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爱丽丝的小镇》(〔英〕内维尔61舒特)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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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像爱丽丝的小镇
豆瓣评分:84
作者: 〔英〕内维尔61舒特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年: 2015-12
页数: 312
内容简介:
● 《像爱丽丝的小镇》中文译本国内首次出版
● 经典的爱情与战争主题,故事发生在二战时及战后,跨越英国伦敦、马来亚丛林以及澳洲内陆,涉猎范围广,充满异域风格
● 此书已形成文化效应,澳大利亚著名景点“爱丽丝泉”(即书中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因该书闻名,当地把公共图书馆改成“ 内维尔舒特纪念图书馆”
● 在英国和澳洲有以内维尔•舒特名字命名的街道,有舒特基金会组织以及一些论文、报道和研究专著
● 经典名著,作者最心爱的小说,多次被改编为电视剧、**以及广播剧
● 入选名著榜单:
英国BBC“100部英国人最喜爱的文学作品”
英国《卫报》“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
● 中英双语对照
一位睿智而迷人的小说家,当之无愧地深受欢迎……简言之,内维尔•舒特是那种真正探触到想象力与情感的小说家。
——《泰晤士报》
二战时期,英国姑娘琴•佩吉特在日本侵略马来亚
作者简介:
内维尔•舒特(1899—1960),英国作家,航空工程师。他出生于英国,曾是航空工程师,会驾驶飞机,参与设计和制造过著名的R100飞艇,二战时在伦敦从事秘密的海军工作,战后移民澳大利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但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他是世界上最畅销的小说家之一。他喜欢把航空知识和战时经历写进小说中,他的作品风格简洁、明晰,故事性强。主题涉及反战、爱情等。故事的叙述者往往是一个局外人。他一生所著小说二十余部,主要作品有《海滨》、《像爱丽丝的小镇》、《花衣吹笛手》及《来自工具间的受托人》等。内维尔•舒特有生之年卖出了1500万册书。
叶雷,广东珠海人,成长于海边小镇,喜爱文学,尤其中国古典文学。曾任职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讲授英语和中国文化课程。现在澳门大学进修。
感情小故事的精彩程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情节的构思、角色的性格和行为、情感的深度和复杂性以及故事背后的寓意等。以下是一个让我回味无穷的感情小故事:
《镜中的她》
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小明和小红。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互相陪伴着对方度过了无数快乐与忧伤的时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和小红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
小明成为了一位优秀的画家,而小红则是一名医生。他们各自在各自的领域努力工作,为了实现梦想而拼搏。尽管如此,他们的心中始终牵挂着对方,他们的感情也在岁月的沉淀中变得愈发浓郁。
某天,小明在画展上展出了一幅名为《镜中的她》的画作。这幅画描绘了一个美丽的镜子前,小红穿着婚纱微笑的样子。小红在看到这幅画作后,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然而,命运并没有眷顾这对恋人。小明因一次车祸意外离开了这个世界。小红悲痛欲绝,但她决定将小明的梦想传承下去,成为一名优秀的画家。她用自己的画笔,描绘出了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的美好时光。
《镜中的她》成为了小红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也成为了她与小明之间的永恒纪念。这个故事展现了爱情的力量,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明仍然用他的画笔表达了对小红无尽的爱意。
这个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因为它展示了爱情的美好、坚韧和包容。同时,它也让我明白,爱情可以超越生死,成为永恒的回忆。
教材分析
这篇课文描写了我国*南水乡小镇一一桃源早晨安
静、热闹、忙碌的景象,反映了改革开放给小镇带来勃勃生机,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热爱,对小镇新貌赞扬。课文不长,但文字优美,情蕴恬淡,格调清新,词语丰富,富有情感,适宜于朗读、背诵,是一篇学习语言,陶治学生*情的好文章。本文的重点是了解*南水乡小镇早晨特点,激发学生对生活热爱。难点是引导学生细细品读生动优
美句子,练习把句子写具体。
我班学生在合作与探究这方面缺少训练,且语言表达能力差,因此,我在本课设计时,将"合作﹣探究"法引入教学,注意体现以下教学思想:1、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积极*,鼓励学生用自己喜欢方法,自学朗读课文。2、引导学生合作探究,使学生养成与人合作习惯,做到敢于补充修正他人意见,向别人学习,大胆发表自己见解。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质疑问难。
一次早起,可以让你看见城市另一面的样子。台湾作家舒国治常常会在早上五点开始在城市闲逛,甚至顾不上整饰自己就急着往外而去。因为在他看来,「早上五点」是一天中最好的辰光,最微妙的刹那:
早上五点,半光不光,恰好是成群神头鬼脸出来放风之时。放完风,又各自回到我们再也看不到的房墙之后。- 舒国治:早上五点
台湾作家舒国治在早上五点的台北闲逛
清晨的菜市场
城市里的早起者,有一大部分担当着「母亲」的角色。在你还正酣睡的时候,她们就已经给电饭煲设好时间,跟菜场里的摊贩们周旋了二三回合,正一手提着新鲜食材,一手拎着早点铺刚炸好的油条往家走。
清晨的菜市场饱含着城市的新鲜呼吸,走进其中,你看到的不仅是一座城市中最接近生活的画面,还是大爷大妈们一天中最重要的社交场合和信息交换枢纽。即便生活中不用与柴米油盐发生联系,但仍能从菜市场中获得全新的城市体验。
短篇另类情感故事篇二
坐在书桌前,借着微暗的灯光,她仿佛闻到了栀子的香味,沁人心脾,这感觉多美妙,是的,人不能活在回忆里,但若没有回忆人便没有了向前行走的力量。
一
多少年华,多少青涩,不过是记忆中淡淡的一弄彩虹,在时光的罅隙中,烟云一般淡去。多好,听起来记忆像是一场淡淡寥落的**,情节深刻,却终于在时间的催化下,渐渐模糊。
也许这就叫时光不复。
二
蓝为烟毕业于一所医科大学,在一个药厂做了三年的化验员后,凭着吃苦耐劳的劲头,当上了车间副主任,每天淡妆密裹,朝九晚五,如此的循规蹈矩,让她心安。26岁,只谈过一段不明朗的恋爱,听起来也许有点诡异,但她说她一直在等那个一心人,然后顺其自然的结婚生子,仿佛这一生已被自己暗中窥破。
等待不是得到爱情的方法,于是看过几个男朋友,第一个比她小两岁,那天的天气有点凉,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羊绒长裙,去赴这人生的第N场约会,去见那个也许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男孩子的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小卷,眼神像是韩剧《蓝色生死恋》的男主角,那是多少年前看过的电视剧了,当时年纪还小,却不知道自己为了那凄美的爱情故事流了多少的眼泪,一并幻想着前世今生该怎么度过。说实话,她不喜欢相亲,这让她觉着无望,两个陌生人要用陌生的感觉去温暖对方,假装着想去了解关怀、谈未来和理想,有什么好说的呢两个过去毫无交集的人要借着这样一个平凡的早晨,也许互访光亮,也许黯然离索。但大多数,无疾而终。
多好听的名字,无疾而终,她的那份无疾而终的爱情呢
男孩子说个不停,像一架永不疲惫的机器,嗡嗡地在耳边喋喋不休。桌上的咖啡已经渐渐变凉,她仿佛看见无数的雪花向她飞奔而来,浑身冷颤颤的不自在。
后来和好友说起,蓝为烟的表情是淡淡的:“说了那么多,我只记住了一句话,那就是,你觉着今天这顿AA制怎么样。其实我知道,我相貌平平,像这样的相亲我也没有抱什么太大的希望,当是备考吧,总有一个人,为你而来。我等着。”
朋友义愤填膺:“要是我,直接拿出一块透明胶蘸点咖啡把他的嘴封上,然后潇洒的走掉。”
“呵呵,毕竟是朋友介绍的,怎么好意思驳了人家的面子,那顿我请的……”
像这样的相亲,她经历了好多次。
三
又是许多的日子过去了,这样的一个晚上,窗外晓风簌簌,天上的星星早已被人世间的闪耀弥盖。她坐在旧旧的书桌前,看那本已经翻旧了的《穆斯林的葬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喜欢一切旧的东西,一如怀念。怀念一定是老的,记忆已经掉了牙齿,她却惺惺相惜。
韩新月和老师楚雁潮的爱情深深打动着她,蓝为烟望着遥无边际的夜空,怅惘着。
在新月死后的十余年,还未老去的楚雁潮已经满头白发,是思念吧,思念让他生了白发。和墓地那皑皑白雪一样落进了蓝为烟的心里,凉凉的不肯退去。楚雁潮手中的小提琴的声音回旋在蓝为烟的耳际,若自己是新月,也该了无余恨,安眠地下。
她又想起了那个人,那个藏在内心深处,少有人知的男子。他从岁月的深处款款走来,带着清新的栀子花香。
她记得高二那个平凡的早晨,一束束耀眼的阳光打落在簇新的栀子花瓣上,上面的晨露散发着诱人的清香。那是整整一学期的安静与美好,那幅画面她永远都不能忘记,即使后来也收到过同样的花束,却再也闻不到那样的幽香了。
蓝为烟记得,那样的一个早晨,杜海鑫就站在她的身后,高大俊美,像是武侠小说里的书生,眉宇间还带着几分英气。
蓝为烟只粗略地看了他一眼,便迅速地转身,是不是杜海鑫在她心里早已经有了位置。
在寂静的教室,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一个人自说自话一般读着不知道从哪摘来的诗句:“如何让你遇见我,在这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每一个字像一个好听的音符扣在她的心里,一层层涟漪托起一朵朵美丽的花,她红着脸开始做数学作业。
后来,她知道那是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她想,树怎么会开花呢,是爱情吗,为了遇见那个心仪的人,一定要花团锦簇,理鬓画娥眉。
她记下了席慕容的每一首情诗。
后来,杜海鑫去当兵了,在学校后面的大山坡上,他豪言壮语,像是在做入党宣誓般立下了一段誓言:等我三年,我回来娶你。
如同来世的盟约,夕阳晚照,大地蒙上了一层金色,又像是丰收的季节,一份永结同好的爱情。杜海鑫一步步走向她。他疯狂地亲吻着蓝为烟。
三年,不短也不长,三年能够发生什么谁也无法料到。也许,你杜海鑫早已忘了旧的盟誓,另有新欢,而蓝为烟也会在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来改变自己。时间有时候让我们相信未来,但是它又是最容易背叛的胎芽。
山脚下,一个清澈的声音响起来:“杜海鑫,你在哪,杜海鑫,你知不知道,你是个大傻瓜,你说过的,你会一辈子与我相守,可是你现在在干什么。”
仿佛他们之间原本有个无比美丽的玻璃花房,却在这叫声中,一片片碎裂,割碎了蓝为烟的心。她早已经借着夕阳不明亮的光束泪流满面。风在她的耳边呼啸,她迅速的跑着,在山脚下,她遇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儿,大眼睛,乌黑的头发。
自惭形秽。她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美丽,那种相形见绌让她在以后的日子里都无法正视自己。女孩高傲地昂着头,一溜烟地向山上跑去,背影像一只欢快的兔子。
然后是,天各一方。彼此再无交集。
八年了,八年过去了,八年她只知道,他去了西藏支教,他做了一名老师。藏蓝色的高空,蓝为烟和杜海鑫各自怀揣着梦想打拼,偶尔坐在充满阳光的咖啡小屋回忆往事,嘴角淡淡地笑着,但那也许只是茶余饭后的辅食而已,可有可无。
四
再次接到杜海鑫的电话,已经是他们分别八年之后。那一天与往常的日子没有什么不同,蓝为烟没有做神奇的梦,早餐只吃了两个蘑菇馅的包子,一样是上班迟到了五分钟。
电话响起的时候,她还在嘴里嘟囔着早上的饭太难吃。换衣间浓重的消毒味呛着她的鼻子。
嘴里的口香糖在接听后的三秒钟“啪”地掉在了地上,走过的轨迹就是一个惊叹号。
他们在一家西式的餐厅要了两份牛排。说句实话蓝为烟还从来没有吃过西餐。一是嫌贵,二是觉着半生不熟的东西对身体不好,这是姥姥从小教她的,东西一定要煮到火候才可以吃。
餐厅的灯光和谐温馨,对面的杜海鑫早已经有了沧桑感。这一刻让蓝为烟知道,谁也逃不过时光的熏染。时光给你的无论你是否愿意承受,你的肩膀都要经历。虽然,杜海鑫的八年蓝为烟没有参与,但她能够想见,眼前的这个人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站在清晨的阳光中为她读情诗的男孩了。
场景又回到了八年前。
杜海鑫带蓝为烟去吃街角那家有名的火锅,热气腾腾的小店,他们也是像这样坐在对面。彼此清澈的眼神中只有对方的影子。蓝为烟说她最喜欢吃肥羊粉和肥牛一号。
杜海鑫不怀好意地笑着说:“都有个‘肥’字,让人听上去,你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女生呢。”
蓝为烟被他这句话逗得差点呛到,那时她偏瘦,属于所有人羡慕的干吃不胖的类型。
蓝为烟来了句:“如果我真的是五大三粗,那我一定瘦成一道闪电,劈死那些瞧不起我的人。”杜海鑫笑得憋红了脸,打了一下蓝为烟的鼻子。
……
往事依旧,春华如梦。
服务生礼貌地摆好盘子,说了一句英文,微笑着走开了。
蓝为烟在心里掂量着这牛排的生熟度,上面的血丝让她全然没了胃口。
杜海鑫熟练地使用着刀叉,下巴有节奏地随着牙齿摆动着。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杜海鑫很有礼貌地擦了一下嘴,眼神像鹰一般犀利。
”我我……还好,日子照旧,生活照旧……“蓝为烟不敢去看杜海鑫的眼睛,她镂空的针织衫钻进了无数的小风。
也许在杜海鑫看来,蓝为烟还是喜欢他的。
”蓝为烟,其实,你不知道,我为你打过架,为你哭过长夜,我甚至为你割过腕。“
蓝为烟惊惧地抬起头,嘴巴成了O型。
咱们学校那时候,有个有名的土鳖,你知道他爸是黑社会的吗他让我去接近你,然后帮他追你,但是我做不到,我是真的喜欢你,所以,我拼了命也要保护你……
我去当兵的路上,我爸跟我说,你其实是个努力认真的孩子,不会喜欢我这种小混混,虽然我读席慕容的情诗,会用栀子花瓣巧取芳心,但你终究要走出那个小城,去更广阔的天地。我爸还跟我说了很多,总之,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知道吗蓝为烟,我在去往云南的路上想过死。
但我依然爱你。
蓝为烟的眼睛湿湿的,像是朝露。
蓝为烟说:”其实,杜海鑫,你知道吗三年并不漫长,但要是无望的三年,足够摧毁我。那些都过去了,也许你留给我的只能是温暖的回忆。来,这杯酒,我敬你。“
是呀,八年了,再喜欢一个人,漫长时间的等待也足够一点点地将它消磨,也许,每每想起来的时候,会感动的流出泪水,但是,爱情真的已经时过境迁了。
红酒发挥了它的效力,蓝为烟晕晕的,她站起来想要去趟卫生间,却没有站稳,被杜海鑫揽在怀里。
她奋力地挣脱,有些不自在。
从卫生间回来的时候,杜海鑫的旁边又多出了一男一女。打扮时髦而花哨,蓝为烟心想,也许这个约会她不应该来。
算了,来都来了,既来之,则安之。
酒过三巡,他们早已经有了醉意。陌生男子提议,说他在酒店开了个房间。302,大着呢,大家可以喝个通宵,蓝为烟拧着眉头说:”你们去吧,我还有事。“
于是,醉酒人还是连绵不休。说什么瞧不起他们这帮穷哥们,说什么老同学见面,聊天叙旧还能有什么问题……
一个小时后,窝在沙发上的蓝为烟,被一股浓烈的酒气熏得直作呕。睁开眼睛看见杜海鑫跪在她面前泪流满面。八年前的脸已经扭曲变形,像一个怪物。她站起身准备要走,却被杜海鑫抱在怀里。黑暗中,他渐渐地逼近,手不老实地伸进她的衣服,瞬间,她像一只怒吼的野狼狠狠地抓伤了他的皮肤。
而杜海鑫疯狂一般紧紧不放……
”莫晓丽“这三个字把杜海鑫击打成一个毛绒玩具,他像一摊烂泥堆在地上,一动未动。
莫晓丽,是我得不到三年盟约的人,那你为什么当初要骗我呢
五
那时候的莫晓丽在那座小镇是出了名的美女。
她为了留住杜海鑫的爱,割过腕,甚至灌醉他,为他怀上了孩子。爱情一旦存在过激行为,就会适得其反。男孩子有时候是害怕束缚的,你绑得越紧,那种想要挣脱的欲望就越大。杜海鑫没有对蓝为烟说过这些。也许,他不想让一个单纯的女孩染上这些不堪的回忆,索性就这么不言不语。他杜海鑫不是要离开了吗,去外地当兵。正好,可以甩掉莫晓丽,三年,三年他一定风风光光的回来。他要履行那段诺言。
山上的那段诺言,被莫晓丽打碎了。杜海鑫有点恨她,所以他们俩在山上争吵起来。莫晓丽指着自己的肚子说:”你要对他负责不是吗“
杜海鑫将拳头重重地砸在树干上,鲜血像眼泪一样流下来。
夕阳的光亮透过树的缝隙碎在他们的脸上。
是的,莫晓丽在一声尖叫中从山坡上滚落下来,像一束跌落悬崖的玫瑰花,零落萎蔫。她丢了孩子,从此再也无法生育。
杜海鑫是愧疚的吧,在深深的长夜,他抱着学校旁那棵已有百年历史的大树,哭出了声音。而莫晓丽的话回荡在他的耳旁,”杜海鑫,你不要怪自己,我不怪你。“
杜海鑫在当兵之前再也没有去找过蓝为烟,因为他知道,他再也无法面对她,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他欺骗了蓝为烟,更加过不去的是,他对不起莫晓丽。
一个人默默地走,誓言还在,只不过同样的话是说给莫晓丽听。
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回来娶你。
说话的人俨然已经不是当初的颜色了,誓言仿佛也不再美丽。
三年,他们都改变了许多。
蓝为烟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杜海鑫退伍后读夜大,毕业后去西藏支教,做了一名语文老师。
至于莫晓丽,在西藏的那几年也不好过。
她和杜海鑫已经结了婚,但是两个人的性格并不合适,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闹。终于,暗淡收场。
莫晓丽,死在一个剪刀的血泊中。手腕上那道旧伤再次碎裂。
”君心不似我心,无君哀莫死,愿君长久久。“这是莫晓丽留给杜海鑫的话,写在一张报纸上,刺眼的阳光直勾勾地照着上面的血滴。无论杜海鑫是怎么样的男子汉,终究逃不过岁月留给他的深重叹息。
他爱莫晓丽吗,他说不清,也许爱中更多的是愧疚,这愧疚中又带着恨意和不安。
莫晓丽那具美丽而枯萎的身体给他留下了大大的惊憷。
西藏的天不蓝了,他的心总是朝着曾经的故土哀默叹息,秋风横扫,将他变成了一个沧桑的男人。
于是,在东去的火车上,他想起了那个人,那段情。还爱吗,他也说不清,隐退在时光深处的那个影子已经渐趋模糊,他甚至记不起她的声音和酒窝。他能记起想起的只有莫晓丽的温柔似水和河东狮吼,他摸摸兜里的几百块钱,拨通了辗转打听到的蓝为烟的电话。
好,很好,蓝为烟小日子过得不错,红光满面,身段苗条,甚至他知道,她已经在一家效益不错的药厂当了车间主任。
贪念四起,他可以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一些。
阴谋,却没有了爱情。做戏,流眼泪,只是想拿到蓝为烟不堪的照片,威胁恐吓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却瘫倒在莫晓丽这三个字中。
而蓝为烟并不知道莫晓丽死了,也不知道这几年他们经历了什么样的风云变幻。她唯一记得的深刻伤害是莫晓丽在8年前那个傍晚留下的那段深入骨髓的字眼,这字眼扎疼了她8年。八年后,再见到故人的时候,她所有执着的意念和等待,瞬间烟消云散。
蓝为烟懂得,她喜欢的是八年前的那个栀子花般的男孩子,而眼前这个满脸胡茬,眼神不再纯澈,甚至举动邪恶的男人,让她惊惧、害怕,同时想要逃走。
六
夜色阑珊,午夜的风冰凉寒冷。蓝为烟腿打着哆嗦走在回家的路上。刚才的那一幕像闪电刺得人眼睛生疼,在蓝为烟的心里,此时的杜海鑫是个强奸犯的形象。
阴谋,阴谋,她回忆起杜海鑫那两个朋友诡异的笑容……
她在想:今天我碰到了一个陌生人……陌生人……
但是,多年前的杜海鑫带给她的回忆,又让她难以忘怀。那个温暖的早上,阳光扑面,栀子花的香味,露水,为什么像影子一样追着她呢……
手机接到了杜海鑫的一条短信:蓝为烟,请原谅。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到八年前,我肮脏的心企图破坏那段美好,但是,我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无论我怎么样的想要占有你,想要勒索,在听到莫晓丽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的精神一度崩溃。世界上根本不会有旧情复燃,就算真的再次燃烧,心也不似原来热烈,时间让我懂得过去的永远回不来。也许我是不愿意努力吧,我原来是那么的憎恨莫晓丽,但是,此时我却那样想念她。此生不复相见,我回西藏了,那里有我的天。
是的,他们回不去了,八年已将一对紧靠的心渐渐拉开,是时间改变了爱情,还是爱情自己变了呢
但她永远无法忘记藏在书中的栀子花,时间让它丧失了水分,却留住了它灿烂的容颜。
坐在书桌前,借着微暗的灯光,她仿佛闻到了栀子的香味,沁人心脾,这感觉多美妙,是的,人不能活在回忆里,但若没有回忆人便没有了向前行走的力量。
往事如梦,真的如梦,飘然……翩然……
杜海鑫仿佛又念着他的《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这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结一段尘缘……“
蓝为烟笑着,嘴角有咸涩的味道,久久相依。
时光走了,你还在,你也走了,记忆还在……
<云中歌>是我看过最虐的了~各种虐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十年前安排八岁的云歌带领刘弗陵一行走出荒漠的人是谁?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与当今天子刘弗陵哪个才是让她魂牵梦绕十年的人?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知、相爱,难道真的是缘分天注定吗?云歌又看到了哪些真相?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失去了她和陵哥哥的孩子,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大漠谣> 很纠结
背景是汉武帝中后期,主角狼女金玉(玉瑾),霍去病,孟九。金玉出生在狼群,后来被在匈奴做太子师傅的一个汉人所抚养;匈奴兵变,父亲死后逃亡,巧遇两男主。之后到汉朝爱上大商人孟九,为了九开始做生意,结交平阳公主,重逢霍去病,并进献后有倾国倾城之称的李夫人;九有腿疾,且身负重任不愿拖累金玉,而期间霍去病一直锲而不舍,一系列事情后金玉被打动,跟霍去病成了一对。刘彻为打压卫青颇倚重霍去病对霍娶无身份的平民金玉不满,再加上李美人出身楼兰试图阻挡汉朝进军对霍和金玉不时刁难,且霍不愿与卫青卫子夫作对,进退两难下诈死与金玉双双归隐大漠。九为了救霍中毒而亡。
<十年一品温如言> 超虐 很出名估计你看过
故事梗概
温衡,温氏长女,如玉一般温润的女子。温言辛陆皆为军政世家(后陆氏转而从商),然外人眼中的钟鸣鼎食亦未尝就一帆风顺。温家危机四伏之时,言家出手相救,为报答言家恩情,温衡刚刚出生即被家人送到乌水小镇,化名云衡,随养父母生活十五年。而言家私生小女被送入温家,顶替温衡成为温家**,名唤思尔,与“哥哥”思莞感情极好。 十五岁时,温衡被接回温家。随思莞进入大院时,初见言希,此后便是一生的纠缠。 然而温衡的归来,刺痛了不止一个人的心。温家将思尔送出大院,令温母和思莞无法接受,因而冷淡温衡。阿衡这个江南水乡养出来的温润柔顺的女孩,就这样开始了在机关大院里小心翼翼的生活。 后来,认识了辛达夷,和思莞言希一起长大的哥们儿,并和言希愈发熟悉。再后来,思尔回到温家。 在言希的请求下,阿衡住进了言家,开始了和言希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彼此熟悉,彼此依赖,直到彼此情根深种而不自知。 然而二零零零年的春节,阿衡收到了一封快递。这封快递,揭开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也将阿衡和言希的温暖的生活彻底粉碎…… 守望,坚持,深情,决绝,无悔。 这是阿衡和言希想要告诉我们的一切。 十年光阴流转,百转千回之后言希终于牵起了阿衡的手,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的岁月静好。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
<绾青丝> 就是你说的几男一女型~而且女主有点万能 特别长。
一个女人死后保留了前世的记忆来到了一个架空历史的年代,灵魂进入了一个丞相的女儿身上,而丞相的仇人寻仇的时候为了报复竟把他的女儿蔚蓝雪送到了青楼,雪儿和仇人楚殇约定他俩如果谁先爱上对方,那么这个人就输了。雪儿的聪慧,坚强,乐观让楚殇输的一败涂地,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雪儿不爱曾经报复过自己的仇人,冥王之子冥焰为了雪儿私自改动了生死簿,使楚殇死于非命,但楚殇本不应该死,于是冥王让他的灵魂进入了另一个男人----天下首富孙子安远兮的身体,并继续爱着雪儿,由于一连串的原因,使雪儿嫁给了云峥——天下首富的另外一个孙子,可是云峥从小被人下了蛊,不久也死去,最后雪儿被送给神龙当作祭品,远兮不顾生命只为了保护雪儿----他心爱的人,最后雪儿和楚殇终成眷属。
故事情节曲折动人,人物形象刻画生动,像风流的玉蝶儿,让人忍不住心疼的君北羽,另读者心碎的蔚彤枫,过不了天劫的冥焰,一夜白头的月凤歌,令人感叹的月晚池等等,一个个谜团一步步展开,小说很精彩很动人,刚开始不是很愿意看,后来就舍不得放下了,读完了挺荡气回肠的。
<华胥引> 这里有四故事组成 第一故事最虐!!!!必看
全书讲述了4个故事,分别是浮生尽(宋凝篇),十三月,杯中雪,一世安
故事大概介绍:女主人公叶蓁是卫国的公主,十六岁之前都在王宫外跟从君师傅生活,诗书礼乐琴棋书画基本精通,十六岁满返宫,奈何卫国王族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卫国被陈灭国,叶认为身为王族便应尽殉国的义务,着华服,登城楼,上斥王族下斥三军,随后跃下城楼。君师傅赶到,以鲛珠置入其心,复活,但无呼吸,无五感,改名君拂。并且因为维持鲛珠,需用琴奏华胥引为人织梦,以换生命。
男主人公苏誉是陈国皇子,在争皇位中曾受陷于山洞中,被君拂所救,君拂爱上化名为慕言的苏誉,慕言亦对君拂有好感。后苏誉率军破卫国,目睹叶蓁坠城楼,扼腕惋惜。多年后后机缘巧合与君拂再次相遇,彼此都未认出对方。但一路相伴。-----------------------这是书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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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还以为是风骨遒劲的讽刺小说。而对于作者蔡崇达,更是一无所知。在百度上搜索一番之后,才找到他的一些介绍。16岁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18岁考入泉州师院,大三时破格被某媒体聘为深度新闻周刊的主编,毕业之后好似开启了开挂模式。
看到这样的介绍我起初还担心作者的文字会很单薄,但看完之后我才发现作者本身所具备的丰富的内心和充实的人生经验。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能感受到的就是一个生活的泉州,一个可感的泉州,把我塑造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泉州,所以我希望通过我的感受来说泉州、写泉州,让更多的人知道泉州。”
《皮囊》更像是一本写实的散文集,如果说它是小说,但其对于生活的刻画往往有比较细腻的个人情感在里面。如果单纯说是散文,那么对于小镇的人事物的描写就超脱了散文的范围。
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年轻人来说,《皮囊》描写的更像是虚妄的年代里膨胀的欲望和物质世界的强烈冲突。这种冲突是无法摆脱的,不仅源于历史的传承,更是在当下社会发展的一条轨迹。《母亲的房子》里母亲坚持要修房子,即使房子马上就要拆了也要坚持。其实仔细想想,除去对丈夫的情感,面子或许才是最大的原因。现在我们很难再坚持因为某种情感而去做事情,反而因为现实的无奈选择了很多迫不得已的路,仿佛情感在当今也变成了一个很难得的东西。但作者最后又回归了原点,“我知道,即使那房子终究被拆了,即使我有一段时间里买不起北京的房子,但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有家可回。”母亲的坚持,母亲的执念,这所有的出发点与归宿都是为了儿子好。当立于这个出发点时,就会豁然开朗,是情感在支撑着面子。仔细回想我们会不会因为别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的想法,我们会不会因为这个世界的恶,而选择另外的路。我佩服文中的母亲,她的爱面子又何尝不是外人和她自己的儿子下的定义?她的自私自利都是为那个曾经陪她走过一世的人,也是那个她爱了一生的人。
蔡崇达的文字源于对家乡小镇的思考,传统而理性。小镇浮于表面的和谐,暗地里却是汹涌激荡。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速度之快难以想象,伪旧思想与现代思想的交锋显得格外的精彩。之所以“伪”在于小镇的人们对于旧思想的坚持和认识有自己的看法,但这种看法并没有泛化,但又确确实实有那么一点影响。
书中的《张美丽》一文就可以很好的表现在一个新时代的背景下,伪旧思想和这种时代与生俱来的特点产生的硝烟。张美丽,人如其名,特别美丽。那是年少时的“我”心中梦遗过的对象,也曾是作者挥之不去的倩影。嫁去了东北,却在三年后黯然而光鲜亮丽的回归。黯然是因离婚,光鲜而是因为大家对她的烂骂,还有她对捐款的热心。即使到今天,社会也是带有歧视的,或许关于男女性别上已经淡淡的消除,但想彻底消除还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小镇的人自然没有这样的目光,所以他们对于张美丽的恨,就是在这样的时代里大多数人的思想的一个缩影。我们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开放,即使单独的你开放,环境和社会也绝不允许。所以这种带有偏见色彩的文字和人物与一个新时代的女性的碰撞产生的激烈火花,无论是谁输谁赢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张美丽无人理解,她捐最多的钱,可名字却是最低的一个。她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却连连遭到无辜的唾骂和厌恶。她不放荡,不坏,只是在小镇的人眼里,她和这个小镇格格不入。所以她的结局是带有悲悯色彩的,她始终是一个小镇的女人,她的死也是必然的,一缕孤魂也是必然。孤是因为无人理解,所以才孤。
《皮囊》是一本“认心又认人”的书。催人泪下的我想不是文中的故事,而是来自我们自己看完故事后,深思熟虑后对这个世界深刻的思考。第一篇文里,那个倔强的阿太说:“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当看完这个故事,看到最后这样的一句话时,我们脑袋理会回想起这个阿太生前的种种让人钦佩的事情。
我们思考的是什么?是这句话里最深层次的含义。还记得高三的时候,老师总是喜欢给我们说一句话:生前不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这句话和阿太说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里面蕴含着的是自己战胜自己的信念,当赢了自己之后,这个世界又有何畏惧的?这具皮囊只是今生作为行走和交往的工具,当这样想的时候我也便理解了阿太,我会比以前更自爱。几多无奈,几多欢言,阿太把手指不小心切断她知道哭闹无用,而是要去解决。看惯了世事的平常,在面对的时候也多了几分豁达。走过人世的酸楚,才能理解这一副皮囊最真实的意义。
生命有多脆弱就有多顽强,我们行走远方的意义还不是为了最初的原点。《皮囊》一个摆脱不了小镇的人生,也是一道无法斩却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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