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姚某和女子朱某通过自由恋爱走进了婚姻礼堂,结婚之后,朱某为其生下一个孩子。后来两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刚开始,姚某希望通过协议离婚,朱某不同意将其告上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朱某愿意和对方协议离婚,并且把儿子的抚养权交由杨某,自己每个月给孩子200元抚养费即可。
几年后,姚某将朱某告上法院,要求朱某在探望孩子时,必须通过自己同意,而且探望过程中不能离开自己的视野。原因是嫌弃前妻学历太低,害怕她教坏孩子,再加上前妻已经结婚,再去探望孩子,也是一种伤害,两人又因为这件事闹上了法院。
在法律上探望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行为人可以放弃,父母在探望孩子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不利于孩子心身健康的事情,人民法院不可以中止探望。姚某觉得自己的学历和其他方面都比朱某强,可以给孩子创造优良的生活条件。法院经过审判认为限制母亲探望孩子侵犯了孩子接受母爱的权利,最终驳回了姚某的诉求。
对此我比较支持朱某,什么时候教育孩子要跟学历挂钩了,老一辈的人都没有读多少书,但她们也能教出清华北大的学生,这说明孩子日后能否成才,并不是取决于孩子的父母有怎样的学历。姚某用如此狭窄地心态去教育孩子,更不利于孩子成才。
夫妻离婚对孩子伤害最大,但有时候离婚是最好的结局,孩子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中,本来就缺乏关爱,父亲还要剥夺孩子见母亲的权利,这种行为和思想实在不值得提倡。既然嫌弃前妻学历低,当初又为何要和她生下孩子,与其说学历决定孩子的智力倒不如说是基因。
老薛的歌每逢深夜才出,
大概他知道深夜没有睡着的都是渴望活在爱里,
却一直孤独的人。
之前他说欠大家一张专辑,八首新歌,
到现在已经到了第三首:
《高尚》里他暗黑阴郁地唱着:
“狼藏起反犬旁像从了良。”
《动物世界》里他又唱:
“努力进化,笑动物世界都太假;
相爱相杀,一定有更好的办法,
攀比一下,谁先跪下。”
再到昨晚的《暧昧》,
前奏以副歌形式响起的瞬间,
直接扎心,戳中泪点。
“反正现在的感情都暧昧,
你大可不必为难找般配。
付出过的人排队谈体会。
趁年轻别害怕一个人睡,
可能是现在感情,太昂贵。
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
还不如听首情歌的机会,忘了谁。”
记得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大晚上坐在家里地板上,
正好音乐切到了郭旭的《不找了》,
眼泪就莫名的一直掉。
老薛的歌迷说:
杨丞琳的《暧昧》:
“超过了友情,还不到爱情”;
王菲的《暧昧》:
“茶没喝光早变酸,从未热恋已失恋”;
我谦的《暧昧》:
“弃之可惜,食而无味”。
以前在我心里,
暧昧是一个有着些许幸福感的词,
是与自己喜欢的人即将在一起的“小前奏”,
是初识后好感迅速升温,
超越了友谊的站点,
快要赶上爱情的列车。
那时我猜暧昧的感觉就是在阳光温和的日子里,
和那个人肩并肩走在一起,
走着走着心照不宣地牵起彼此的手,
就此走向路得尽头。
后来,暧昧被很多人赋予了很多复杂的情感和意义,
不再是两人确定关系前的过渡词,
变成了“友情之上,爱情未满”,
爱而不得的代名词。
暧昧总是离的很近,
爱情却越来越远。
这个年代就是这样,
我们总是无法把握爱情,
但我们总是可以玩转暧昧。
暧昧来的时候云淡风轻,
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
让你可以温暖好久,
让很久没有荡漾的心田,泛起微微的涟漪。
有人把暧昧很贴切的形容成:
“你想和她上床,她也想和你上床,
你们都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上床,
但不知道你们会在哪一天上床,
这就是最好的时光。”
倘若暧昧可以抵过爱情,
为何我们都还是向往它?
暧昧比起爱情,
少了一份安全感,
也少了要承担的那份责任。
我们渴望被爱,却害怕受伤。
暧昧则是安全的距离,恰好的温度。
君若来,妾自当温酒小菜以待,
君不现,妾自有俊俏郎君共赏玩。
今天博哥来找我,
让我帮他公司一个项目的小忙。
突然说起错觉这个词时,
我和他说生活中我们会有很多的错觉:
坐地铁坐电梯时,
总怕进门的一瞬间门会夹到你;
过马路时,
感觉车路过你身边时会碾压你的脚趾;
总以为瘦下来就肯定会变漂亮;
脾气暴躁一定是大姨妈的错,
经期过了依旧温柔善良;
我马上就睡,我明天早睡,我一定会早睡……
巴拉巴拉盘点了一堆生活中自我的错觉后,
他说错觉的“绝杀”是:
“你以为他也刚好喜欢你!”
最后他给我讲了之前和一女生的故事。
去年他去西藏自驾游,
途中遇到很多背包客拦车,
偏偏不凑巧,他的车坏在了路上。
来回打电话叫救援,拦私家车拖车,
折腾一大堆够呛结束,
刚要重新赶路时,有几个人过来想搭车。
因为和他说话是个长得还可以的妹子,他便答应了。
接下来博哥和搭车的这几个人气场还挺合拍,
就一起游转了不少地方,
和这个妹子关系也小暧昧起来。
因为那个妹子在重庆,
刚好离重庆不远,所以旅途结束后,
偶尔那个妹子来成都转也会和博哥喝两杯。
有一次博哥喝多了,
都是那个妹子帮他喊车送回了家。
我说这妹子要还将就那收了得了,
然后博哥说了一句:
“她和之前分手的前任要结婚了。
有时候我都不明白,
那到底是不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暧昧,
还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人生处处在狗血,
听了差点把我的芒果星冰乐喷出来。
原来那个女生之前的暧昧只是为了忘记前任,
博哥之前主动打破暧昧,表过白,
都被女生表面的假“矜持”一笔带过。
我刚想说点其他的来缓解一下这个悲伤的剧情,
他无奈的笑了笑说了一句:
“最让人难受的,就是暧昧。
你说喜欢吧,却迟迟不能在一起,
说不喜欢吧,又做很多让你觉得很心动的事情,
不想这样子下去,
却也不想一刀切断彼此之间的所有联系,
只能这样维持着,等到某一天,才会突然发现,
原来对方的暧昧,根本就不止针对你一个人。”
我赶紧打断他,我怕再说下去,
难过的不是他,会变成自己。
难过的不是我们爱过分开了,
是原本以为我们会在一起,
结果只是“我以为”。
那种感动自己的感觉真的太糟糕,
像牛奶一杯,越甜越让人生畏。
如果暗恋是一场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那暧昧便是一场两个人的博弈赌局。
时不时的在赌下一秒谁会打破暧昧,
一脸赤诚地对对方说句:我爱你。
但这场你认为
“天黑未黑时最美,
爱在将爱未爱时最迷人”的恋爱前奏的暧昧期,
就像98度的热水总在快烧到沸点时,
彼此都差了那么一点沸腾的勇气。
这些都不算什么,
可笑的是好不容易达到沸点,
对方沸腾到一半冷却了,你把自己烧死了。
上个星期橙子给他男神选生日礼物,
让我陪她去太古里,挑着挑着她低头说:
“这真的是我最后一次用心了,
梦里繁花似锦,伸手想去触碰,
却又睁开眼,只不过全都是我自以为。”
暧昧过的人一定会知道那种感觉:
什么都没有发生,你却什么都记得。
杨丞琳在《暧昧》中唱着: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何时该前进,何时该放弃,连拥抱都没勇气。”
暧昧不暧昧到最后其实都无所谓,
既然现在的感情都暧昧,
大可不必为难找般配。
现在如果我们感情很暧昧,
那我愿意给的感情请你使劲浪费。
看见路边有人发传单就接了吧,
打车的时候说声谢谢师傅吧,
丢垃圾丢到垃圾桶里吧,
见到买东西的老人买一点吧,
对这个世界温柔一点吧,
情人节就给自己买一朵玫瑰花吧,
但别忘了请笑着对曾爱过的人说句:
那就这样算了吧。
感情这回事还是干干净净的来,
欢欢喜喜的走就好。
不需要备胎, 不需要暧昧,
你啊,要记着:
有一天会出现一个连暧昧都懒得和你发生,
直接告诉你,在意你,喜欢你,
想一辈子照顾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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