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理的伦理学三原则包括哪些?

心理护理的伦理学三原则包括哪些?,第1张

一、平等原则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自己行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参与的内容、行为方式等;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要对自己参与民事活动所导致的结果负担责任。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护理伦理教育首先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即必须明确教育的目的和方向,否则就会迷失方向。我国社会主义护理伦理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护理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高尚道德。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护理伦理教育不仅要始终坚持这一原则,而且要用这一原则去指导各项护理伦理教育活动的开展。护理伦理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无论是正面的典型示范,还是反面的案例分析,或者是其他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都要围绕着有利于培养护理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高尚道德来开展。

护理伦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指护理伦理教育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重视护理伦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育,讲清护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让受教育者分清是非善恶的界限,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又要注意联系实际,联系护理实践中的工作实际和护理人员的伦理道德实际,运用护理伦理道德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去科学解答护理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培养和提高护理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是指在护理伦理教育中要善于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做到知行一致、乐于践行。

在护理伦理教育中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在护理伦理教育中一方面要以理服人,要善于运用讲理的艺术,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深入浅出,通过阐述护理伦理的思想理论去教育和说服受教育者;另一方面要以情感人,感情是说理教育的心理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再正确的道理也难以打动人心。教育者应该以发自内心的爱和以宽广的胸怀,去尊重理解、信任关心受教育者。只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感情融洽、气氛协调,护理伦理教育才能更好地取得实效。

一、不伤害

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地说,凡是医疗上必需的,属于医疗的适应证,所实施的诊治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相反,如果诊治手段对病人是无益的、不必要的或者禁忌的,而有意或无意的强迫实施,使病人受到伤害,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不是绝对的,因为很多检查和治疗,即使符合适应证,也会给病人带来生理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如肿瘤的化疗,虽能抑制肿瘤,但对造血和免疫系统会产生不良影响。临床上的许多诊断治疗具有双重效应。如果一个行动的有害效应并不是直接的、有意的效应,而是间接的、可预见的。如当妊娠危及胎儿母亲的生命时,可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这种挽救母亲的生命是直接的、有益的效应,而胎儿死亡是间接的、可预见的效应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临床上可能对病人造成伤害的情况有:医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低下;对病人的呼叫或提问置之不理;歧视、侮辱、谩骂病人或家属;强迫病人接受某项检查或治疗措施;施行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医务人员的行为疏忽、粗枝大叶;不适当地限制约束病人的自由;威胁或打骂病人;拒绝对某些病人提供医疗照护活动,如艾滋病病人等;拖拉或拒绝对急诊病人的抢救等。对此,医务人员负有道德责任,应该避免发生。

不伤害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第一,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的冲突。如一足部有严重溃疡的糖尿病病人,经治疗病情未减轻,有发生败血症的危险,此时为保住病人的生命而需对病人截肢。表面上看,这样做对病人将造成很大的伤害,但是为了保全病人的生命,这样做是符合有利原则的,因为,“两害相权”要取其轻。第二,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如在稀有卫生资源的使用上,一个病房有四个肾衰病人同时需要肾移植,但因肾源有限,不可能使每个需要的人都得到,只能按公正原则进行病人选择,未得到肾的病人在身心上将受到伤害,这是不伤害原则和有利原则同时与公正原则相冲突的情况。第三,不伤害原则与尊重原则的冲突。这多表现为医务人员为尊重患者的自主性而无法选择使病人不受到伤害的医疗行为。

二、有利

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病人的确患有疾病;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医务人员的行动可能解除病人的疾苦;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有利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第一,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务人员的行为,往往不单纯给病人带来益处且常常伴有副作用,此时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权衡利害,使医疗行为能够得到最大可能的益处,而带来最小可能的危害。在人体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并不得益,而且很可能受到伤害,然而这种实验对其他大量的病人、对社会、乃至下一代有好处,即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人。第二,有利原则与自主原则的冲突。当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选择与病人的自主决定不一致,一般多以病人有其特殊原因(如经济原因或情感方面的原因等)引起,如某孕妇若继续妊娠将对健康很不利,但孕妇出于某种原因抱一线希望要把孩子生下来,这就使医生基于有利原则劝孕妇终止妊娠的决定与孕妇的自主决定产生矛盾。第三,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这可见于上述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的论述,而且用在这里更恰当。

三、尊重

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自主性绝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责任,必须处理好病人自主与医生之间的关系。尊重病人包括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进行选择。医生要帮助患者选择诊治方案,必须向患者提供正确,易于理解,适量,有利于增强病人信心的信息。当患者充分了解和理解了自己病情的信息后,患者的选择和医生的建议往往是一致的。当患者的自主选择有可能危及其生命时,医生应积极劝导患者做出最佳选择。当患者(或家属)的自主选择与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医生既要履行对他人、社会的责任,也要使患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于缺乏或丧失选择能力的患者,如婴幼儿和儿童患者、严重精神病和严重智力低下等患者,其自主选择权由家属或监护人代理。

四、公正

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公正,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如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

护理伦理学的学习有什么意义呢

护理伦理学是护理人员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调整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它要求护理人员尊重病人的生命和权利,维护和履行护理职业的荣誉和责任,兢兢业业,为维护人民的健康作出贡献。护理道德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职业道德,是构成整个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是护理人员在各种条件下尽其所能完成护理任务的保证,是推动护理学科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

护理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有四点:支持维护(advocacy)、行动负责(accountability)、互助合作(cooperation)、关怀照顾(care)。

护理伦理学的应用应遵循:

(一)护理伦理道德培养:护理伦理学始终把护士对患者应尽的义务,作为整个护理论理学的基础核心,在护理中必须时刻注意应用论理学基本原则来指导我们的护理活动。①有利原则:指一切活动以不伤害并有利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的原则。②尊重原则:包括尊重患者的隐私权、自主权及知情同意权。③公正原则:指不能因疾病特殊而歧视患者。④互相合作原则:指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不是一个人所能完成,护士与其他医护人员、患者家属的合作极为重要。

(二)护理伦理方向树立:护理道德一般是指护理人员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调整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合。护士道德要求护士爱患者,关爱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把患者看作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一样。护理工作的质量考核内容道德比重应占很重要的位置,护理质量的优劣以个人有德或无德来评价。护士的护理道德好坏,直接影响着患者的生命,牵涉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和社会影响,护理质量的优劣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抢救患者的生命是我们护士的天职,帮助患者解决困难和生活上的照顾应为自己的责任,以保持健康、消除疾病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关系。这就提醒我们要有基础护理的道德规范:①提高认识、爱岗敬业;②认真负责、一丝不苟;③团结协作、彼此监督;④刻苦学习、精通业务;⑤严密观察、谨慎处置;⑥严格操作、按章行事;也是医护患和谐发展的需要。

(三)优质服务意识的培养: 在日常工作中语言表达和形体语言要有度,护理人员尽可能含蓄地与患者交流,避免使用直接生硬的语言询问病情,在进行护理治疗期间,要特别注意语言的适宜程度,经考虑后再讲,严禁任何不计后果的语言,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尴尬,触发患者的抵触情绪,以护患双方都明白的语言进行询问,在含蓄之中表达关切,为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奠定基础 。

(四)护理技能的培养: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迅猛,护士技能的提高显得格外重要,,护士要有计划,系统的学习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 掌握专科护理及一般护理理论,学科范围内和世界最新动态,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在护理实践中只有掌握全面的理论与技能,才能在挽救患者时正确、敏捷地操作,赢得救治时间,并能将一些生冷术语及时转换成生活用语,更利于使用合适的语言,掌握合适的时间加强和患者家属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病因、病由,避免过于专业的术语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慌乱不安,使医患医护关系更显和谐。

(五)护士心理素质的培养: 护士的情绪状态会对患者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积极的心态给患者的心中撒上阳光,使患者也变得乐观。这要求我们护理工作者正确把握情绪,自身要冷静,以救死扶伤的高尚医德形象感染患者及其家属,取得他们的信任,用恰当的语言向家属进行解释和精神安慰。对突发性事件接受能力差的家属要换位思考,对不同情况、不同对象用恰当的方式进行调解,以真挚的情感体谅、支持他们,保持情绪稳定,以最大限度配合各种各样道德观念的人际关系,这就要求我们护士在不同的场合,扮演好合适的角色。因而心理素质修养和培养是护理伦理学护患关系沟通技巧的体现,是减少医疗纠风发生的关键。

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我们应自觉地运用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爱岗敬业,以自尊、自爱、自强、自制的情操,良好的语言修养,学会使用礼貌语言、安慰性语言、治疗性语言、保护性语言、得体的行为举止、端庄的仪表、态度和谐、技术求精,让患者感受到亲切、温馨的感觉,能够给患者带来安全和保障感,使良好的护患关系贯穿于患者从入院门诊-病房-治疗护理-康复出院的整体过程。

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体现的是护理伦理学的医学伦理学。

医学伦理学是用伦学理论和原则来探讨和解决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患关系行为的是非善恶问题的学科。是医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

伦理学或称道德哲学,是对道德的哲学研究。道德是关于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信念和价值,体现在关于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中。伦理学是对道德的哲学反思,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提供论证,以解决在新的境遇中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道德难题。

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

医学伦理学的四大基本原则

1、不伤害。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有利。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患者的利益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促进患者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3、尊重。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4、公正。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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