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试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适合三分钟演讲的内容。

普通话考试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适合三分钟演讲的内容。,第1张

  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因为小说有趣,好玩,情节曲折,尤其是短篇小说,情节紧凑、短小精悍,有着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看过的短篇小说中,我最爱的是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鲁迅的文章大多是议论文,所以大家比较少看过她写的小说。《故事新编》汇集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不过,他的短篇小说可一点都不唯美,而是体现了生活现实的一面。

  里面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男主人公叫涓生,女主人公叫子君,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一起私奔了。可是,婚后的生活一点都不美好,涓生失去了经济来源,每天都在不停的找工作,不停的碰壁。子君开始

  觉得生活很浪漫,后面也不得不向生活低头,因为她每天要洗碗做饭,而且也不能再涂雪花膏了。因为贫穷,他们互相埋怨,几乎天天吵架。终于有一天,他们吵完架,涓生继续出门找工作,子君在家里想不开,自杀了。这个故事以浪漫开始,却以悲剧结束。毕竟,王子娶了公主是童话的结局,并不是最后的许诺。这个故事揭露了一个现实的问题:爱情需要“物化”,他基于基本的生活,没有生活基础的爱情势必会破灭。

  这就是最喜爱的文学形式,短篇小说。

  1 我叫秦武阳——故事新编《荆柯刺秦王》

  剑客无名?不,我叫秦武阳,也有人把我写成秦舞阳,错了就错了,一个人名声都不在乎了,还计较名字的错误吗?

  我是地地道道的燕国人,可是我永远生活在那个远来的荆柯的阴影里。荆柯他的祖先是齐人,后来搬家到了卫国,卫国的人称他叫庆卿。后来,他又来到了我们燕国,我们燕国人又称他叫荆卿。他一生得志,在集市上和杀狗的高渐离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喝痛快了,高渐离击筑给他伴奏,荆柯引吭高歌,我认为,他是一个感情投入的歌唱家,唱着唱着自己就痛苦流涕了,也把高渐离打动了,扔了筑,两个人抱头痛哭。我们在旁边看热闹,不明白他们哭什么,又笑什么,你们现代人重的叫什么精神病,轻的叫抑郁症吧?

  燕国本身就是一个小国,太子丹曾经在赵国做人质,嬴政是在赵国出生的,两个人小时候经常玩捉迷藏、丢手帕的游戏,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也有不说话的时候,但过了夜就有好了。拉勾,上吊,要做一百年的好朋友,好兄弟!后来,嬴政回国当了秦王,也许是官做大了,人就变了。啊,不,人家做的是君王,你们不是唱女孩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唉,其实君王的心思才是猜来猜去你猜不明白,你别猜,你别猜!秦王对待到秦国做人质的太子丹可能不那么热情,也许是那段时间太子丹心情太郁闷,没有美酒,没有美姬,更没有嬴政的兄弟关怀……太子丹就偷跑回国了,心里那个怨恨,是一天天增长,发誓有你无我要报仇。其实,他们两个小兄弟,有什么不共戴天的冤仇!

  还好,无论是《战国策》,还是《史记》,写我的时候,都把我写成勇士,我很高兴。《战国策》上写我十二岁杀人,《史记》上写我十三岁杀人,那没有错,一个是周岁,一个是虚岁。可惜他们没有写清楚我为什么杀人,怎么杀人。我父亲去世早,在城里,我们孤儿寡母,很多人都欺负我娘俩。我娘在街头摆个小摊卖馒头,你们现在叫“城管”那号人,踢了我娘的摊子……后来,有一个家伙看我娘有点姿色,竟跑到我家对我娘动手动脚,让我看见,那也是怒发冲冠,目眦尽裂,我一斧头把他给送到了西天。这有点象你们**里的潘冬子,叫什么刀劈胡汉三!这一下,我算是出了名,《燕国日报》头版头条连续报道,《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京城骇人听闻的少年犯》等等,那些爱写夸张文章的记者,就把我写成“秦武阳,年十二,杀人,人不敢忤视”了。后来,你们就知道了,太子丹让我做荆柯的副手,去刺杀秦王,我想我本来就是死罪,再多活几天吧!

  易水送别,你们都知道。高渐离击筑,荆柯唱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司马迁他们都没有一个字写我,其实他们“垂泪涕泣”也好,“瞋目,发尽上指冠”,与我都不相关,我面无表情,秦王是谁?我和他无冤无仇,刺杀秦王干什么?这些,我都不清楚。

  我第一次来到了咸阳宫,那么高大,太子丹的宫殿简直没法和它比,天壤之别啊!那么多如狼似虎的卫士肃立两旁,兵器寒光凛凛。荆柯捧着装樊於其的匣子在前面走,我捧着装地图的匣子在后面跟着,我第一次见到了秦王,不比太子丹高大,但他身上有一股气势,夺人魂魄!我要刺杀的就是他!我两腿有些发软,感觉腿肚子有点哆嗦。《战国策》和《史记》里都写了我,那是最后写我的四个字“色变振恐”,以后他们再也不写我了,我就这样出局了!

  现在,多少语文教师在课堂上讲述荆柯刺秦王的文章,说我是他的陪衬,我的胆怯反衬他的勇敢!说吧,说吧,谁都有胆怯的时候,谁都有勇敢的时候,人生在于组装,看你把它组装在哪一段。光彩不光彩,全在于排列组合。《刺客列传》里写“荆柯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柯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柯嘿而逃去,遂不复会。”他是不是也有胆怯的时候?当然,你们时代的汪精卫、吴佩孚、杨度、杨荫榆、沈醉等等历史人物,还有那个末代皇帝,前半生和后半生如何评介呢?弃暗投明,晚节不保,盖棺而定!

  我不是一个职业刺客,我只是在少年时代杀了一个欺凌我母亲的仇人,你们把我推到了历史的前台,我永远是刺秦的陪角,是荆柯的副手。你们后人写诗批评他也罢,赞扬他也罢,都没有我的份!我不过是一粒尘土,我来自何方,我魂归何处?我渴望在我的故事里,我是主角,我是领衔!李白写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那不是写我,但我也羡慕那些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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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荆轲刺秦王 (故事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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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例文1:刺秦

  太子的身影已在远方消逝成一个小白点,易水的澎湃涛声还依稀可辨,毫无暖意的寒风吹着车上的旗子,车辕因为车子的起伏而吱吱作响,我看了一眼舞阳,他也在望着易水的方向。高渐离的筑声又在心头响起,我的豪气复在胸间奔涌。

  如果我的膝沾着秦国的土,那么我是在对着浑厚下跪;如果我的背挡着楚国的歌,那么我是在为着激昂停留;我的呼吸有齐鲁风的节奏,我的胸怀有吴越水的温柔;我从风萧萧的燕国离别,走向苍茫茫的秦国的险途,我此行必死。嬴政,你的死期已到!我将以你的人头来洗刷太子的耻辱,以你的人心来告慰樊将军的英灵,以你的鲜血来偿还天下苍生的血债。嬴政,受死吧!

  马车驶出燕国边境,驶过满是荒烟蔓草的旷野,驶过高峻险恶的大山,驶进人烟密集的城镇,驶进物资阜盛的城郭,离秦国越来越近,我的心越抽越紧,心中的怒火也越聚越多。

  路旁时常有饿死的人的尸首,小村中常见兵士劫掠后放火的浓烟,瘦弱疲惫的农人挣扎着在田间劳作,寒风从颓坏的墙缝吹进贫寒的人家,吹在身无完衣的百姓身上。战火、杀戮带来了无边的灾难。

  我买通了秦王的宠臣,秦王要在三天后召见我,我在这个夜晚对皇宫作最后的探查。我走进嬴政的书房,竹简堆满了桌子,桌上摊开着一束竹简,墨迹还未全干,我借手中的火读了那文字,却是秦王新写的文书,我并未想到,这竹简会改变我的行动。

  回来后我两天两夜未睡,思考着竹简上的文字,那些张扬着野心却也满是雄心的文字。我的心被撕扯着:百姓的苦痛是因为战争,假若秦统一天下可还会有战争?秦的国力乃诸侯之最强,六国自是无与争锋,杀了秦王于天下苍生何益?太子的个人恩怨与天下生灵的命运哪一个更重要?我是太子的人,应该如何选择?两天煎熬后,我的心一痛,终于有了选择。

  图穷匕现,我用匕首去刺秦王,却给了他逃跑的机会;环柱而走,我有九次机会,却让他能拔剑伤我;倚柱而骂,我要保持太子的尊严。侍臣杀我时,我想起了天下苍生,他们没有看见我眼角的那颗英雄泪。

  评析:这是一则故事新编。故事新编重要的是新,这篇文章有两新。荆柯刺秦王,在刺杀之前竟有犹豫。他看到了秦王新写的文书,想到了天下苍生,他动摇了,不愿意再只考虑太子一个人的恩怨,也就是说他要突破“士为知己者死”的局限。这还不够新吗?这是一个有别于历史上的荆柯的崭新形象。其次,《战国策》里的《荆柯刺秦王》是用第三人称来叙述的,而这里换成了第一人称。这样就使得描写和叙述都非常方便。http://www17xiecom/read-281597html

笨狼的故事(15篇)

笨狼的故事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笨狼的故事》。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汤素兰,也叫笨狼妈妈。快来听我讲讲这本书吧。

 笨狼的长相很可爱,它有着尖尖的耳朵,灰灰的身子,大尾巴向大扫帚一样可爱。

 在开始笨狼的故事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在你心目中,狼是什么样子的?我猜你会说:“很凶恶,自私自利的。”但是,你读完这本书可能会改变你的想法。因为这本书的主角笨狼敢于坚持梦想,善良又坚持原则。不过,它也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笨”狼。我来给你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吧!

 从前,笨狼的家里安装了一个电子门铃和一个电话,笨狼很高兴就打电话叫小狗拉拉来玩。可等小狗来了,他敲了敲门,笨狼没有开门,他说:“笨狼不在家,我去找淘气猴玩吧。”小狗拉拉正想走,笨狼听到小狗说的话,它说:“我在家。”“你在家为什不开门?”小狗拉拉问。“敲门不算,得按门铃,我的门上新装了电子音乐门铃。”笨狼说道。这就是笨狼的故事,你觉得笨狼是不是笨得有点可爱呢?

 这只笨狼笨笨的,但是它也很乐观。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笨狼总是歪着脑袋想出一些笨主意。虽然这些主意都不是特别好的主意,但是笨狼总是在失败后不气馁,积极想办法,而且也不会失去信心,乐观面对。

 我们应该向笨狼学习乐观的精神,遇到事情往好处想,遇到困难勇往直前!

 我喜欢笨狼,你最喜欢谁?

笨狼的故事2

 我,可以说是汤素兰作家的忠实粉丝。她的一系列的狼的故事都被我读过了,其中尤其是那本《笨狼的故事》,我可真的爱你在心口难开呀。

 寒假是短暂的,但是作业也是多多的,不过即使再忙,我要来做自己喜欢的事——阅读。记得那天吃过饭,我就拿起了《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笨笨的可爱的小狼。在他身上没有一点狼的凶恶和残暴,相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主人公经常做傻事,所以他的外婆给他起名叫笨狼。笨狼很自立,在他小得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开了他,到很远的地方去,尽管在日常生活中优许多困难,但他还是自己照顾自己。笨狼是一只有爱心的狼,有了好处都会分给大家,在“魔南瓜”这一篇,笨狼有一个大南瓜,不是占为己有,而是分给大家。笨狼没有血腥的残杀,而是一只笨得可爱的狼,从这只狼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

 我想,今后在我的生活中,我也会像笨狼一样,学会分享。

笨狼的故事3

 今天我怀着愉快的心情,读完了《笨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一天狼妈妈生了一个狼宝宝,可是狼爸爸和狼妈妈都不知道该给狼宝宝取什么名字,狼外婆来了,外婆给狼宝宝取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就叫“笨狼”。笨狼自从上次不愿意和狼妈妈出去旅行,狼妈妈就生气自己去了,狼爸爸怕狼妈妈气得不回家,就马上去找狼妈妈了。留下了本来独自在家,于是这个爱幻想的本来系列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在我看《笨狼的故事》这本书的过程中,被有趣,好玩的笨狼逗得哈哈大笑,特别是“孵太阳”,“煮雪糕”看得我常常忍俊不禁。

 读完书后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要是有不会做的事情和不会的问题,要主动去向别人请教,不要不懂装懂,勤学好问才会让自己不断进步。

笨狼的故事4

 《笨狼的故事》是荡素兰写的,语言很幽默,内容很有趣,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可以让我学到很多的知识,感受到很大的乐趣,就连平常不爱看故事书的我也迷上了它。

 《笨狼的故事》里写的是一只叫作“笨狼”的小狼和他的动物朋友们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笨狼和聪明兔、警犬阿黄、花背鸭、胖棕熊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帮助,互相依赖,生活得非常美好。到现在我还牢牢地记着笨狼那张傻乎乎的笑脸,记着他那笨笨的行为。他因为帮花背鸭看蛋,而被小鸭子们叫成是“爸爸”;为了想让操场上永远没有落叶,而把树上的叶子摇得干干净净;为了自己的房子不被偷走,而在门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笨狼寓”三个清清楚楚的大字;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都深深地记在我心里。

 这本书里笨狼善良、可爱、认真、勤劳、爱帮助人的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大家千万别学他做的那些傻事哦!有了这本书,我的生活就添加了许多快乐。让我这个不爱看书的小女孩领略到了故事书的乐趣,喜欢上了故事书。

笨狼的故事5

 暑假在家,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笨狼的故事》。笨狼是一只非常可爱,善良的小狼,他总是喜欢做一些傻事,所以他的外婆给他起了个名字——“笨狼”。笨狼的爸爸妈妈吵架,离开了笨狼,笨狼只好独自生活。在此期间,在它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笨狼有时傻得可爱。一天,笨狼觉得天气太热,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太阳光当水一样一盆一盆地舀起来,再放进冰箱。他一直忙到天黑,累得筋疲力尽,满头大汗,可是一点都没有用,天气依然很热。

 笨狼还很善良。笨狼发现自己家门口的树上发现了一个小鸟窝。一天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笨狼担心小鸟窝在树上会被大风吹下来,小鸟们会淋雨生病,就从家中拿了一把伞爬到树上,为小鸟撑了一夜的伞。第二天小鸟看到笨狼站在小窝旁,问笨狼是怎么回事,笨狼告诉小鸟他的担心。小鸟听了笑起来了,说:“我们的家很牢固,不会被风吹跑雨打湿的,谢谢你的关心,不信你就抱着大树使劲摇一摇会不会掉?”笨狼就爬下来抱着大树使劲地摇,鸟窝一点也没移动。笨狼这才放心。

 笨狼还很认真。他为了知道在森林里捡到的一颗种子是什么果子的种子,就很认真地在家把这粒种子种到茶杯里,看着他发芽长叶子。装不下了又移到花盆里,花盆撑破了又放到浴缸一样大的花盆里。等它把大花盆也撑破了,房子也快撑破了的时候就找来了好多好朋友一起把它移到了房子外面。笨狼天天给它浇水,施肥,终于开出了白色的小花。结出了又红又大的苹果。笨狼把苹果分给了大家品尝,并开心地告诉他们——我捡到的是一粒苹果种子。 我觉得,笨狼虽然笨,但它很可爱,做事认真,心地善良一直想帮助别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努力去换取人们的认可。我要学习它的这种不怕吃苦、乐于助人、认真、勤劳的精神。

笨狼的故事6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笨狼的故事》,这本书非常好看,也很好笑,让我简直笑破了肚皮。

 《笨狼的故事》主要描写的是笨狼的爸爸妈妈出去旅行,剩下笨狼一个人在家生活的事情,其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笨狼是一只特别可爱的、善良的、热心肠的小狼。其中最好笑的要数其中一篇叫做”倒霉的一天”的故事,有一天,笨狼准备出门去钓鱼给小鸭子吃。狐狸却说:”今天是黑色星期五,不能出门,于是笨狼就倒退着往家走,刚走了十步,笨狼就撞到了电线杆上,给它撞得眼冒金星。但是它还是继续向后退,走到第二十步的时候,笨狼像箭一样射了出去,原来是它的钓鱼竿把凉衣绳的线绷紧了,结果它就这样飞出去了,没走几步,它又掉沟里了。最后它还是回到了家里,但是发现自己怎么被反锁到家里了呢?原来是它自己从窗户进来。

 我觉得笨狼虽然有点笨,但是很可爱。做事认真,心地善良!我也要像它学习好的地方。

笨狼的故事7

 我在8月8日,终于把《笨狼的故事》读完了。其中有的故事我特别喜欢,我特别喜欢“倒霉的一天”、“组装电视机”、“篮球赛”上的精彩表演等故事,我反复的读,闭上眼睛我就能想到笨狼倒着走,摔的鼻青脸肿的样子,笨狼用螺丝刀把胖宗熊热电厂子弟学校冯梦昨天,我们学习了朱自清先生写的《匆匆》。

 这篇文章我不知读了多少遍,每在一些文选或辅导书的阅读题里见到,我总要不厌其烦地看一遍,再看一遍。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很有名,尤其是《荷塘月色》,让不少人赞美过,虽然对它我也觉得喜爱,但这篇文章是根据《列异传》、《搜神记》等古籍所载的“三王冢”的。铸工干将为楚王造剑被杀,其子报仇故事,是《故事新编》中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这系列小说都是取古代载籍的材料生发而成的带有传奇性质的历史小说,是鲁迅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艺术解释。

笨狼的故事8

 寒假里,和孩子一起共读了老师推荐的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笨狼的故事》。和儿子初拿到这本书粗粗一看,好厚呀,而且每篇的篇幅很短,心里感觉,对于现在喜欢中长篇的儿子来说,会不会不太喜欢呀,因为是老师推荐的,所以就硬着头皮和儿子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和儿子就被这只傻傻的、笨笨的、憨憨的小笨狼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和笨狼一起在森林中经历每件有趣的事,其实每件事都那么普通、那么不起眼,可是让作者写的那么吸引人,在故事中透着童真、童趣,让我似乎也找回了那颗丢失的童心。

 在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是《画画》和《不说再见》,《画画》中讲的是小笨狼画了绿色的蚱蜢,然后又在整张画面上画上了绿草地,然后小蚱蜢就看不见了,后来当模特的小蚱蜢来到笨狼面前,笨狼就以为是画上的小蚱蜢出来了,非逼着小蚱蜢再回到画上去,结果吓得小动物们都不敢做笨狼的模特了,非常有意思。全书最后一篇《不说再见》更写出了笨狼多重感情,他离开森林去找爸爸妈妈时,没有和朋友说再见,因为一方面怕让小偷知道,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舍不得和朋友们分别。他想:只要我没有跟他们说再见,我就没和他们分开,我心里就不会难过。读过,心里也是酸酸的。

 和儿子一种读这本书,儿子喜欢,我也喜欢。假期里因为忙年,所以时间也不是很充裕,有时一天也就给儿子讲上几个故事,儿子就一遍遍地求我:“妈妈,再给我讲几个,然后再睡觉。”我就说:“好吧,再讲两个就睡觉,天太晚了。”结果每每是讲完两个又要求讲两个,一直讲到哈欠连声,小人终于熬不住了,我更熬不住了,才关灯睡觉。还有两三次是儿子精神抖擞,而我是困意连连,我在半睡半醒中给孩子讲着,讲着讲着速度就慢了下来,儿子就用胳膊肘连连推我,结果我一下精神过来了,继续讲,讲不了几句又要睡过去了,儿子又用胳膊肘连连推我,我又得打起精神继续,这时真感觉到有种“头悬梁、锥刺股”的感觉了。

 有时读完故事后,书后有“开心谜语”、“成语篓子”,和儿子猜一猜、读一读,感觉真的不错,很有收获。

 就这样,我们一共用了四五天把这本书“消灭”掉了。感觉到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看看书后还有其他笨狼故事呀,可以买来继续读。

 好书洗涤人的心灵,净化人的灵魂。更愿和儿子一起读更多的经典名著,引导孩子在书的海洋中翱翔,汲取更多的知识!

笨狼的故事9

 深深地感谢喆妈公益阅读和她身后的义工团队,又获此好书——《笨狼的故事》之奇趣记,万分感激!

 绿色的封面,卡通的笨狼,令这本书一到儿子手中便爱不释手。之前,儿子看过汤素兰写的《笨狼的故事》全系列的书,感觉很有趣。这本汤老师的新书又给儿子带来一次精彩的阅读体验。

 《中国幽默儿童文学经典·笨狼的故事:奇趣记》收录了《签名风波》、《大发明家》、《树参变橘子》、《独一无二的合影》、《发财的秘密》、《越减越肥》等小故事。这是一部能让孩子和大人一起真正感受到童心美好的童话。温暖明亮的质感,正是儿童文学最打动人、最有感染力,也是最需要的品质。汤素兰笔下的这只笨狼形象塑造得这样憨拙可爱,完全能和英国童话作家米尔恩笔下的小熊温尼菩媲美。

 如果与之前《笨狼的故事》、《笨狼的爸爸妈妈》、《笨狼的校园生活》、《笨狼旅行记》相比,这本《奇趣记》的书最大的亮点有两方面:

 一是印刷独特,字体很大,采用了便于阅读的下划线排版,一目了然,赏心悦目。

 二是加入了彩色的卡通插画,可爱十足,这是孩子喜欢的阅读方式,看看文字,再看看插画,这样交替的阅读方式令孩子很轻松地就将一本厚达179页的书在短时间内看完了。

 这样可爱的童话书,不仅孩子喜欢,连我这样的家长都喜欢呢。

笨狼的故事10

 中的故事真的太有趣了,有的让我哈哈大笑,给我的暑假增添了一份乐趣。

 故事中的笨狼并不笨。“笨狼、笨狼”,人们只是这么叫它。笨狼非常乐于助人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棕小熊音乐书没带,笨狼看见了,就把自己的借给了棕小熊。可是后来,棕小熊把笨狼的名字划掉,写上自己的名字。下课了,笨狼要求棕小熊还回它的书,棕小熊不但不给,还说要抢其它同学的书,笨狼为了让棕小熊不找其它人麻烦,答应将自己书全给它。

 笨狼还很仗义也很可爱。,棕小熊是个调皮捣蛋鬼,仗着自己力气大,就欺负、捉弄别的小动物,因为乖乖羊告状,棕小熊被它爸爸揍了一顿,受了皮肉之苦,因此棕小熊想报复乖乖羊。棕小熊“啪”一拳,打在乖乖羊的脸上,打得乖乖羊嘴角流出血来。乖乖羊痛得哭起来,“你只知道哭,不知道我该打你多少拳是不是?那我就打你一百拳吧!”棕小熊说着又抡起拳头。笨狼突然冲了过来,“你已经打了他一拳了,其他的九十九拳打我吧!”

 笨狼还很有智慧。鹅太太是森林学校的校长,因为花园遭到动物们的扫荡,面目全非,因此感到非常伤心,牛博士因为没有看顾好学生而内疚,笨狼一心想帮鹅太太和牛博士,打算把家里妈妈种的花搬到学校去,结果把妈妈的花园也糟蹋了,这时笨狼妈妈也伤心极了,是笨狼的一句话提醒妈妈和鹅太太。“你们为什么种花?”这时,她们才恍然大悟,种花本来就是为了好看,为了高兴……你看,笨狼是多么有智慧啊!

 笨狼的乐于助人、善良可爱、仗义和智慧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笨狼的故事11

 这一周,我看完了《笨狼的故事》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汤素兰。

 《笨狼的故事》里的笨狼,十分可爱,虽然有些笨,但是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书里的故事特别搞笑,看得我光想笑。每个故事后面的小谜语和成语我也很喜欢,还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笨狼的故事12

 我喜欢阅读,书中幽默的文字令我捧腹大笑,作者笔下惟妙惟肖的主人公令我难以忘怀。假期一开始,我就钻进了书丛中,当起了“小书虫”。

 今天我读了《笨狼的故事之飞鱼龙》这本书。一开始呆萌、善良的笨狼的自我介绍就深深吸引了我。透过书中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他可爱的眼神。书中《胖棕熊的T恤衫》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胖棕熊的T恤衫有一道墨渍,热心的笨狼看见了想帮忙洗干净,于是他去找聪明兔帮忙。他们两个把T恤拿回家,用肥皂洗干净,悄悄地放回去。一心想等着胖棕熊的表扬。谁知胖棕熊见了,大发雷霆,生气的问是谁干的。原来那墨渍是胖棕熊偶像的签名。

 笨狼其实一点也不笨,虽然有时他好心办了错事,但是他热心、善良,因此有很多的好朋友,大家都很喜欢他。我也不例外,现在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狼小粉丝呢。

笨狼的故事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笨狼的故事》。作者是湖南人汤素兰。《笨狼的故事》的每篇文章都代表一个道理。笨狼是一只傻得可爱的小狼,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文章中的主人公,这本书把笨狼的傻里傻气描写得很可爱,让人哭笑不得,使人难以忘怀。下面我就把我读到的一个故事介绍给大家。

 狼爸爸和狼妈妈生了一个儿子,它就是笨狼。几年后的一天,狼妈妈想出去旅行,可是狼爸爸和笨狼不想去,于是狼妈妈发火了,一气之下就自己走了。狼爸爸觉得狼妈妈一个人走会有危险,于是丢下笨狼,去追狼妈妈了,把笨狼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就这样,笨狼一天一天的活了下来。这段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里,它受过骗,去过学校,当过售票员……

 有一天,笨狼收到了爸爸妈妈的来信。爸爸说,他去妈妈去的地方找妈妈,并没有找到;妈妈说,他去爸爸去的地方找爸爸,并没有找到。笨狼很着急,它想,他们一定碰不到面的,然后就动身去找爸爸妈妈了。在走之前,他怕有人偷东西,还在家门上贴了纸条,你说好笑不好笑。后来的结局会怎样呢?是一家三口团圆,还是谁也没有找到谁呢?相信你一定知道答案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前一定要考虑一下后果,不要让事情越来越糟。

笨狼的故事1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笨狼的故事》,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穿着红色背带裤的小灰狼正在专心致志地照镜子。一看到书名,我的心里不禁有了疑问:“《笨狼的故事》是怎样的故事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个叫“彩虹镇”的小镇,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一天上午,镇子上的彩虹超市门口的大柳树上贴了一张海报,海报上写着一行红色的大字——“去月球移民参观”!下面又用黑色的水笔写了移民需知。笨狼一家决定移民去月球,可是,移民月球得有登月鞋和望远镜呀!这些东西去哪里找呢?于是,他们一家出发去寻找这些东西了。

 在路上,他们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有绿油油的大草原、碧蓝的天空、金色的日出和洁白的云朵……最后,他们停在了一个七彩的孔雀湖,在孔雀湖边,他们一家人一起看了美丽的星空。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做一件事情,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事情的过程。因为,只有过程才是最有趣的。

 书山有路,学海无涯,虽然我读了很多的书,但,这本《笨狼的故事》却让我经久不忘。

笨狼的故事15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全都睡了,只有笨狼还没有睡。因为他想爸爸了,于是他踏上了寻找爸爸的旅程······

 一天,笨狼正在森林里慢悠悠地走着,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阵的呻吟声,他竖起耳朵,确定了方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他问小白兔:“你怎么了,看上去很痛苦的样子?”小白兔有气无力的说:“我受伤了,不能走了。”笨狼毫不犹豫地说:“没关系,我送你回家吧!”说着不等小白兔答应,就把她背上了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把她送回了家。

 这时,笨狼也累得满头大汗,两腿发软,而那肚皮也咕噜噜的敲着小鼓,笨狼挠了挠脑袋,觉得很难为情。小白兔一家为了答谢笨狼,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笨狼狼吞虎咽的吃着,不一会儿,满满一桌子的菜就被他吃的所剩无几了。

 小白兔还盛情的留笨狼住了一晚,笨狼摸着他那圆鼓鼓的肚子,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看见了爸爸妈妈,一家三口又团聚在一起。

首先,《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所患的病是“迫害狂”,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症状是病患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或怀疑有人害他,或怀疑有人侮辱他。所以,《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带着显著的“多疑”特征,或反过来说,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着重表现的是狂人的“多疑”。(当然,我们不能将作品中狂人的多疑套在鲁迅身上,这待下述。)

其次,结合鲁迅的创作情况来看,在鲁迅的小说中,有一些作品不像《阿Q正传》、《孔乙己》、《祝福》、《故乡》等作品侧重刻画人物性格的外现(形貌、言行、履历、事件等),而是以人物的内心及精神世界的某一因素的活动为主,展示其某一精神意识倾向,比如《狂人日记》、《白光》、《长明灯》、《伤逝》等。这类作品虽有人物的言行活动,但主宰作品的因素是某种精神意识。以《狂人日记》来看,小说开头的第一部分就采用这样文字: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小说一开场,登场的是人物的意识,鲁迅不用很亮很清之类的单一视觉的文字,而用“很好”这样综合意识来把握月光。接下来,“我”出场了,但对于读者来说,“我”无形无状,更不用说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年轻是年老,实质上,“我”即“我”的意识在继续牵着读者走:“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是对“很好的月光”这种感觉的意识重认;“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这一句,是意识再次把握;“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这是意识重认后新意识的出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新出现的意识开始把新的客观对象纳入意识范围———注意,此处不是对赵家的狗那两眼的客观描述,而是意识对于这一事实的一种把握。“我怕得有理。”这一句,意识走向判断。依此分析的路子,使之贯串整部小说,都不难得出意识流动的轨迹。因此,从这一视角看,《狂人日记》是一部展示意识过程的一部小说,简单说,《狂人日记》是一部意识性小说。

再次,在小说的结尾,有这样的一句话:“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鲁迅此处冠以“我”有“四千年履历”,并把“真的人”与“我”相对,暗示着“我”并非具体存在的人而是一种艺术设置,当然,“我”只能是人,只有人才能承载某种人的意识,但在《狂人日记》中,这个人又不会是真实的具体的“迫害狂”病人,鲁迅作为艺术家不会像医生和心理研究者那样,去记录描述一个病患者的征状。在《狂人日记》中,假如从一个“迫害狂”患者的角度来看,鲁迅对其所作的能充分表现这一患者的特征规定是极少的,“我”无名无姓,没有病因解释,没有病史说明,所生活的环境和时代也有极宽的范围。而另一方面,鲁迅又极为精细传神地把握“迫害狂”这类患者的共同特征。这说明,“我”作为一个具体存在并不重要,鲁迅对于狂人的选择并不在于这个狂人是谁,而是因为选择狂人符合于鲁迅的艺术设置和艺术表述,假如小说中的“我”是一个一般的人,那么鲁迅就无法在其身上表述“多疑”的这一意识。从小说的实际情况来看,“我”这一狂人所表现出来的病状是“迫害狂”一类的共同特征。实际上,“我”只是一个承载物。一方面,“我”承载着狂人所共有的病状,以达到小说所要求的艺术真实的要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的病状在某一层次上与作家所要表述的东西相吻合。而在具体的文本创作之中,作家不可能直裸裸地把自己的东西强加给作品中的人物,相反只能是遵从所选择的人物性格特点和发展规律,融入自己的东西。由于艺术选择加上艺术家的艺术表述能力,鲁迅的《狂人日记》一方面极为真实地描述了“迫害狂”的征状言行,但另一方面又极为巧妙地昭示小说并不是要表现“迫害狂”的征状,而是要表述狂人所承载的合乎狂人身份其实是作者自己的东西。也即鲁迅之所以选择狂人是因为狂人有显著的“多疑”特征,它暗合着鲁迅“多疑”意识的内核表述。所以鲁迅选择了狂人来承载“多疑”这一意识,作者着重要表现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我”所承载的意识“多疑”。

经过这样一番梳理,《狂人日记》这一部小说可以说是一部以狂人所承载的“多疑”并依据这一意识的某种特征展开的小说。

问题是:《狂人日记》中的“多疑”能够与鲁迅的“多疑”相联系起来吗?

这也是要谈的第二个条件。

鲁迅先生是一个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并以此去支配自己行动的人,这同样也体现在其文本创作之中。鲁迅曾一再强调作品中的自我意识:“我力避行文的唠叨,只要觉得够将意思传给别人了,就宁可什么陪衬拖带也没有。”“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从宽泛意认上说,所有作家的作品都肯定包含着作家的精神意识世界的表述,但由于作家的艺术思维不同,其在具体的作品表现也不同。有时候,作品的客观内容与作家表述的精神意识相互分离,有时候,作品的客观内容与作家表述的精神意识融一。前者如《祝福》,透过《祝福》文本的客观内容,可以把握到鲁迅对于“祥林嫂”这类人物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而后者如《狂人日记》、《长明灯》、《过客》、《这样的战士》等,作者客观上描写某一人物某一事实,同时又把某种意识融入其中。举个例子说,《狂人日记》中“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诘问,可以是狂人的、也完全是鲁迅先生的诘问。对于鲁迅与《狂人日记》的关系,已逐渐引起研究者的注意:“鲁迅的几乎所有的心理特征和表现,都能在《狂人日记》中一窥端倪。”“《狂人日记》中,那种‘迫害狂’式的病态心理,本身就是他(鲁迅)切身体验的‘变形记’。”“因此,‘狂人’实际上不仅仅是一个反封建的革命民主主义者,而且是一个文化先觉者形象,是鲁迅反抗精神的形象外化。”��这些看法都是中肯的,但没有注意狂人形象与鲁迅的差别。在《狂人日记》中,“多疑”这一意识的活动特征首先是归属于患“迫害狂”的狂人属性,这些属性是不能套在鲁迅身上的,而狂人这一艺术设置及如何设置、对于“多疑”的表述,则是按着鲁迅心灵对于“多疑”的解读和描述实现的,同时对于“多疑”的解读和描述,自然受着鲁迅“多疑”的主体支配。因此,从《狂人日记》去把握鲁迅的“多疑”成为可能,并具有重要意义,但要从中把握鲁迅的“多疑”的本质及个性色彩,必须进入作品,并以一定的方法对狂人的多疑与鲁迅的“多疑”加以分离。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人人唾骂、不耻的人。从小,我一直梦想着,做一个英雄,做一个威武的、战无不胜的大将军···

我生长在金朝的王府里,他们都叫我“小王爷”,因为我的父王是完颜洪烈,是大金的王爷。所有人都爱我,宠我,让着我。我恣意的放肆,恣意的闹腾,恣意的成长,无拘无束。偶尔,母亲会轻轻地骂我。可父王看了,只是笑着拍手,称我是一匹漂亮的小马驹。他从不骂我,从不打我,他会很温柔的叫我:“康儿,到父王这里来,父王带你去骑马···”

我以为,我会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的。可是我忘了,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短暂。我忘了,我的母亲眼里,那经年不去的忧伤;我忘了,王府里,那一座奇怪的、不协调的、简陋的小木屋;我忘了,母亲握着那条题着苏轼《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帕子独自哭泣时,父王躲在一边看着,眼里的深深的痛···

我一直有种感觉,我幸福得过了,我得到太多的爱,我的人生太顺利,让我有种不真实的错觉。后来,当我失去一切的时候,我终于明白,那不是错觉。这18年的幸福就是借来的,是提前把一生的幸福都挥霍了。

郭靖他们出现了,出现在我的面前,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怎么都躲避不了。

他们说,我不是父王的儿子,甚至不是金人;

他们说,我是宋人,是杨氏后人;

他们说,我的父亲,是一个叫做杨铁心的陌生的男人;

他们说,我的“父母”,是被父王阴谋拆散的;

他们说,父王欺骗了我母亲,欺骗了我;

他们说,我应该叫杨康,我不能叫完颜康···

他们还说了很多,可是我的耳朵已经什么都不想听到了啊,我的眼泪落下,心像是突然断了线的纸鸢,摇摆着,坠落着,在风里翻滚。我多想大喊:“住嘴,住嘴啊,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我不信,不信啊···”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的喉咙像是插了一把刀,痛彻心扉。

其实,我知道,我知道自己是相信的,相信那些都是真的。

王府里的那座小木屋,是按照当年母亲住的地方的样子修建的。我一直以为,母亲不喜欢父王,只是因为不能接受父王是金人的身份。我一直以为,父王给母亲修那座木屋,是因为想要保存当年的那份美好的记忆···

我不知道,真实的原因是,母亲心里有人,那个叫杨铁心的男人,我的亲生父亲。“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我也不知道,父王告诉母亲的是,杨铁心已经“死了”。我还不知道,那座木屋是母亲要求的,她要留着她和她的“铁哥”的家,却从此把父王关在门外。我更不知道,母亲住进王府的时候,已经有了我。我出生的地方,不是我的家;一直养我爱我的人,不是我的父亲···

我都不记得,到底是怎样走出客栈的门的了。站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们似乎都有自己的方向。我就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小二看到我,怯怯地上前:“小王爷,您是要车吗?”那一声“小王爷”,叫得我的眼泪都落下了,叫得我的心口,一阵阵的疼。

周围的人,惊恐的看着我一口血吐在胸前,四下逃得远远的。我低头,看见自己被血染污了的衣服,我的小王爷的华服,脏了···

我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像是一个失心疯的病人。

那个叫郭靖的、自称是我的兄弟的家伙,一直跟着我,真是讨厌极了。他想来拉我,可是我避开了,并且给了他狠狠的一拳。我真是讨厌他,讨厌他一声声的叫我“康弟,康弟···”,我认识他吗?我是大金的小王爷,我的父王只有我一个,没有其他的儿子,我没有兄弟,没有!没有···

没有啊···你们听不到吗···

站在王府门口的时候,我的心又痛了。就算没有意识下,连脚都认识回来的路了吗?18年了啊,每一次走到外面,这里都是我最终的目的地,是我心里最后的停靠,是我一直的牵挂啊。这里,是我的家啊,家啊···

可是,我就要失去它了吗?失去我的家。

不可以!我不想,不愿,不甘心啊。

凭什么?!凭什么?

18年,我做了18年的完颜康,做了18年的小王爷,叫了王爷18年的父王。18年的父子亲情,18年的朝夕相处,18年的承欢膝下,18年的宠爱疼惜,他们左一句“认贼作父”,右一句“民族大义”,就要我全部舍弃,凭什么?!

就因为,就因为我不是父王的亲生儿子,就因为那个叫杨铁心的男人生了我,所以,我就要葬了自己的心吗?就要反过来拿着刀剑,朝向养我、爱我的父王吗?

民族大义?何为民族?我做了18年的金人,生在金国,长在金国,吃着金人的饭,喝着金国的水。我受到的教育是,作为金国的勇士,要为金国战斗到最后一刻。我从小的梦想甚至是,成为征战的将军,带着大金的铁骑,踏平南宋朝廷,为大金开疆扩土,为父王长脸。

我做了18年的金人,姓了18年的完颜,然后,有一天,有人告诉我:“你 是宋人,你是杨康,你不是完颜康···”

完颜,完颜···

完颜是金朝皇室的姓氏。那个,据他们说,拆散了我“父母”的恶人:完颜洪烈,我的父王,是金朝皇帝的儿子,是大金的王爷。过去的日子里,我一直觉得,完颜是一个很美好的姓。觉得完颜康,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我喜欢父王和母亲叫我“康儿”,我一直以为我的名字是父王起的,以为是 健康 平安的意思。 我从没想过,“郭靖、杨康”、“靖康之难”,我的名字竟然是郭啸天和杨铁心起的,竟然取自南宋“靖康之难”的耻辱 ···

完颜洪烈,很英武的名字。一如父王本身,英俊、威武。

马背上的民族,总是骁勇善战,我的骑射都是父王手把手教的,12岁的时候,所有的王爷家的子弟就都不是我的对手了。父王总是夸我聪明,他看到我胜利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把我把我举起来,脸上都是骄傲的光彩。他很爱我,很爱很爱,我一直知道。

女真族有句谚语:“真心换真心,无用是黄金”。意思是,只要真心相待就能换得他人的真心,在真心面前,任何贵重的东西都收买不了。

我好后悔,后悔从没亲口告诉过他:我也一直很爱他。

威武的父亲,通常容易成为儿子心目中的英雄,成为儿子崇拜的神。更何况,他是个很出色的将军,是大王为数不多的能征善战的儿子之一。他的每一次凯旋,都成为年少的我的记忆里、永恒的节日。

我想起,就在年初,我和父王一起去和蒙古人打仗。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体验一把真正的战场,所以不顾他的三令五申,偷偷带了一队人去迎敌。我还太不成熟,太冲动,太不懂得战场上的阴谋,一不留神就步入敌人的包围里。

身边的人倒下得越来越多,战场开始渐渐地安静,我的战马受伤了,我听到它悲痛的嘶鸣。我从马上跳下来的时候,都要绝望了,我握紧手里他送我的刀,挥着,毫无章法地在敌人中间横冲直撞。我好想他,我的父王。没有他在身边,我发现我什么都做不好。我会慌张,会害怕。我害怕,会死掉,再也见不到他和母亲。

我一直不懂,为什么母亲固执地要住在王府后院的那座小木屋里,而不肯和我们住在一起。我不懂为什么父王那么爱母亲,她却总是对父王客客气气的,像是对一个外人。可是,那都不重要了。出来之前,我听到父王和母亲的对话,她说,等我们回来,等康儿的18岁生辰,就搬出来和我们一起住,就和父王做真正的夫妻···

所以,我不能死,我要活着,我还要回家过生辰。和父王、母亲一起过,一起。

父王赶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力气了拼杀了,仅剩的三个金兵把我围护在中间,几乎是坐以待毙。当我听到父皇的战马“长风”的啸声的那一刻,就很没出息地哭了。父王,我的英雄,他终于来了。

可是,英雄也不可能扭转我对战局的破坏,更何况父王仓促之下来援,根本就没有时间做完全的准备。我第一次见到彻彻底底的战争,根本没有什么阵法,没有什么队列,没有什么功夫,只是最原始的厮杀。

最后,父王带着我逃了出去,逃到一片荒漠里。父王受了伤,可他还在不停的安慰我:“康儿,没事的,康儿,坚持下去,你一定要走出去,父王一定会带你走出去,把你好好的交到惜弱的手里。”

惜弱是我母亲的名字,提到母亲,父王的眼里全是温柔的颜色,一点也没有在战场上的煞气。我看着不再说话的父王,知道他的思绪又回到了18年前。

18年前,在一个叫牛家村的小地方,一个叫包惜弱的姑娘救了一个受伤昏倒的男人。然后,那个男人对那位像名字一样善良的姑娘,一见倾心。他娶了那个姑娘,从此遣尽姬妾,只爱一人。那个男人,他就叫完颜洪烈。

父王的伤开始恶化,我背着他努力地走,我不停的和他说话,我一遍遍的叫他:“父王、父王、父王···你听到吗?父王···”每听到一声渐渐虚弱的“康儿,父王在这儿”,都重新给了我求生的力气。我怕,怕父王会死掉,会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家,那样的话我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

终于再也走不动的时候,我把父王小心的放在平地上,撕了自己的里衣给他包扎伤口。我跪在沙地上,乞求上天让他活下去,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我愿意以十年寿命来相换”,我这样发誓。那个时候,我不是那个骄傲、飞扬的小王爷,我不过是一个害怕失去父亲的孩子,我只是他的康儿,是他疼宠了18年的儿子。

我们最终等来了自己的军队,父王终于无恙。

那时,我以为我真的是一个幸运的人,连上天都眷顾的孩子···

我无声地站在王府的门口,迈不动一步。府里有人来叫我,我不应,我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他们的“小王爷”,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就要转身离开的时候,父王出来了。他对着我叫出第一声“康儿”的时候,我的胸口痛的一抽一抽,吐出了今天的第二口血。我昏倒前落在父王的怀里,看到他紧张的脸色,我感到如此的温暖、安心。

醒来的时候,父王握着我的手坐在我的床边。他了然而又难过的看着我:“康儿,你,都知道了,是吗?···”逆着光,看不清父王的脸,只看到墨一样漆黑的身形。我看着紧紧握在他手心里的手,感受着他的温度和力量,我知道我舍不得,舍不起。我用脸蹭着他的手,眼泪染在他的手背上,就像小时候无数次地撒娇:“父王,还肯要我吗?”

父王没有立刻回答,他的手也开始微微的抖,有滚烫的液体滴在我的胳膊上。他吸了好几次气,才可以开口:“18岁生辰可是件大事,康儿想要什么样的生辰礼物呢?”···

那一天过后,我们都没再提那件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既然,父王还是我的,那么,就去做一个他们口中的“叛徒”吧,我心甘情愿。我什么都不再怕。

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母亲包惜弱。

我没想过,我陪她去庙里上一次香,也可以碰到杨铁心。我被郭靖他们引到了一边,然后他去见了她。我一直知道,她是个痴情、忠贞的女子。她开心极了,她拉着我:“康儿,康儿,快来见过你的亲生父亲···”她不会懂,从我知道这整个事实,我有多么恨“亲生”这两个字,有多么怕这两个字。

我冷冷的看着那个男人,我的“亲生”父亲,像一个仇人一样的盯着他,那样相似的眉眼,让我更加难过和愤怒。我警告他:“不要再来靠近我的母亲,不要再靠近王府,不要再靠近我,否则,我不会再这样好说话。”他的脸在一瞬间灰败下去,我却觉得痛快而又无措。我带着母亲离开,不顾母亲的哀求。她竟然为了那个错过了18年的“丈夫”哀求我,我想起父王每次在她面前都是放低身架软语相求,觉得一阵阵的难过。

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她会那么想离开,会那么毫不犹豫···父王得知母亲见过了杨铁心,所以私下派了杀手···母亲知道了一切,她要和杨铁心走。她要,我和他们一起离开···

我把他们要逃走的消息,告诉了父王。可是我真的不知道结局会是那样···

杨铁心死了,包惜弱为他殉情了···那柄长枪,插在他们俩依偎身体里,没人能再分开他们。据说,那长枪是杨铁心的,他可以舞出最正宗的杨家枪法,那是“天波府”杨家将所有后人的骄傲···

我把他们葬在了一起。父王没有反对。包惜弱死的那一刻,他在一瞬间老去,脆弱的像个孩子一样大哭。我站在杨铁心和包惜弱的坟前,流了很久的泪。我知道,我终究是,犯下了罪孽,不可饶恕。

18岁生辰快到了呢,我从战场上死里逃生等来的生辰,还没来得及过,我还没等到母亲搬出来和我、父王一起住,还没等到她和父王成为真正的夫妻,她就已经不在了,不在了···

我又回到王府,去和父王做最后的诀别。我不能再面对他。包惜弱,成为我们之间、永远也不能愈合的痛。父王看起来疲惫极了,他看着我向他叩头,只是紧紧扶着椅子的扶手,一遍遍的念着:“康儿,连你也要离开我了,离开我了······”

我走出王府的时候,听到自己的心一点点碎裂的声音,我在心里一遍遍的喊着:“再见了,父王,康儿不在您的身边,你要保重啊,一定要保重啊”···

我开始走进真正的江湖,江湖的人很平常,江湖的人也要吃饭。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小王爷,不再是要什么有什么的贵族。我拿起一柄长枪,开始像杨铁心一样卖艺求生。杨铁心留下来的枪谱,我已经练得差不多了,我现在使着杨家枪,我现在叫杨康。

我的身边多了一个人,我的女人,穆念慈。她是杨铁心的养女,杨铁心死后,她就成了独自一人。而我,现在也是独自一人。孤独的日子不好过,我们凑在一起,像一家人一样相互温暖。我记得,看到她的第一眼,觉得她有着太像我的母亲的气质,柔和的眉目,像是一幅朦胧的山水画。一瞬间,让我移不开眼睛。我问她叫什么,她回答:“穆念慈”。

“念慈”,“惜弱”,“念慈”,“惜弱”···我在心里默默的念着,觉得也许这是一种缘分。和名字一样善良如水的女子,连我这样罪孽深重的人,都肯宽恕啊。

在路上,生活很艰辛,但是我可以忍,我现在是个男人。我不能再哭,已经没有一个父王来给我依靠。

我现在是个宋人。宋人,是不可以和金人享受同等的权利的。吃饭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楼上走,被小二拦下:“对不起,客官,你不能上楼,请在楼下用餐。”我看向楼下,嘈杂的一片:有人在骂娘,有人在吵架,有人脱了鞋子,有人把脚放在桌子上,有人用肆无忌惮的目光盯着念慈···我站在楼梯上,僵持着,最后妥协。

就在我转身下楼的时候,楼上有王府的旧人看到了我,他跑过来,惊喜的叫:“小王爷”。已经有多久,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了?做杨康很久了,我都快忘了,我还有过一个“完颜康”的身份了。小二吓了一大跳,他看看我一身的普通,大概从没见过这样的“小王爷”,不知道要怎么应对。“康哥”,念慈见我怔住,拉拉我的手唤道。我反应过来,拖着她的手,落荒而逃。

“王爷最近很不好,小王爷,王爷一直在找您···”我听到那人的喊声,一征,旋即,心疼得像被人紧紧地攥着。我刻意慢下来,牵着念慈的手,走回家去。一路上,念慈沉默着,她知道我有心事,知道我在纠结。我也知道,杨铁心死了,她可以原谅我,毕竟她喜欢我,毕竟我是杨铁心的儿子。可她却不可以原谅我父王,不可以原谅金人。她在害怕,怕我会回去,做回金人的小王爷,回到她的杀父仇人身边。

晚上,吃了饭,念慈睡了。我起身,帮她拉好被角,走到外面。没走多远,一个身影飞过来,跪下:“小王爷。”我看清正式酒楼上遇到的那个人,他果然聪明地跟来了。我问了他父王的境况,我很担心,从酒楼上听到他的话就开始担心。听完他的禀告,我走在街上,沿着城墙根慢慢地走着,转过城墙角的那一刻,一直握紧的拳头狠狠砸在墙砖上,我用脑袋抵着冰凉的城墙,砸着拳头,忍不住的嚎啕大哭。

父王重新在王府里买了很多歌姬,整日沉迷玩乐,不问政事。他的父亲已经对他不满,他的兄弟们也开始对他的权利虎视眈眈,他的身体也不太好。还有,他在找我,派了很多人找我,他说:“你们去,去把我的康儿找回来。谁能把我的康儿找回来,我赏他黄金万两····”

我回到家的时候,念慈就靠在门前等我。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我,看得我无所遁形。可是,她什么也没说。我从后面抱住她,眼泪落在她的脖子里:“我保证,不会就这样突然离开你的,绝不会”···

可我还是失约了···

那一天, 我走在街上,听到路人在讨论岳飞抗金的故事。我在幼时就听完颜洪烈讲过岳飞,在金人眼里,他也依然是个值得敬佩的对手。我来了兴趣,靠上前去听。我听到一个人讲:“金人的拐子马厉害,可我们宋人有岳元帅的犄行阵;金人有铁浮屠,可是我们宋人有岳元帅的铁镰刀,专钩金人的马腿啊。”我听了,不禁好笑,岳飞虽然厉害,可他的战术也不可能时至今日依然有效啊。金人的战术是不断变化的,南宋却依然停在原地吗,怪不得老是输。

我一摇头,立马有人不服地问:“怎么,这位兄弟,有何高见不成?”我故意问道:“金人的士兵多配狼牙棒,此兵器颇具威力,到不知宋人可有应对的法子?”那人洋洋得意的说:“当然有!”我吃了一惊,心里想这南宋倒还有些本领,忙问:“是什么?”那人洋洋得意的答道:“他金兵人人有狼牙棒,我们大宋人人有颗脑袋来挡嘛!”。我瞬间惊在原地,周围的人却全都哈哈大笑起来,仿佛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

我的心里一阵凄惨,一阵绝望,一阵愤怒。我突然就恨透了身上这身宋人的衣服。我几乎可以看到,宋朝灭亡的必然结果。我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要跑来做宋人,和这样一群根本没有灵魂的人站在一起?我觉得,真的厌倦了这样没有希望的环境了,我觉得再待下去,我要疯了,我早晚会成为像他们一样的行尸走肉。

我找到念慈,我告诉她,我要回去了,回到金人的身边,去做回一个金人。我把贴身的玉给她,我说:“等你愿意来找我的时候,就拿着玉来,我绝不负你······”。

我离开了念慈,重新回到了父王身边。见到父王的那一刻,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才不过一年,他就老成如斯模样。父王抱着我,像失而复得的无价珍宝。我浮躁的心突然就平静下来。我突然有种想法,死在他身边,死在我的家里,也是一件不坏的事···

我还是有太多的不知道,我不知道念慈怀了我的孩子,不知道她宁愿孤儿寡母的生活,也不肯来找我。那一别,我再没等到她。

我做回了金朝的小王爷,站在宋人的对面。为了缓解父王面临的压力,我做了很多事,伤害到宋朝的事,有很多宋人死在我的手上。有的时候,我看着自己的手,想,如果包惜弱还在的话,一定该骂我罚我了。她活着的时候,就不肯做任何一点伤害别人的事,也不许我随意打骂那些下人。如果她知道我杀了那么多她的族人,她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的吧。可是,她再也不会罚我了,再也不会了。我好想她啊,我很想她啊···

所有的宋人都开始骂我,他们骂我是民族的叛徒,是贪图荣华的小人,是认贼作父的无耻之徒···他们骂了很多很难听的话。可是,我不在乎,一点都不。我只在乎我在乎的人的看法。其他人,从来就不在我眼里和心里。当年,我都敢下决心做一个叛徒,又何况今日。是宋朝,先让我失望的,让我不屑。

我死的时候,一点都不可惜自己的命。只是竟然死在郭靖那个傻瓜的手里,让我有一点介意。但我知道他是一个好人,我知道他会照顾好过儿的,我可以很放心的死了。

不知道我死了,念慈和父王会不会为我流泪,会不会很难过?

我很想母亲,很想父王,很想念慈,和郭靖口中那个小小的孩子:我的过儿,我只希望他能有机会做一个英雄。最后,我甚至想起了杨铁心,那个我一直抗拒的亲生父亲···

我想他们了,好想啊···

再见了,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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