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吧,就发生在我们村,
记得我读初中的时候,我发小家出现了分裂,发小爸爸领回来一位阿姨,年轻漂亮。
当天,发小妈妈就和他爸爸大闹了一场,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村里人都看不起发小爸爸。发小爷爷奶奶更是气的拿锄头抡他爸爸,孩子都读初中了,还搞外遇,把他家的脸都丢尽了。
发小他爸爸当晚就买票走了,一分钱都没留下,发小他妈妈哭着回娘家了,向娘家人哭诉了一番,发小他舅舅更是气的直跺脚,说非砍死他个鳖孙玩意。
就这样,发小妈妈在娘家人住了几天就回去了,说是要离婚,把孩子都带走,那发小爷爷奶奶当然不让啊,求发小妈妈给他儿子一个机会,发小妈妈也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跟着自己离异,于是答应只要发小爸爸不再胡搞,和那个女人撇清关系,就为了孩子选择原谅。
发小爷爷奶奶更是以死相逼,发小爸爸这才答应不再胡搞。
突然有一天,发小爸爸又半夜回来了,身边又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发小妈妈当时就崩溃了,拿起刀要砍那个女人,被发小爸爸拦住了,发小爸爸还动手打了发小妈妈,然后拿走家里的八千块钱连夜走了。
第二天,发小爷爷奶奶起来,发现发小妈妈不见了,打电话也没人接,但锅里还留着早饭。
其实,发小妈妈去看望发小和他妹妹了,又在妹妹宿舍住了几天,给她说了好多话,让她以后好好学习,听爷爷奶奶的话。
当时,发小和妹妹都还是孩子,哪懂得妈妈的心思啊,要是知道家里发生了啥事,肯定会拦住妈妈啊,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
发小妈妈回到家里,爷爷奶奶就发现了不对劲,拼命劝她千万别想不开啊,把家里的农药安眠药全藏了起来,就怕出意外。可再怎么防,还是出事了,原来发小妈妈回来时就又买了农药,半夜喝了,等旁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发小和妹妹赶紧回来,搂着妈妈的尸体大声哭了起来,发小的爸爸也回来了,刚到家门口,发小的爷爷奶奶就棍子打他,发小的舅舅们更是拿刀抡他,想为自己妹妹报仇。
可人死不能复生,杀了他也没用啊,后来发小舅舅们把发小和妹妹接了过去,发小爷爷奶奶气的大病一场,与发小爸爸断绝了关系,从那以后,发小的爸爸不知所向,再也没有回来过。
其实,夫妻打架喝农药的很多,都是一时气愤,寻死觅活,被发现了及时救治还好,可万一救不过来,对亲人尤其是孩子,造成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生命真的很脆弱,希望我们能够爱惜身体,珍惜生命!
大家好我是老王。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了,见到了太多的农村人和事,对农村有了深刻的理解,有的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
我们知道人的素质虽然和学问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学历高的人的素质往往要学历低的高了一些,这与人掌握一定知识之后,看待事物有不同的看法有很大的关系。
现在农村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加上农村没有什么 娱乐 的活动很容易说三道四,挑拨别人的是非。也有一些人为了很小的事情撕扯吵架,有时候感觉是一件非常不值当的事情。
更有甚者,在吵架之后爱钻牛角尖气不过直接喝农药死掉,更是让人感到可悲可叹。毕竟你喝农药死掉,只会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痛苦,而对方却没有太大的损失。即使给你家赔偿一些费用,那又能如何?
我们这里,去年有一个婶,因为离婚之后也是气不过,直接上吊死亡了。时间过了一年,别人还过别人的日子,毕竟,地球离了谁依然会转圈,太阳依然每天升起。所以说,大家凡是遇到事情,三思而后行,在生气的时候不要做任何的决定。如果你按照这个做法,你就会经常感到庆幸。
关于老王的见解,大家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说说吧。
那些年农村确实有这种因为跟别人吵架,最终觉得自己委屈索性自杀的事件,事件中的主人公多是农村结了婚的女人,她们一般选择的自杀方式有:喝农药、跳井、上吊。
村里比我小两三岁的阿松,他的娘就是在他才七八岁的时候跟邻居吵架,因为气不过喝了农药自杀,最终导致阿松从小没了亲娘,一辈子活在后妈手里。
那时候阿松的娘是个个头不大,却非常要强的农村三十出头岁的女人,家里只有阿松一个孩子,阿松的父亲老实本分,从不与别人脸红闹别扭,有事也总是忍让一下就过去了,因此经常被媳妇骂熊样子。
那年夏天也不知道为啥下了很多很多雨,阿松家门前积水太多,于是就根据地势把邻居门前挖了浅浅水渠,让水顺着水渠排到了大街上,然而邻居看到后立马回家拿了铁锨把渠给填死,不让阿松娘在自家门前动土。
其实邻居刘嫂和阿松娘之间关系不好,阿松娘太强势,什么时候都是个不吃亏的主,因此不知道为了啥小事,两人闹了别扭,若是没有之前的矛盾,刘嫂自然是会让阿松家从门前挖渠排水的,俗话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如今人家不给行方便了。
阿松娘一如既往的强势,跟刘嫂在大街上吵吵起来,刘嫂指着阿松娘骂道:你窝里横也就罢了,欺负你男人老实,别人可不让着你,泼妇德性,本来冲你家男人是可以从门前挖渠排水,但就因为看不惯你总占便宜的性格,就不让你挖我家门前,爱咋咋地。
阿松娘到底没能把门前水排出去,她嫌弃阿松爹太老实,不给她争口气,自己媳妇跟别人吵架他都不管,于是一气之下喝了敌敌畏,被发现时已经晚了三秋,最终让阿松没了亲娘。
当年人们对于这个事情的看法是,阿松娘不至于因为和刘嫂吵架就自杀了,可能更大原因是嫌弃老公不帮忙吵,不能给她撑起一片天来,吵架在当年不是什么大事,农村女人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只不过自杀的不多而已,没有人太过指责刘嫂,倒是说阿松娘的多。
这事搁在现在,估计因为吵架而自杀的。也没法定吵架人的错,如果是吵架过程中发生心肌梗塞死亡,那就另当别论了,但跑回家喝药,这个就没办法让跟死者吵架的人负责什么了吧?
这种事在这农村还真是见的不少。前两年,我们这儿一对夫妻闹矛盾,妻子给丈夫洗衣发现衣兜里一张纸条,说“XX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妻子便觉得丈夫肯定又和前女友藕断丝连了,和丈夫大吵了一顿,丈夫再三解释,老婆倔个脸听不进去,一直使性子。半夜时分,听见外面有动静,丈夫醒来不见了老婆,赶紧出来寻找,原来老婆气不过跑到厕所寻死,跟前一瓶百草枯已经打开,身上也有刺鼻的农药味,赶紧喊醒父母,连夜开车去了医院,经过一番洗胃折腾,算是把老婆命救了回来。不过从此彼此心里有了心理阴影。
还有对夫妻,两人共在村里帮人盖房子,下午天气很热,妻子发了句牢骚说热死人的天也不能歇,丈夫回敬一句,你咋不嫁给XXX(我们村一个很有钱的人),妻子受不了啦,晚上收工回家比丈夫早回家一会,妻子钻到一个自家废弃的屋喝药了,这次没l那么幸运没救过来,两个女孩十四五岁和一个男孩11岁多成了没妈的孩子,性格由此发生了改变,丈夫半年内头发全白,一年后又找了一个外乡的女人。
农药在农村很常见,傻女人才会办那傻事,精明点的不去做这样的蠢事,你喝药了,去医院抢救花大笔钱,这个不在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之内,抢救过来了是你命大,有些身体还会因此留下些小毛病。抢救不过来,家里白白损失了笔钱,可怜的孩子从此没了亲妈,家境不好的男人可能从此只能和孩子相依为命,但没妈的孩子似根草,没有了母爱就会失掉很多的欢乐。家境好的男子过两年重会续弦,你会永远被人遗忘。但可能会苦了你的娃。
别做那不值钱的命。那怕是根稻草,也要勇敢地抓住。你若自轻自茧,老天爷都救不了你。奉劝你一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女人不管身何哪种环境,一定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思想价值,不要动不动就寻死觅活,人要不地学习`,凡事看得开,看得明白。
我是说实话的阿岩老师,愿与你共勉
说起喝农药这件事,在我们村里还真的发生过,最后人是救回来了,但女方也是没脸在村里待了,夫妻二人以离婚收场。那么,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夫妻两人过日子,原本生活就过得紧巴巴的,而丈夫平日又喜欢赌博,两个人少不了争吵上几句。那天原本是过年前一天,妻子给了丈夫1万块钱,让他去把之前的债务给还了。没想到丈夫刚走到村口,就被一群人拉着去赌博了。
一开始,玩的还是1块2块的小牌,不知道是有托还是上头了,突然变成一百两百的赌博了。更是有人放出豪言说,要过年了给大家发发红包,有能耐尽管赢钱。丈夫一时没忍住,小赌输掉了快1000块。这下丈夫也急眼了,成百成百的往上压,最后自然是落得个分文不剩。
这时候,妻子久等丈夫不归,就出来找人,在村头便看见丈夫在赌博。此时有人还跟她说,你老公输了快有一万了,快去拦着一点。妻子顿时就急眼了,冲上去就拽着丈夫往回走,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个龟儿子的,让你还钱去,倒是在这里赌博,有多少钱能给你输?上次跪得还不够吗?”
妻子的一席话,也是让一众赌友哄堂大笑,看清了丈夫的真实面貌。随后,丈夫也是下不了台了,当场给了妻子一个巴掌,也开始数落她各种不是。
可谓是看热闹不怕事情大,一旁围观的人非倒没有拦着,还开始起哄。最后妻子悲愤交加,冲回了家里。等丈夫回家的时候,正看见妻子喝下了半瓶农药。他一阵呼唤下,村里人这才回过神来,开始叫医生的叫医生,去厕所的去厕所。
几个汉子一齐冲了过来,按住了妻子的四肢,丈夫拖着头,而邻居阿姨也是从厕所取来了一瓢子大粪,掰开嘴就往里灌。就那样,一条命救了回来,而一个人的尊严脸面,全没了。
农村里吵个架是常事,但是上升到喝农药的地步实在不应该。特别是敌敌畏这样的农药,喝一口基本上就救不回来了。所以,有话好好说,不要太冲动。
对于这种事情,只能说一时冲动,在我老家农村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那是10年前,我们村一对夫妻都有40多岁了,但是丈夫的脾气一直不太好,经常和老婆吵架,这些年他们的生活都是吵着过来的,有一个儿子已经外出工作了,家庭生活上好过得去。
但是那年夏天两口子吵架之后,老婆气不过就喝农药了,最后因为没抢救过来就去世了,后来他儿子赶回来看到这样的场景,硬是要揍他父亲,后来被村里人亲戚给拦住了,因为父亲的脾气不好导致母亲喝农药死掉。
在当时村里人看来真是一场不幸,因为这些年丈夫的脾气一直不好,经常打骂自己的妻子,而妻子这些年因为孩子还没有长大所以一直隐忍,现在儿子都长大结婚工作了,最后可能就是对丈夫忍无可忍了,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对于家庭来说是很不幸的,如果丈夫的脾气好一点,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小时候我的父母也是经常吵架,那时候父母只要一吵架就非常的害怕,至少现在来看父亲的脾气已经没有年轻时那么刚烈了,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可能是因为子女们都大了,父母现在吵架还有,但没有小时候那么多了。
其实很多家庭都是如此,我记得我隔壁的叔叔也是,小时候他们吵架都是砸东西,发小们看了很害怕,但大了之后孩子成家立业了,两夫妻就很少吵架了,现在都是帮着子女照看小孩子,性格方面没有年轻时那么冲动了。
这样的事情,前年我们这也发生了一例。
老王和老伴过了三十年,儿子都已娶妻成家另过。平时两口子平平淡淡,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是老王爱喝酒贪杯,酒后和老伴吵架。为这两口子不知吵了多少回。曾有一次,老王又喝醉了,别人把老王送回到门口,老伴就是不开门。生生让老王在门口躺到天亮。自此两口子更别上了劲。
现在儿子成家另过,老王觉着家庭负担小了,更爱喝两口。
时逢正月初六,老王和兄弟二人走亲回来。觉得没喝尽兴,回到家中兄弟二人摆起杯盘,边喝边侃。天擦黑,老伴从外边回来。看见二人喝酒,心里有气。老王也别着劲,说话不免生硬。最后吵得不可开觉。邻居们连拉带劝,虽然不吵了,两人都憋着气。
时间不长,人们发现老伴倒在卫生间里。赶紧送往医院抢救,因喝农药太多,没能抢救过来,当夜死亡。
老王那个后悔,几天不吃不喝。从此滴酒不治。
两口子过日子,难免都有点磕磕绊绊。彼此既要劝解对方,也要理解对方。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对方对自己有多珍贵。
痛惜!遗憾!痛惜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遗憾人死不能复生。
在农村,矛盾纠纷相对城市要多一些,不过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谁家的鸡吃了别人家的谷子,耕牛啃了人家的蔬菜或者庄稼,灌进稻田的水被别人放走了,等等,哪一样是能够夺命的事呢?当事双方各退一步,事情就会打住,干戈就能化为玉帛。
坏事一般就坏在不依不饶上,你骂我一句我非得还上两句不可,啥恶毒的话语都能用上,生怕吃亏,最终导致矛盾升级,大打出手,发生流血事件。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呢?
发生口角在所难免,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农村朋友理智看待和处置矛盾纠纷,小事可以找邻居或者村干部调解,大事可以求助司法干部,没有办不成的事,没有过不去的坎。
为吵架而喝农药自杀八十年代我们这边被戏称为不怕死的地方。那时刚刚分田到户,由生产队到个人,千头万绪。虽然解放三十年,但妇女很少上学缺欠文化与教育,许多解放前不良风气沉渣泛起。心胸狭窄情绪化自杀又抬头了。特别是农忙季节,因男人外出干农民工,妇女碰到收成与种植忙活一起。身体的劳累体温剧热。这个时候,无论婆媳或乡邻总之一吵架就上火。个别急性子自制力差的会想去自杀。如果这个临界点能想开一点,就不会拿命开玩笑。现在个别愚昧无知,遇事无法冷静。不懂放开心怀还是会自杀。奉劝一句,调整好心态,备好费用,在想不开时选择去宾馆,去 旅游 ,好好享受一番生活消气吧!
女人的气量有点小,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一死了之,撇下老公、孩子怎么办?这个绝对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们邻居有一男孩,因为谈对象的事儿和父母争吵了几句,然后就关起门来喝毒药。喝之前他还跟他娘说他不想活了,要喝毒药死了,他母亲也在气头上,不但没有及时劝阻,还对着儿子破口大骂,说你今天不喝你就不是老娘生的,结果孩子一气之下服毒了,等进屋了母亲不但不去抢救,还对着儿子又打又骂,儿子哭着说你打吧、骂吧,以后想打想骂都没有机会了。当邻里邻居过来,把孩子扶上架子车往医院送,没有到地方就断气了。
其实这个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要是娘不咒骂儿子,要是娘不打骂儿子耽误时间,或许孩子不会走上不归路。儿子没有了,娘寻死觅活、哭的天昏地暗,可是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十几年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儿子,就这样没了。
农村妇女因吵架气不过寻短见,应该会有征兆,只是家人太过疏忽,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一点点小事就寻短见,说明平时她脾气也不会怎么好,家庭关系也不怎么和睦。
所以,一个人不能太自私,活着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还要为自己扮演的角色而活,想死很简单,可死的要有意义,这样不明不白的离开,是对家庭、对 社会 的不负责任啊!
男友挽回成功案例:从吵架到重修旧好
玲玲和她男友小李因为一些小事情吵架并冷战了好几个月,直到小李彻底失去了耐心,才提出分手甚至开始恋爱。玲玲神经兮兮地开始了挽回,她主动联系小李,化矛盾为笑语,并且真诚地向小李道歉,承认自己也有原因,希望两人能够和好。在经历了高强度的沟通,小李感受到了玲玲的诚意和努力,两人重修了旧好,感情比之前更加稳固。
男友挽回成功案例:坦白以对,重铸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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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什么心理问题,这是一个悍妇,个性问题。谁碰到谁倒霉。
愤怒还没有释放完,丈夫的逃避又增加愤怒值。你觉得不可理喻,她觉得怒不可撤,如果加上旁边的人煽风点火,一场情绪风暴就形成啦。
在情绪风暴里哪有什么“心理”,你没法讲道理,她也听不进去。
夫妻吵架查主要原因;
愿己深刻检查快赔礼;
不愿你应耐心去解释;
千方百计无法合自定。
因为你问别人没用,
所以提出仅供参考。
一句整话不会说嘛?如此躁动者,爱也是轰轰烈烈,恨也是你死我活。
正常,说明这个女人离不开你,而且,特别直爽。你应该骄傲,有这样的女人伴你一生。使你的人生更加精彩!
患得患失,情绪化者,心理不成熟者的通病。
稍稍不舒服,就喜欢无事生非挑衅通过让对方不舒服的方式让自己舒服,结果造成恶性循环又想通过极力沟通来挽回损失,这种人,让她冷静才是王道。
好好珍惜她吧!说明你老婆其实是个比较善良心软的人,哄哄她就好了。
首先,我觉得这应该是心理疾病或者是心理障碍了。已经不能从单方面的吵架来说明问题。
其次,要看事情的因果关系,是否发生了质变。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纠缠不清,不肯放手。夫妻关系本来应该十分融洽,而现在却变得如此这般让人感觉难以接受,还很是不舒服。
夫妻没有不吵架的,但是打过骂过以后感情依然可以和好如初,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小两口打架不记仇,床头吵架床尾和的缘故。
我觉得现实生活中爱争吵的女方往往有三样东西不能释怀。
①争强好胜心理占主要原因。
这类女人往往一吵架,就没完没了,得理不饶人。
我们内蒙古的一对夫妻在电话里吵架,男方本以为挂断电话就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
可是等第二天早上还没有在宾馆起床,妻子大半夜打车花了1000多块钱,直接追到了丈夫出差的宾馆大闹一通,弄得丈夫很是没有面子,最后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好说歹说才把妻子哄走。
我就想问问你,遇到这样争强好胜的妻子谁能受得了,而还是千里之外打车追过来,仅仅是为了跟你吵架而已。
别说那位丈夫崩溃了,就是我听说这样的故事,我都快要崩溃了。
夫妻感情之间有什么不可以回到家中心平气和地说呢?为什么要吵的沸沸扬扬,两败俱伤呢!
②得理不饶人,软家暴更可怕。
这种人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这样的心理是一种疾病,属于家庭中的软暴力。
及时疏导和宣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以免对家庭、对 社会 造成伤害。
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说软家暴为什么是心理疾病者是心理障碍。
今年春节过后,往年好朋友之间都有相互请客的习俗,由于疫情突发,管控严重,一直没有聚餐。
五一前防范意识有些松动,上面案例中的丈夫开始偷偷请客吃饭,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酒席散过以后,夫妻又吵了起来,这次是在家吵架,不用追到千里之外,女人吵了一会儿就报了案。
原来是妻子用厨房的剔骨尖刀把丈夫捅死了。
经过法医鉴定一刀扎在心脏附近,切断了动脉血管而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目前,当地法院、检察院已经提前进入调查。
因为杀人时只有夫妻两个人在场,到底因为什么吵架谁也不知道,所以不能妄加评论。
从以上打车千里之外追过来吵架,到持刀杀夫,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长期的心理疾病如果不去治疗,后果该有多么可怕,不堪设想。
③放不下。往往会因为一件小事情纠缠不清。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哪有舌头不碰腮的,而有些这样心理疾病的人就是放不下,整天挂在嘴上,嘀嘀咕咕,没完没了。
我们镇小学里有个校长,媳妇天天偷偷翻看他的短信,本来没有什么,可是她就是放不下,整天疑神疑鬼的,最后把自己弄成精神分裂,自己疯了。
夫妻之间应该学会包容,学会沟通,不然迟早会毁掉这个家!
小结:综上所述,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你这样的心理状态已经是心理疾病了,应该抓紧时间去找心理医生治疗。
不然,一定会影响到你的婚姻。
这个老公不是男人,应该直接休了,冷暴力会害死女人…
那个老公真的是坏,打了七十多个电话不肯接,是心虚害怕了吗?
我不觉得这个女人怎么了。我看到的是一个有气没地出,有理没处讲的一个嫁错人的可怜人。
换成我,我打到第三十个电话,我就会出来找你,砸了你家能砸的东西,骂你半天,再离婚!是的,泼妇就是这么逼出来的!
这种拒绝沟通的人怎么配走进婚姻,坑害一个这么耐心的女人的。
这个女人比我好多了。她所托非人。希望她早日意识到这点。我一直都不主张因小事离婚的。但是,能忍住不接老婆七十多个电话的狠人我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人应该远离,应该躲避!铁石心肠大概就是这样的人。
这个女人的心理大概是愤恨不已。
这个男人的心理大概是变态!
问:因逞一时之气,冲动之下跟老板吵架了,结果被老板辞退,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能,赔偿金是多少呢
先说结论,
如果被公司辞退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你自己手上还有被辞退的证据,那么,有比较大的可能,能够获得2N的赔偿金。
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一一来拆解一下这个案例。
纵观劳动合同法里,所有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条款,都没有任何一条是说,跟老板或者领导吵架了,公司就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最大的可能,公司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不过,这一依据要成立,也是比较困难的: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里面很清晰地规定了跟老板吵架是属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即便是有,有没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给员工宣导过,比如,我们曾签署过已读完并了解相关制度的承诺书和文件
即便也有证据证明宣导过,那么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会不会认定跟老板吵架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只要以上几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到要求,公司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依据辞退员工。
直接辞退,就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则需要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也有公司的老板比较精明,在辞退员工时,希望留下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离开,是因为他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自愿协商一致离开的。
因此,在员工离开时,会让员工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的话,那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员工N倍的离职补偿金的。
既然来问“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那大概率,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并没有支付这个N倍的离职补偿金。
也就是说,
就算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没有拿到离职补偿金,也仍然可以主张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N的赔偿金。
估计有人看得有点蒙,我简单解释一下,
“离职补偿金”,或者也有的直接就叫“补偿金”,它跟“赔偿金”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补偿金”是指,公司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N倍的离职补偿金,只有按要求付了,才算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则是指,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认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解除依据不成立,也可能是没有支付离职补偿金)后,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额,也即N的双倍2N。
另外,补充一下一个常识,所谓的N,是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到6个月的,按照半年算,比如,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是2年5个月,那么N就等于而赔偿的金额基数,则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万,那么,离职补偿金按照N(支付,就是万;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2N,就是5万。
很多律师在进行劳动合同法普法的时候,会简单粗暴地跟员工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条件谈妥之前,不要签署公司让你签的任何文件。
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对于不懂法律的职场人来说,签订每一份文件和资料,具体代表什么意思,意味着放弃了什么权利,都是不清楚的:
如果我们明明被辞退,却在公司的要求下,自己提交了离职流程,签署了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等文件,那么,这就会成为是我们自己主动离职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再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所以,最简单也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没有谈妥之前,不要在任何文件和资料上签字。
具体到开头提到的案例来说,
如果已经在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书上签过字,或者提交过离职流程,那能够顺利拿到2N赔偿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价格战缘由
2010年12月21日上午消息,针对京东商城在微博向当当发起价格战一事,微博诸多业内人士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京东发起的是一场典型的柔道战,并认为京东当当之争是一场现实版的“三国官渡之战”。
这场图书价格大战的源头,据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微博)透露是“当当在图书供应商对京东的封杀”,与此同时京东宣布图书“直至价格降到零”。随后当当宣布斥资4000万进行3C、百货、图书等产品大幅降价,数小时后京东则宣布开展8000万元的促销。
价格战概况
第一轮价格战
2010年12月,在当当网刚刚赴美上市之后,京东CEO刘强东就在其微博发文称京东新兴起的图书业务遭当当“封杀”,并率先降价促销,挑起价格战。当当网随后号称斥资上千万展开促销用以反击,双方正式开打价格大战,后因新闻出版总署介入而终止。
第二轮价格战
2011年3月第二轮价格战再起,业内专家、科技讯创始人李忠存认为,京东商城希望拓展新业务,动了当当起家的图书大本营,自然会遭到报复性还击。同时,也有分析认为,京东不断挑起和上市公司当当的价格战,是为自己赴美上市做铺垫,引起美国投资界的关注。
京东商城与当当网的图书价格大战再次升级。“如果你们三年内给公司赚了一分钱的毛利或者五年内赚了一分钱的净利,我都会把你们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开除!”昨天,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自己的新浪实名微博上放“狠话”,不允许公司的图书部门盈利,以对抗老牌图书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当当网的低价策略。 2012京东苏宁价格战
一、事件概述
京东CEO刘强东在2012年8月14日两条微博掀起电商争霸导火索,其后包括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商高层在微博中回应了刘强东,一时间电商行业硝烟弥漫,新一轮电商大战拉开序幕。随着当当、易迅等企业的“乱入”,正演变为整个国内电商行业的混战。
二、事件梳理
挑衅
刘强东在2012年8月14日上午10点连发两条微博: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所有大家电保证比国美苏宁连锁店便宜10%以上,将派员进驻苏宁国美店面。
应战
苏宁易购执行副总裁李斌下午4点回应:苏宁易购所有产品价格必然低于京东,任何网友发现苏宁易购价格高于京东,会即时调价并赔付。
混战
当当网李国庆宣布“迎战,易迅网、一淘网等也纷纷加入。
三、价格战原因
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于2012年8月14日晚十点左右微博披露此次京东掀起价格战以及微博口水战的原因是遭人动用地方政府关系暗算,而决定奋起反抗。
四、各方观点
家电行业资深人士杨帆:在2011底以旧换新的结束提前透支了很多大家电市场,2012年以来市场呈现疲软状态,行业整体下滑,作为大家电产品的体验购买特点,实体店更具优势所在,政府的补贴政策在电子商务领域出现了兑换难等问题,另外京东的10%价差与实体店结合自身促销活动以及一些补贴并非有明显优势,对消费者吸引力不够,对京东而言恐怕达不到立竿见影的销售效果。
电子商务观察人士鲁振旺:京东此举的目的,实为打击国美、苏宁线下大家电销售的能力。与国美、苏宁的大家电销售核心相比,3C产品的比价才是京东竞争的核心,京东实为用自己的“部分商品”来搏击美苏的“重要商品”。
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就某种程度而言,家电厂商乐于看到电商的价格战,因为前者有渠道多元化发展的需求,“电商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家电企业的话语权越大”。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于国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是被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行为。一旦对手降到成本价,京东要么违约,要么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目前电商行业整体不赚钱,0毛利仅仅是个噱头,苏宁易购依靠苏宁电器强大的资本市场支持价格战,京东商城则依靠风投资金打价格战……
五、反思
电子商务“价格战”又开打,“疯狂”背后凸显商业模式缺失。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价格战”仍是电子商务目前最有效的营销方式,但无底线的低价并不是可持续的发展手段;如此“烧钱”不够理性,随之可能引发的恶性竞争将导致市场环境的破坏,最终受伤害的依然是消费者。 2013年当当网图书借店庆打响价格战
一、背景:2013年10月16日,当当网14周年庆开幕节正式开始,作为当当网的支柱品类——图书,当天便以50万种图书5折封顶、20万种图书6折封顶、10万种图书7折封顶、万种童书5折抢、10万种数字书1毛起5元封顶等爆炸态势打响周年庆开幕节盛宴第一枪。
二、价格战概况:参加活动的书籍涉及文学青春、社科、童书、亲子、生活、科教、经管励志等多个方面,主要以当当图书榜榜单的畅销书为主,且折扣力度创全年之最。而当当网的数字馆也推出了《哈佛MBA经典课程大全集》、《女人想结婚 男人想私奔》、《一问一世界》、《了不起的比尔盖茨》等众多1毛钱起5元封顶的热门好书。
三、当当其他品类加入价格战:除图书外,服装、百货、家电、家纺、孕婴童等多品类集体放价,各种满减、封顶、直降贯穿全网,价格攻势强劲十足。
吵架气死人要负责吗
案例假设
一天,小丽与邻居70岁的张大妈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两人情绪都有点激动,言语也有点过激。70岁的张大妈有一点心脏问题,但是小丽不知道张大妈的身体情况。随后,其他邻居过来劝架,两人才各自回家。
刚回到家,张大妈就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之后便晕倒在地。张大妈家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不幸的是,张大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表示主要是因为情绪激动刺激心脏病发导致死亡。
张大妈家人认为张大妈的死亡跟小丽有很大关系,于是将小丽告上法庭,那么,小丽因与张大妈吵架将其“气死”,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该法律条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小丽对张大妈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主观上,小丽对于张大妈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虽然小丽对张大妈的身体患有心脏疾病并不知情,但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吵架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吵架双方的情绪激动,进而有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
因此吵架双方都应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小丽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小丽对张大妈吵架后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2、客观上,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医院诊断,张大妈因吵架时情绪过于激动,进而诱发自身的心脏疾病发作,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说明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3、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张大妈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疾病,平常生活中不能过于激动,但在那天却与小丽发生争执,激烈争吵,张大妈对自己遭受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该自担主要责任,并减轻小丽的过错责任。
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还是尽量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甚至肢体冲突。虽然“气死人不偿命”,但因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因为“逞一时口快”背上责任那就得不偿失了。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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