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地一名建筑电工,现在工地被封老板赶我们走怎么办

我是工地一名建筑电工,现在工地被封老板赶我们走怎么办,第1张

现在没有活让你们走,那么你应该要他把你们干活的工资要结清楚,并且应该给予适当的赔偿,本来他们说是三个月的,现在只干了20多天,应该给予适当的赔偿。

你这个问题不好管。在工地干活,根本没有合同,一般都是口头上说。从法律上讲。没有合同还没有构成违约。他只要把20天的工资给你们。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让他再进行额外补偿。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三、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权。用人单位如果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达到一定的金额的,劳动者可以积极的向劳动行政部举报并请求协助报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你坚持做下去!

毕竟电工是个门槛低,容易学的工种!对于年轻人来说容易上手!

如果觉得工地条件差的话,可以现在那里练好技术,就当那里是个实验室。赠你一句话:“沉入苦海中,摸得真宝贝。”

学成之后,可以转做室内装修的电工。

环境相对好点。

收入差不多可以和一般的办公室文员持平。

工地验收作为电工应该要等到验收完了才可以离开,工地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离开,这样验收的时候如果有不合格的地方或者验收发现的一些问题也可以及时的发现及时的解决问题,所以电工在验收的时候要留在现场看一下是不是验收合格,电工在一个工地上起到的作用是很关键的,

电工直言:隔行如隔山!很多人都觉得电工的福利待遇很好,没有10000也有8000吧?小编认为电工的真实工资有多少?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

会纠结两难,而有的电工很果断,毫不犹豫的会选择工厂电工。确实,如果按正常的逻辑,选择工厂电工要大于选择工地电工。话说回来,同样都是电工,工厂电工和工地电工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大家选择工厂电工居多?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一、体制

工厂电工vs工地电工

工厂电工在福利待遇方面比较好,进厂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给上五险一金。工厂电工工作相对稳定,非人为情况下不会无缘无故的丢掉工作,所谓“旱涝保丰收”

工地电工也给签劳动合同,但五险不给交齐,而且由于工厂电工的工作性质,干一个工地换一地,工作周期较短,会造成工作上的不稳定,而且工地项目由承包商经办,遇到不良承包商拖欠工资也是常事,目前政府严厉打击这种老赖行为,但还是会有顶风作案的,而且相对比工工地上的工作相对比较危险,工作环境比较恶劣。

二、薪资待遇

工厂电工vs工地电工

在工厂上班,工资待遇相对稳定,但工资也会相对固定,一般在3000-5000左右,具体还要看单位的整体工资水平,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浮动;

在工地上班,劳动报酬一般较高,但劳动强度比较大,一年当中有淡季和旺季之分,旺季比较高,淡季的时候甚至没有工作。

其实在选择从事工厂电工,还是从事工地电工,这两点是大家关心的重点,小编想说:不管是在工厂上班还是在工地上班,都是各有利弊,每个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决定自己的选择。

不过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电工这个行业和岗位的性质:

1、电工是高危工种、电看不见、摸不着,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危险。

2、电工行业有一句话听着很辛酸:电工=勤杂工,什么都得干!

3、电工技术工种,需要不断深耕学习,丰富知识,提高技能,随着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电气知识也得跟上,落后就得挨打(工资低的缘故)

4、电工这行心态要好,电气故障排除掉领导会夸你一句技术好,故障排除不掉领导会说你能力不行,白花钱养你。

这几句话很真实,但小编想说:做电工需要不断增进技能,不管是选择工厂电工还是工地电工,技术能力的提升是关键!要牢记一句话:“打铁还需自身硬”。

1、领会设计意图,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在焊工,起重工,配合工等工种的配合下,完成与管道有关的检修,预制,安装等。

2、对于管道施工,能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方案。并能够进行简单的气割,点焊焊接等基本操作。

3、在施工现场进行变配电及维修。

4、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缆安装和电气调试。

5、施工现场的照明安装。

扩展资料:

施工注意事项

1、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划线定位后开槽。

2、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3、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信号的线路严禁同管穿设。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4、接地保护必须到位,不得与零线换位或漏接。

5、吊顶内管线应使用线卡固定在顶上,分线盒宜打孔下木楔后,用铁钉固定。不得无固定措施放置于龙骨上或固定在吊杆上

6、穿线管从敲落孔与分线盒用锁母固定,严禁正面接入。穿线管不易脱落,电线易于拉动且不损伤绝缘层。

-管工

-电工

工地电工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医疗及赔偿标准参考以下:

一、基本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二、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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