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对方因本次事故所实际产生的费用。当然,对方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自己的损失,你需要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予以质证,对方支出的费用是否是因本次事故产生以及对方主张的费用是否是必要费用,如果因对方人为因素、比如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故意过度检查等所产生的费用,您无需承担。
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负全责的话,如果遇到了讹人的现象,可以采用3不管的方法,不垫付任何费用,不探望,不慰问。因为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出现交通事故,必须要垫付医疗费的规定。需要让对方先行垫付医药费,这样就能避免故意住院和过度检查的问题。
等出院以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和误工证明再进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按照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各自的责任。赔偿按医疗费住院发票等误工证明来进行赔偿,如果是人为因素产生的费用,是无需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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