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广东汕头有一对情侣在吵架之后,女子因为和男友赌气,所以就跳进了河里。女子并没有想象到河里面的水非常深,她跳进去了之后就溺水了,男子在看到女朋友跳进河里之后非常担心,于是也跳进河里去救女朋友。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名男子也不会游泳,在女子被救起后,男子却沉入了水里生死未卜。真的是被爱情冲昏了头,所以,小编认为男子这么做是非常不值得的。
如果说他会游泳的话还好,毕竟他跳入水后,有能力把女朋友给救起来。但是实际上,这名男子并不会游泳,如此鲁莽的下水冒险,真的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而且在一段感情里,没有任何人值得你付出生命,一旦为了另一半做傻事,最对不起的就是父母和亲人们。
在当时女子跳水之后,这名男子不会游泳,可以及时找到会游泳的路人下去相救,而不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无论他有多么爱这名女子,都不值得付出自己的生命去证明这份爱。因为从这件事情看来,被救的这名女子,并不知道该如何的去爱一个人,要不然她也不会以跳水的方式来赌气。其实如果从路人的角度来看,这名男子无论是否跳水救人,都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
假如说这名男子没有下水去救人,那么很可能就会受到女子的吐槽,导致二人分手,也会受到路人的白眼,认为他没有勇气。如果他跳下水去救人的话,那么很可能就会丧失自己的生命,总的来说,受到吐槽总比失去生命要好。所以说,这名男子为了爱情这么做是非常不值得的,为了这份爱情对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抛之脑外,不曾想父母和亲人该多么难过。
,
夫妻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吵架拌嘴的情况,一定要理性对待,吵吵就过去了,千万不要太较真。陕西商洛发生了一起悲剧,夫妻俩因为吵架,妻子闹自杀,跳进了冰冷的河水里,丈夫为了救妻子也跳了下去,结果双双溺亡,苦了三个小孩,一下子没了爹娘。
事情发生在3月11日下午3点半左右,商洛商州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一对夫妻先后跳进大荆镇工业园区附近河里。民警接警后,迅速联系消防一起赶到现场救援。1个小时后,落水女子被打捞上岸,20分钟后,男子被打捞上岸,两人均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女子闵某今年35岁,男子曹某今年41岁,两人是夫妻关系。夫妻俩因为家庭矛盾,吵架的时候,闵某跳河,丈夫跟着跳下河救妻子,结果双双溺亡。女子才35岁,三个小孩都应该还很小,如何能够接受突然没了父母,实在太可怜了。
溺水时间超过5分钟,抢救不及时基本上都没希望了,更何况过去了1个小时。电视剧里,掉进水里被冲到岸边,呛一口水又活了,这样的剧情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发生的。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生命,矛盾每个家庭都会有,关键在于如何处理,通过如此过激的方式来处理,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家人痛心,让无辜的孩子受到一辈子伤害。
孩子在青春期是孩子的叛逆期也是让大多数父母头疼的时期,从青春期一开始,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他们的身心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所占据和控制着,想法和行为都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这就让他们就像长了犄角的小马,既倔强又刺儿头,以自我为中心易怒、爱发脾气、不听话而这股力量就是科学家发现的荷尔蒙,因受荷尔蒙的影响青春期的孩子们的情绪起伏比较大,阴晴不定。青春时期的孩子身心不成熟不能控制而整个人显得冲动不理性,父母如果强行管教,过分控制不仅不会起到有效作用反而让孩子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
需要根据情况来判定。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恋爱过程中有一方因为感情自杀,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对于一方的自杀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过错等。 行为人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可能会导致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死亡,是因为跳河导致的,直接的原因是当事人自己去跳河。言语刺激只能算是诱因,并不能必然导致当事人去跳河,当事人是成年人,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应该知道跳河的危险性,也应该承担跳河造成的后果。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别人把他推下河的,那么这个人才应负刑事责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