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行即兴描写了那些景物抒发了诗人怎么样的情感

春行即兴描写了那些景物抒发了诗人怎么样的情感,第1张

草、流水、树和山

宜阳城下草萋萋”,作者站立城头观赏景致,只见大片土地荒芜,处处长满了茂盛的野草接着,一笔便把人们的视野带到了连昌宫和女几山一带

“涧水东流复向西”太平时期,登上那武后、玄宗曾走过的“玉真路”,不仅可以观看“鸣流走响韵,含笑树头花”的美景,而且也会看到农民利用涧水灌溉的万顷良田,但现在,这里清泠泠的山泉却再没人汲引灌溉,而是任其“东流复向西”了昔日,这里的香竹、古柳、怪柏、苍松,无处不吸引着众多的游客;而今,且莫说那些,就是红颜吐芳的春花,也早已无人欣赏了

“芳树无人花自落”,这里强调“无人”二字,便道出了诗人对时代的感慨,说明经过安史之乱,再也无人来此观赏,只好任其自开自落罢了!

“春山一路鸟空啼”,春山一路,不仅使人想象到山花烂熳,鸟语宛转的佳境,但著以“空啼”二字,却成了以乐写哀,以闹衬寂,充分显示了山路的荒寞;这里不仅再也见不到那么多的游人墨客,而且连耕农、樵夫、村姑都不见了“自落”、“空啼”相照应,写出了诗人面对大好山河的多少寂寞之感啊

意象:杨柳,杨花 情感见下文

淮上与友人别

郑谷

扬子江头杨柳春, 杨花愁杀渡江人。

数声风笛离亭晚, 君向潇湘我向秦。

晚唐绝句自杜牧、李商隐以后,单纯议论之风渐炽,抒情性、形象性和音乐性都大为减弱。而郑谷的七绝则仍然保持了长于抒情、富于风韵的特点。

这首诗是诗人在扬州(即题中所称“淮上”)和友人分手时所作。和通常的送行不同,这是一次各赴前程的握别:友人渡江南往潇湘(今湖南一带),自己则北向长安。

一、二两句即景抒情,点醒别离,写得潇洒不着力,读来别具一种天然的风韵。画面很疏朗:扬子江头的渡口,杨柳青青,晚风中,柳丝轻拂,杨花飘荡。岸边停泊着待发的小船,友人即将渡江南去。淡淡几笔,象一幅清新秀雅的水墨画。景中寓情,富于含蕴。依依袅袅的柳丝,牵曳着彼此依依惜别的深情,唤起一种“柳丝长,玉骢难系”的伤离意绪;蒙蒙飘荡的杨花,惹动着双方缭乱不宁的离绪,勾起天涯羁旅的漂泊之感。美好的江头柳色,宜人春光,在这里恰恰成了离情别绪的触媒,所以说“愁杀渡江人”。诗人用淡墨点染景色,用重笔抒写愁绪,初看似不甚协调,细味方感到二者的和谐统一。两句中“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等同音字的有意重复,构成了一种既轻爽流利,又回环往复,富于情韵美的风调,使人读来既感到感情的深永,又不显得过于沉重与伤感。次句虽单提“渡江人”,但彼此羁旅漂泊,南北乖离,君愁我亦愁,原是不言自明的。

“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三、四两句,从江头景色收转到离亭别宴,正面抒写握别时情景。驿亭宴别,酒酣情浓,席间吹奏起了凄清怨慕的笛曲。即景抒情,所奏的也许正是象征着别离的《折杨柳》吧。这笛声正倾诉出彼此的离衷,使两位即将分手的友人耳接神驰,默默相对,思绪萦绕,随风远扬。离笛声中,天色仿佛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握别的时间到了。两位朋友在沉沉暮霭中互道珍重,各奔前程——君向潇湘我向秦。诗到这里,戛然而止。

这首诗的成功,和有这样一个别开生面的富于情韵的结尾有密切关系。表面上看,末句只是交待各自行程的叙述语,既乏寓情于景的描写,也无一唱三叹的抒情,实际上诗的深长韵味恰恰就蕴含在这貌似朴直的不结之结当中。由于前面已通过江头春色、杨花柳丝、离亭宴饯、风笛暮霭等一系列物象情景对离情进行反复渲染,结句的截然而止,便恰如抔土之障黄流,在反激与对照中愈益显出其内涵的丰富。临歧握别的黯然伤魂,各向天涯的无限愁绪,南北异途的深长思念,乃至漫长旅程中的无边寂寞,都在这不言中得到充分的表达。“君”“我”对举,“向”字重迭,更使得这句诗增添了咏叹的情味。

  淮上与友人别

  唐郑谷

  扬子江头杨柳春,

  杨花愁杀渡江人。

  数声风笛离亭晚,

  君向潇湘我向秦。

  〔解说〕

  潇湘在南,秦在西,诗人与朋友从此分别,谁知何时再能相会?暮春的杨花,更增添了诗人的愁思。

  诗词大意:

  扬子江渡口,岸边的杨柳枝叶青翠,一派浓郁的春色,时近暮春,天空弥漫着如絮般的杨花,像我心头滋长的愁绪,煎熬着即将分手渡江远去的人。晚风中,传来几声短促凄清的竹笛曲调,暮色苍茫,渡口旁的离亭里两位朋友正在告别。从今后你走向遥远的南方,那潇水湘江之畔;而我却要向北旅行,到三秦之地去。

  作者简介:

  郑谷,唐代诗人,字守愚,袁州宜春(今江西宜春)人。光启三年擢第,官右拾遗,历都官郎中。幼即能诗,名盛唐末。有《云台编》三卷,《宜阳集》三卷,《外集》三卷,今编诗四卷。

  赏析:

  晚唐绝句自杜牧、李商隐以后,单纯议论之风渐炽,抒情性、形象性和音乐性都大为减弱。而郑谷的七绝则仍然保持了长于抒情、富于风韵的特点。

  这首诗是诗人在扬州(即题中所称“淮上”)和友人分手时所作。和通常的送行不同,这是一次各赴前程的握别:友人渡江南往潇湘(今湖南一带),自己则北向长安。

  一、二两句即景抒情,点醒别离,写得潇洒不着力,读来别具一种天然的风韵。画面很疏朗:扬子江头的渡口,杨柳青青,晚风中,柳丝轻拂,杨花飘荡。岸边停泊着待发的小船,友人即将渡江南去。淡淡几笔,象一幅清新秀雅的水墨画。景中寓情,富于含蕴。依依袅袅的柳丝,牵曳着彼此依依惜别的深情,唤起一种“柳丝长,玉骢难系”的伤离意绪;蒙蒙飘荡的杨花,惹动着双方缭乱不宁的离绪,勾起天涯羁旅的漂泊之感。美好的江头柳色,宜人春光,在这里恰恰成了离情别绪的触媒,所以说“愁杀渡江人”。诗人用淡墨点染景色,用重笔抒写愁绪,初看似不甚协调,细味方感到二者的和谐统一。两句中“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等同音字的有意重复,构成了一种既轻爽流利,又回环往复,富于情韵美的风调,使人读来既感到感情的深永,又不显得过于沉重与伤感。次句虽单提“渡江人”,但彼此羁旅漂泊,南北乖离,君愁我亦愁,原是不言自明的。

  “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三、四两句,从江头景色收转到离亭别宴,正面抒写握别时情景。驿亭宴别,酒酣情浓,席间吹奏起了凄清怨慕的笛曲。即景抒情,所奏的也许正是象征着别离的《折杨柳》吧。这笛声正倾诉出彼此的离衷,使两位即将分手的友人耳接神驰,默默相对,思绪萦绕,随风远扬。离笛声中,天色仿佛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握别的时间到了。两位朋友在沉沉暮霭中互道珍重,各奔前程——君向潇湘我向秦。诗到这里,戛然而止。

  这首诗的成功,和有这样一个别开生面的富于情韵的结尾有密切关系。表面上看,末句只是交待各自行程的叙述语,既乏寓情于景的描写,也无一唱三叹的抒情,实际上诗的深长韵味恰恰就蕴含在这貌似朴直的不结之结当中。由于前面已通过江头春色、杨花柳丝、离亭宴饯、风笛暮霭等一系列物象情景对离情进行反复渲染,结句的截然而止,便恰如g土之障黄流,在反激与对照中愈益显出其内涵的丰富。临歧握别的黯然伤魂,各向天涯的无限愁绪,南北异途的深长思念,乃至漫长旅程中的无边寂寞,都在这不言中得到充分的表达。“君”“我”对举,“向”字重叠,更使得这句诗增添了咏叹的情味。

  这是一首送别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主张,仅仅是搜寻资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先是南方的楚国看上了韩国的战略地位,打算拉拢韩国共同抗秦,就委托当时最著名的合纵家、洛阳人苏秦来了。这时韩国已是韩宣惠王主政,苏秦对他先是一番奉承,说韩国拥有这么好的地盘,这样强的兵力,不必要去当秦国的附庸,不如和楚国联合。韩宣惠王采纳了苏秦的建议,在一段时间里走的是联楚抗秦的路线。 但是,这触怒了西方强大的秦国。秦惠王为了制服韩国,先悄悄地与韩国南边的楚国及北方的魏国修好,稳住了南北两翼之后,从公元前316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不断伐韩,数次陈兵于宜阳城下,使韩国损失惨重。 公元前311年,秦国委派张仪到韩国劝降,并威胁韩王:"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据宜阳,塞成皋,则王之国分矣……为大王计,莫若事秦而攻楚。"这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对韩王下达命令。结果,韩王慑于秦国的*威,不得不屈从于强秦。 但投降是没有出路的。韩国企图在秦、楚两个强国之间委曲求全,结果从哪一边也没讨到好处。公元前307年,秦派大将甘茂攻韩,"斩首六万,遂拔宜阳"。韩国丢掉了西部重镇宜阳,从此一蹶不振,在公元前230年为秦国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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