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案情而定,法官判离不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审理,被告不到庭不一定就会判准予离婚。若法官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若法院不认为感情破裂则不会判决离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于欢案终审判决既体现了法治意识,又融合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接近社会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会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第一次会判。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的。但是法官判离得唯一依据是夫妻间情感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一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套程序走下来时间长,未知数大。”
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对案件的审判有重大影响,如果诉讼请求写不准确,将会让自己遭受重大损失;虽然审判是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来对案件进行审判,但是审判的焦点都是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的。
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往往要提交起诉状,而起诉状上所载明的诉讼请求,是本次起诉的目的,法官看到后就知道原告在主张什么,主张是否合理,或者可以通过经验判断出原告本次诉讼的策略和目的。
法官是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来审判案件,只会审判原告主张的请求,而不会擅自对没主张的要求进行判定,这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自由的体现。
比如,在起诉借款纠纷时,10万元的本金,5%利息,至少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列出三种不同的利息方式,第一种起诉借条上所载明的还款期限,如果时限是一年(2019年1月),利息就是5000;第二种计算到起诉之日(2019年12月31日),利息就是10000元;第三种,请求支付到实际偿还之日,假如2020年12月31日对方才偿还,利息就是15000元。
三种方式的计算都是合法的,法官都会支持,就看诉讼请求如何写,所以说事关切身利益,对法官的审判影响巨大。
原告的诉讼理由,如果如实陈述,法官会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对整个纠纷形成初步的认识和判断,而且这种判决通常是正确的。因为诉讼理由中不仅有案件的事实关系,还是纠纷解决的法律理由。
人都会有先入为主的判断,诉讼理由的合理与合法,更容易让法官在内心认可原告的主张,从主观上是利于案件的结果的。
当然,诉讼理由并不会直接影响判决结果,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说得再好也要拿出证据来,但说得好的影响却是存在的。
综合上述,原告在提起诉讼时,一定要科学地提起诉讼请求,并适当的陈述诉讼理由,有利于整个案件的推进,和争取到一定对自己有利的主观动力。
而且诉讼请求如果提出不当,不仅得不到法官的支持,还会因此多承受诉讼费用,所以一定要谨慎对待,还要适当的隐藏自己的诉讼策略,这是一个综合问题,需要用心思考才行。
很多网友在平时的生活中,在看新闻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关于法律上的问题。很多新闻在讲述了一些犯罪事件之后,由法官来进行一些判决。他们在判决的时候是根据事实来判断还是根据法律法规来判断的呢?对于一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他们会以为法官在判案的时候有太多的主观因素,毕竟经常会看到一些类似的案件,但是最后判出来的结果却是不一样的。
像这样的问题也让很多网友对于法律产生了一些疑问,这些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说一些酌情处理,这样的酌情是指随心所欲的判决,还是他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或者是根据个人的情感偏向来作出抉择的呢?而且这些法官在对事实的结果作出判断的时候,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判断要付出一些法律责任呢?但是这里所说的酌情是指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事情的各个方面都是相同的,很多时候我们普通的观众在作为旁观者的视角来看一个问题的时候,认为一些案件看上去非常的相似,但是做出的判决结果却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因为这些案件在他们的本质上有一些细节或者是各种方面会有一些偏差,所以也导致了判决结果的不同。法律并不是死的,如果所有的问题都按照法律法条来严格执行的话,也会让整个社会看上去有一些死板,也会有一些不公正的现象发生。,所以对于这些法律或者是法条来说的话,法官他们在裁判的时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自由裁量权是根据一些细节或者是双方的各种主观或者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法官们尽可能的在现有的证据下做出最公平的选择,法官他们遵循的是自由心证,达成自己内心的想法与选择。并且在这些证据最后认定的过程中,也让观众们或者是旁观者以及社会公众对于这个结果表示认同,这样的话才是让法律判断变得更加的有说服力的过程。如果法官判决错误的话,他当然是要负责任的,而且如果法官在对于判决结果出现错误的情况下,不仅是自己要负责任,连同整个法院也要被问责。所以像这样的情况,法官对于自己的责任是很慎重的。
离婚法庭,影响法官判离的3个法宝
婚姻案件相比其他案件会比较特殊,不光是因为掺杂了夫妻情感,还有事实也不容易说清楚,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法庭上更多的是一种情理法的交融。
1、有温度的证据
每次准备证据时,除了梳理冷冰冰的数据和文件,还会准备温馨温暖的瞬间,通过证据呈现出家庭生活的日常,特别是争取孩子抚养权。举个例子,我会在法庭上呈现妈妈喜欢孩子、和孩子的温暖温馨的证据,以及妈妈为孩子规划所做的努力,母子生活的点滴,同时拿出爸爸长期在外工作、很少参与家庭的集体活动的证据。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法官,你看到一个女人长年生活的点滴,而且都是通过证据的形式体现,你会是怎样一种感受,至少觉得她有理有据没有乱说,对她的信任感会更强。
2、有表演的讲述
▪️庭审的表现也至关重要,每次开庭,大家都是围绕诉讼目标展开。你想让法官重视你的发言,必须有情有理有法,有事实有情感,有理有据,而且不胡搅蛮缠,不据理追击,不追着不放,该原谅就原谅,该大度就大度,该认可就认可。
▪️总之,让法官感受到,我们是理性文明并且好说话的人,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也会在开庭前给当事人进行庭审培训,主要就是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如何优雅地怼对方的漏洞,如何理性陈述自己的诉讼主张。
3、有目的的诉求
▪️离婚其实是个大工程,如果案子复杂诉求又多,法官本来就忙得前脚打后脚,一看这案子头更大了,影响他的判决欲望,而且法官的自由心证对判决太重要了,我们必须花大精力来影响法官的想法。
▪️所以我们要明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从中挑重点处理,尽可能配合法官,比如你的主要目的是争取抚养权,那么对争议不大的财产可以退让一步,不和对方在这方面多纠缠,同时不提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诉求,比如争取青春损失费,尽可能围绕重点,对于细枝末节的事情不用耿耿于怀,加快庭审进度。
不会吃亏。
根据我国相应法律的规定。如果你认为法官存在回避的理由,也就是我们说的,你认为法官不适合审理你这个案件。你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回避。但是该回避的要求必须有正当的理由。也就是你认为该法官的存在,会影响到你该案件的正常的审理。法官回避与否,由该法院院长决定。
至于你说的会不会吃亏问题。答案很明确,不会吃亏。在庭审过程中,你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在审理过程中,不管你认为是什么样的东西,那么结果都是有益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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