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狼的看法

对狼的看法,第1张

关于狼的故事总是离不开狼的残忍、狡猾、凶猛。“狼来了”三个字真切诠释了人们对狼的恐惧。但其实,狼,是被人类误解最深的动物之一。

狼是这个世界上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野生动物之一。摄影/林根火

狼与人交锋,结局未必如你所料

狼机警多疑, 相对胆小, 它们遇到人,只会屁股坐地,前肢支撑地面,头部仰起,目不转睛地窥视,大概它们能嗅出人的气味,慑服于人类,所以见了人都趋而避之。

就是饥饿难耐,它们宁肯吃蚂蚱等昆虫和动物尸体,也不愿主动攻击人。如果饿疯了遇到人,也不是一个劲地猛扑,而是选好地点,冷静观察,直到人见了狼吓得魂飞魄散,瘫痪在地,或是呼爹叫娘乱跑窜时,它才攫而食之。

总而言之,狼叼鸡吃猪十分常见,狼袭击人类的消息却是很少见。

人类与狼的情感纠葛

狼与人的更多碰面展开在双方的利益冲突之上。自古以来,羊狼对决之中,狼之所以被冠以恶毒、奸诈的恶名,并不是人类对羊这个弱者的同情,而是在羊身上体现的是人类永恒的利益。在以食为天的年代里,与人类有着近似食谱的狼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敌人。

千年来,人与狼的交缠斗争是狼图腾和狼文化产生的根本基础。但是,狼对人类又那么重要。

如果你来到草原,随便走进一家草地人家,可能就会看到到一两件与狼有关的东西,常见的如儿童身上佩戴的狼牙项链等,它们被认为可以避邪防灾。

对狼图腾的崇拜在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确有悠久的历史,在和内蒙古朋友的交往中,我们现在仍能隐约感觉到在他们的民族信仰中那种对狼的生存精神的崇拜。但是一旦和他们提起具体的狼,他们却无不咬牙切齿。也许,这也正是只有人们畏惧和敬重的东西,才有可能被当做图腾崇拜的原因吧。

狼有很多独特的品质

狼是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供图/李佳

狼同别的动物迥然有别,它代表着原始的生命与野性、自由的天性以及征服世界的勇气。

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通过几天的跟踪观察,记住目标群中许多细微的个性特征和习惯,从而确认出最容易得手的牺牲品。

狼对环境的好奇使它们总是能够学习到新鲜的东西,狼能够将自己的精力集中在那些能促成它们实现目标的行动上。

虽然成功的机会只有1/10,但狼群依然是自然界中效率最高的狩猎者,它们的技能历经考验,不断完善,每年奔波千里寻找猎物,留神所有的蛛丝马迹。

狼之间复杂精细的交流系统使它们得以不断调整战略战术以获得成功。

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狼会自动地根据得到猎物的空间改变繁殖的速度,使狼群的数量保持到合适的程度。多少年来,狼的狩猎对象不断发生变化,但狼都能灵巧地适应可得到的猎物,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逃亡,找自己的天堂。

充足的食物,溪水清畅。

不再有,阴森的目光!

奔跑,

不再顾及,滴血的伤。

到没有人烟的地方,

静静舔舐自己的伤。。。

夜黑,黑的,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嗅不到,曾经迷恋的花香。

夜静,静的听不到,熟悉的'呢喃。

草地上,那秋虫的欢唱。

夜沉,沉的,唯有心在狂跳。

脚步,踏碎这死一般的空旷。。。

彷徨,游荡,夜凄凉。

路在何方?

我是一匹受伤的狼,

奔跑在无垠的旷野上。

曾经的天堂,

已被善良的人们掠夺。

杀戮,仅仅为了填饱饥肠。

也曾想,做温顺的羔羊。

可以躲在牧童的怀里,轻声歌唱。

可结果又会怎样?

流浪,流浪。

满身的伤,只有自己去尝。

没有人走过的路,才是我的天堂!

友情或爱情,只要牵扯上人类情感,其细腻与复杂,就绝不可能用一两句说得清楚,如《牡丹亭》里的那句诗说的那样:白日消磨肠断句,世间只有情难诉。

人活一世,无论活得悲苦还是快乐,总会竭力回避“我们如何结束”这样的问题。但是,没人不清楚,我们终将独自离开这个世界,而离开后,世间还将如常继续。无论外在表现如何,人们用面具和衣服包裹伪装的最深处,有一颗敏感、脆弱、孤独的心。

有趣的是,当我们竖起孤独的藩篱,保护起脆弱的自我,同时,我们还会在包裹严实的藩篱上留出一扇门,或虚掩或半开,等待某个不期而遇的时刻,某个不期而遇的人,不期而遇地走进我们的内心,建立友谊或爱情,成为朋友或恋人,结伴在孤独人生路上同行上一段。

英国作家克利夫·刘易斯(C·S Lewis)说:“友情不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但它给人类的存在增添了价值。”(It has no survival value; rather it is one of those things which give value to survival)

感情是两个人旅程交汇后慢慢开出的花。两个人的感情在命运的支配下或许戛然而止,或许失而复得,但美好的情感总能带给我们甜蜜和滋养,同时也会慢慢改变着我们自己。

以上说的这些,话题有点成人,是人长大到一定年纪后,慢慢体会到的。不过,就在前几天,我遇到一本书叫《大狼与小狼》(Big Wolf & Little Wolf)的儿童绘本。很诧异的发现,这本书竟然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包装在一幅幅暖色系的水溶铅笔画里,把人性的自我、孤独、内心封闭、以及爱的释放,栩栩如生而又细致入微地讲了出来。

《大狼与小狼》封面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只大狼生活在山顶的一颗大树下,日子平静而又孤独。一个阳光晴好的午后,大狼伸展着腰肢,慵懒地坐在树下。突然,大狼注意到地平线上的一个蓝色小点,正向自己这边移动。大狼不知来的是什么东西,内心感到非常慌恐。

当移动的蓝色小点越走愈近、越变越大,大狼终于弄清楚,来的是一只蓝色的小狼。看到这只小狼身材娇小,大狼恐惧感慢慢消失,但他依然对小狼心怀戒备。他对小狼的到来,没表示欢迎,也没表示反对。他看着小狼爬上山顶,任由它踏入自己的领地。

开始,一大一小两只狼沉默不语,用眼角的余光互相打量着对方。大狼对外来者不再恐惧,随之而来的,是他对小狼的好奇。好奇让大狼对小狼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入夜,小狼没有离开。大狼觉得小狼有点过分,毕竟这里是他的地盘。大狼躺下休息,小狼靠近也躺下。大狼用眼角余光注视小狼,发现小狼在夜风中,鼻尖被冻的瑟瑟发抖。他靠小狼近了些,把自己用树叶织成被子的一角,盖在小狼身上。

第二天,大狼起床,爬到树上锻炼身体。让他吃惊,然后紧张,然后好笑,然后 … 或许觉得可爱的是,小狼紧跟在他的后面。大狼最初是本能的紧张,害怕小狼爬得更快。然而,当小狼气喘吁吁,打着哈欠,随着大狼也锻炼了起来。大狼不再感到小狼是自己的威胁,相反,他越发觉得小狼非常可爱。

小狼跟着大狼后面,亦步亦趋。沉默中,大狼从地上捡起水果,放在盘子里当作自己的早餐。大狼斜眼看看小狼,发现小狼并没有捡地上的水果。大狼拿起另一个盘子,里面放了两个水果,默默地推到小狼面前。两只狼,一大一小,沉默中吃起各自的早餐。

早餐后,大狼下山散步。在山脚下,大狼回头撇了一眼山顶的大树,他看到小狼坐在山顶的大树下,安静地呆着。

大狼笑了,心想,小狼好小。

大狼走到山脚下的麦地,绕了一圈,再次抬眼看看山顶的大树,小狼依然安静地坐在树下,小小的一点。大狼又笑了,心想,小狼可真小。

大狼走到森林边,最后一次回头看看山顶的大树。小狼还呆在树底下。小狼太小了,或许只有大狼那么大的家伙才能注意到蓝色的那个小点。于是,大狼走进深林,继续自己的日常的散步和生活。

夕阳西下,大狼从森林出来,他抬眼看看山顶,小狼不见了。

开始,大狼以为,因为太远,他看不到小狼。但是,当他跨过麦田,他依然看不到小狼。不知怎么,他内心有点慌乱和空虚,匆匆跑到山顶。

生平第一次,大狼觉得有点难受。比平时奔跑到山顶的速度都要快得多,当大狼赶到家,发现树下空空如也,家恢复到小狼到来之前那样,空旷而安静。突然,大狼觉得有点难受。

那个晚上,大狼没吃晚餐。那个夜晚,大狼失眠了。他等待 … 等待 … 等待 …

大狼想,那个小狼,那个小东西,原来占据了自己的内心,占据了好大的一块地方。大狼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早上,大狼爬上了树,但没有心思锻炼身体。他只站在那里,望向远方。第一次,大狼的目光流露出了孤苦,流露出了悲伤和思念。

他心里默默对自己说:如果小狼能回来,他发誓,他会分给他更多的被子,给他更多水果,爬更高的树。

大狼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毫无理由地,不分四季的。

直到有一天,一个蓝色的小点出现在地平线上。

第一次,大狼的心因雀跃而剧烈地跳动。

就像上一次,小狼一声不吭地爬上了山,跑到了树下。

小狼把头轻轻靠在大狼的肩上。

大狼感觉很好。

小狼决定,从此之后,他要留下来。

《大狼与小狼》的作者是法国作家纳迪娜·布兰-科姆(Nadine Brum-Cosme),插画师是法国艺术家奥立维·塔列克(Olivier Tallec),英文版译者是美国美丽绘本出版公司(Enchanted Lion)的创始人,克劳迪娅·佐伊·贝德里克(Claudia Zoe Bedrick)。尤其值得一题的是,发生在大狼和小狼之间的故事,在奥利维插画的表现和烘托下,带有法国艺术作品所特有的某种奇特调调,表现得细腻和含蓄。

大狼多采用水彩铅笔绘画,毛皮和尾巴多用粗线水彩来渲染,有些画面,你会发现,老狼的身体和背景颜色融在一起;而小狼恰恰相反,多用细笔描绘,画面中表现得更灵动和可爱。两只狼的情感多以眼神来表现,两匹狼情感发展过程中的恐惧、猜忌、观察、好奇、失望、期待、高兴等等心理变化,都通过狼的眼神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

这两只狼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朋友还是情侣?故事没有明说,任由读者自己体会好了。无论友情也好,爱情也好,只有触及到人类情感,它一定不是用简单的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人始终是孤独的,无论独处还是热闹。孤独的人渴望以友情和爱情来滋养内心,但感情又是那么细腻复杂和捉摸不定。

《大狼和小狼》是一本试图向孩子展示人性的孤独以及人类情感复杂与细腻的书。孩子能看懂吗?未必,但我相信,它或许会触动孩子心中的某根琴弦,在未来的某一刻,那时孩子已经长大,当他/她经历了人世的总总悲欢离合,又读到李商隐的那句“此情可待成追忆”的诗句时,或许他/她会想起儿时读过的这本图画书,那时那刻,他/她就理解故事里的那只大狼或小狼了。

① 求人与狼的故事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② 关于狼救人的故事

1-战神马尔斯和王公的爱女西尔维亚私自结合后,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两个儿子长得白白胖胖,眉宇问透出一股英雄之气,非常可爱。然而,王公却大为震怒,堂堂的王公之女,怎么能和别人私自结合呢这简直是目无国法、族法的罪孽。王公一气之下杀死了西尔维亚,将这对出生不久的双胞胎装在一只柳条编成的筐子里,扔进波涛滚滚的台伯河中。滔滔的河水带着这对失去母亲的孩子向下漂去。

也许,这两个孩子命不该死,当柳条筐冲到一片开阔的河床后,被岸边的树枝挡住了。这里地势开阔,河岸上有七座小山丘。漂流了大半天,两个孩子肚子饿了,再加上河水的浸泡,想必非常难受,便哇哇地大哭起来。

孩子的哭声惊动了一头到河边饮水的母狼,它将筐子叼了上来,将两个孩子带回它居住的山洞里。

这头母狼刚刚生产过小狼,而小狼崽偏偏夭折了,母狼鼓胀的 憋得难受,于是母狼将两个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用乳汁哺育他们。两个孩子得到母狼的哺乳,渐渐地恢复了精神,并且一天天长大。

两个孩子失踪了,他们的叔叔到处寻找,终于在山丘下的狼洞里找到他们,等母狼不在的时候,叔叔将两个孩子抱了回去。兄弟俩经历了一番苦难地折磨后,重新回到王宫。吃过狼奶的兄弟俩终于长大了,哥哥叫罗慕路斯,弟弟叫勒莫斯。他们身体无比矫健,武艺超群,双臂能举起千斤重的石狮子。当他们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一心要为母亲报仇,于是杀死了年迈的王公,:夺取了王位。为了纪念母狼的哺育之恩,在母狼救他们的地:方--七丘山建起了一座新城,尊母狼为神兽。新城建起来了,在为城市命名问题上,两兄弟发生了争执,-是叫罗慕路斯呢还是叫勒莫斯,为此兄弟俩闹翻了天,大动干戈。最后哥哥胜利了,杀死了弟弟,用自己的名字名命了这座新城--罗慕路斯即"罗马"。

2-在意大利著名的卡彼托林博物馆中,保存着一尊青铜母狼雕像,大约制作于公元前6世纪。在母狼身下,一对可爱的男婴,正在贪婪地吮吸她的乳汁,男婴仰着头,对周围的一切毫无知觉。男婴不是和母狼一起雕塑的,而是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艺术家波那尤奥略后来补充上去的。母狼形象高大,身材修长,由于哺育婴儿,略显消瘦,但四肢健壮,脚爪紧抓地面、两耳竖起、嘴唇略张、牙齿微露、双目圆睁、直视前方,带着一股沉着、冷静与警觉。

这个雕像背后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古罗马帝国城市特洛伊城由于和希腊发生战争,被希腊人攻陷,守城将领伊尼亚带领一部分人逃了出来。经过漫长的漂泊,他们来到意大利半岛。伊尼亚的儿子在这里修筑了亚尔巴龙伽城,并当了国王。王位传了15代,努米托的弟弟阿穆略篡夺了王位,阿穆略怕努米托的后人报复,便杀死努米托的儿子,并逼迫努米托唯一的女儿西尔维亚做了贞女塔的女祭司。按照规定,女祭司必须保持终身童贞,不得与他人结婚。阿穆略为了防止意外的事情发生,就把侄女囚禁在一座孤塔之中,避免外人见到她。但是战神马尔斯却来到塔中,与西尔维亚相爱并与其生下一对双生子。

阿穆略得知后,急急忙忙命人将孪生兄弟投入台伯河中想将他们淹死。但是战神马尔斯救走了西尔维亚,两个男婴漂流到岸边,被一只母狼发现,母狼用乳汁喂养了这对双胞胎。后来一个牧人发现了这小哥俩儿,将他们待回家去抚养,并给一个孩子起名叫罗慕洛,给另一个孩子起名叫勒莫。两个孩子在牧人的教导下,练就一身好武艺,他们领导亚尔巴龙伽人民起义,推翻阿穆略的统治,并使努米托重登王位。

但兄弟俩却不愿留在亚尔巴龙伽城,他们打算在以前遇救的地方重新建一座城市。新城建好后,兄弟二人决定让神来决定以谁的名字命名和由谁来统治这座城市。勒莫首先在自己的占卜地看到6只秃鹫飞过,宣布神选择了他,可是罗慕洛却在这时看到12只秃鹫飞过自己的占卜地。两人争执起来,勒莫坚持说自己先看见到秃鹫,罗慕洛坚持说飞过自己占卜地的秃鹫多,两人争执不下,继而发生格斗,罗慕洛杀死了勒莫,用自己的名字将新城命了名。

3-罗马发现传说中战神之子“母狼乳婴”之地

考古学家在罗马奥古斯都大帝宫殿遗址附近发现一个地下洞穴,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圣坛“卢帕加尔”。(来源:广州日报)

罗马城的象征为一只母狼哺乳两个婴儿的青铜像。据《罗马史诗》记载,罗马城第一任国王罗穆卢斯,就是被母狼哺育的两个婴儿中的一个。从此,罗马人将狼视为恩兽,以“母狼育婴雕像”作为罗马的城徽,1960年罗马奥运会徽的主要标志就是罗马城徽。(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消息 神话传说中,“战神之子”罗穆卢斯和雷穆斯被一头母狼哺育长大,创建了罗马城。如今,考古学家相信,在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宫殿遗址附近发现的一处地下洞穴就是传说中的“母狼乳婴”之地。

据路透社20日报道,奥古斯都的宫殿遗址位于帕拉蒂诺山丘,与古罗马圆形竞技场相邻。人们在修缮宫殿时发现了这处地下洞穴。地穴深约16米,内有保存完好的拱顶,还饰有贝壳、壁画和壁龛。据考古学家推断,这就是传说中的圣坛“卢帕加尔”。

“卢帕加尔”一词在拉丁文中即母狼之意。

意大利副总理兼文化遗产和旅游部长弗朗切斯科·鲁泰利说:“这个地方很可能见证了罗马神话中最为著名的一段:一头母狼在洞中为罗穆卢斯和雷穆斯哺乳,使他们得以活下来。”

相传公元前7、8世纪,罗马国王努米托雷被其胞弟阿姆利奥篡位驱逐,其子被杀死,女儿西尔维娅与战神马尔斯结合,生下孪生兄弟罗穆卢斯和雷穆斯。阿姆利奥把这对孪生婴儿抛入台伯河。落水婴儿幸遇一头母狼用乳汁哺喂成活,后被一名猎人养育成人。

两兄弟长大后,杀死了阿姆利奥,帮助外祖父努米托雷重登王位。努米托雷把台伯河畔的7座山丘赠给他们建新都。后来,罗穆卢斯私定城界,杀死了雷穆斯,以自己名字命名新城为罗马。这一天是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后定为罗马建城日,“母狼乳婴”图案被定为罗马市徽。

③ 狼和人类故事

牧羊人与狼

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狼崽子,

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狗喂养在一起。小狼

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和狗一起

去追赶。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

那狼却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

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

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

起分享。后来,牧羊人觉察到它的行为,

便将它吊死在树上。

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④ 一只狼和卖肉人的故事三年级

狼三则

朝代:清代

作者:蒲松龄

原文: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满意就采纳吧~~

⑤ 狼鸡树与人的故事作文

在我们身边,常常能发现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一种人整天愁眉苦脸,双眉紧锁,好像人人都跟他作对;另一种人,热情开朗,时时笑容满面,好象天天中了百万大奖从前的我,就属于前者但一件小事,却彻底改变了我,它让我明白,在生活中,亮点无处不在,只要你存有一颗善于发现亮点的心灵

那年是初一暑假,我和邻居小A一起参加了少年宫的摄影组,想要在摄影大赛上夺得佳绩于是,每周二下午我俩都会一同出去采访正值酷暑,赤日炎炎,骄阳似火,天气热得人喘不过气来走在路上,我不停地擦拭着汗,不停地拍摄着,也不停地骂骂咧咧,“摄影大赛为何要在盛夏举办,肯定是哪个评委脑抽了,害得我们要被烤成个木乃伊”,可奇怪的是,同样是汗流浃背的小A,却总是笑呵呵的,好像他天生就长在撒哈拉大沙漠中,看着他那满不在乎的样子,我疑惑极了,他不热吗

可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在周

⑥ ** 国产 狼和人的故事

《山林喋血》。

⑦ 狼人类永远的朋友 作文800字

生活中,大家应该认识或结识了许多朋友吧!但他们是不是你永远的朋友呢?我想有的人会说是,有的人会说不是。而我就结识了一位朋友——小黑。

它是一只狼狗,它叫小黑,我还没出生时,它就早早的来到我家。现在,它可以说是一只年迈的狗了,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它,它非常惹人喜爱,非常活泼。(

365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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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它天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去上学,它也跟在我后面,声也不吭,我到校门口时,才知道它跟在我后面,我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劲儿赶走它,它也每次都非常失望的离开。放学的时候,它也会到校门口来接我,在回家的路途中,它都是活蹦乱跳的,有时围着我转几个圈,有时跳在我的胸口前,有时高兴得不能自拔时,它会舔我几口。到家了,它会在门口“汪汪”地叫上两声,表示我们到家了。每天都是如此,突然有一天,活泼的它不再到校门口来接我了,我在校门口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脚不停地踌躇着,直到爸爸,妈妈到学校来接我了我才知道。它生了几个小狗狗,小狗狗们不能离开它所以今天没来接我。我到了家,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不理它的,过了一会儿,它见我不理它的,便钻在桌子底下逗我开心,我并没开心,我走到了那几个小狗狗的窝里。哦!可爱极了。它也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走到我身旁,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它猛的添了我一口,逗我开心,我再也装不出那副生气的样子,笑了起来,它也仿佛在笑。从此,它也就带着那几只小狗狗在我家生存了下来。

它也成为了我永远的朋友,每天送我上学,放学。

⑧ 有关于狼与人斗智斗勇的故事,现代文两个

狼图腾吗?

牧羊人发现了一只小狼,带回家喂养。小狼长大后,牧羊人教它去偷抢附近别人家的羊。已驯化的狼却说:“你要我养成了偷抢的习惯,那最好首先请你看守好自己的羊,别丢失了。” 

有一天,野驴的脚被刺扎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十分痛苦。一条狼见到了受伤的野驴,想要吃掉这唾手可得的猎物。野驴请求他说:“你帮我拔出脚上的刺,消除我的痛苦,使我毫无痛苦地让你吃。”狼用牙齿把刺拔出来,野驴不再脚痛了,顿时,他的脚也有力了,便一脚踢死了狼,逃到别处,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有一次,狼与狗宣战。一只希腊狗被选为狗将军,他迟迟没有应战,狼却不断地大肆威胁他们。希腊狗说道:“知道我为什么犹豫不决吗,战前谋划至关重要。狼的种类与毛色几乎相同,我们却种类不同,性格不同,加上我们毛色五颜六色,有的黑色,有的红色,还有的是白与灰色。带领了这些完全不能统一的狗,如何能去应战呢,”

狼,食肉目犬科犬属的一种。外形和狼狗相似,但嘴略尖长,口稍宽阔,耳竖立不曲。尾挺直状下垂;毛色棕灰;中国北方的狼体长1~15米。分布于欧亚大陆和北美洲。栖息范围广,适应性强,凡山地、林区、草原、荒漠、半沙漠以至冻原均有狼群生存。中国除台湾、海南以外,各省区均产。

狼的话我知道的有两部,一部是<与狼共舞>,不过这部的主题还是以前白人和印第安人为主另一部是以狼为主的叫<少女与狼>,是真实改编的,关于一个少女如何去保护狼群的故事还有一部是<狐狸与我>,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尝试着去和动物交朋友的以内心独白为主的片子<少女与狼>剧情还算不错,也很感人是法国片子!其他的暂时想不起来!

  对啊,问题是什么呢?

  澳大利亚国家博物馆的科学家保罗·泰肯和古生物学家科林·帕多,在3月26日出版的《澳大利亚国家自然杂志》上发表了这个观点。

  目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狗被人类驯化的历史只有14万年左右。然而,泰肯和帕多却认为,人类的祖先与狗的祖先狼,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各种考古学和遗传学方面的考察和研究可以证明,人类与狼群的这种密切的关系,至少可以追溯到10万至13万年以前。

  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都发现了人类的遗骸与狼的遗骸埋葬在一起的情况。这种人狼共葬的历史,在英国,最早可以追溯到40万年以前;在中国,可以追溯到30万年以前;在法国,至少也有15万年的历史了。这些考古学上的发现,一直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此前,人们想当然地解释这种现象,是因为人类把狼吃掉了,所以才会出现人骨与狼骨被埋葬在一起的现象。而事实上,这些发现可能恰恰能证明人与狼的共生的关系,而且还说明了在古代,狼作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泰肯等人指出,在古代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所有动物都遵循着“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时刻面临着被淘汰的可能。人类的祖先在与古代狼群的一代代的共同生活中,结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狼群能帮助人类更加容易地进行大型的狩猎活动。因为,人类只有通过群体合作,进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才能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中生存下来。在狼的帮助下,人类甚至征服了沙漠和极地地区。可以说,狼是那个时代人类最好的朋友。

  泰肯等人认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人类甚至从狼群那里学会了许多和社会学有关的知识。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狼对于领地的意识是十分强烈的。对于它们来说,属于自己的领地,是不能与其他动物一起分享的。它们的这种天性,渐渐地被人类学会了。当然,人类不可能象狼一样,用小便作为标志,来圈定自己的领地,而必须采用一些看得见的、相对持久固定的标记,作为自己领地的标志。这些方法可能是摆放一些石块,或者是印上手印。于是,人类渐渐形成了领地不可侵犯的意识,形成了最初的“领土”的观念。不仅如此,那些用来标示地盘的标记经过长期的发展变化,大约在4万年前,最终演变成了各种形式的早期艺术,如绘画等等。

  同时,人类效仿了狼群中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日后建立起了阶级社会。而狼群在狩猎生活中的协作方式,也被人类学去,建立了人类最初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公共秩序,这也是人类种群能够在无情的自然选择面前战胜其他物种得以延续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然而,在与狼的共同生活中,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类通过与狼的和睦相处,学会了人类彼此间如何进行友好的交往。虽然人类具有本能的母子亲情,但是,最初在人与人之间的实际交往当中,还存在着许多障碍。通过与狼的友好相处,人类学会了在群体生活中,以及在一群人和另一群人交往中,友善地进行思想的和物质的交流,甚至是在各种族之间进行基因的交流。可以说正是这种交流,才使我们人类能够取得今天这样伟大的成就。

首先,人性是指人的通性,就是本性,所以不能举个别人来代表人性。

一狼和人的共同点应该是都是群居动物,需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有社会性,所以个体的优秀需要有群体魅力。

二狼和人一样具有很强的欲望。

三同样有主导的欲望

草原人崇拜狼,并形成了狼图腾

几千年的汉人与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和狼有关

汉人有巨著<孙子兵法>

游牧民族有狼

显然孙子的徒弟打不过狼的徒弟

在一个狼群内部,每一匹狼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声音,这声音与群体内所有其他成员的声音不同。但是,当狼群深情地嚎叫时,它们却成为一个最完美的整体。狼群虽然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也是最注重整体的物种,但这丝毫不妨碍它们个性的发展和展示。即使是具有最大权力的阿尔法狼,也没有权力去要求其他的狼模仿自己的声音嚎叫,也没有权力去要求其他的狼模仿自己的行为。

在狼群中,每一匹狼都要尊重其他狼的嚎叫,因为那是狼个体与团队最和谐的表现。

狼群在为追捕猎物而穿越辽阔大地,横越广漠雪地时,是一幅多么令人震惊的景象。它们穿越雪地时,最常使用的方法是“纵队排列”,也就是一匹狼紧接着另一匹狼的长列队伍。狼群里单一纵队的第一匹狼,往往扮演着开路先锋的角色。它会消耗极大的体能,推开眼前的雪堆,以便接着通过的狼只节省体力。当总队的第一匹狼疲累之后,它会移往队伍旁侧,让下一匹狼担任开路先锋的任务。这样,不断替换的开路先锋,让狼群的捕猎队伍成员,能够在耗费最少体能的状况下,保留体力以应付即将面对的狩猎挑战。

狼是自然界最善于交流的动物之一。对狼来说,交流的艺术在于密切注视各种各样的交流方式,狼之间复杂精细的交流系统使它们得以不断地调整战略战术,以获得成功。

它们嚎叫、用鼻尖相互挨擦、用舌头舔、采取支配或从属的身体姿态,包括使用唇、眼、面部表情以及尾巴位置在内的复杂、精细的身体语言来传递信息,或利用气味来传递信息。

狼群交流沟通的方式十分多元化,它们使用每一种能够运用的方式。它们的表情非常多样化,甚至嘴唇、眼睛以及尾巴都能表达它们的情感;在狼群的行动中,不同的动作也表明了它们的喜怒哀乐。

对于狼群来说,交流沟通是它们生存的保障。狼群有着严格的社会组织和等级制度,它们是世界上最团结的动物,所有这些都要求它们有完善的沟通系统。这也正是狼群生存的优势。

狼是对它们的家庭、群体最忠诚的动物,这种忠诚超过了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狼群集体捕猎时,如果有同伴牺牲,它们就不会离去,到了深夜,狼群会围绕在同伴的尸体周围哀嚎。那种狼嚎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凄凉,我们能从中听出狼群对同伴的思念和爱恋之情。

狼群最伟大的品质就是它们的合作精神,我们几乎可以将狼群的行动看成是“合作”的隐喻。这是它们的取胜之道。

狼教会了草原民族战争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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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只狼,在人的世界中人就是狼。

有野心,有杀戮,勾心斗角。

如果在远古我可以说人比狼好,多了几份人性。

在现在我只能说狼比人好,少了几份野心。

一狼和人的共同点应该是都是群居动物,需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有社会性,所以个体的优秀需要有群体魅力。

二狼和人一样具有很强的欲望。

三同样有主导的欲望

游牧民族有狼

显然孙子的徒弟打不过狼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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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人崇拜狼,并形成了狼图腾

几千年的汉人与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和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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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狼比人好,够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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