尔的传统的先行者。摩尔认为,近代功利主义把“满足欲望的东西”或“快乐”这样具有自然属性的事物看成是善,从而犯了自然主义的谬误,这是因为他们力图以自然属性的事物事给善下定义。摩尔批驳“自然主义的谬误”,从而提出他的直觉主义的观点。在摩尔之后,普里查德、罗斯等人发展了摩尔的直觉主义观点。

(2)情感主义是元伦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情感主义是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它认为道德命题是不蕴含知识真假意义的命题,道德语言和道德命题的功能只在于表达情感态度或唤起情感而刺激行动。在情感主义的伦理学家中,艾耶尔和史蒂文森是两位最著名的代表人物。艾耶尔的基本哲学立场是逻辑实证主义。史蒂文森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情感主义理论的总结。如同所有元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一样,伦理学的语言分析,是史蒂文森的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

(3)普遍规定主义。黑尔是元伦理学发展史上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一般认为,黑尔的规定代表着伦理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也就是最后阶段。黑尔以他独特的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道德语言、道德判断、价值词语、道德思维等重要的元伦理学的理论问题,提出了他的普遍规定主义的道德理论。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表明了元伦理学的质的进步。它从元伦理学的路径,得出了传统规范伦理学的普遍性命令的结论,从而使得他的伦理学具有向传统规范伦理学回归的特征。(大纲P503)

11、试述史蒂文森的情感主义伦理学。

史蒂文森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情感主义理论的总结。如同所有元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一样,伦理学的语言分析,是史蒂文森的伦理学的中心内容和探讨的主题之一。他认为,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描述性的,主要用来记录、澄清或交流信息二是能动的用法,其目的在于发泄情感、产生情绪。在史蒂文森看来,道德语言的主要功能是情感性功能。道德概念的主要意义是情感性意义。那么,当我们用这些术语、概念构成某种道德判断时,就绝不是仅仅在用它们来描述,记录或揭示事物的现象或其本质性规定,而主要是经过运用它们来表达我们的情感和态度。

史蒂文森认为,道德判断的主要用途,不是指出事实,而是创造影响。道德判断不仅具有表达判断者的情感的功能,而且具有引起、改变、接受判断者的情感、态度的功能。也就是说,经过判断来影响他人的道德态度与情感,使之改变或增强。(大纲P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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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中寻找人生追求

曾经有朋友问我:“你的人生追求是什么?”我不假思

索地回答:“幸福!”近来,通过对伦理思想的学习和研究,让我日趋明白,这个回答可能过于草率。伦理学是一门教导人们学会做人的学问,要学会做人,我们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那么,就需要我们在学习研究伦理思想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找寻正确的人生追求。接下来,在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中,试着去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

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经历了古希腊罗马时代、中世纪时

代和近代等历史阶段,每一个历史阶段对人生目的认识,都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也对现实人生有着一定的启示。

一、古希腊罗马时代

公元前6世纪以后,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逐渐形成,主

要是反映城邦奴隶制伦理关系的奴隶主阶级的伦理思想,基本上围绕着“完人”、“至善”的概念,探求完人的德性与至善的生活目的和生活方式,强调现世幸福、理性自律。代表人物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就认为,现实世界中人的幸福,不仅不是真正的幸福,而且是痛苦的,不幸的。真正的幸福是追求灵魂的发展,彻底摆脱现实生活,摆脱任何物质欲望,摆脱肉体对灵魂的束缚,使灵魂回到彼岸的理念世界。

荷马作为希腊人思想和性格的最初塑造者,借助《奥德

赛记》和《伊利亚特记》两部史诗,突出地歌颂了希腊民族

荣誉高于生命的英雄主义精神,特别赞美了英勇、正义、忠

诚、大公无私和热爱集体的英雄人物,斥责了怯懦、偏私、

背信弃义和虚伪欺诈的卑劣行为。可见,英雄主义成为了当

时的人生追求之一,此时的英雄主义主要是集体英雄 主义,相比现在,我们身边也随处充斥英雄主义,但中国现

在的英雄主义更多的是个人英雄主义。

体现中国当今社会个人英雄主义的典型例证就是中国

体育,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国足球,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

泱泱大国,中国男足的水平却远不如一些仅有千万人口的国

家,中国女足也从曾经的世界一流球队,沦落成现在的二流

球队,抛开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个

人英雄主义在作祟,因为足球是一个集体项目,讲究的是集

体的力量,要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个个都想自己当英

雄,那么最后就是一盘散沙,中国女足的没落,正是其从集

体英雄主义转变为个人英雄主义所造成的。此外,我们也不

难发现,现在中国体育的强项,如乒乓球、羽毛球、跳水,

几乎全部是个人项目或双人项目。曾经,一个羽毛球比赛的

主持人的话深深地促动了我,他说,在韩国,优秀羽毛球选

手都去练双打,被淘汰的去练单打,但在中国却恰恰相反,

这些全部说明中国现在追求的是个人英雄主义。

二、中世纪时代

从五世纪末开始到十六世纪结束,被称为“中世纪”,是欧洲的封建社会,其最大的特点是基督教控制整个社会生活和各种意识形态,从古希腊注意个人德性、人际关系和现实生活方式等方面,引向人和神的关系以及拯救个人的灵魂方面,从而使道德宗教化,强调上帝意志、仁爱、禁欲和神学他律。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认为,人的肉体是一切罪恶和痛苦的根源,尘世间的一切,都是痛苦的,人的希望在来世,幸福在天国,天国的幸福是人间痛苦生活的报应,劝导人民不必追求现世幸福,只有安分守己,忍受一切苦难,才能得到万能的上帝的拯救,将来才能升入天国,享受真正的幸福。

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伦理思想,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麻痹被统治阶级的思想建立起来的,使得被统治阶级抱着升入天国享受幸福的人生追求而自愿受苦受难,中国现在的一部分人远比他们聪明,人生追求很明确,就是享乐,有一些例证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一是中国的饮食文化。“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中国人的“吃”不仅仅是为了活下去,很多人把吃作为了一种享受,因此,也就“吃”出了文化。二是中国的麻将文化。麻将本来是一个消遣娱乐的好方法,但中国现在的一部分人,完全沉迷于麻将,对事业、家庭不闻不问,把麻将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三是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到2012年,中国奢侈品市场规模

已经超过了日本,位居全球第二,中国购买了全球25%的奢侈品。

中国现在的老百姓讲究享乐主义还无伤大雅,但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追逐享乐主义才是真正祸害无穷,这些人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其中,有的意志消沉、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有的追求物质享受,情趣低俗,玩物丧志,沉迷于花天酒地,热衷于灯红酒绿,纵情声色犬马。有的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旁观混光阴”。

三、近代

从十七世纪开始,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在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迅速发展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伦理思想,形成了近代资产阶级伦理思想体系,充分地表达了那个时代追求自由和礼法相统一的伦理精神,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即合理利己,注重理性与情感、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创立了利己主义、利他主义、义务论、情感主义、功利主义等伦理价值理论。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边沁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能够增进利益,就是道德原则,反之则不能成为道德原则,他还

认为,最大幸福或社会利益不是别的,而是个人利益的总和。

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从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出发,在伦理思想上,强调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正如中国现在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都信奉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部分人,做每一件事前,考虑的都是这样做对自己有没有利益,如何做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错误地把追求利益和个人财富当成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途径。中国当今社会利益至上的最典型例证就是违建的屡禁不止,为了生存的违建我们尚可以理解,但那些出现在高档小区、别墅区的违建也是层出不穷,占用公共绿地的、改造影响邻居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北京有人在26层居民楼顶层加盖了假山别墅,形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2层楼高的违章建筑群,这些现象都是利益至上的表现。

四、人生追求的启示和思考

通过对西方伦理思想发展过程的探讨,结合中国当代社会的现实,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仍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追求,从而导致中国当代社会人们的幸福感普遍较低,接下来,从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角度,谈一谈对人生追求的看法。

谈人生追求,首先要谈一谈对道德的理解,我认为道德可以分为“道”和“德”两层含义,“道”就是遵守一定的规则,“德”同“得”,也就是说人们的行为使自己和他人都有所得。因此,我对道德的理解就是:人们的行为应当在过

程中遵守一定的规则,在结果上做到利人利己。

从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角度,我将人的追求简单地分为六种情况:利人损己、利人利己、利人不利己、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损人损己。其中,利人损己的要求太高,不能作为人生追求;损人损己的人极少,可以忽略不计;利人利己最符合道德要求,是大部分人的追求;损人利己就是利益至上,是完全不道德的,大部分人也不会主动选择;除此以外,人们在完全对自己没有利益也没有损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损人不利己。开车的人可能经常会遇到:从小区或路口左转进入主路时,主路拥堵车辆停停走走,此时主路车辆只需稍微多停一会就可以让左转车辆通过,且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但往往都是拼着老命也要抢在左转车辆前面,然后继续停那等。一开始遇到这样的情形,非常不能理解,直到在网络上看到一句话:“排队的时候,让人们高兴的往往不是前面的人越来越少,而是后面的人越来越多。”我终于明白,当看到有比自己更加不走运的人时,部分人往往会很高兴,也很容易做出损人不利己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正确的人生追求应当是在满足个人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多做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事,不能过于注重自己的个人得失,这样,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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