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油田案的人物

陕北油田案的人物,第1张

朱久虎这个名字和陕北油田案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1966年,朱久虎出身于甘肃省靖远县。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回甘肃工作至1997年,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2000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朱久虎毕业之后在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成为正式律师,曾经是该所的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的助手。

莫少平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时的朱久虎:“非常敬业,工作认真而执著,极具钻研精神。”这一点,时至今日也是几乎所有当事人对他的评价。

2003年,朱久虎转至北京博景鸿律师事务所,在这里他代理了自己的成名作,孙大午案。他成功地为孙大午作出辩护,使其免受牢狱之灾。朱久虎成为北京市律师界的一颗新星,并成为博景鸿律师事务所的二级合伙人律师。

2004年7月,朱久虎开始参与陕北油田案。并于11月底与靖边县的油老板签订了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

2004年底,由于种种原因,博景鸿律师事务所无法继续此案。朱久虎为继续此案辞职杰通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朱久虎的夫人邢文增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久虎代理此案之后,基本每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因为此案的工作量非常大,当事人也希望有律师能够长期在下面待着。所以久虎就长期在靖边工作。”

邢女士最后一次和朱久虎见面,是4月17日,最后一次通电话,是5月24日。邢女士说,她并不知道此时朱久虎在哪里。

从5月14日开始,有油老板在西安被刑事拘留,朱久虎此时已经感觉到了面临的风险。“所以在电话里,他没有多说什么。可能是怕我担心吧。”邢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5月26日凌晨,朱久虎律师在靖边县朔方大酒店被刑事拘留。由于靖边警方和县委都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而记者没能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因此还无法还原当时的情景。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经于2004年10月赴陕北靖边,采访陕北油田案进展。朱久虎和记者多次长谈。当时他对此案的前景非常看好。 虽然在职业原则和行为上,他的同事和代理人、亲属都对他赞誉有佳,毋庸讳言,朱久虎是一个十足的理想主义者,甚至有些书呆子气和“不合时宜”。

他曾经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即使此案不被受理,我也会坚持到底。我会把地方政府干扰地方司法的行为,向全国人大、法院和检察院进行反应。这种做法是动摇国本的事情。和古代皇权社会中的叛逆罪是等价的。但我们的法律中并没有蔑视法庭罪。我要向全国人大提请一个立法动议,增加一个罪名——‘干扰司法独立罪’,而且要加入刑法。”

这一点,在由他执笔,于4月底完成的刑事诉讼状中,体现得非常明显。

一般而言,律师们起草起诉状的往往简明扼要,因为不愿意在庭审之前过多暴露自己的意图和策略。但是由朱久虎起草执笔的《行政起诉状》,长达1万3千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一篇檄文。

在《行政起诉状》中,原告起诉陕西省三级政府对民营油田的回收为非法的行政行为,要求法院予以撤销。另外,原告还要求陕西省高院向各级机关提出了数条司法建议,摘录内容如下。

向国务院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由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立法议案,主要内容是:一,下级政府在执行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时,应当首先审查其合法性,经审查后,认为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违反法律规定,有权向上级政府提出意见,有权拒绝执行;二,下级政府拒绝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上级政府不得利用行政职权强制下级政府执行违法的行政命令;三,上级政府认为下级政府不予执行行政命令是违法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司法裁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立法议案。建议主要内容为:一,建立独立的司法基金会,保障司法机关在经济上独立于行政机关;二,建立全国法官的统一任免机制。

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司法建议,人大常委会依法提起取消原陕西省省长贾治邦的人大代表资格。

在朱久虎律师被刑事拘留之前,陕西省高院拒绝接受此《行政起诉状》。根据当时提送的祁永红律师回忆,高院的拒绝理由是:起诉对象是抽象行政行为,而且本案政府正在处理当中,法院不好插手。 2005年5月27日,朱久虎在陕西靖边县被刑事拘留。焦灼等待近一周之后,6月2日,朱久虎的夫人邢文曾女士委托了两名律师赴靖边要求探望朱久虎。

受委托人之一,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赵小波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靖边警方肯定了朱久虎被刑事拘留,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聚众”,但是拒绝了律师的探望要求,理由是“涉嫌泄露国家机密”。

“非法扰乱社会秩序”属于刑法第六章第290条,其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二款规定“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措施。

莫少平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非法扰乱公共秩序罪,有严格的对象要求,就是说被冲击的对象为政府机关、学校或者科研单位等。

“非法集会罪”属于刑法第六章第296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被允许,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赵小波律师查询法条之后说,如果两项罪名都成立,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还在逃亡之中的靖边县油老板冯秉先对《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律师,朱久虎没有资格参加我们的决策会议。他从来就没有决策权,所有决定都是我们诉讼代表之间讨论决定的。”

令朱久虎的同事,“陕北油田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祁永红不解的是:“这两项罪名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和国家机密无关。因为涉及国家机密,一般来说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比如间谍罪、颠覆政府等行为。”

赵小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靖边警方拒绝解释朱久虎被拘留与国家机密之间的联系。而在6月6日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收到的,正式的刑事拘留通知单上,也没有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要求采访陕西省委、靖边县委、警方,都被拒绝。

杰通律师事务所方面的消息,该所已经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委员会汇报了朱久虎律诗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并且在积极组织营救之中。

李和平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此事已经激起一大批职业律师的愤慨,很多人都愿意提供法律帮助,也引起了宪法学家的学者,对于财产权、律师职业权、还有公民的人身安全方面的关注。现在大家积极准备作进一步的提供法律帮助。”

6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保育钧以《陕北榆林市动用专政手段拘捕维权民企代表和律师,将进一步激化矛盾》为题,向中纪委、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公安部再次上书,表达对此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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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虽然“打官司,请律师”已路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别是打离婚官司,律师能在其间起到多大作用呢对于法院而言,判决离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适用的规则,再优秀的律师,有时也不能改变这个规则。比如,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般法院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当当事人手捧法院不予判离的判决书,回想交给律师几千、几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心里可能真的不是滋味!那么,打婚姻官司,请律师有用吗

一、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婚外情、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婚姻法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欠条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

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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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况下,建议当事人请律师。

1、“经济实力型”,建议请律师。

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用的。

2、案件复杂型,建议请律师。

一般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自我斗争的过程,也一般经历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也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白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压抑许久的心理反复过程。但是,打离婚官司,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不是吃了秤砣坚定了离婚的决心就完成了离婚的准备。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虽然即将开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准备给养、绘制战役计划书,获取财产证据工作都是较为重要的,这时,请律师的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了。另一方面讲,当您突然拿到配偶向法院呈递的起诉状,望着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控诉时,望着诉状中过分的诉讼请求时,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哆嗦是不够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而不是长篇大论地拟写答辩状,从而澄清自己的清白,与此同时需要围绕对方的诉讼请求,或对方有意遗漏的共同财产进行收集证据,或从法律规定中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再如,对于有些公司股权、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

3、法理争议型,建议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争议的处理法律没有规定,法院的相关司法答复也不甚明确,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理论性强的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比如这个案件:

女方在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价50万。女方出资40万,另男方有证据证明同时也出资10万元直接汇入女方购房的房产公司。之后,男女双方结婚。再之后,男女双方离婚诉讼。此时,房子已升值至100万元。

女方称:该房系其婚前个人名义出资购买,且房产证也是其一人名义,该房应为其个人财产;

男方称:该房虽系婚前女方所购,但男方亦有出资,且该房现已增值,故该房包括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

对于这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我们就不再展开叙述。这个案件就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案件,目前分割的法律规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建议请律师。

4、有意调解型,建议请律师。

99%的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离婚案件更是如此。若能经过律师从中斡旋,从中调解,凭律师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促使双方能有一个都可以接收的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有这个可能。据我们统计,律师诉前居间调解成功率为10%,但尽管可能性较少,但对于实在不愿意诉诸法院的当事人,聘请律师出面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律师作用所在。

离婚请律师多少钱

离婚手续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必要法律程序。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独立,开始与男性平分天下,自然对家庭的精力有所减少,这也就造成夫妻之间有了摩擦、争吵甚至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怎么办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流程、离婚手续办理等话题近年来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其中就包括离婚手续费、离婚手续办理时间、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尤其是协议离婚手续等一系列关于离婚手续的知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对于夫妻双方不论是精神还是财产上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一般情况离婚究竟要多少费用呢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阜阳的离婚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三千元;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五六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榆林学院出来做兼职电话:15802941615。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

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 ,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允许职工在完成6-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相应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是不允许人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报酬的第二职业的。那时从事兼职被看作不安心本职工作“不务正业”是“种资本主义的自留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国家,从事兼职才是合法的。

兼职推广,从机构方面我们通常称之为CPS联盟,从个人角度我们通常为网络推广员。但是不论是cps联盟或者网络推广人员,他们有一个大体的特性那就是,通常他们的组成部分不脱离组织通过业余或者碎片资源来完成相关推广工作并且获得一定的报酬。

兼职人员来源:

1、发挥余热的离休、退休人员。

2、学有专长的科学技术人员。

3、上班族有固定工作的人在业余时间比较宽裕,还有额外的精力和能力的教师、演员、医生、新闻记者、报刊编辑、运动员等等。

4、正在上大学、读研、读博等继续深造、职业学院、高中毕业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学生群体。

5、毕业后待就业的年轻人以及原工作单位裁员下岗后临时找工作的人。

前金融圈精英,半路出家的律师。

许婕现在的身份是一名半路出家的律师,因为还没有拿到律师执照,具有专业能力的她暂时还不能独立接案子,只能和陈染当搭档。

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之所以找来许婕,并且容忍许婕的不拘一格,正是因为许婕在经济案领域的专长。

陈染的父亲以前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由于经济罪暂时被收押。许婕是律师事务所请来捞人的救星,我行我素有足够的底气。

除此之外,许婕的另一个身份就是前金融圈精英。一个合作方出事,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上级和法务总监让许婕背了黑锅,勒令许婕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工作交接。许婕气得当场辞职。

剧情简介

女律师许婕因为在原本的城市情感及事业受挫,便受明堂事务所合伙人李功明之邀来到明堂,成为事务所的实习律师。许婕的主要任务是替李功明查清律所另外一个合伙人陈文光的受贿案,同时她也需要在全新的环境下重新开始。

许婕被分配到几乎没有油水的法律援助部门,与陈染成为同事,而陈染正是陈文光的女儿。陈染自父亲入狱后一直暗中调查,在许婕来到事务所后,两个秉承着不同理念的律师,逐渐从相识到相知,随着一桩桩委托案的圆满解决,两人互为知己彼此信任。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陈染发现许婕来事务所的真正原因,这场难得的职场友谊似乎变成了一场阴谋。而律所不断爆发的意外,又将两人命运牢牢捆绑在一起,在互相救赎后,两人联手探寻事实,最终获知受贿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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