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郴州市苏仙区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12月7日郴州市苏仙区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第1张

12月7日郴州市苏仙区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来苏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省份地区日期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12月4日以来浙江省宁波市11月21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1月13日以来通辽市11月24日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11月19日以来北京市海淀区11月28日以来朝阳区11月29日以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1月23日以来哈尔滨市11月26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11月15日以来青浦区11月15日以来云南省德宏州11月19日以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11月19日以来陕西省咸阳市11月28日以来

健康服务指引:

10月17日0时-10月18日7时,陕西新增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月18日,宁夏银川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陕西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巩固郴州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郴州市疾控中心特向广大市民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

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旅居史,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的入郴人员,与官方公布的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和宁夏银川,合理安排出行。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郴前,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同时还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

四、做好个人防护。

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尽早主动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郴州市县两级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

郴州市疾控中心:0735-2235120

北湖区疾控中心:0735-2222260

苏仙区疾控中心:0735-2885815

资兴市疾控中心:0735-3322373

桂阳县疾控中心:0735-4440120

宜章县疾控中心:0735-3722826

永兴县疾控中心:0735-5522176

嘉禾县疾控中心:0735-6627501

临武县疾控中心:0735-6322756

汝城县疾控中心:0735-8222462

桂东县疾控中心:0735-8623282

安仁县疾控中心:0735-5202657

2022年4月26日,资兴市在对外地返资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一、基本信息:

廖某某,男,53岁,资兴市唐洞街道人。4月25日,在上海中大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廖某某,因医院无有效治疗方案,被要求出院。乘救护车于26日抵达资兴后,廖某某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第二次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郴州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

二、经核查,活动轨迹如下:

4月25日上午8时,廖某某出院后乘救护车返回资兴,

4月26日0时10分到达郴州王仙岭高速公路出口。

26日0时53分,郴州高速卡点警车护送该救护车直接前往资兴市原高码卫生院。

26日1时30分,廖某某入住资兴市原高码卫生院,接受单独隔离治疗。全程闭环,廖某某及两名密接人员均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疫情发生后,在郴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指导下,资兴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快速进入应急状态,严格按规范流程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两名密接人员均已隔离管控到位,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

注意:

资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近期如无必要,不离资不返资,确需返回的,务必提前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月6日郴州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12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通报一家3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此外,12月5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现1例境外返回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该入境人员12月3日自广西南宁乘坐大巴回安溪县,12月4日在安溪县医院、餐馆、鞋店、移动营业厅、诊所、超市等活动。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不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郴州市疾控中心特向广大市民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告行程

11月21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12月4日以来有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旅居史,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者有本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的来郴人员,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来郴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广大市民如发现有相关涉疫重点人员也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二、主动核酸检测

凡从中高风险区所在省或从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的来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14天内有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市来郴人员还需在入郴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合理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跨省旅行或出差,不前往宁波市、泉州市以及国内中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城市。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郴前,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关注健康码变化

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颜色,一旦发现健康码变成红码或者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携带身份证,尽快主动就近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时建议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感染发病和叠加流行风险,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一、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持续关注“健康码”、“行程卡”变化,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红码者须集中隔离至满14天,14天后转居家健康监测7天。

黄码者立即就近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待健康码和行程卡转为“绿码”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如有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乏力、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就近闭环送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对健康码、行程卡“红黄码”人员不主动报告、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张家界和凤凰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入郴人员须主动报备。

7月10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近14天与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辽宁大连、广东中山、广东珠海、江苏宿迁、安徽马鞍山、安徽芜湖等地市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

特别提醒,7月27日张家界市和湘西州公布了大连市3例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活动轨迹,于7月17日-23日在张家界市旅游、7月23日-24日在湘西州凤凰县旅游。

市民若与以上3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附: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避免与他人接触,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根据安排,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倡导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外省外地亲友非必要不返乡。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2积极主动报备报告,配合落实防疫政策。

所有来湘人员,应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登记”、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主动向目的地单位、村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湘,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对未主动报备的来湘人员,如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

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其他区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其他县、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其他县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未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其他县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感染源头不明核酸阳性感染者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或县旅居史者,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湘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提高卫生健康素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常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是自驾出行都要做好路途中的个人防护。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外出和进出人流密集型的场所,一定要正确规范地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勤洗手。居住场所注意通风换气。

4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

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不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聚会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旅游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聚会,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红白喜事简办缓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乡报备、村管理、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疫措施。会议、庆典、聚会等大型活动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

各类公园、景区、景点、文娱场馆应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限流标准,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

5关注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

旅行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中止出行计划。旅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旅行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终止行程,及时就近就医,进行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

感染者1:管某,男,17岁,11月22日乘专车从河北衡水返资,11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谢某某,男,17岁,11月22日乘专车从河北衡水返资,11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何某某1,女,17岁,11月22日乘专车从河北衡水返资,11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何某某2,男,17岁,11月22日乘专车从河北衡水返资,11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邓某,男,17岁,11月22日乘专车从河北衡水返资,11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管某、谢某某、何某某1、何某某2、邓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2日

11:10从衡水乘坐专车至河南信阳服务区

20:00在信阳服务区换乘专车返回

11月23日

13:23专车闭环到达资兴市集中隔离酒店。乘车期间穿防护服,佩戴N95口罩

原文链接郴州资兴市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目前广东省疫情处于快速发展期,波及范围广,10月27-31日报告2043例本土感染者,其中广州市1401例,疫情传播风险大。此外,黑龙江、福建、山西、内蒙古、陕西、湖北等地疫情形势仍较严峻;省内邵阳市、怀化鹤城区疫情传播风险尚未阻断。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郴州市疾控中心特发布紧急提醒:

1、主动报备

所有从外省入郴人员至少提前1天报备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备,同时通过登陆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公众号,进行“入湘人员报备登记”。尤其是近10天以来有广东广州、深圳、佛山、揭阳以及省内邵阳、怀化等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近10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入郴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防疫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可能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主动排查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并与单位所在属地指挥部主动联系,报告排查情况。广大市民如发现有相关涉疫重点人员也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3、谨慎出行

倡导市民减少非必要跨省、跨市出行,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省份、地区。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持续关注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如有涉疫风险请立即向社区、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4、加强防护

广大市民应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少扎堆,少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扫“湖南场所码”。

注:以上政策内容来源于11月1日郴州疾控官微郴州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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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835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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