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共享单车被人为恶意毁坏的现象,你怎样评价?

各地共享单车被人为恶意毁坏的现象,你怎样评价?,第1张

共享单车在很多的城市都能看到它的身影,红的,黄的或者绿色的单车逐渐成为一座城市的风景线,它低碳环保,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也已经慢慢成为很多人出门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之一。共享单车缓解了公共交通,可以说它是共享经济的新形态,它的覆盖的面积现在也是越来越广,使用的方式也很便捷,在使用的时候扫描一下就可以骑走了,真的是很方便呢。

但是现在共享单车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经常会看到很多的共享单车被损坏,还有就是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甚至有的人据为私有,把车子骑回家,这一系列的问题发生,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以下2个方面:

第一, 部分人共享意识缺乏,不爱惜公共设施。在街头经常会看到损坏的自行车随意的停在一边,不是缺轮胎、刹车坏了,就是动不了。

第二,一些人素质水平比较低,比较自私。看新闻经常会发现一些人把自行车骑回家,这样别的人也没法在使用,这就是自私的表现。

所谓物以稀为贵,面对供远超求的共享单车,用户自然不会珍惜。

共享单车的出现真的是解决了我们很多人的问题,不仅仅是一公里的问题,更多的是对于时代创新的问题。任何一个技术或者行业的创新,这将势必会造成某些行业的没落,所以当共享单车出来之后,就导致一些行业的没落,从而让他们变的更加极端,

其实我自己也是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什么多了一把手动锁,什么出现二维码被顺坏,这些都是小问题,因为你们还没有经历过更加绝望的事情,那就是整个一排的共享单车的座位都是坏的。

女子误将电动车停在了共享电动车摆放区域,当她办完事情出来时,电动车被大量的电动车包围了,她的车在最中间,所以没有办法正常骑出来了,这件事情看起来很简单,就是一方误停车了,另外一方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去停放自己的车辆,所以才会有我们看到的闹剧,不过我认为共享电动车的工作人员可以先把误停的电动车挪走,再进行后续的工作,也不会耽误很多的时间,同时又方便了女子的出行,外出停车一定要观察好相应的停车标志,不能停放的区域千万不要侥幸去停车,否则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代价去处理此事。

一、这是一件乌龙事件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件事情的双方人员都没有做错,俗话说不知者无罪,女子可能事先不清楚这个地方不能停车,所以才会将车辆停在此处安心去办事了,那么共享车摆放的相关人员也是按照工作规范在做事,在一些事情时可以考虑一下是否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可能就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给别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多一些宽容,也许事情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二、有些事情换位思考也便释然了

虽然女子将这个行为发布到网络上了,但她并没有与对方有争吵,毕竟是她做的不对,并且对方也是严格按照自己的工作规范在做事情,没有让相关部门人员将车辆拖走也是宽容了,所以遇到任何事情时应该要换位思考一下,可能就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误停虽然有错,但可以原谅,按照工作规范去做事,也没有错,只是将这两件事情用一个维度来看,的确不太好。

所以大家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合理停放车辆,没有谁应该要为我们的行为买单,每个人都有应该要去做的事情。

多而滥、小部分人素质不高。

共享单车乱象,归根到底是由于多而滥。自摩拜、OFO之后,哈罗单车、黑鸟单车、青桔单车、酷骑单车等品牌蜂拥而至。各运营商之间打起了价格战,抢夺客户资源,以“多”为“优”,争先恐后地将产品大把大把投放到大中城市的街头巷尾。

尽管管理人员会定期整理共享单车,把它们搬到隐蔽的空地,但是随着数量不断增多,摆放秩序也越来越乱。整理“车队”尚可,整理“车堆”谈何容易。各种品牌、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挤放在一起,就像一堆堆铁皮垃圾的“坟场”,这是城市交通系统里存在的“坟场”,也是共享单车自身生存的“坟场”。

扩展资料:

解决办法:

运营商就不能做甩手掌柜,把一片混乱抛给政府和社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之间过分且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因害怕用户流失而不敢动手治理,这些因素都让企业不能主动担责,不能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

各共享单车的运营商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构建共享信息平台上,对消费者实行激励与惩罚措施,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从而加强诚信管理制度。甚至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扣分。不能只有骑行得红包的奖励措施而没有惩罚手段。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置身事中进行调控,出台管理细则。只有形成统一的指导意见,管理部门才能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中国网-共享单车乱象归根到底是“多而滥” 相关部门要监管

投诉共享单车可以向如下部门投诉:

1、交通运输部门:如果您遇到共享单车的交通违规问题,比如乱停放、占用行人道、违章行驶等,可以向当地的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2、消费者协会:如果您是共享单车的用户,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和举报,消费者协会会对您的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

3、市场监管部门:如果您发现共享单车企业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价格垄断等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4、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如果您是消费者,可以向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进行投诉,该平台可以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

投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

4、明确、具体的诉求。

综上所诉,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准备好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一般来说,如果共享电单车没有问题,共享电单车公司不负责任。因为如果共享电单车没问题,撞人的行为和共享单车公司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应该是驾驶人的问题。如果共享电单车有问题,需要根据交通认定划分责任。法律另有其他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骑共享单车,实际上消费者和单车公司属租赁合同关系。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因车辆本身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有权要求作为经营者的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其实,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能证明是由单车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受害人都可要求单车平台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当然,平台赔偿后,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损坏单车的第三人追偿。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问题一:为什么共享单车总是遭到破坏? 如今在城市大热的共享单车,遭遇人为破坏的案例越来越多。近日,在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康乐涌,记者就目睹了环卫工人从涌里打捞9辆共享单车,其中有摩拜、小蓝、ofo、小鸣。这些车,跟它的其他同伴们,不知何时被人沉河。

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享单车遭遇“人为的伤害”屡见不鲜。作为一种互联网经济,共享单车有助于建设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共享单车不仅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降低了公众的出行成本。惠民、利民的共享单车,却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共享单车遭破坏”既损伤了他人的财物,也对老百姓的公共出行权益造成了损害。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能够有效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在一些交通拥堵的大城市,共享单车让许多人享受了有品质的出行。共享单车提供了良好的用户体验,老百姓自然会“用脚投票”。

“共享单车遭破坏”层出不穷,生动地说明了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文明“慢了一拍”。少数爱占便宜的人将共享单车当成免费的公共产品,要么将其占为己有,要么对其进行竭泽而渔的使用,让其上演“公地的悲剧”。共享单车尽管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却并非纯粹的公共产品;它是“有主物”,而非“无主物”。

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互联网经济的冲击下,一些传统行业受到猛烈的冲击。习惯了以往的盈利模式和利益格局,面对挑战和压力,一些黑车和摩的司机难以适应,将“板子”打在共享单车上;共享单车犹如一个不受欢迎的入侵者和破坏者,成为打破某些人饭碗的“罪魁祸首”。这些自认为“被共享单车搞得没饭吃”的人们,一旦为自己找到理由哪怕是自欺欺人的借口,破坏共享单车的失范行为也就上演了。

那种认为共享单车挤占了市场份额、压缩了利益空间的想法,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固化的产物。对于商家来说,互联网经济既带来了压力和风险,也带来了发展空间和利益空间。如果商家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可避免要遭遇市场的“滑铁卢”――不是共享单车抢了饭碗,而是陈旧观念、僵化思维建构的“文化枷锁”让一些人的饭碗越来越小甚至丢了饭碗。更何况,有些人的饭碗本来就是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泥巴饭碗”。

“发展的列车匆匆驶过精神的站台,现实的变化把心灵的地图抛在身外”,价值观念的错位,让一些人自我封闭、排斥竞争,将共享单车视为敌人。恶意损坏共享单车涉嫌犯罪,说到底是损人不利己的失范行为;“共享单车遭破坏”,要为轻率和糊涂付出代价。

问题二:共享单车维修点表示单车多数被人为破坏是怎么回事? 在3月14日, 共享单车逐渐流行,在带给市民方便的同时,也遭到了一些人的恶意破坏,近日,记者探访发现仅朝阳区某维修点就有近3000辆被破坏的共享单车,近10位修车师傅每天要修数百辆。

不过,有的维修师坦言,在电动车流行后,淘汰了许多传统修车人,参与维修共享单车之前,已很多年没修过车。

在朝阳区南十里居路北侧看到,大约1公里长的路段,有近300米被ofo小黄车覆盖,黑色车把、**车身看起来十分显眼。

这些车密集地停放在马路西侧路上,从远处看,是排列整齐的一大片。附近有多处标语显示,“维修中,请勿使用”,间隔的小块空地上则有近10位维修师不断重复着换胎、矫正车身等操作。

这些共享单车大部分看起来没有严重的损毁,但许多车胎摸起来都是瘪的,另外还有二维码被涂抹,私换锁具等情况,导致它们均不能投入到正常的运营中。

一位维修师举例称,正常车胎被扎应该是轮胎底部,但被送修的车辆基本都是侧面被扎,看起来像是用锥子等锐器人为破坏的。由于小黄车锁具拆卸相对简单,有一些车被人为破坏后,成了无锁车,还有一些车的锁具被调换、二维码被涂抹,导致只有换锁人知道密码,其他用户无法使用。

据维修师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已将部分新投入市场的小黄车加设了智能锁。

据了解到,在这里,会修好这些被运送过来的破损车辆,也会将已经修好的车辆再次运回投放地。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年2月份前后,该维修站便已存在。他个人每天基本运送三次,平均每次12辆,晚上6点之前,还需要再送一批。

根据其了解,像他这样的工人有近20位,平均每人都要送30辆,日均送修近600辆。除了运送车辆,他们需要开着三轮车在多个小区与地铁站外寻找被损坏的车辆,截至目前,日均送修量仍没有减少。

见到共享单车被肆意破坏,多位运送车辆的工人表示惋惜,“这是为百姓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正常使用不会坏成这样,大部分都是被恶意破坏的。”

据介绍,该处存放点的车辆大多是在东直门、青年路地区发现的。

问题三:共享单车如何避免人为破坏? 保障各方面的利益就相安无事!

近日,一则“凭漏洞5秒解锁共享单车”的消息受到关注。其实,这只是共享单车遭到不文明现象的一种。现实中,共享单车快速发展中还遇到刷新漆、损坏二维码等“花”式破坏。据不完全统计,共享单车被损坏数量或超1万辆。

共享单车遭破坏治安跟进不就得了!没那么简单:其一,破坏公共设施被抓,轻则有行政处罚,重则有刑法介入,但共享单车不是公共设施,所有权明确,没有报案就没有立案,更不可能处罚;其二,运营商可以选择报案,但共享单车价值低,要构成盗窃罪等不够标准,报案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其三,人为破坏的原因极其复杂,单车使用者不一定就是破坏者,“活捉”责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要做到精确打击,规制成本太大了。

如果治理层面都颇感为难,那么寄望于对单车的爱惜使用,则基本上更无可能。虽然行为最后都表现为破坏,但心理诱因可以说千奇百怪:有黑车觉得单车抢生意,也有人就是纯粹看不惯,有的人可能是图个乐,还有人就是拿它撒气。举例说,上海有个人连把三辆摩拜扔进黄浦江,当事人的理由是觉得车里有芯片,不安全;广州有扔车进珠江的例子,理由是喝酒之后图个好玩;还有人想把单车占为己有,竟然在座位上放针……凡此种种,要规制更无从下手。

对此,“素质论”是常用总结,但素质太抽象,没有抓住实质问题。关键在哪里共享单车的模式问题。虽然名曰“共享”,但它确切来说是租赁经济,特点是使用者和所有者分离。来区分几种情况:1如果你就是车主,你很难对爱车拳打脚踢;2假如你坐一辆专车,司机作为车主盯住你,你恐怕难起破坏之心;3但如果你仅仅在租赁和使用一辆单车,车主完全没有在盯你,你有什么理由要特别爱惜它可见,共享单车产权和责任分离的状态,导致了很多人对它不怀好意。

既然如此,对症下药就是了,药方就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多下功夫。摩拜的例子有代表性,要把产品设计成“防止所有意外情况”,二维码特别设计,你就刮不花;轮胎实心,你就无法扎带;极简化设计,你一个零件都拆不下;车子极其笨重,你想拿去卖都搬不走。再说价值性,一代摩拜单车的成本到了6000元,你敢破坏这样的车子够不够立案标准,当然够!上海就有判例,某市民觉得摩拜“高大上”就搬回家,结果被判了三个月。

同样,共享单车还存在违规驾驶和停放的问题,很多人觉得停哪就停哪,想冲红灯就冲红灯,原因太清楚不过――不必为这些行为负责嘛!因此,解决违停和驾驶的问题,也需要针对性施策,大体原则是要把责任明确给租赁人。怎么明确关键还是在平台这里,通过设计信用分规则、举报机制等,记录租赁人的信用状况,对不守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如此,抓住单车研发、规则设计这个主体框架,单车破坏率将有效缩减。

由上观之,单车破坏行为至少涉及三个层面:在使用层面上,多数人不够精细化;在治理层面上,具有较大规制成本;在设计层面上,给了破坏者可乘之机。因此,需要三位一体来应对乱象:在使用问题上,把责任明确给使用人,引导使用规范化;在治理问题上,对一些代表性破坏行为报案,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发力,把潜在问题消灭于无形之中。

问题四:如何解决共享单车被破坏的现象? 50分 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可根据预设模型自动计算市民个人信用得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支持人工评价功能。百花分到达一定的分数,可免除共享单车的使用押金,次一级的可获得押金优惠。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对使用单车民众的信用进行打分,作为对个人信用分的补充。将共享单车与 的个人信用体系连接,也减小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运营风险,借用单车的民众在 系统有信用记录,相当于有了 的担保,一旦车辆丢失、损毁也更容易获得保险赔付。共享单车+个人信用分,约束了对共享资源动歪脑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为发起公司减小了风险。

问题五:毁坏共享单车将面临什么惩罚? 共享单车是运营公司的财物,是为大众服务的公共资源。任何人不论出于开玩笑,还是恶意等目的毁坏共享单车,都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随着共享单车被投放到各大城市,单车被毁坏的消息也屡有发生,今年2月,福州一男子将共享单车推入福州市晋安区琴亭湖,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男子投案自首。3月21日,武汉市两辆共享单车出现在武昌区凌波门附近的东湖湖底。

另外2月15日,济南男子郭某酒后在外出遛狗过程中,发现东泺河西岸停放着四辆摩拜单车,为泄私愤,将四辆摩拜单车投入河中,后郭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行政拘留10日。

法官认为,这种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红线”,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行为人一旦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经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那么行为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问题六:怎么看待共享单车的损坏情况? 10分 1用户的个人问题

共享单车虽然是由企业投放的,但其一定程度上是代表着公共的性质在里面,并非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某用户租借后就只归一个人使用,而是有很多人使用。而实际上对于公共财产,很多人内容的恶就被释放出来了,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公交车上、景区内等地方遭受到人为恶意损坏,比较常见的是在景区刻字,还有人乘人不注意在景区随地大小便,类似行为不在少数,而更可恶的事件也不少。共享单车和景区等地方的情况比较类似。

2管理有漏洞

其管理漏洞表现在,用户在还车过程中是磁卡、二维码形式的,只是其中的一个主体被审核,不是整车从头到尾被审核,也就是说,除了核心部件外,其他地方,就算用户把轮胎给卸了,照样能够还过去。

共享单车企业不可能对每辆车都进行非常详细的检查,目前其重心是发展用户量和用户规模,在审核层面自然花不了太多的功夫。自行车不像汽车,可能用户在租车行租的汽车,最后归还的时候,人家都会有一番检验,自行车呢,首先价格比较便宜,其次用户量太大了,如果按照数据机构的预测,OFO+摩拜的投放量就超过120万辆,要对120万辆车进行频繁、详细的审核,这其中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就比较巨大了。OFO、摩拜们也无力做到这一点。

3停放的冲突

就目前而言,各个共享单车企业的停放区域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很多单车的停放都不明朗,而有些用户,则因为共享单车并非自家的,所以胡乱停放,其他用户看到这辆“胡乱停放”的自行车,有可能挡了自己的路,一旦没人看管的话,别人难免会给自行车一些“教训”,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

问题七:怎么解决对共享单车蓄意破坏问题 解说如果低碳出行是一种“潮流”的话,那么共享单车一定是潮人必备的“时尚单品”。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共享单车可以说是不少人口中的热门话题,共享单车在全国“百花齐放”,一夜之间出现在街头各色的自行车吸引不少人争相体验,火热非凡。

解说与此同时,违规停放、公共配套不足、单车遭到破坏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深圳,大量共享单车遭到蓄意破坏;在广州,因为违规停放单车被扔进河中。近日,记者也走上成都街头,发现共享单车在成都也会有类似问题,有市民也表示,共享单车的出现不知道是给大家带来了方便还是给大家带来了更多麻烦。

同期(成都市民 徐永俊)不好的地方就是它这个停放的问题有时候会影响城市的美观和形象。

(成都市民 诗音)从管理层面来说我们经常看到到处停的时候导致管理还是比较麻烦,对于通行和各个方面来说经常会有到处去堆也没有人管理。

(成都市民 刘晓红)我觉得还好,(规范)停放要靠我们自己,跟单车没关系。

解说在大家热烈的讨论声中,面对单车管理难、配套不足等问题,成都市相关部门也陆续推出了相关的政策办法,比如规范停车区等等。某共享单车相关负责人张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目前还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是共享单车的出现还是收到了多数的好评,对于现阶段的管理和停放问题,也在积极的和相关部门配合去解决。

同期(某共享单车成都城市经理 张翱)其实我们刚来成都市民对这个项目的接洽度非常高的,但是可能对这个项目的理解性还是需要单车在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慢慢的深刻的去理解,比如说会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发生,但是我们这边的也会跟 积极去配合,比如说我们去规范一些停车位,去呼吁市民正确的停放、爱惜我们的单车,我们这边在线下也有一线的人员去及时的处理这些现象,比如说单车长期会有小型的问题,会有一线维护人员去及时的检修,让市民获得更好的体验。

问题八:为什么有人要破坏共享单车 思想有问题

问题九:成都共享单车被毁,为什么那么多人破坏共享单车 低廉的价格,低廉的租金,每次花一点钱就可以租车,事后坏了只需要退掉就可以甩一切责任,毕竟低素质的人哪都是

问题十:共享单车损坏了怎么办 1单车乱停乱放,肆意破坏堆放就目前而言,各个共享单车企业的停放区域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很多单车的停放都不明朗,而有些用户,则因为共享单车并非自家的,所以胡乱停放,其他用户看到此类情况纷纷效仿,一旦这些单车妨碍到别人,则有些人会肆意破坏,然后找个地方随意堆放,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一个是单车企业的停放,一个是用户的合理停放,这两者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则才行,而目前还存在漏洞。2社会公众素质水平过低共享单车虽然是由企业投放的,属于公共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着公共的性质在里面,并非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某用户租借后就只归一个人使用,而是有很多人使用。此前就遇到过各种ofo的二维码被涂黑,刮花到无法辨别等。更有甚者直接加把锁把公共单车变成了”自己“的单车。此类情况则是要通过社会公众素质水平的提高才能够的到缓解的。3企业管理有漏洞共享单车倚靠互联网不断的发展和壮大,但现在对于共享单车各种管理都不够完善,这自然就导致了用户敢“放心大胆”地去损坏这些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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