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互动百科的解释是人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调节和支配自己行为的心理过程。
说“心灵没有绝对的或自由的意志”就是我们从来不曾纯粹凭一己之力去办事。每一个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追根溯源,都有一连串的外界事件堆砌的观念或者想象。
如上一篇如述,这里面必定包含一些是错误知识。按规律办事,就应该如拨洋葱一般,审视一层层的因果,把凭想象和经验的知识换成真知识。
上一辈经常说“好好读书,长大才能找个工作,才能赚很多钱”,我们也曾目睹身边物质富有的人得到大家普遍的认可和赞赏。我们会想像那样的生活一定是幸福的,幸福和赚钱被紧密的联合起来。
某一天如果我们去到一个景色优美的小镇,那里的人生活缓慢而有序,风轻云淡,在这里经营一家咖啡馆的老板谈笑风声,他看起来也那么幸福。如果我们再去到朋友在乡下自建的庭院,再去几个人际罕至的古镇,这个印象会越来越深刻,幸福和闲适又被联合在一起。
于是我们会产生游离,甚至会得出一个结论,做出改变人生方向的决定。
问题在于无论赚钱还是闲适,我们都在用想像来考察幸福与否,我们想像物质丰富我们如何如何,我们又想像生活闲适我们又如何如何,想像是不可靠的。
但诸如此类的观念,有一些仍深藏于我们内心深处,而不自知。
获取更多的规律认知是让人更智慧的方式。然而有的时候我们并不会通过规律去认识事物。
比如生病以后,我们吃了药就希望尽快好转;抱怨孩子总是学习得太慢,报各种辅导班;读书越来越功利,只看对自己目前有用的书……如此等等,智慧之道在于: 必须不要从时间的关系去认识,而要在某种永恒的形式下去认识事物。
而斯宾诺莎的意志等同于理智。告诉我们在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虽然我们不能阻碍各种观念和想法的产生,但有判断和选择的能力。
可是我们的一些观念有的时候并不是真假是非如此分明。比如勤劳一定致富吗?牛奶一定健康吗?科技一定代表人类的进步吗?
除了我们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观念,我想大多数观念都是虽然不确定,但也暂时没有的怀疑理由。斯宾诺莎说: 他自安于错误,因为没有充分的原因足以使他的想象动摇 。
结论:
依规律办事,我们自跳出习以为常的模式,时时看见事物本质,不再受时间先后的因果所扰,心灵随处恬静,这将通往至善和最高幸福。
一切事物都互为因果,幸与不幸都只是事件本身,并不代表未来的永恒。对事件的体悟生的意志导致下一个结果的幸与不幸。
如心中有法,万事可依。不以外物引发的情绪行事,不因轻贱而忽视一人的观念,不因欢喜而独尊一人的观念,意志使情感不再只是本能的盲目活动。
实际上,我们在任何一本变身小说当中,都离不开“自我”(本质自我,又称为灵魂)这个观念。而变身文学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对于“自我”这个观念的追问:“自我”是什么?它是怎么诞生的?它由什么来决定?它又会不会随着某样东西的改变而改变呢?而那某样东西又是什么?因此,我们可以从哲学入手。 约翰·洛克
洛克主张自我并不是整个意识,而是心灵的一个特定部分,即我们的记忆。(请参考人类理解论)自我也就成了记住过去的那部分心灵,但这种观念会导致一些悖论,如换脑手术。这表明自我认同的本质自我包含了一个人的许多不同方面,而并非某一个单独的特征。这同时也是变身小说要探究的问题:我变身了,我还是我吗? “自我是意识”的理论常认为,自我主要是通过思想和记忆来定义的,但有人用情感来定义自我。由于情感非常复杂,所以非常适合形成一个自我,我们是谁取决于我们如何感受事物。
根据传统,人们一直认为情感或者和自我无关,又或者是低于自我的部分。例如:弗洛伊德就把情感归于“本我”而不是自我,暗示情感对自我构成了威胁,而不是自我的一部分。柏拉图认为:情感是灵魂中一个桀骜不驯的部分,需要理性来支配。而亚里士多德则提出:情感对好的生活是本质性的,因为好的生活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有适应的情感。这就是说,情感并非与自我或灵魂相分离,而是其本质要素。
一个人的特征不仅由他的所知所忆或思考方式决定,而且也由他所关心的事物决定。哪种情感占优势,情感如何得到表达,这些都决定着一个人的特征。 我们再次回到心身问题,即人的心灵与身体是什么关系?它们怎样相互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形而上学问题,由笛卡尔提出,莱普尼茨与斯宾诺莎分别提出了解决方案。莱普尼茨认为心灵与身材皆为实体,而作为实体,它们就不能相互作用,表面上看到到心灵与身体的一致与协调,是由于上帝它们处于上帝的“先定和谐”当中,犹如**中的图像与声音。斯宾诺莎则认为心灵与身体实际上是同一实体的不同方面,因而可以相互作用。随着当代神经科学的发展,答案逐渐偏向于斯氏一方,即“心灵与身体并不是分离的实体”。
关于心身问题,主要有三种看法,即行为主义,同一性理论和功能主义。
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认为精神事件是存在的,但并不我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存在,哲学行为主义者吉尔伯特·赖尔认为心灵并非“机器中的幽灵”,也不是任何超自然或神秘的事件。事实上,精神事件是依某种方式去行动的模式与倾向,命名一个精神事件就是对人的未来行动进行预测。行为主义可以解释一些人类的心理活动,但不能解释诸如“疼痛”此类的活动,因为它们并不对应于具体的行为模式。
行为主义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心理学不应该研究意识,只应该研究行为,把行为与意识完全对立起来。
同一性理论
同一性理论认为精神事件与大脑活动是紧密相联的,但并没有具体指出是怎么联系的。
功能主义
功能主义者精神活动就是某种特定的过程,但重要的是功能,而不是功能得以产生的物质。电脑或者其它的物质系统皆可能产生精神活动,大脑并不具有某种特殊性。
结论
实际上,以上三种解答都不能完全解答问题,从而引起人对与心身问题的思考:如果把自我看作一个孤立的个体意识,那么它主要只意识到自己,这是对自我的严重误解。自我必须用完整的人来设想。(这种立场有时称为“整体论”) 完整的人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家庭中的人,社会中的人,世界中的人,我们不能离开社会。 让-保罗·萨特
存在主义者如萨特认为自我总是存在于未来之中,它是我们试图把自己变成某种东西时的目标所向。这就意味着,并没有固定了的,完成的自我,自我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他将我们存在的这一维度称为超越(因为我们总可以超越那些对我们为真的事实,他称之为事实性),超越意味着我们不是由那些既往的事实决定的,而是由我们对这些事实的解释确定的,而我们在整个人生不断改变对这些事实的解释。
自我是自己创造的自我,我们每一个人为自己选择的东西,是我们对于未来的投射,是变成一种特殊类型的人的意愿。因而,萨特认为“自我存在着”的传统理论是自欺的,因为其否认了个人责任。
斯宾诺莎的哲学原理有以下方面:单一物质原理,神即自然,意志与理性,自由意志,伦理学原则。
1、单一物质原理:斯宾诺莎认为宇宙只有一个物质,这个物质是永恒、无限、自主的,是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同时也是神的本质。
2、神即自然:斯宾诺莎认为神不是一个超自然的存在,而是自然本身,主张人们应该通过理性去认识神,而不是通过宗教信仰。
3、意志与理性:斯宾诺莎认为人类的行为受到两种力量的影响:一种是意志,即人们的欲望和情感;另一种是理性,即人们的理智和思考能力。
4、自由意志:斯宾诺莎认为自由不是指人们可以做任何事情,而是指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
5、伦理学原则:斯宾诺莎主张人们应以爱和同情为基础,追求自我完善和他人幸福,同时遵守自然法则和社会规范。
《伦理学》共分五个部分,构成了斯宾诺莎的完整的哲学体系。第一部分:论神。第二部分: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第三部分: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第四部分: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第五部分: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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