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11月27日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张

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

决定从2022年11月27日7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28个,调整高风险区18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增加点位

1柳荫镇

西河村;

2朝阳街道

吉林巷2、3、5、9、11、13、17号;

牌坊湾115、138号,河嘉村78、119号,牌坊湾干果公司,碚峡路53号;

岩湾69号,牌坊湾12、103、105号;

文星村184号;

静宁巷21、22、23号,静宁路6号及其门店,解放路79号1、2单元及其门店;

3北温泉街道

逸景苑小区;

泽京Ta时代小区;

云山花园小区;

新石坑经济适用房小区;

海宇缙水楼台小区;

云山长麓二期及其工地;

云开路14号;

缙云华府小区;

金华路2-118号;

新房子255-259号;

4东阳街道

天府民居北社区三区;

5蔡家岗街道

灯塔老街片区;

万科观承·承澜小区;

翡翠华府;

隆鑫爱琴海3、4期;

凤栖路16号;

中南玖宸晓园;

金科城59区;

6歇马街道

琨御府西区;

7复兴街道

山柳村;

太山村;

思源公租房一、二组团。

调整点位

1天生街道

浦发物业片区含胜利村25-31号,中山路117-167号单号及其门店;

中山路片区含中山路62-71号及其门店,72-152号双号及其门店;

云泉路片区含云泉路16-108号双号及其门店,菜市街148-154号,中山路197、199号;

天生丽街含天生巷19-24号、73-75号、天生路60-138号双号,天生路131-137号单号、139、141、145、147、149、151、153、155号;

人民花园片区含碚峡路121-303号单号及其门店,碚峡巷;

鱼塘湾片区含碚峡路107-117号单号,碚峡东路2-92号双号,鱼塘湾1-213号;

富民小区片区含碚峡路305-391号单号,鱼塘湾251-308号、320-327号,龙溪路110-130号双号门店;

新村片区含新村及其门店,石岩村,解放路130-186号及其门店;

2龙凤桥街道

兼善社区;

群兴村;

3蔡家岗街道

美利花都一、二期;

保亿丽景紫园一期;

4歇马街道

农荣村;

光亮天润城一期;

解放台社区;

歇马社区;

红岩社区;

5复兴街道

龙王村。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须外出的,需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北碚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

自2022年12月1日22时起,调整69个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

。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静观镇

四季花城小区2-4单元,水仙街95号;

2澄江镇

史家村甜茶沟组、黄草坡组;

3天生街道

学苑小区1栋;

溪岸新居小区3栋;

4朝阳街道

解放路北巷3号及其门店;

泰吉滨江二期D4栋;

辽宁路32号及其门店;

河嘉村303号及其门店;

河嘉村26号及其门店;

5北温泉街道

状元府第18、19栋;

先登6号1栋、先登6号2栋;

御蓝湾A区4栋1单元、缙云山水2栋;

新城花园1栋;

北温泉九号1栋2单元、北温泉九号38栋1单元;

团山堡160号;

金鼎龙泉A区9栋2单元;

逸景苑小区11、13栋,嘉茵苑12栋;

6龙凤桥街道

龙凤社区龙凤一村18号、47号、218号附1号、龙凤二村62-63号、88号、91号、98号、126号、155号、240号、241号;

龙凤三村20号、44号、186号3栋;

长滩村冷水沟组17、19号,大咀组20号附1号;

龙凤一村120号、162号、180号、181号、188号;

群兴村木耳山组、严家坡组8号附1号;

7东阳街道

黄桷社区文笔沱组;

大新社区七一新村;

黄桷正街小区8、12号楼;

天府民居北社区三区14-2、17-2、24-3、33-2、42-3、48-2;

8蔡家岗街道

两江名居E区小区2-4栋、10栋;

两江名居B区5-6栋;

两江名居C区1栋、2栋、5栋、6栋;

两江名居D区1栋、5栋、7栋、8栋;

中昂星汇3、7栋;

旭辉紫都3、4栋;

中庚城F组团18栋;

江山假日AC组团14-16栋;

蔡家128地块建设工地;

碚都佳园社区A区4栋,C区1栋、2栋、4栋;

渝能嘉湾壹号B区8栋1单元、11栋1单元、12栋1单元、13栋2单元;

光瑞二期2栋、光瑞一期1栋1单元;

阳光城·文澜府9栋1单元、17栋;

中庚城春光里5栋;

力帆翡翠郡11栋2单元、12栋1单元;

翡翠华府20栋1单元;

隆鑫爱琴海3期7栋3单元、10栋2、3单元,4期1栋、3栋;

保亿丽景紫园一期24栋1单元;

中南玖宸晓园2栋1单元;

金科城59区9栋;

金科幸福里小区22栋2单元;

9歇马街道

东风村碑堡组原叁龙机械厂、谢家沟34号、樾景台工地;

中铁公园1159小区3栋;

光亮天润城西苑5栋;

欣和佳苑小区5栋4单元、7栋2单元、7栋4单元、12栋3单元;

姚家湾还建房小区1栋1单元、1栋3-5单元、2栋2单元、3栋1-2单元、4栋3单元、6栋1-2单元、7栋1-4单元;

缙云新居8组团1栋、2栋;

人和村雷家湾组28号;

琨瑜府西区13栋;

光亮天润城一期1栋;

解放台社区歇马路15号、歇马路17号、东风街501号、歇马支路2号1单元、歇马支路2号3单元、歇马支路7号7单元、缙星路1号13栋、缙星路1号16栋、缙星路1号17栋、歇马路449号11单元;

歇马社区缙南商城B幢、光明小区5单元、中心花园1单元、歇马广场A4栋、东景花园A栋、歇马下街95号;

红一村43号、红二村40号;

保利茵梦湖2期4栋;

舞凤嘉苑10栋;

光学村11栋上单元;

10水土街道

重庆联通IDC三期项目部;

解放路8号,水土车站5栋;

和润社区1、2、4、9、11栋;

陵江社区中心巷1号1栋、22号2单元;

11复兴街道

和泰家园300号2栋;

太山村第7、第9、第10网格;

龙王村10社。

二、防控措施

1按照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措施执行,实行“足不出小区,错峰取物”,采取“线上购物、代采代购”方式采购物品;

2居民可错峰限时在小区内活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密闭空间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3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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