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员工总是吵架,老板通知人事辞退两人,你感觉这过分吗?

两个员工总是吵架,老板通知人事辞退两人,你感觉这过分吗?,第1张

老板办事欠缺客观和具体分析,不问青红皂白,简单直接就对吵架员工解雇解决。那样并没有根据,都没有掌握在其中原因,很有可能还会继续涉及到违反规定有关劳动法规之嫌。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标准之一是员工犯了巨大不正确或对企业产生巨大损失。假如单单是吵架辞退员工,显而易见毫无根据,会给企业产生解雇风险性。

老板应当要自我反思:为什么员工可以随时随地就在生产车间吵架,这一毫无疑问并不是案例。从某些视角而言,生产车间管理管理方法较弱,乃至是管理方法软弱无能,置若罔闻。不难看出,老板平常对生产车间管理也是纵容,随便。假如日常管理方法很标准,很认真细致。老板对员工体贴入微,也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两位员工在作业期内吵架,表明这些公司在管理工作的系统漏洞。

不可以所有义务都推荐给员工,公司的责任人,或是老板不应该去认真的思考吗。有悖于公司的品牌形象,也有悖于老板的脸面,因此采用敷衍了事的选择来辞退员工,大家的老板是脸面关键,或是去用心搞好员工素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关键。老板的一句话而做出解决,这也是人治,人治的作用就在于可以妥善处理;缺点也非常大,那样的企业通常是老板的一人公司,老板在,许多问题就能及时处理。

老板没有在,许多问题便会置若罔闻。长此以往,大伙儿培养了依靠心理状态,不益于规范化管理、团队文化建设和员工发展。不调研事儿缘由,不问青红皂白就辞退员工,很不应该,应该是顾客走了之后,用心查清缘故,分辨义务,按本公司管理制度开展解决。那样解决过度轻率,过度随便,看起来老板对管理企业没什么技巧,公司无法做大。

劝退员工,相信是HR最不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一方面要得罪员工,认为你是资本家的走狗 ;一方面如果劝退过程中为员工争取赔偿,又会惹老板不高兴,觉得花钱请你怎么一点用都没有。最后的委屈只能自己咽下去。那么如何劝退员工能将彼此的伤害降到最小呢?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评估此次劝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某种程度上而言,只要按照程序执行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钱,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于法定的不需要赔偿的范畴,也要准备充分的文件作为证据。具体细节参见《劳动合同法》。

如果是公司想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的不用赔偿的情况,也不愿意按照法定进行赔偿,那么就需要谨慎处理,不小心就造成劳动纠纷,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公司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赔偿更多钱。

而HR在这个过程中是身不由己,自己也是打工的,只不过岗位性质是管理员工的岗位而已。

第二、法理不外乎人情。

如果此次劝退没有违法,也需要人性化关怀。毕竟是辞退员工,即使金钱上进行了赔偿,自尊心也受到很大伤害。HR应该适度安慰到员工鼓励员工重新振作。

往小的说是为了顺利完成自己的工作避免后顾之忧,往大的说是不要影响别人的职业生涯发展,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果碰上既想辞退员工又不想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的老板,HR首先应该尝试跟老板沟通,科普《劳动合同法》,告知老板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假设员工告公司,计算公司需要赔偿多少钱,这样直观的对比,做通老板的思想工作,然后再进行劝退。

以前公司就遇见过此种情况,劝退时不愿意给员工赔偿金,最后劳动仲裁,赔偿了员工更多的钱。

如果说不通老板遵守劳动合同法,又怕影响自己的工作,万般无奈下,只能跟员工沟通,尝试申请部分赔偿,看是否能够取得员工谅解。有的员工怕麻烦,懒得去维权,有部分赔偿就跟公司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了。

我说的更多是小公司的情况,大公司财大气粗一般能更好的遵守法律法规,所以说,如果不想碰上劝退还不愿意花钱的糟心事儿,就去大公司做HR吧,或者一定要教会你的老板尊重法律,尊重人。

吵架后对方拍了视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视频的真实情况而定。

对方拍的视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先让员工和主管冷静,之后再一个个去谈。如果2个人都是真心想走,同意辞职,想留也留不住的人,留他何用?

如果2个人都是意气用事,气头上的话,等冷静下来再跟他们分析,不想走的,很好劝,给个台阶就下来了。

呵呵,一个公司,能跟主管吵架的员工,我个人觉得,这个人的职业素养不会很高。另外,主管对于自己员工的处理,也不到位。

辞职是能解决得了问题吗 这种事情,发生一次不处理好,那让底下其他的员工有样儿学样儿,这公司也离趴铺儿不远了。

和邻居吵架,邻居拍视频后上传到网是报警还是直接起诉,这要看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你认为偷拍者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进行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这本质上是不合法行为,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邻里之间相处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闹出一些矛盾,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相处,所以处理好邻里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遇到矛盾及时化解。遇到和邻居有矛盾了要趁热打铁,不可以不闻不问,这样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会造成尴尬的局面。

要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如果是自己的不对应该及时地道歉,不能让矛盾激化。

要冷静地分析问题。既使是对方的不对,我们也不可以义气用事,以错制错。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去说服并化解矛盾。

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别说是邻居之间,就是父母儿女之间也可能出现矛盾,遇到事的时候也许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

不要不在意小的矛盾。小事会转化为大事,小的矛盾可能也会引起大的矛盾,因为事情是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

遇到事情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只要心平气和才能做到临危不乱,才能理智地去处理问题。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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